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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3(*ST中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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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83 *ST中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7:28 │*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30 00:00 │*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30 00:00 │*ST中设(0028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00:00 │*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 ├─────────┼──────────────────────────────────────────────┤ │2026-06-12 17:16 │*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7:14 │*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 ├─────────┼──────────────────────────────────────────────┤ │2026-06-12 17:14 │*ST中设(0028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6-12 17:14 │*ST中设(00288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6-06-12 17:14 │*ST中设(0028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6-06-12 17:14 │*ST中设(0028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 ─────────┬──────────────────────────────────────────────── 2026-07-13 17:28│*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利润总额 亏损:-800万元 ~ -450万元 -869.5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100万元 ~ -700万元 -1,173.89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150万元 ~ -750万元 -1,339.20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7元/股 ~ -0.04元/股 -0.08元/股 营业收入 15,000万元 ~ 19,000万元 15,736.22万元 较上年同期变动:-4.68% ~ 20.74% 扣除后营业收入 15,000万元 ~ 19,000万元 8,700.64万元 较上年同期变动:72.40% ~ 118.37% 注:上年同期数包含对控股子公司无锡交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同期数的追溯调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相比去年同期,公司本报告期亏损规模收窄,经营亏损状况实现改善。营业收入层面,本期营收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或有 小幅增长,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保持稳定。 本报告期亏损收窄主要系公司持续推进内部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费用全流程管控,优化业务运营结构,在营收基本维稳的前 提下有效压降经营损耗,盈利承压态势得到缓解。但公司本期整体仍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受外部行业环境、项目周期拉长、固定支出 等持续性外部及内部因素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深耕主营业务,拓宽市场渠道,持续降本增效,稳步推动经营基本面持续向好,力争 逐步实现盈利修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4fb6a0e-7eb4-4a1a-9572-2f21ac473589.PDF ─────────┬──────────────────────────────────────────────── 2026-06-30 00:00│*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3:00的任 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胡志伟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497,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732%。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081,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人,代表股份 3,415,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415,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415,82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1%。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注: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967,900股股份因超比例增持而不得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09,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6%;反对4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3%;弃权 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7,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48%;反对 483,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18%;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434%。 以上提案为普通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杜佳盈、王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33166d5a-a526-45b0-99e8-61f496e2fe9c.PDF ─────────┬──────────────────────────────────────────────── 2026-06-30 00:00│*ST中设(0028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在江苏省无 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杜佳盈律师、王琛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 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即 2026年 6月 13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通 知载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4:3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上午9:15-15:00。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人,代 表股份 44,497,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41,081,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7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人,代表股份 3,415,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11%。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009,4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6%,反对 48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3%,弃权 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27,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048%,反对 483,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18%,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4%。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无累积投票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为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票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cbe7991-d15d-487d-98e4-1d51f4a6d2f3.PDF ─────────┬──────────────────────────────────────────────── 2026-06-30 00:00│*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 *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3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86863f7-d9e6-41f5-81ae-9d319190de7a.PDF ─────────┬──────────────────────────────────────────────── 2026-06-12 17:16│*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胡志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 7名 。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 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2点 30分在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a623a91-c717-4a4f-a8bd-20c58175d4e5.PDF ─────────┬──────────────────────────────────────────────── 2026-06-12 17:14│*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6 年 6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 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 :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 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码 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由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其他相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 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10-88102883 传真:0510-88102883 电子邮箱:jszsjt03@jszsgroup-erp.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 邮编:214000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d33ab5d-f02c-4fbf-a01b-edb03c0f3879.PDF ─────────┬──────────────────────────────────────────────── 2026-06-12 17:14│*ST中设(0028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 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 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相匹配; (三)短期薪酬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 董事薪酬 董事长薪酬具体标准、考核方式由控股股东根据国资考核要求确定,公司严格按照控股股东核定结果发放,不另行制定薪酬方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的基础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董事津贴标准,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 执行。仅担任董事职务、未在公司兼任其他管理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发放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九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等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应进一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 要。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效益水平、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变动 等因素变化,按照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方案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64b42ed-ad6d-48f9-b30e-da1330b87586.PDF ─────────┬──────────────────────────────────────────────── 2026-06-12 17:14│*ST中设(00288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独立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或罢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 作,工作组成员无须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薪酬计 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者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 价。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报酬事项由 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配工作的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业务创新能力及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 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成员可以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 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b045de5-1b1f-4c13-be86-14258ea52b5c.PDF ─────────┬──────────────────────────────────────────────── 2026-06-12 17:14│*ST中设(0028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ST中设(0028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6681157-a125-4662-9aa8-105a86060408.PDF ─────────┬──────────────────────────────────────────────── 2026-06-12 17:14│*ST中设(0028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股份的登记、锁定及解锁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前款规定的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信息,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其申报数据资料发送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并对其身份证件号码项下开立的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 在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 75%自动锁定;新增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解除限售的条件满足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第八条 在锁定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依法享有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第三章 股份的买卖及转让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必须事先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 6 个 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 刑罚未满 6 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 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六)本人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个月的; (七)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其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年内增加的,新增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当年可转让 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 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年内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 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 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二)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和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不存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 ,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被人民法院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强制执行的,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在收到相关执行通知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披露内容应当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来源、方式、时间区间等。