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87 绿茵生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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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6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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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08 │绿茵生态(002887):绿茵生态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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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06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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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00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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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56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绿茵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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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20:26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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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20:22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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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6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绿茵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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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7 │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丰镇市隆盛庄PPP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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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6 │绿茵生态(00288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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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5:4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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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87;股票简称:绿茵生态
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1.21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7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7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71,2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511号”文同意,公司 7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年 5月 28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5月 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2.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3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 5月 25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自 2023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04元/股。
2、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 5月 27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自 2024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9元/股。
3、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 2024年 6月
12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6元/股。
4、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 5月 29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自 2025年 6月 6日起
,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51元/股。
5、2026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 5月 29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自 2026年 6月 4日起,绿
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21元/股。
二、“绿茵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绿茵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 2,000元(20张),转股数量为173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427,
889,000元(4,278,890张)。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8,756,500 29.01% 0 88,756,500 29.01%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8,756,500 29.01% 0 88,756,500 29.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7,231,141 70.99% +173 217,231,314 70.99%
三、总股本 305,987,641 100% +173 305,987,814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22-58357576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生态”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转债”股本结构表。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c613a57-5075-4cb5-a7af-4cc0a42a8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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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08│绿茵生态(002887):绿茵生态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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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绿茵生态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88fbc5f-ab49-4236-b2ee-63082b394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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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0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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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AA-。中证鹏元出具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d7ac1a7-84e4-4b09-a1ca-bd462ef398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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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00│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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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标的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联,可能存在因公司对标的公司技术路线与市场前景判断存在偏差,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
期的风险。公司通过海棠同慧基金间接投资标的项目2,000万元,持股比例很低,仅作为财务性投资。本次对海棠同慧基金认缴出资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85%,对公司整体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安全,公司亦未就
该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流动性支持安排。
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变革阶段,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技术路径更新迭代、行业政策调整
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份额价值,带来投资亏损风险。
3、本次投资无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标的公司发展阶段尚属早期,可能存在技术研发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激烈、内部管理不善
等导致其商业回报不及预期、投资价值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导致公司面临投资退出周期延长、退出路径
收窄的情形,以及存在本次投资成本无法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风险。
4、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回收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
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持有的基金份额流动性较差,且客观上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
退出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海棠创
业”)等合伙人共同签署《天津海棠同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天津海棠同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棠同慧基金”)。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41,201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60万元人民币,
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9999%。海棠同慧基金拟投资于高科技型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
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棠同慧基金已签署《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告,标
的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上海阶跃星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4月6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CE0YX639
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701 号 30 层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6.法定代表人:印奇
7.注册资本:6,051.986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主要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推广及系统、软件研发集成;销售人工智能硬件、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各类软件;提供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运维、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线上合规销售服
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标的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10. 因标的公司目前处于关键发展阶段,资产、营收及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及股权结构信息涉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如在现阶段
披露,可能严重损害标的公司利益。对于上述信息,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豁免披露审批程序,并予以豁免披露。
11.诚信情况:标的公司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风险提示
1、标的公司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联,可能存在因公司对标的公司技术路线与市场前景判断存在偏差,导致投资收益不及预
期的风险。公司通过海棠同慧基金间接投资标的项目2,000万元,持股比例很低,仅作为财务性投资。本次对海棠同慧基金认缴出资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85%,对公司整体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安全,公司亦未就
该投资提供任何担保或流动性支持安排。
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及变革阶段,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技术路径更新迭代、行业政策调整
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份额价值,带来投资亏损风险。
3、本次投资无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标的公司发展阶段尚属早期,可能存在技术研发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激烈、内部管理不善
等导致其商业回报不及预期、投资价值无法按计划实现的风险,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导致公司面临投资退出周期延长、退出路径
收窄的情形,以及存在本次投资成本无法部分或全部收回的风险。
4、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回收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投资过程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
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持有的基金份额流动性较差,且客观上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
退出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会持续强化投后跟踪与评估,获取海棠同慧基金定期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报告,密切跟踪标的公司技术进展及
行业发展态势,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确保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797e937-8c4d-4314-a6e3-e0ef282d8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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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5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绿茵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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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7 年 4月 29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至 2026 年 6月 3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6月 4日
鉴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
