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82 金龙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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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2 │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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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07 │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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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7 │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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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50 │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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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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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 │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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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0 │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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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32 │金龙羽(002882):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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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32 │金龙羽(00288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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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31 │金龙羽(00288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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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32│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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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用途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郑有 是 6,000, 2.44 1.39 否 是 2026- 9999- 山东省国 补充
水 000 07-14 01-01 际信托股 质押
份有限公
司
合计 — 6,000, 2.44 1.39 — — — — — —
000
注 1:郑有水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注 2:本次质押为郑有水先生为其配偶吴玉花女士的股份质押提供的补充质押。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4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量(股)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郑有水 246,000,000 56.83 87,420,000 93,420,000 37.98 21.58 0 0 0 0
吴玉花 23,015,800 5.32 23,015,800 23,015,800 100 5.32 0 0 0 0
郑凤兰 23,692,000 5.47 0 0 0 0 0 0 0 0
郑会杰 20,345,942 4.70 0 0 0 0 0 0 0 0
郑钟洲 3,500,000 0.8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16,553,742 73.12 110,435,800 116,435,800 36.78 26.90 0 0 0 0
注1: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郑有水先生、吴玉花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合同;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a0c448dc-6fa4-42d9-ba81-ffe154706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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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07│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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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股份解除质押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用途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日 日
郑有 是 17,140 6.97 3.96 否 否 2026- 9999- 中原信托 偿还
水 ,000 07-02 01-01 有限公司 债务
合计 — 17,140 6.97 3.96 — — — — — —
,000
注:郑有水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郑有 是 14,660,000 5.96 3.39 2025-01-07 2026-07-06 国泰海通证券
水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4,660,000 5.96 3.39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7月7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解除质押前 及解除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质押股份数 押后质押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 (%)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郑有水 246,000,000 56.83 84,940,000 87,420,000 35.54 20.19 0 0 0 0
吴玉花 23,015,800 5.32 23,015,800 23,015,800 100 5.32 0 0 0 0
郑凤兰 23,692,000 5.47 0 0 0 0 0 0 0 0
郑会杰 20,345,942 4.70 0 0 0 0 0 0 0 0
郑钟洲 3,500,000 0.8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16,553,742 73.12 107,955,800 110,435,800 34.89 25.51 0 0 0 0
注1: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郑有水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a9685da-b757-4b6f-bcb7-6bec0aaf2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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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7│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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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2026 年 5 月 15 日
经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
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31 日总股本 432,900,000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 43,29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6 年 5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2,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月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45 郑有水
2 02*****277 郑凤兰
3 03*****098 吴玉花
4 02*****854 郑会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公司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
咨询联系人:惠明
咨询电话:0755-28475155
传真电话:0755-2847515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80b4312-677f-4bca-90ad-d2d3608ae0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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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50│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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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29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46%,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44,403.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2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6%,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
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孙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度不超过 8.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10年,贷款
专项用于惠东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包含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必要开支),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
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为项目贷款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9)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拟与金融或商业租赁机构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 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2 月 26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等相关公告。前
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电缆实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续签了《授信协议》,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电缆实业向招商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 20,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涉及对外担保的授信协议/融资租赁协议金额为 258,0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124,403.01
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4月 14日
注册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68,941.83万元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电缆实业 100%股权。
2、电缆实业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0,890.03 354,512.47
负债总额 184,395.16 206,503.68
净资产 146,494.87 148,008.80
资产负债率 55.73% 58.25%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1,549.76 86,788.09
利润总额 18,526.27 1,999.48
净利润 14,900.79 1,502.05
3、截至目前,电缆实业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 5,93
9.28万元。
4、经查询,电缆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最高金额:20,000万元
反担保情况:不涉及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电缆实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线缆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295,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44,403.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6e908a9-8a37-4099-a119-2c4afd188b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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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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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5 名,代表股份 275,25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8%。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名,代表股份 272,5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5%;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 220 名,代表股份 2,73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22 名,代表股份 2,73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名,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 220 名,代表股份 2,73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
注:本决议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274,95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89%;反对 294,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1%;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
2、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74,9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90%;反对 27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0%;弃权 6,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2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反对 3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1%;弃权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反对 32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2%;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74,9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数的 99.89%;反对 29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1%;弃权 9,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2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88.76%;反对 29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89%;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5%。
公司股东郑有水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吴玉花女士、郑钟洲先生为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按规定回避表决。合计272,515,800 股股份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反对 28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0%;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94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反对 29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11%;弃权 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43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4%;反对 297,3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弃权 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何雨乔、张术梅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10d184a-5735-42d8-bf90-6a6318a825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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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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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何雨
乔律师、张术梅律师出席金龙羽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