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股份的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本规则的有 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公 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四)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除非有关当事人向公司提供充分证据使得公司能够确认有关违反本制度 规定的交易行为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证券账户被他人非法冒用等情形),公司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追究当事人 责任: (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警告、通报批评、建议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等形式处分; (二)对于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公司知悉该等事项后,按照《证券法》相关的规定,董事会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 披露相关事项;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窗口期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其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处罚的,公司进行内部 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四)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d86759f-0b0b-4737-8939-94eb334ba735.PDF ─────────┬──────────────────────────────────────────────── 2026-05-27 18:44│*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7日下午 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 3:00的任 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胡志伟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221,8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610%。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183,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3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 表股份 18,038,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409,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0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307,9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4%。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注: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 967,900股股份因超比例增持而不得行使表决权,前述股份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3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0,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844%;反对 41,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50%;弃权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 506%。 提案 2.00《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113,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1%;反对6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379%;反对 60,22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15%;弃权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 506%。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9,088,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8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0%;弃权 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989%;反对 87,0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635%;弃权 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 376%。 提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021,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85,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6,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794%;反对 85,02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700%;弃权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 506%。 提案 5.00 《关于补充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9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5%;反对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1,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241%;反对 39,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4%;弃权 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995%。 以上提案均为普通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上提案 4.00 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提案 5.00关联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杰、杜佳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d0d39820-87ee-46a8-81da-eeedb4608629.PDF ─────────┬──────────────────────────────────────────────── 2026-05-27 18:44│*ST中设(00288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7日(星期三)14点 30分在江苏 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杰律师、杜佳盈律 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江苏中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即 2026 年 4月 30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通知载 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 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7日(星期三)14点 3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9:15-15:00。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人,代 表股份 59,221,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6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41,183,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3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人,代表股份 18,038,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35%。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9,132,5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2%,反对 4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6%,弃权 4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0,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844%,反对 41,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50%,弃权 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6%。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9,113,49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1%,反对 60,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7%,弃权 4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1,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379%,反对 60,2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15%,弃权 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6%。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088,7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 87,0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0%,弃权 4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989%,反对 87,04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635%,弃权 4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76%。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21,9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72%,反对 85,0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7%,弃权 4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6,2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794%,反对 85,02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700%,弃权 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06%。 5、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095,0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65%,反对 3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弃权 4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1,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241%,反对 39,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4%,弃权 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95%。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5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形。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票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d04b32e-76d4-47d2-864c-13c9f2cb73fc.pdf ─────────┬──────────────────────────────────────────────── 2026-05-14 16:32│*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 一、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通知,高级顾问黄励鑫先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结束聘 期并辞去公司高级顾问职务。黄励鑫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 2027年 7月 14日),现辞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治理结构完善,人员梯队建设有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退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黄励鑫先生的辞任申请送达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了交接工作。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黄励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3,520股,不存在按照 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离任后,黄励鑫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 黄励鑫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励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黄励鑫先生相关辞任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a3468ff-5e77-45b8-9952-a5e33ef76532.PDF ─────────┬──────────────────────────────────────────────── 2026-05-07 17:43│*ST中设(002883):中设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日、5月 7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 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 法权益,力争尽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包括但不限于:提升运营效率,大力降本增效,改善盈利状况;加快产业转型,拓展新兴机会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投融资并购作用,灵活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推动“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增长”齐头并进,勾勒公司发展第二 增长曲线。 (四)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情况请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 告为准。 (三)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设股份”变更为“*ST 中设”,证券代码不变 ,仍为“0028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6)。 (四)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2a2cd566-5743-4ee4-bc96-a94acb39dff7.PDF ─────────┬──────────────────────────────────────────────── 2026-04-30 00:33│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22b1e0e-1916-4c4a-b278-5d842b864c6e.