27034)自 2026 年 5月 28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3日)期间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绿茵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绿茵转债将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月 4日起恢复转股。敬
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80b07da-5a8f-4746-af4a-a9ddd0739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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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20:2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因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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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4
2、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3、调整前“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11.51元/股
4、调整后“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11.21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6月 4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
“绿茵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股本的情形),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2026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305,987,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1
,796,206.8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
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 4日,公司每股派送现金 0.3元/股(含税)。(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绿茵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股本的情形),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本次“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派发现金股利 P1=P0-D的公式进行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 P0=11.51元/股,D=
0.3元/股,因此,调整后“绿茵转债”的转股价格为:P1=P0-D= 11.21元/股。
(三)生效日期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绿茵转债”自 2026年 5月 28日停止转股,于 2026年 6月 4日
恢复转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a88ca4e-df7c-4437-9235-e950c0b42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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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20:22│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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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末总股本 305,987,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1,796,206.8元(含税)。若在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
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债券简称:绿茵转债)自 2021年 11月 11日进入转股期,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前若“绿茵转债”发生转股,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05,987,814股。
3、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91,796,344.2元=305,987,814股×0.30元/股。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5,987,8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号南开科技大厦 15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22-58357576
咨询联系人:钱婉怡
传真电话:022-8371320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478d76d9-e410-42be-b2a8-1ff74fa6a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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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绿茵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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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绿茵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4
2.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7 年 04 月 29 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 年 05 月 28 日至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恢复转股日期: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7号)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7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71,2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511号”文同意,公司 7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年 5月 28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二)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2026 年 5月28 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6de491e-1d10-43b4-8285-8aa96c36fe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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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7│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丰镇市隆盛庄PPP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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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8 年,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丰镇市丰隆生态民俗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丰隆生态”)与丰镇市财政局签署《丰镇市隆盛庄镇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
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 项目合同》”),合同约定丰隆生态承担该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合
作期 12 年。2021年 1 月,项目进入运营期。
为把握中央及地方政府化债政策的窗口期,尽快回收货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经与丰镇市财政局协
商,签署《丰镇市隆盛庄镇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协议》
(简称“《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本 PPP 项目,并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本终止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方名称:丰镇市财政局
2、机构类型:政府机关
3、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区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本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债
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项目费用总额 35,500 万元。根据终止协议约定,丰镇市财政局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现金方式支付人
民币 13,759 万元。
剩余提前终止费用人民币 21,741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三年分期方式进行支付:
(1)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4,348 万元;
(2)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8,696 万元;
(3)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8,697 万元。
若丰镇市财政局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提前终止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全部剩余未付的提前终止费用款项(含
已到期未付及尚未到期的所有款项)全额支付;并且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丰镇市财政局
乙方:丰镇市丰隆生态民俗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PPP 项目合同》,并达成本协议。
(一)项目终止
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双方停止履行原 PPP 项目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与义务。自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甲方应自行承担项目
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费用。
(二)项目结算范围
根据《PPP 项目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谈判确定的结果,本项目提前终止结算范围包括:总投资、投资回报、运营维护费等。
(三)项目费用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项目费用总额 35,500 万元。根据终止协议约定,丰镇市财政局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现金方式支付人
民币 13,759 万元。
剩余提前终止费用人民币 21,741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三年分期方式进行支付:
(1)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4,348 万元;
(2)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8,696 万元;
(3)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 8,697 万元。
(四)项目移交与交接
1、移交与交接内容:包括项目公司并与维护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以及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
术和技术信息的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项目全流程资料、项目有关的合同等文件资料;
2、移交与交接标准:按原 PPP 合同约定的移交标准执行;双方共同核对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可用性;
3、移交与交接程序:双方应共同签署《项目资产移交清单》《资料移交清单》及对应确认书。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提前终止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全部剩余未付的提前终止费用款项(含已到
期未付及尚未到期的所有款项)全额支付;并且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怠于履行资产、资料接收及移交配合义务,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完成接收移交的,构成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因
此产生的保管、维护、逾期占用等全部损失。
(3)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未通过政府审批、备案等)导致本协议无法有效执行的,双方另行协商,并于
30 个工作日内达成一致。
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要求完成移交、移交内容存在瑕疵、被抵押、质押、权属不清、迟延履行变更手续等情况的,应按甲方已向其支付的
提前终止费用金额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
此产生的资金占用、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等全部费用。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系双方就原 PPP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及资产移交事宜达成的全部约定,原 PPP 项目合同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本
协议为准。双方不得以原 PPP 项目合同或其他文件对抗本协议的约定。
2、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任何口头承诺或补充约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以书面
形式予以确认。
3、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
项义务。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PPP 项目终止及债务重组旨在把握本轮国家和地方政府化债政策窗口期,加快项目资金回流,通过确定性的支付安排,可
加速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防范经营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该笔债权账面净值 36,194.51 万元,本次重组后可回收金额 35,500 万元,项目终止对
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同时 2026 年年度将新增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 13,759 万元—18,107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结
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dfce4e8-137a-4d01-9ccf-a2000a123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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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06│绿茵生态(00288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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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22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号智慧山南塔 16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情况紧急需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