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金龙羽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6年3月25日,金龙羽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2026年3月27日,金龙羽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同时,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
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金龙羽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金龙羽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
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金龙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二)表决股东情况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数据: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名,代表股份275,25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72,5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20名,代表
股份2,73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222名,代表股份2,73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20名,代表股份2,736,7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
注:本决议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何雨乔律师、张术梅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事项和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会议推选的代表进行了计票和
监票工作。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1.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4,9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反对29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弃权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6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
%;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2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反对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弃权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2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反对32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
%;弃权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反对296,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2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6%;反对29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89%
;弃权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5%。
公司股东郑有水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吴玉花女士、郑钟洲先生为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按规定回避表决。合计272,515,800股股份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反对28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0
%;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94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
%;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反对297,3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6%;弃权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73c2ff8-cc10-4353-82a8-7a61f9f40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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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0│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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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255,000 万元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55%,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7,983.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5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6%,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
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
向一家或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融
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因本年度公司线缆业务销售规模增长,通过电缆实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1 已审议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
对外担保预计额度。
合授信的金额增加,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由 100,000万元增加至 1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
《关于增加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孙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金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新能源”)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总额度不超过 8.5亿元人民
币,期限不超过 10 年,贷款专项用于惠东材料项目的开发建设(包含工程建设、设备购置、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必要开支),
并以其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为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子公司为项目贷款
提供股权质押及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9)等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能源”)拟与金融或商业
租赁机构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 3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等
相关公告。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新能源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与永赢租赁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深圳新能源与永赢租赁之间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金额为 10,000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涉及对外担保的授信协议/融资租赁协议金额为 248,0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107,983.11
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内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龙羽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 3月 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 288 号金龙羽工业园 2号办公楼 1101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91.67%,深圳市赛瑞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3%
2、深圳新能源(单体)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304.74 52,733.29
负债总额 27,989.04 42,458.32
净资产 13,315.70 10,274.97
资产负债率 67.76% 80.52%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1.31 2.56
利润总额 -5,588.95 -3,074.52
净利润 -5,577.12 -3,040.74
3、截至目前,深圳新能源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为惠东新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质押其持有的惠东新能源 100%股权;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 4.30万元,深圳新能源作为
原告方。
4、经查询,深圳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最高金额:10,000万元
反担保情况:不涉及
担保范围:本金余额与基于主合同所发生的租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债务人所
有其他应付款项债权金额之和。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是公司布局和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深圳新能源作为该业务板块的统筹主体,根据实际需要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时由相关主体提供相应担保,有利于深圳新能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运营资金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对
外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255,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7,983.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0.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95335db-eedd-400b-937b-c55c0b6d7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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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32│金龙羽(002882):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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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
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3,832.55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增加 2,874.41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 2,874.41 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和披
露要求。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近年来,国央企及其他大型企业为优化供应链结算、缓解上下游合作伙伴资金压力,在采购及销售环节逐步推广使用电子债权凭
证(如“中企云链”“建信融通”“金融通”等)进行结算。该等电子债权凭证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可拆分、可融资、可追溯的数
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随着公司国央企客户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结算方式的变化,公司持有的或进行保理融资的电子债权凭证余额
显著增长。兑付方面,公司收到的电子债权凭证未曾出现违约支付情形及记录,与一般的应收账款存在显著的信用风险差异。基于业
务历史经验及核心企业的资信状况,为更准确地反映与该金融工具相关的信用风险,公司认为有必要对其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相
应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应收账款的电
子债权凭证)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继续执行原有的会计估计未能充分反映电子债权凭证相较于一般客户应收账款在
流通性、核心企业信用关联度等方面的特殊性及其实际信用风险特征。
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估计与应收账款中电子债权凭证的信用风险特征更匹配,公司决定对应
收账款中电子债权凭证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2.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针对“应收账款”科目中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组合(即电子债权凭证)。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原将电子债权凭证分类为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组合,与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采用相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即以其账龄情
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原账龄划分与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6 个月 0.5%
7-12 个月 5%
1 至 2年 10%
2 至 3年 30%
3 至 4年 50%
4 至 5年 50%
5 年以上 100%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电子债权凭证的历史到期兑付情况、核心企业信用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对分类为数字
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组合的电子债权凭证单独设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照 1%计提坏账准备。
4.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前述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
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3,832.55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增加 2,874.41 万元
,2026 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加 2,874.41 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为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财
务报告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
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69b0193-7c8d-46b5-b739-8ef6cd8cce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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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32│金龙羽(00288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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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6 年第一
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
资产计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资产减值损失 -4,564,255.00
存货跌价损失 -4,513,942.3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0,312.67
2.信用减值损失 20,021,366.6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3,839.4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0,054,576.0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7,048.91
合计 15,457,111.62
(二)本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期初余额 计提 转回或转销 期末余额
存货 6,102,083.32 4,513,942.33 2,691,568.12 7,924,457.53
合同资产 268,801.09 50,312.67 - 319,113.76
应收票据 77,191.35 -23,839.46 - 53,351.89
应收账款 413,048,102.82 -19,954,576.07 100,000.00 392,993,526.75
其他应收款 101,812,841.68 57,048.91 - 101,869,890.59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
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分类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票据逾期天数
应收票据[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本公司票据逾期天数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本公司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 2] 本公司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 3] 本公司持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
本公司基于持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单独设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照 1%计提坏账准备。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
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