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8d8704a-6532-49db-bd1b-6e2ce70e7c23.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6]00001230号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 6]00002091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中设股份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396 号)(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中设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中设股份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德皓审字[2026]00002091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海洋 杨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ae87be5-2c83-40b4-a0ca-cb37dcde2170.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设股份(00288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44e97a3-6938-4c59-b544-0e4f63201ac0.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128 号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 股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设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下列事项: 如中设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中所述,公司对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进行自查,发现 2025 年 9 月末 及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主要原因为部分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项目存在收入及成本核算不准确问题,根据自查情况并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年度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截止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设股份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 缺陷已完成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海洋 杨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5ea5014-7e38-49eb-84fe-736dc75d7d8d.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0bb1992-be12-4fd2-a848-6a9f62bbb7d6.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1-3 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31 号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出具了德皓审字[2026]00002091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修 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中设股份公司 近 3 年平均税前利润/亏损的 5%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00.00 万元(取整数)。由于上一年度 中设股份公司处于盈利状态,上一年度审计使用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以合并税前利润的 5%计算。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中披露的中设股份公司对 2025年 9 月末及以前年 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中设股份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更正事项。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 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执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 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 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中设股份已就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做出了恰当列报。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认为有必要提醒 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上述事项。由于以上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 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海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0233e31-e982-418d-ab02-59892967951c.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 1-3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229 号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设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2091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规定,就中设股份公 司编制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设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中设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中设股份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设股份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36986f1-dcf5-4cb5-93f5-e0d7d2716839.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31 日,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18, 519.01 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17,123.60万元。鉴于 2025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00 3,123,143.32 10,150,215.79 回购注销总额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7,420,953.06 1,229,955.37 -7,694,558.26 东的净利润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185,190,098.67 累计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71,235,955.47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3,273,359.11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0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1,295,185.32 平均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3,273,359.11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 2024及 2023 年度财务数据经过追溯调整。 其他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 ,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 30%,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实施最低分红比例和分红金额的前提条件,不适用、不触及上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由于本年度公司业绩亏损,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于 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 合考虑 2026年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特点,统筹好业 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8560db9-d783-4e56-a68e-521f13a88aa9.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2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2026 年 5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上午 9: 15-9:25,9:30-11:30,及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7日上午 9 :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 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补充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由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其他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无 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 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电话:0510-88102883 传真:0510-88102883 电子邮箱:jszsjt03@jszsgroup-erp.com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兴阳路 1号 邮编:214000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2e69f80-f500-42a4-b7e2-8c72dcbb96d2.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设股份(0028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4a61f2f-e471-4144-8043-f1549b00aecb.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6,961.49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 25 ,088.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2.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94.04 万元 ,利润总额为-2,482.5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设股份,证券代码:002883)自 2026年 4月 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复 牌。 3、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年 5月 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中设股份”变更为“*ST中设”,证券代码仍为“002 88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根据 2026年 7月 6 日开始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自该规则施行起将恢复 为 10%。 一、公司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中设股份”变更为“*ST中设”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883”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5月 6日 (五)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 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复牌。 (六)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根据 2026 年 7月 6日开始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 6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自该规则施行起将恢复为 10%。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6,961.49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 25,088.6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2.1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94.04 万元,利润总额为-2,482.54 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 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4月 30日开市起停牌 1天。自 2026 年 5月 6日开市起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根据 2026 年 7月 6日开始施行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自该规则施行起将恢复为 10%。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尽快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包括但不限于:提升运营效率,大力降本增效,改善盈利状况;在智慧交通、智慧城市、低空经济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积极布局 投入,加快产业转型,拓展新兴机会;充分发挥上市公司投融资并购作用,灵活运用资本市场工具,推动“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 增长”齐头并进,勾勒公司发展第二增长曲线。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10-88102883 2、电子邮箱:jszsjt03@jszsgroup-erp.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a272c2b-fe9f-4126-87bc-b4771a3a3510.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胡志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8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 7 名。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 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将在今后 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控、规范会计核算,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 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 2025年度合并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18,51 9.01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 17,123.60万元。鉴于 2025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1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2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董事陆卫东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朱冬青、胡志伟、陆卫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补充确认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 2点 30分在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1e97509-d7a0-4e5d-aee2-304f41aed5dd.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 各项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 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指派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 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 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 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 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不超过 12,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c06b46e-2e52-43db-9b6a-2d1e0d0dcd27.