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丰镇市隆盛庄 PPP 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丰镇市隆盛庄 PPP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fe897ba-5b7c-486f-902f-fc4a441a0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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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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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16edcc4-f3a0-44a2-86af-91d0199d4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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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5│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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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9a7192c-0e1d-4a07-b492-466bb6bbc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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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5│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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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403c57e-ec77-4cd3-991d-94a7d60d1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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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5│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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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64f65fc-3a44-4d06-9807-19772f43c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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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07│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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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qianwanyi026
2@tjluyi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基本信息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5:00-16:00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举办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祁永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卓萌女士、财务经理张芷女士(代行财
务总监职责)、独立董事张萱女士。
三、会前公开征集问题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
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qianwa
nyi0262@tjluyin.com。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
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bb72887-32ad-4bd9-89d3-1b1c3f9e7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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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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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
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仍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
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
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10)发行前
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议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f1ce63-d440-4cb9-a7c3-d2fe1096a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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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45│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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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国
债逆回购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
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
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
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
安全。
2、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证券机构发行的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ca8a84-93b4-4082-bd0d-0f094206e5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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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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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最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
定。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722477a-8cc4-49ab-8762-a2cb4ae8e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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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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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简称“解释第 1
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b025b4-8310-4dd1-82d2-52a4459b5c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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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2025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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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5a0810-d620-4fce-9cd5-555ce3243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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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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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和 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
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1
2,762,782.63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会计科目 明细事项 2025年度计提金额
(“—” 表示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72,647,866.09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6,978.69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1,753,895.70
小计 -94,284,783.1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803,467.63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4,404,816.9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16,876,650.22
小计 -18,477,999.53
合计 -112,762,782.63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包含 2025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2026 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6年一季度的
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 3月 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6年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
5,623,332.1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会计科目 明细事项 2026 年一季度计提金额
(“—” 表示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123,936.3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4,634.86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38,986.78
小计 -15,377,558.00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45,774.14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小计 -245,774.14
合计 -15,623,332.14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资产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进 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
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
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
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
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
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 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
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
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
组合的依据如下:
①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除①及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外的,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
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
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
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
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全面减值迹象识别与可收回金额测算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森氧对开融绿茵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标的公司持续亏损、底层资产已无
价值、存在显著减值风险,2025年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1,687.67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 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
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76.28 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1,276.28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2026 年一季度,,公司
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562.3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62.33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c2a0cc-334d-4dc9-812a-07043a87f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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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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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00f2a39-90e7-43d0-99e4-2213e2923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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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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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
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
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
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
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
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洪仪,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
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窦良颖,202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
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忻,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
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
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083ead-6b54-45cb-9bea-d9ddc12931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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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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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9dedc4-3b87-416c-8a96-03a82f03b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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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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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6 年度津贴标准为 8万元整(税前)/人,每半年度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
况领取薪酬。公司董事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考核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
酬。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最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
后确定。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
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bc01cf-7d41-40ce-9c7e-3f4e3c179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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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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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
