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87 绿茵生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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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07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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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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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45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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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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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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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 │绿茵生态(002887):2025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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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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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 │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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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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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 │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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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07│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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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qianwanyi026
2@tjluyi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基本信息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举办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祁永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卓萌女士、财务经理张芷女士(代行财
务总监职责)、独立董事张萱女士。
三、会前公开征集问题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
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qianwa
nyi0262@tjluyin.com。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
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bb72887-32ad-4bd9-89d3-1b1c3f9e7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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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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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
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
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
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10)发行前
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议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f1ce63-d440-4cb9-a7c3-d2fe1096a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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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45│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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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
债逆回购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
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
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
安全。
2、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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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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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最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
定。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22477a-8cc4-49ab-8762-a2cb4ae8e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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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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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简称“解释第 1
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b025b4-8310-4dd1-82d2-52a4459b5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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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2025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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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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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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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和 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
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1
2,762,782.6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会计科目 明细事项 2025年度计提金额
(“—” 表示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2,647,866.0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6,978.69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1,753,895.70
小计 -94,284,783.1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803,467.63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4,404,816.9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6,876,650.22
小计 -18,477,999.53
合计 -112,762,782.63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包含 2025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6年一季度的
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 3月 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6年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
5,623,332.1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会计科目 明细事项 2026 年一季度计提金额
(“—” 表示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123,936.3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4,634.86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38,986.78
小计 -15,377,558.0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45,774.14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小计 -245,774.14
合计 -15,623,332.14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资产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进 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
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
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
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
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
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 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
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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