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补充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f4eda98-93ec-4b1f-91c2-e578361eb5bc.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2025年年度报告 ─────────┴──────────────────────────────────────────────── 中设股份(00288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68be632-695f-49a0-89d4-0abc1fa988d1.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29e5126-2bb3-4f92-8ead-3cf737f0feef.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fd2b2ef-043b-4440-bf6a-f5b4f818700d.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设股份(00288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bc85bc1-b9cb-46d2-bccd-478db5e68e4d.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64d07f0-7168-45ca-865a-a53356ee2cf3.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885988b-68db-435c-ab4a-6cfc8d9ccc85.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306641c-c058-4daf-a51b-3d4125e3a994.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 4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7 月 7日启动组织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 等程序,同时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审计服务的 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 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选聘北京 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 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核查 了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2025 年 12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讨论了 2025 年年报有关 工作的安排,对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和审计的主要方向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 3.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初稿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 025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对财务报表审计完成情况、公司配合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本页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出席委员签名: 唐建荣 黄培明 李兴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15a9ceb-1bec-474a-9a6c-63d4ae99dddb.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 │项说明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审会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 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皓国际分别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 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中披露的中设股份公司对 2025 年 9 月份末及以 前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中设股份公司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更正事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下列事项:如中设股份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中所述,公司对相关年 度财务报告数据进行自查,发现 2025 年 9 月末及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主要原因为部分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项目 存在收入及成本核算不准确问题,根据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年度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截止 202 5 年12 月 31 日,中设股份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对该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尊重德皓国际的独立判断,并且高度重视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遵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监 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进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和管理,继续并全面落实对相关事项的整改,确保公司在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意见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做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会计师事务作出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将认真履行 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着力解决相关问题,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报告中所涉事项,公司拟采取如下改善措施: 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有效;强化对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等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提高审计监督的 广度和深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加强规范运作意识,严格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开展对关键人员的合规培训,要求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各业务环节规范运作意识,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 司的影响,并依据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d59aaa0-b488-496c-8f19-fa06468f1f4e.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已于 2026年 4月 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 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 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 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志伟先生;董事、总裁陆卫东先生;财务负责人过宁一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晨女士;独 立董事唐建荣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 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通过“提问预征集”界面进入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 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ed7ad6e-89ce-4365-a2ee-816e7d646554.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成立于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 人:赵焕琪。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 4万元。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7月7日启动组织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 序,同时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资质 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选聘北京德皓 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 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北京德皓国际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 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5e3ab72-7fe0-4f19-adab-e9063497f106.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3376b5a-0b86-4ac0-a551-4281eb483f6f.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设股份(00288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2907b82-3c77-4179-b144-5e7ed8c8ed02.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7aa6546-b9d9-45ab-94da-02363a072637.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兴 华先生、黄培明女士、唐建荣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李兴华先生、黄培明女士、唐建荣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0be8c1a-ba5b-48c1-9511-774526e2d253.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建荣)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建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6b6cdea-f526-4def-bccd-f522896dabfb.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 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 ,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十一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 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 年。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 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 10 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制度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9bc79e9-6544-444d-8459-bebbf4f5dc8e.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培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培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34db36d-d676-4b27-892e-865126158be4.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兴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兴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9cad614-4e3f-45f4-af93-a612d2c7333e.PDF ─────────┬──────────────────────────────────────────────── 2026-04-30 00:00│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中设股份(002883):中设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f0d7ad8-cd28-4fa9-8ada-1396332c7726.PDF ─────────┬──────────────────────────────────────────────── 2026-04-02 17:08│中设股份(002883):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以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准,下同),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在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江苏中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 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3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6年 1月 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公司股票 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于 2026年 3月 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本公告为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 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 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bbd4a38-ee48-4d4e-a542-a699374c07d9.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091.PDF ─────────┬──────────────────────────────────────────────── 2026-04-30│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089.PDF ─────────┬──────────────────────────────────────────────── 2026-04-30│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092.PDF ─────────┬──────────────────────────────────────────────── 2026-04-30│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090.PDF ─────────┬──────────────────────────────────────────────── 2026-04-30│中设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060.PDF ─────────┬──────────────────────────────────────────────── 2026-04-30│中设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6071.PDF ─────────┬──────────────────────────────────────────────── 2025-10-31│中设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425.PDF ─────────┬──────────────────────────────────────────────── 2025-08-27│中设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469.PDF ─────────┬──────────────────────────────────────────────── 2025-04-29│中设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334.PDF ─────────┬──────────────────────────────────────────────── 2025-04-25│中设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4446.PDF ─────────┬──────────────────────────────────────────────── 2024-10-29│中设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141.PDF ─────────┬──────────────────────────────────────────────── 2024-08-27│中设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1316.PDF ─────────┬──────────────────────────────────────────────── 2024-04-25│中设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648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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