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
失的事实。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2026 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457,111.62 元,增加公司 2026 年 3月 31日所有者
权益 11,436,517.75 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
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09ac1bd-d3d9-4441-bcf8-891842948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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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31│金龙羽(00288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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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f84d6b-dfd8-4edd-8023-649726621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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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31│金龙羽(00288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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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9人,实际参加会议 9人,列席会议人员有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4 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估计与应收账款中电子债权凭证的信用风险特征更匹配,公司决定对电
子债权凭证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编制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68f9495-2fb3-4db8-90d7-a8bc7a8acb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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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12│金龙羽(002882):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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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告。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
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15:00 至 16:3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郑焕然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陆枝才先生,财务总监赵雯亮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惠明先生,独立董事
郭少明先生、彭松先生、倪洁云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 15:00-16:30 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 ht
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030b0f5-9ae3-43d0-8a95-fd7df6000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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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0│金龙羽(00288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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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1db9314-a9a4-4b51-9406-ae09c70b9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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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0│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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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9a12d22-ac1b-4b96-9694-f1648b9d7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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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0│金龙羽(002882):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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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担保预计议案经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29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46%,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9,205.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63%,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等。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保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最近一期净 关联
例 负债率 资产比例 担保
公司 电缆 100.00% 55.73% 89,205.60 200,000 94.55% 否
实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4月 14 日
注册地址:博罗县罗阳镇鸡麻地村麦洞
法定代表人:郑有水
注册资本:68,941.83 万元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电缆实业 100%股权。
2、电缆实业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67,269.40 330,890.03
负债总额 135,945.10 184,395.16
净资产 131,324.30 146,494.87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345,639.78 451,549.76
利润总额 18,737.49 18,526.27
净利润 14,325.42 14,900.79
3、截至目前,电缆实业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元,不涉及抵押事项;近十二个月内诉讼与仲裁涉及金额为 10,0
54.90 万元。
4、经查询,电缆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
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电缆实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线缆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上述担保事项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
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议案经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 29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
9.46%。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9,205.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6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
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f943c3d4-590e-4000-9382-bf6b9d5b2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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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0│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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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9eec3e6-0820-411f-afcb-5113b7306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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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倪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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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倪洁云:硕士研究生学历,专职律师。2010 年加入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现为律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
,广东省律协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州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广西玉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校外合作导师,华南
理工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MBA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2019 年 8月至 2025 年 8月,任广东梅雁吉
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次董事会、0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出现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倪洁云 2 1 1 0 0 否 0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次审计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本
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倪洁云 审计委员会 2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密切沟通,任职期间听取审计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关注内部审计情况,督促持续更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关
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监管机构、交易所、协会等下发的各类法规、规则和政策,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掌握新的规定
,提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
3、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席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通过现场考察、会谈、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业务板块的进展情况等,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两日。
(七)公司的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沟通交流等工作,
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解答疑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材料审阅,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
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和总体审计工作安排。
(三)补选专门委员会成员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成员
。
(四)重大投资
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孙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人关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决策、具体实施及实施进展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出谋划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倪洁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55e20a6-c008-424f-a57b-07d8249d62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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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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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4bc687d-ae05-46c3-8631-06d2452f13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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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爽) - 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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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爽: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法学专业,专职律师。1996 年 7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中国远洋集团运输总公司法律
专员,2012 年 4月至 2012 年11 月任中国装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1999 年 11 月至今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2024 年 1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任职
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
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吴爽 9 1 7 1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6次审计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吴爽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战略委员会 3 3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密切沟通,任职期间每季度听取审计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关注内部审计情况,督促持续更新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关
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特定事项的会计处理,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监管机构、交易所、协会等下发的各类法规、规则和政策,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掌握新的规定
,提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
3、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席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5 年度深圳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开展专项交流,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键要求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解读监管政策,
分享监管案例,并提示相应风险。
此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通过现场考察、会谈、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
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
控制的运行情况、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业务板块的进展情况等,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十四日。
(七)公司的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解答疑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现状。
(三)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
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
截至目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四)利润分配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
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做出说明。2025 年 6月,公司完成
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五)重大投资
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固态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关于孙公司金
龙羽新能源(惠东)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本人关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决策、具体实施及实施进展等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11月3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的离任于 2025 年 12月 8日生效。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更高