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12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2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
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续聘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绿茵生态2025年
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二)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
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情况提出了具
体的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功及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7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a6f0ab-94d3-4f7e-ab77-096743f67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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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8│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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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a68b15-e1ff-49ce-ade2-e48995bd6d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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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7│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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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1,421,402.82 元,母公
司净利润为 52,942,546.2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5,294,254.62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077,
523,988.8 元,减 2024 年度分派的现金红利 76,496,675 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117,154,4
62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89,986,449.42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05,987,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1,796,206.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
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91,796,206.8 元,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
额预计为 91,796,206.8 元,占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5.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1,796,206.8 76,496,675 76,496,269.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79,737,604.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421,402.82 99,902,239.67 113,605,102.5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17,154,46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89,986,449.4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44,789,15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79,737,604.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1,642,914.99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324,526,755.96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是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 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
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a3a6d1-d88a-45a8-8050-9edad580be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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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绿茵生态(00288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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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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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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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99934e-fd09-4b65-bba7-ae9cc18199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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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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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1468e6-518a-4ca7-a3c5-aad139f261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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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绿茵生态(00288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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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号智慧山南塔 16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4月 16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
议应参加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
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度股
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
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总裁祁永先生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
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414.80 万元,较上年增长18.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2.14 万元,较上年
增长21.54%。2025 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03,796.1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
41,409.82 万元,较上年增长1.90%。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6、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305,987,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共计 91,
796,206.8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5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及《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和 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和 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的
公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 2026年的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以上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
际贷款金额应在融资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祁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
同、协议等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ce34bb-a7c1-4153-ad04-ff7fd0f671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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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6│绿茵生态(002887):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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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号智慧山南塔 16层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通过电子邮件
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2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表决,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表决,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
运行和经营风险控制。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绿茵景观
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5年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0元;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余额为 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5.06亿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0元。
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5.06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0.96%。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d816c1-398f-4c90-9db0-857868e7ae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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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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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e95509-b370-4767-a0c7-aef5ddd05f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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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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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116 号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绿茵生态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绿茵生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洪仪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窦良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30c92c-cf2d-4975-8b35-0a06089e0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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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绿茵生态(002887):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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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0011005030 号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生态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 月 27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9704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
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绿茵生态公司编制的 2025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绿茵生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
审计绿茵生态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
致。除了对绿茵生态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绿茵生态公司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洪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窦良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71df96-c0b1-4a46-bf68-74953ca67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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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5│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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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6 年度为控股
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2026 年度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联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担保批准 市公司最近一 担保
例 负债率 额度 期净资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天津绿 重庆津瑞诚建设 100% 48.37% 0 10,000 4.07% 否
茵景观 工程有限公司
生态建 天津青川科技发 100% 11.66% 0 10,000 4.07% 否
设股份 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 内蒙古绿茵生态 98% 47.80% 0 10,000 4.07% 否
司 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包括截至
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
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计划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表具体负责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机构申请的授
信、借款、票据、保理、融资租赁、转租赁等债务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
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重庆津瑞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瑞诚”)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 390 号财富中心第 10 层 10-40
法定代表人:李晓波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 10月 10日
营业期限:2019年 10月 10日至永久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
