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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5(京泉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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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85 京泉华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京泉华(002885):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7c7e964-0027-4e64-986f-050285146824.PDF ─────────┬──────────────────────────────────────────────── 2024-04-03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07%,最高成交价为 12.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3 元/股,成交金额为 2,589,0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22.21 元/股。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b36e5d10-bd42-42aa-a76d-33c07e7506a0.PDF ─────────┬──────────────────────────────────────────────── 2024-03-20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京泉华”)作为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吾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安义吾同益安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月 19 日、2024 年2月 22 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近日,上述基金已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名称:安义吾同益安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CX5DTN4K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 年 09 月 21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吾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罗昶)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 基金名称:安义吾同益安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ABJ45 管理人名称:上海吾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4 年 03 月 15日 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安义吾同益安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营业执照》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b76e2e0e-e21f-4bab-a767-0edfc44be1b0.PDF ─────────┬──────────────────────────────────────────────── 2024-03-16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 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作为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指定严智先生和廖禹先生 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年 12月 31日。 由于廖禹先生工作发生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决定委 派秦亚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廖禹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和义务。 本次变更不影响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之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严智先生和秦亚中先生,继 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 公司董事会对廖禹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2eb488e1-7bd4-488c-91ea-134162d5fa77.PDF ─────────┬──────────────────────────────────────────────── 2024-03-02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京泉华(002885):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2/0354daf7-a8ed-47b2-822c-61ab54daed65.PDF ─────────┬──────────────────────────────────────────────── 2024-03-02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 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及回购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最高成交价为 12.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3 元/股,成交金额为 2,589,0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 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22.21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07%,最高成交价为 12.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3 元/股,成交金额为 2,589,0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2/15c298d5-f63d-4b64-b279-760857fa2bfb.PDF ─────────┬──────────────────────────────────────────────── 2024-02-29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 京泉华(00288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d91a6573-b0bc-4a51-aeed-cf00f1a782e4.PDF ─────────┬──────────────────────────────────────────────── 2024-02-22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5)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4年 2月 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 日(即 2024年 2月 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数据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 36,709,072 13.46 合伙) 2 窦晓月 29,167,985 10.69 3 张立品 26,444,624 9.69 4 张礼扬 8,111,389 2.97 5 鞠万金 7,220,312 2.65 6 程 扬 6,924,101 2.54 7 汪兆华 6,139,146 2.25 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3,992,277 1.46 四二零组合 9 李战功 3,101,326 1.14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2,775,201 1.02 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 36,709,072 15.79 合伙) 2 窦晓月 29,167,985 12.55 3 程 扬 6,924,101 2.98 4 张立品 6,611,156 2.84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 3,992,277 1.72 四二零组合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2,775,201 1.19 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41,924 1.09 8 张礼扬 2,027,847 0.87 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1,996,829 0.86 易担保证券账户 10 鞠万金 1,805,078 0.78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dd2798d7-465f-473a-af97-07f31f99bd5c.PDF ─────────┬──────────────────────────────────────────────── 2024-02-22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一、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概述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加快推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 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及资源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强化产业协同和实现资本增值,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京泉华”)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吾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吾同”)以及其他 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安义吾同益安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 伙企业”或“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4,300 万元 ,出资比例为 86%。基金主要围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及相关产业链进行投资布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京泉华与上海吾同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经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签订了《安义吾同益安惠创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修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协议中 1.6 条中关于出资缴付的内容,现修订补充如下: 1、本基金首期出资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42%(若不满足基金业协会对投资者要求的最低出资额度,则以基金业协会 相关规定为准),各合伙人应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期限内,将相应认缴出资额支付至基金指定账户。 各合伙人首轮出资具体金额如下: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首轮出资金额(万元) 上海吾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4.2 王林 290 121.8 赵姜文 100 100 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 4,300 1,806 罗昶 300 126 合计 5,000 2,158 2、本基金后续出资按照项目出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投资项目后,并由全体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出资金额、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并形成决议,在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全体同意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向各合伙人签发相应的 后续缴付出资通知书,若全体合伙人会议中有一位及以上合伙人反对出资,则视会议不通过,本基金则不投资该项目。 (二)补充维持运作机制条款之约定 维持运作机制是指在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基金的能力时,为保障基金各合伙人之利益,特对基金财产安全保障、维持基金 运营或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等作出相应约定。 1、管理人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基金能力的相关情形包括: (1)基金管理人失联的; (2)基金管理人被注销、撤销登记的; (3)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注销,或依法被撤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出现其他重大风险,导致管理人无法继续管理基金相关事务的。 2、当管理人出现前述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基金能力的情形时,经代表基金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 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本基金财产安全保障方案,维持基金运营或清算的应急处置预案。 同时,除管理人外其余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提交证明出现管理人存在前述客观上丧失继续管理基金能力情形的充分证据的前提 下,可做出解除基金与该管理人之间的委托管理关系、终止管理人的管理权利的决议,同时可就更换替任管理人做出决议。若基金未 能就接纳新的管理人作出决议,或基金在决议做出后 2个月之内没有新的基金管理人实际承接基金管理职责的,则基金应进入清算程 序。 新的管理人应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约束并履行基金合伙协议规定的应由管理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被更 换的管理人仍有权获得其被更换之前因管理合伙企业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及应分配的收益;如基金在更换管理人同时接纳了新的管理 人,原管理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管理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和分配的权益。 3、管理人因前述情形无法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导致本基金无法正常退出的,经除管理人以外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表决,可 以成立专项机构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行使清理核查私募基金资产情况,制定、执行清算退出方案,管理、 处置、分配基金财产,依法履行解散、清算、破产等法定程序,代表本基金进行纠纷解决等职权。 (三)除另有说明,本补充协议中所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原合同具有相同含义;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原合同约定履行。 (四)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的约定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安义吾同益安惠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修订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1/c9cc4e3d-c418-40ae-970a-7de40eef8d96.PDF ─────────┬──────────────────────────────────────────────── 2024-02-20 00:00│京泉华(002885):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立品先生《关于提议深圳 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立品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年 2月 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张立品先生提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1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21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 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五)回购资金总额 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至 4,000 万元(含)。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2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80.0 9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2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90.0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七)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回购期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立品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张立品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1 以最近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8日)测算。 提议人张立品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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