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吴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b394f2f-25db-42f9-8fb4-04f320f038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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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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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dc57817-88fd-49a6-b095-d5a00e3a6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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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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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少明: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2 至 1995 年,任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1995 年至 2021
年 3月,历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管道气客户服务公司总经理、信息管理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
理;2021 年 4月至 2023 年 8月,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问。现任深圳市福田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引导
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次董事会、0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出现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郭少明 2 1 1 0 0 否 0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次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本人出席各会议
情况如下:
姓名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郭少明 审计委员会 2 2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密切沟通,任职期间听取审计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关注内部审计情况,督促持续更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要求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及时向公司揭示,并提出防范和
控制风险的合理化建议。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关
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监管机构、交易所、协会等下发的各类法规、规则和政策,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掌握新的规定
,提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
3、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席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通过现场考察、会谈、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业务板块的进展情况等,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两日。
(七)公司的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沟通交流等工作,
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解答疑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材料审阅,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
输送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和总体审计工作安排。
(三)补选专门委员会成员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成员
。
(四)重大投资
任职期间,本人关注公司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业务板块相关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投资决策、具体实施及实施进展等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
发展和规范运作出谋划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郭少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4205a91-2455-42de-9c74-47d6af975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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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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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05 月 08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报告》
2.0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 2026年 03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4、提案 6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提案 7 是提案 8 生效的前提,提案 8 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6、提案 4、7、8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
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
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
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
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会议室。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
得迟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 1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
A 21 楼证券部邮编:518129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登记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惠明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三)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8c3e6e2-17c4-42e2-ab55-31538735e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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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公司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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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c644752-b641-4194-a958-44a9f0172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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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9│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海芳)-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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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期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丁海芳:大学专科学历,建筑财务会计专业。1999 年 6 月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01 年 9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资格。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6月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23 年 6月至今任深圳久安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4月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月至2025 年 6月任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顺科智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墨库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任职
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
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丁海芳 9 1 8 0 0 否 1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6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专业意见。本人出席各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丁海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芳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密切沟通,任职期间每季度听取审计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关注内部审计情况,督促持续更新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关
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审计程序,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
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认真学习监管机构、交易所、协会等下发的各类法规、规则和政策,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及时掌握新的规定
,提高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保证公司和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要求。
3、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席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5 年度深圳辖区
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开展专项交流,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键要求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解读监管政策,
分享监管案例,并提示相应风险。
此外,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开展现场工作,通过现场考察、会谈、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
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
控制的运行情况、固态电池及其关键材料业务板块的进展情况等,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十五日。
(七)公司的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
详细讲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解答疑问。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
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
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现状。
(三)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认
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
截至目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正式报告。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了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
,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披露的薪酬情况符合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披露的薪酬情况与实际一致。
(六)利润分配
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议案材料,
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25 年 5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做出说明。2025 年 6月,公司完成
权益分派实施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的离任于 2025 年 12月 8日生
效。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
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丁海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6cde493-633b-474d-9bae-3e461fc12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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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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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69b1dc2-afd0-4df8-8761-89551cc9aa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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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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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213a390-7984-4ba8-bfc1-29ab46818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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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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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a46f48c-c34b-4d06-a838-94a7a6666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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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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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8d7e25f-e141-45e3-8c6b-54d8db40f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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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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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f804b30a-3061-4d41-9d89-d18bbece9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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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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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5f9c025-bf5b-419b-8d52-8791d464b1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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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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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eb21dd3-b794-454d-a853-b87499268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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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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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三)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项。 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做 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出决议。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
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做
