公司公告☆ ◇002879 长缆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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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4 │长缆科技(00287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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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 │长缆科技(002879):2025-028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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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 │长缆科技(002879):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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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 │长缆科技(00287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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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 │长缆科技(002879):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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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 │长缆科技(00287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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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 │长缆科技(00287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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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1 │长缆科技(00287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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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1 │长缆科技(002879):长缆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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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1 │长缆科技(00287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
│ │主体承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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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4│长缆科技(00287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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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
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
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 -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可不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 22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提案
数:(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
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
划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 √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 2.00 下设 10 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提案 1.00 至提案 9.00 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
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
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6:3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7 月 7 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 223 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红
电话:0731-85262635
传真:0731-85570150
电子邮箱:liulh@clkj.com.cn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0a32cdd6-bd02-414c-89a9-3ae51a425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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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长缆科技(002879):2025-028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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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
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阎孟昆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人数以及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定要求,阎孟昆先生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
间,阎孟昆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阎孟昆先生在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阎孟昆先生
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徐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当选后徐阳先
生将接任阎孟昆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43ff6064-daa9-4b07-af1e-88dadb495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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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长缆科技(002879):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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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或“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主要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投资资金
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对利润分配作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建立起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原则
1、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3、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地处理好公司自身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实施科
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即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为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增加公司投资价值,实
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以下条件满足时将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在考虑实施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以及该年度
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仍能够得到满足。
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同时,公司还将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股票股利的发放。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将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
有)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及分红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对
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
则:在满足现金分红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公司在未来三年(2025-2027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接受
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95e714d0-7643-4435-8485-c5f9c88b7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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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2│长缆科技(00287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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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徐阳提名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被提名人将积极参加报名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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