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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2(金龙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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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82 金龙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0 00:00 │金龙羽(0028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 └─────────┴──────────────────────────────────────────────┘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8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郭少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倪洁云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3)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7) 4.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3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4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7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 2025 年 11 月 2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3、提案 1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本次应选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2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提案 3、5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3、4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股 票账户卡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 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 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 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30。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25 年 12 月 5日 16:3 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118 号和成世纪名园 3A 21 楼证券部邮编:518129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登记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采用邮寄、传真方式登记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惠明 郑云梦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zqb@szjly.com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aa17aa67-0c60-4b12-b4bb-46905cb66b9e.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 金龙羽(00288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8af97410-3931-464f-b0fa-cace2bc1c476.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金龙羽(002882):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b69cb719-2226-4aec-9002-8188f7abddaa.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第一条 为规范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 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金龙羽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投资部为 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签订购买或者销售产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有关的合同等与日常经营管理有关 的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 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 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第五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和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与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决策管理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与日常经营管理有关的事项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总经理决定与日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一)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10%以上或 3,000万元以上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决 定; (二)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10%且低于3,000 万元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决 定。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与日常经营管理有关的事项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证券交 易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的履行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将该等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 权或者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等交易事项的决策 权限根据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确定。 第八条 公司拟实施本制度第四条所述的投资事项前,应由投资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市场调查、财务测算后提出项目可行性 分析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长、董事会直 至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就本制度第四条所述之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做出决定: (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有明示或隐含的限制; (二)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投资计划; (三)投资项目经论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是否具备顺利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的必要条件(包括是否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供应保证等条件) ; (五)投资项目是否已由公司财务总监出具了财务评价意见、由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或建议; (六)就投资项目做出决策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 公司在实施本制度第四条所述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实 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公司应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 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第十一条 对于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投资项目,总经理办公会应将投资部编制的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报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由其依据工作细则进行讨论、审议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投资事项分次实施决策行为的,以其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履行审批手续。 已经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投资事项审批手续的,不计算在累计数额以内。 第四章 决策的执行及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对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就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的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所做的决策应确保其贯彻实施: (一)根据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以及董事长依本制度作出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授权签署有 关文件或协议; (二)投资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是经审议批准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的具体执行机构,其应根据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所做 出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 (三)投资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组建项目组负责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并与项目经理(或责任人)签订项目责任合同书;项目经理(或 责任人)应定期就项目进展情况向公司投资部、财务部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计; (四)财务总监应依据具体执行机构制定的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步骤及措施,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合理调配资金,以确保投资项目 决策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投资部、财务部提出书面意见; (六)对固定资产(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应坚持推行公开招标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实施公开招标,组织专家 对投标人及其标书进行严格评审;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责成有关部门或专人配合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 定期汇报项目情况;工程竣工后,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国家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七)每一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应将该项目的投资结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结算文件报送财务部、投资部并 提出审结申请,由投资部、财务部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批准。经审议批准的项目投资结算及实施情况,总经理应按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向董事会直至股东会进行报告并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因其参与作出的重大经营及进行固定资产、股票、债券、股权、联营、项目投资等投资决策失误而给公司和股东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和弃权票的董事或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成员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成员在执行决策的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违背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的有关决策而导致公司及股东遭 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董事会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的损失。 第十六条 投资部对投资项目出具虚假的可行性研究(或论证)报告或财务总监对投资项目出具虚假的财务评价意见,造成对外投 资项目失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董事会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赔偿公司 所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投资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编制虚假的项目文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总经理办公会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赔偿公司所受的损失。 第十八条 对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完成后,拒不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或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的外部审计的项目经理(或负责 人),总经理办公会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包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报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53dd431a-34e4-44f2-8264-fddab01b8f4a.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 金龙羽(00288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7332fd98-cf64-48d6-93f4-6fb11c1e3144.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金龙羽(00288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89f2f998-7429-41b6-994f-bc7b9114fb10.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金龙羽(00288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377f4909-db40-467e-a967-279464efa783.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 金龙羽(00288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11801a42-a2f2-4ea9-9467-1446ecdb5e50.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3人,实际参加会议 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增加担保额度出于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7c4fca83-e105-4e2a-94e6-70855732c752.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 金龙羽(0028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ec111166-5c04-469c-8c1d-3c4fdc6b3f23.PDF ─────────┬──────────────────────────────────────────────── 2025-11-20 00:00│金龙羽(002882):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制。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 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六条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推荐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董事候选人应向董事会提交真实、完整的个人详细资料,包括姓名、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董事 候选人应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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