出决议。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 3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39db8bc-dc3c-400f-9700-30433ed87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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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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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6,994
,470.55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91,226.02 元。公司合并报表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0 元,2025 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913,298,781.34 元;母公司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0 元,2025 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76,995,413.55 元。
4、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2,900,000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 43,
29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5、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6、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43,290,000 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43,290,000 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4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290,000 129,870,000 86,58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994,470.55 140,135,446.13 163,205,308.7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13,298,781.3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6,995,413.5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59,74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6,778,408.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59,740,0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59,740,0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无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4979a4b-ec6a-4d7d-bdee-5b872232f5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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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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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
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具体每笔保
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
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因向客户销售电线电缆产品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
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
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合作机构与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
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继续履行销售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
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
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
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
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
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d1a9621-8cca-4318-81a4-094ae01c5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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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关于2025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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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评估分析,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
提、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1、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1.资产减值损失 -10,983,938.03
存货跌价损失 -7,079,106.31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40,483.42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861,985.9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302,362.37
2.信用减值损失 -50,276,919.61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5,339.1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0,372,439.3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9,819.41
合计 -61,260,857.64
2、本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期初余额 计提 转回或转销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存货 3,268,008.38 7,079,106.31 4,245,031.37 - 6,102,083.32
合同资产 4,464,541.32 740,483.42 252,772.44 -4,683,451.21 268,801.09
投资性房地产 - 861,985.93 - - 861,985.93
固定资产 - 2,302,362.37 - - 2,302,362.37
应收票据 232,530.54 -155,339.19 - - 77,191.35
应收账款 369,194,176.62 51,252,288.89 12,081,813.90 4,683,451.21 413,048,102.82
其他应收款 101,848,651.27 59,819.41 95,629.00 - 101,812,841.68
注:其他变动主要系合同约定质保期到期,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准备。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31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
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分类如下:
组合名称 组合内容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本公司票据逾期天数
应收票据[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本公司票据逾期天数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本公司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 2] 本公司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组合 3] 本公司持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
2、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
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
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
失的事实。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
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
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
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2025 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1,260,857.64 元,减少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所有者权
益 45,168,992.08 元。
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
慎性原则,计提及转回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009ad26-5a94-447e-b4a5-940d7d04f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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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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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87da8c5-ef75-47c7-8e51-0f8be7b87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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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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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2025 年铜材采购成本约 37.82亿元,生产所需的铜用量在 5.34 万吨左右。由于近
年来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保证日常生产的平稳、有序进行。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
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沪铜主力合约 cu。
2、投入资金
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业务期间
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已经具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
(1)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铜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
制度。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本年度从事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
(4)近三年公司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取得一定的经验和成效。
2、公司应对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最大程度避免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
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流动性风险:铜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避
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套
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
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
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
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
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83716d8-ec01-443e-bc21-557ea2f06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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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7│金龙羽(00288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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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彭松先生、郭少明
先生、倪洁云女士、丁海芳女士(已离任)、吴爽先生(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彭松先生、郭少明先生、倪洁云女士、丁海芳女士(已离任)、吴爽先生(已离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ac6e3eb-054a-416e-9d13-87e97db120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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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6│金龙羽(00288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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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6ae8967b-e1ec-45c4-b7d2-c448d03da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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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6│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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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8023ac6-3e17-46bd-8cf0-c28947ead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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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6│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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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f2dd589-c623-449a-9807-98d0deabf5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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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26│金龙羽(00288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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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
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
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票。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限售期内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
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
定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
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
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
,可酌情决定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说明
2025 年 8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若《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可以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授权事
项。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3888730-1a8b-4d65-a4d0-716e9ac4c1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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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12│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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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股本 售股 押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郑有水 是 990 4.02% 2.29% 否 否 2026- 9999- 深圳担保集团 详见
03-20 01-01 有限公司 注 1
注 1:为广东金洧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注 2:郑有水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郑有 是 1,400 5.69% 3.23% 2025-03 2026-03 深圳担保集
水 -27 -23 团有限公司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3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解除质押前 及解除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质押股份数 押后质押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郑有水 246,000,000 56.83 89,040,000 84,940,000 34.53 19.62 0 0 0 0
吴玉花 23,015,800 5.32 23,015,800 23,015,800 100.00 5.32 0 0 0 0
郑凤兰 23,692,000 5.47 0 0 0 0 0 0 0 0
