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87 绿茵生态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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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46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预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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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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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4 │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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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4 │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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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0 │绿茵生态(00288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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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9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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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9 │绿茵生态(002887):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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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9 │绿茵生态(00288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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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9 │绿茵生态(002887):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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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19 │绿茵生态(002887):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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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4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预计触发绿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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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2、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3、转股价格:11.51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11月 11日至 2027 年 4月 29 日
5、自 2025 年 9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1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
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1,2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5月 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
4。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绿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2.38元/股。
1、由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绿茵转债
”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3年5月 31日起调整为 12.04元/股。
2、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绿茵转债
”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4年5月 31日起调整为 11.79元/股。
3、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24 年
6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 2024年 6
月 12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6元/股。
4、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绿茵转债
”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5年6月 6日起调整为 11.51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二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限从 2025年 9月 30日起,截至 2025年10月 14日,公司股票已有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即9.78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后续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绿茵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年 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26af5408-247e-4a64-86b1-c953bac47d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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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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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87;股票简称:绿茵生态
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1.51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7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7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71,2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511号”文同意,公司 7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年 5月 28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5月 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2.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3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 5月 25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自 2023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04元/股。
2、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 5月 27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自 2024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9元/股。
3、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 2024年 6月
12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6元/股。
4、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 5月 29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自 2025年 6月 6日起
,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51元/股。
二、“绿茵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三季度,绿茵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 2,000元(20张),转股数量为172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427,
899,900元(4,278,999张)。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386,340 36.40% - 111,386,340 36.4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1,386,340 36.40% - 111,386,340 36.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4,600,360 63.60% +172 194,600,532 63.60%
三、总股本 305,986,700 100% +172 305,986,872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22-58357576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生态”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转债”股本结构表。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485f46bc-93ad-4fbc-977c-b61fea505e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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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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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开
发布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
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公司办公楼16层会议室如
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祁永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
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74人,代表股份195,863,636股,占
贵公司股份总数的64.010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95,846,6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13%;
反对16,8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6%;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同意195,840,3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81%;
反对23,1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18%;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同意195,845,7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9%;
反对17,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四)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195,845,7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09%;
反对17,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4.02《对外担保制度》
同意195,719,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64%;
反对142,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29%;弃权1,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7%。4.03《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同意195,838,4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1%;
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8%;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4.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195,839,7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8%;
反对23,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4.05《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同意195,838,4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1%;
反对2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8%;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4.06《融资决策制度》
同意195,839,7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8%;
反对23,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1%;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
4.07《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同意195,838,1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0%;
反对23,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21%;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9%。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
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
披露表决结果。经查验,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上述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02b157f2-c326-471c-8fde-865dc710d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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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2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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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c7102d1e-8bbb-4beb-846a-28c45063bf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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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20│绿茵生态(00288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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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28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号智慧山南塔 16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加监事 3人,实际参加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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