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工程;河道治理(以上项目涉及许可的均须取得相
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保护及相关技术的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凭资质证书执业)。【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津瑞诚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资产总额 23,306.61 21,771.64
负债总额 11,375.39 10,529.94
净资产 11,931.22 11,241.70
营业收入 4,796.53 593.58
净利润 966.30 -690.21
注: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3 月/2026 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天津青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川科技”)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482 号创智大厦 1-245-5 房间
法定代表人:根民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0 日
营业期限:201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31 年 11 月 09 日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流失
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肥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初级农产品收购;木材收购;树木种植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
营;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休闲观光活动;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
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食品经营(
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川科技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资产总额 78,830.92 79,616.34
负债总额 10,883.99 9,280.08
净资产 67,946.93 70,336.26
营业收入 23,638.72 4,593.75
净利润 10,624.30 2,389.33
注: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3 月/2026 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内蒙古绿茵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绿茵”)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大学科技园 E-A190
法定代表人:李海洋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 年 1月 9日
营业期限:2024 年 1月 9日至 2099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人工造林;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肥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农业机械销售;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初级农产品收购;木材收购;树木种植经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
;休闲观光活动;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内蒙绿茵 98%股权,青川科技持有内蒙绿茵 2%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资产总额 12,331.83 12,781.32
负债总额 6,003.84 6,108.86
净资产 6,327.99 6,672.46
营业收入 11,426.09 1,786.49
净利润 3,029.85 344.47
注: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3 月/2026 年 3月 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各子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
权经营层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营运需求,保持资金流动性,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
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
偿债能力,此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0,588.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9
6%。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1d5356-d224-4ce1-acc0-8f47ab81b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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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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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智慧山南塔 16 层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9.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新增<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1.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
特别说明:
1、议案(4)-(11)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公司持股 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议案(8)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3、议案(5)《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4、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
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
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
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6 日(时间:上
午 9:00-12:00 下午 1:00-5:00。)
3、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 15 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
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钱婉怡
会议联系电话:022-58357576
会议联系传真:022-83713201
电子信箱:qianwanyi0262@tjluyin.com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20 号南开科技大厦主楼 15 层,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1098cd-641e-48a2-aae2-e32427a80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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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绿茵生态(002887):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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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天
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萱女士、王堃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萱女士、王堃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62f44b0-d776-480f-958d-8995cfa33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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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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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ed33c2-9c2f-493c-b407-c5f6113f9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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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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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804f61-78c6-4e7f-b3d3-016574b4a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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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54│绿茵生态(002887):绿茵生态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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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绿茵生态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e5451c-5a48-40f3-b6d5-6651fcf5e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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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01│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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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8dc21a-fb04-4b48-8120-cc436e696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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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1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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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87;股票简称:绿茵生态
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1.51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7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7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71,2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511号”文同意,公司 7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年 5月 28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5月 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2.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3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 5月 25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自 2023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04元/股。
2、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 5月 27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自 2024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9元/股。
3、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 2024年 6月
12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6元/股。
4、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 5月 29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自 2025年 6月 6日起
,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51元/股。
二、“绿茵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绿茵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 3,300元(33张),转股数量为285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427,
891,000元(4,278,910张)。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386,340 36.40% -22,629,840 88,756,500 29.01%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1,386,340 36.40% -22,629,840 88,756,500 29.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4,601,016 63.60% +22,630,125 217,231,141 70.99%
三、总股本 305,987,356 100% +285 305,987,641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22-58357576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生态”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转债”股本结构表。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5b83931-8cd6-41ec-9a9b-a2194f534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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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11│绿茵生态(002887):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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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87;股票简称:绿茵生态
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1.51元/股
转股时间: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7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4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7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71,2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511号”文同意,公司 7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1年 5月 28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
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5月 1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年 11月 11日至 2027年 4月 29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2.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2023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 5月 25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自 2023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2.04元/股。
2、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 5月 27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自 2024年 5月 31日
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9元/股。
3、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 2024年 6月
12日起,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76元/股。
4、2025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 5月 29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因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自 2025年 6月 6日起