郑会杰 20,345,942 4.70 0 0 0 0 0 0 0 0
郑钟洲 3,500,000 0.8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16,553,742 73.12 112,055,800 107,955,800 34.10 24.94 0 0 0 0
注1: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郑有水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质押担保合同。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996a39b7-741c-4a62-bef0-96a5c6fbc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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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6:32│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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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获得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展期,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原质 最新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押到 质押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数量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期日 到期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日
郑有水 是 771 3.13% 1.78% 否 否 2025- 2026- 2027- 招商证券 详见
03-17 03-17 03-17 注 1
注 1:本次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
注 2:郑有水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注 3: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7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量 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郑有水 246,000,000 56.83 89,040,000 89,040,000 36.20 20.57 0 0 0 0
吴玉花 23,015,800 5.32 23,015,800 23,015,800 100.00 5.32 0 0 0 0
郑凤兰 23,692,000 5.47 0 0 0 0 0 0 0 0
郑会杰 20,345,942 4.70 0 0 0 0 0 0 0 0
郑钟洲 3,500,000 0.8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16,553,742 73.12 112,055,800 112,055,800 35.40 25.88 0 0 0 0
注1: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郑有水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38880305-5b33-4701-a7a5-746276ac2e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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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8:45│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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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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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17│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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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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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 17:50│金龙羽(002882):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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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郑有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
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补充质 起始 到期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股本 售股 押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比例
郑有水 是 1,300 5.28% 3.00% 否 否 2026- 2027- 红塔证券股份 详见
02-11 02-11 有限公司 注 1
注 1:用于置换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存续股票质押合约,穿透后用于广东潮汕和成医院的建设。
注 2:郑有水先生质押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郑有 是 1,700 6.91% 3.93% 2025-03 2026-02 申万宏源证
水 -28 -12 券有限公司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2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比例 解除质押前 及解除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质押股份数 押后质押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郑有水 246,000,000 56.83 95,670,000 91,670,000 37.26 21.18 0 0 0 0
吴玉花 23,015,800 5.32 23,015,800 23,015,800 100.00 5.32 0 0 0 0
郑凤兰 23,692,000 5.47 0 0 0 0 0 0 0 0
郑会杰 20,345,942 4.70 0 0 0 0 0 0 0 0
郑钟洲 3,500,000 0.8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316,553,742 73.12 118,685,800 114,685,800 36.23 26.49 0 0 0 0
注1: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以上限售不包括高管锁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2.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郑有水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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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4│金龙羽(00288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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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李俊
男律师、刘星佐律师出席金龙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
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金龙羽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6年1月12日,金龙羽召开董事会,会议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2026年1月13日,金龙羽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
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同时,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会
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金龙羽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月30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其中,现
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公司董事会已
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
行了充分披露,金龙羽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金龙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二)表决股东情况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6名,代表股
份276,02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72,516,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91名,代表股份3,51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
注: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出席会议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李俊男、刘星佐。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事项和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就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会议推选的代表进行了计票和
监票工作。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3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95.51%;反对13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78%;弃权2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72%
。
公司股东郑有水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按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吴玉花女士、郑钟洲先生为郑有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按规定回避表决。合计272,515,800股股份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75,94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99.97%;反对7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3%;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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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4│金龙羽(00288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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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00288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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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9:19│金龙羽(0028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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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月 1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1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月 1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6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2 名,代表股份 275,38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1%。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名,代表股份 272,51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5%;通过网络投票
出席会议的股东 278 名,代表股份 2,86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
注:本公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5,24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反对 11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4%;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5,24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5%;反对 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4%;弃权 2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俊男、刘星佐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28a75ca8-fe46-417f-be44-d60c2cfb9a7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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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金龙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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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08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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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金龙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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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58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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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金龙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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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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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金龙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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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9/1224441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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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金龙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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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0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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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金龙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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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905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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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金龙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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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6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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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金龙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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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0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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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金龙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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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533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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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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