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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8(惠威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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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88 惠威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7 │惠威科技(002888):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 5月 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 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和 2026年 5月 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的情况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四)议案 1.00、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 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00至下午 17: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冰 电话:0755-26904655 电子邮箱:zqb@hivi.com 传真:0755-269046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6、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138d4da-805b-4c9c-98a8-2d9d4a13c73b.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07cf11d-cb38-4234-b22c-541b5acad8b9.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董事会讨 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 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议事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议事规则上述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 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合理费用 经过公司同意后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 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第九条所列事项时,应及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十三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前,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编写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再将有关文件收集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后,审计委员会就下述情况提出建议并将相关决议、书面文件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时,公司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审计委 员会和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所需材料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 日送交各委员。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传递可以书面 方式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传递。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 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 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八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非现场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 出席会议人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署意见。会议决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条 会议召开如有必要,召集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或者说明情况。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必要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 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 第二十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针 对初步审计意见,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议。 第三十条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协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 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第三十一条 半年度报告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审计,其工作流程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对本规则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f4213d9-5252-403c-8c6e-58cc7b828677.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bf82f65-0c15-4e27-a52d-384d57390b09.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dff55c5-0711-4cfd-8416-a74b11b2f2e5.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b3b5375-093e-405c-b0b4-b606c55fff57.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6103e82-e2a8-4602-aa6e-fe3d36d60b2d.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f76cdca-27c2-4e4e-83e1-b0cd74f6f425.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 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履行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所需材料应随会议通知提前 3 日以上送交各委员。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传递可以书面方式也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传递。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 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 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非现场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出席会议人员 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署意见。会议决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三条 会议召开如有必要,召集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或者说明情况。 第十四条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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