,绿茵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1.51元/股。
二、“绿茵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绿茵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 5,600元(56张),转股数量为 484 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
余额为 427,894,300 元(4,278,943张)。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386,340 36.40% 111,386,340 36.4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1,386,340 36.40% 111,386,340 36.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4,600,532 63.60% +484 194,601,016 63.60%
三、总股本 305,986,872 100% +484 305,987,356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22-58357576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生态”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绿茵转债”股本结构表。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788460af-cf2b-4a9d-97b4-4e02d3053b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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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41│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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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
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恒合伙”)的通知,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与瑞恒合伙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5年 11月 19日,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与瑞恒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合计将其持有的 30,173,120股股份(占当时
公司总股本 9.86%)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瑞恒合伙,转让价格为 9.91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299,015,619.2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得提
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并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后,卢云慧、祁永与瑞恒合伙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卢云慧 93,915,120 30.69% 77,392,000 25.29%
祁永 54,600,000 17.84% 40,950,000 13.38%
瑞恒合伙 0 0% 30,173,120 9.86%
合计 148,515,120 48.53% 148,515,120 48.53%
注:因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为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总股本305,987,356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卢云慧、祁永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恒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148,515,120股股份,仍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3%
,卢云慧、祁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内部转让股份,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06673c26-30b8-4873-86e2-7c24536d15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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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06│绿茵生态(002887):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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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ec7a6539-6529-4335-9153-d88708b5a7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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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05│绿茵生态(002887):《绿茵生态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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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绿茵生态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e8b992ab-9df9-4035-82a9-328c328f94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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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05│绿茵生态(002887):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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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茵生态(002887):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fde67131-992e-4e32-9b4a-633850349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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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36│绿茵生态(002887):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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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为优化股权结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
30.69%股份)、祁永先生(本次转让前持有公司 17.84%股份)与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恒合伙”
)(本次转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签署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卢云慧与
祁永合计持有公司 30,173,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86%)转让给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受让方瑞恒合伙,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与祁永先生之女祁雨薇。因此瑞恒合伙、卢云慧女士
及祁永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受让方瑞恒合伙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过户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
相关规定。特别约定: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
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的通知,为优化股权结构,卢云慧女士和祁永先生于 2025年 11月 19日与瑞恒合伙
签署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 30,173,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86%) 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转给瑞恒合伙,转让价格为 9.91元/股,转让总价款为 299,015,619.2元。
因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与瑞恒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的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转让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卢云
慧女士、祁永先生。
本次内部转让股份前后,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祁永 54,600,000 17.84% 40,950,000 13.38%
卢云慧 93,915,120 30.69% 77,392,000 25.29%
天津瑞扬企业管 46,800,000 15.29% 46,800,000 15.29%
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卢云平 1,018,969 0.33% 1,018,969 0.33%
瑞恒合伙 0 0 30,173,120 9.86%
合计 196,334,089 64.15% 196,334,089 64.15%
注:祁永与卢云慧为夫妻关系,卢云平与卢云慧为姐弟关系,天津瑞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祁永及卢云慧为一致行
动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
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1、卢云慧,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501021963XXXXXXXX,住所:天津市河西区。
2、祁永,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101081964XXXXXXXX,住所:天津市河西区。
(二)受让方
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82MRCL57
1、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334号创展大厦 1号楼 703(天津杰城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67号)
3、执行事务合伙人:祁雨薇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比例:祁雨薇为GP持股 1%,卢云慧为 LP持股 62.6%,祁永为 LP持股 36.4%。具体如下图: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双方
转让方 1:卢云慧
转让方 2:祁永
受让方: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标的股份:绿茵生态 30,173,12股(其中,转让方 1转让 16,523,120股,转让方 2转让 13,650,000股)
3、转让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9.86%
4、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股份转让价格与支付安排
转让价款:299,015,619.2元
资金来源: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自有资金
支付安排:(1)《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并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协议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
款的 50%;(2)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1个月内支付全部转让款。
四、所涉及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内部转让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经营战略、业务模式、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ef40baf6-4bfc-414a-acc6-bb867b1cdc0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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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绿茵生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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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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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绿茵生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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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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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绿茵生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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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2817.PDF
─────────┬────────────────────────────────────────────────
2025-08-29│绿茵生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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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4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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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绿茵生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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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2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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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绿茵生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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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22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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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绿茵生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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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188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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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绿茵生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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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8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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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绿茵生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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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370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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