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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88(惠威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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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88 惠威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1 18:13 │惠威科技(0028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01 18:13 │惠威科技(002888):惠威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6 18:17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5 17:58 │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5-18 18:34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34 │惠威科技(002888):惠威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 │2026-05-15 18:29 │惠威科技(00288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5月) │ └─────────┴──────────────────────────────────────────────┘ ─────────┬──────────────────────────────────────────────── 2026-06-01 18:13│惠威科技(0028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HONGBO YAO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1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1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 5月 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对象: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416,103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5.9807%。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30%。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278,843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5.8877%。 (3)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 30%。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403,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同 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同意 1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766%;反对 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2%;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7,403,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同意 1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766%;反对 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2%;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7,403,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同意 12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766%;反对 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92%;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403,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66%; 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2%;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若晗、冯沛波 3、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80e273c-42a7-4ba8-8951-90f511602ce4.PDF ─────────┬──────────────────────────────────────────────── 2026-06-01 18:13│惠威科技(002888):惠威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威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 律师出席惠威科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 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和审阅了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并得到了惠威科技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 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 议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2026 年 5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 等相关事项。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日(星期一)15:00在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 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 HONGBO YAO主持,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 至 9:25、9:30至 11:30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至 15: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3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7,278,84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5.8877%。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有权参与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 决权。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5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137,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3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人于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 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监票。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具体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03,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66%; 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2%;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03,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66%; 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2%;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3、《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03,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66%; 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2%;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4、《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03,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66%; 反对 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92%;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42%。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d3acc22-4e66-4bea-b72f-99a9ee3ce525.PDF ─────────┬──────────────────────────────────────────────── 2026-05-26 18:17│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47,643,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 6-007),拟以总股本 147,643,412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元(含税),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 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643,412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分配比例固定的方案进行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总额为 19,931 ,860.62元;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147,643,4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21 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069 HONGBO YAO 2 07*****070 HUIFANG CHEN 3 08*****751 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 咨询联系人:郎冰 咨询电话:0755-2690465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4370d5d-7dbd-4a0f-aa70-bb1ce62cddc5.PDF ─────────┬──────────────────────────────────────────────── 2026-05-25 17:58│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惠威科技;证券代码:002888)于 2026年 5月 22 日 、2026年 5月 2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HONGBO YAO 先生于本次异常波动期间内并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4fa082e-2c6a-4c71-a0c3-f93d6c9ccd56.PDF ─────────┬──────────────────────────────────────────────── 2026-05-18 18:34│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HONGBO YAO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对象: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479,203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6.0234%。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0,3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57%。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278,943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5.8878%。 (3)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 200,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56 %。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线上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7,474,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 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9%; 反对 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473,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 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41%; 反对 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49%;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 HONGBO YAO、HUIFANG CHEN、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62%;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143%;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62%; 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43%;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471,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 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50%; 反对 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3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469,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同意 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62%; 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0%;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若晗、冯沛波 3、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ac7b38f-ce80-44fb-8e79-7a780eb10fef.PDF ─────────┬──────────────────────────────────────────────── 2026-05-18 18:34│惠威科技(002888):惠威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威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 律师出席惠威科技 2025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和审阅了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并得到了惠威科技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 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2、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 等相关事项。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在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 HONGBO YAO 主持,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4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7,278,94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5.8878%。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有权参与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 决权。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5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00,2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5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人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 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监票。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具体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74,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 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29%; 反对 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2、《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73,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 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41%; 反对 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149%;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3、《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HONGBO YAO、HUIFANGCHEN、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9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62%;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143%;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62%; 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0%;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4、《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71,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 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50%; 反对 7,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36%;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69,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9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62%; 反对 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20%;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ff11a0a-e173-47fc-8a9f-c05948faec67.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 5月 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日 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 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和 2026年 5月 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的情况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四)议案 1.00、议案 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 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 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00至下午 17: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冰 电话:0755-26904655 电子邮箱:zqb@hivi.com 传真:0755-269046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6、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138d4da-805b-4c9c-98a8-2d9d4a13c73b.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07cf11d-cb38-4234-b22c-541b5acad8b9.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董事会讨 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 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为使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议事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议事规则上述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 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合理费用 经过公司同意后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 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第九条所列事项时,应及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后方可提交董事 会审议。 第十三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前,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编写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再将有关文件收集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后,审计委员会就下述情况提出建议并将相关决议、书面文件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时,公司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审计委 员会和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所需材料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 日送交各委员。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传递可以书面 方式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传递。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 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审计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 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十八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非现场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 出席会议人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署意见。会议决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条 会议召开如有必要,召集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或者说明情况。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必要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 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 第二十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针 对初步审计意见,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议。 第三十条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协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 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第三十一条 半年度报告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审计,其工作流程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对本规则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f4213d9-5252-403c-8c6e-58cc7b828677.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bf82f65-0c15-4e27-a52d-384d57390b09.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dff55c5-0711-4cfd-8416-a74b11b2f2e5.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b3b5375-093e-405c-b0b4-b606c55fff57.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6103e82-e2a8-4602-aa6e-fe3d36d60b2d.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 ─────────┴──────────────────────────────────────────────── 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f76cdca-27c2-4e4e-83e1-b0cd74f6f425.PDF ─────────┬──────────────────────────────────────────────── 2026-05-15 18:29│惠威科技(002888):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 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履行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提交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所需材料应随会议通知提前 3 日以上送交各委员。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传递可以书面方式也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方式传递。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免 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 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现场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非现场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出席会议人员 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署意见。会议决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三条 会议召开如有必要,召集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或者说明情况。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对本规则进行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2106aa0-7b6c-4fb5-8fcc-b2b7d60faa51.PDF ─────────┬──────────────────────────────────────────────── 2026-05-15 18:2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说明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14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况飞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况飞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况飞帆先生的辞职自辞职申请送 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况飞帆先生通过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股,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况飞帆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资格,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郎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郎冰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郎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郎冰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 电话:0755-26904655 电子邮箱:zqb@hivi.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bd90842-69b7-46f7-9537-22ae2fd81918.PDF ─────────┬──────────────────────────────────────────────── 2026-05-15 18:2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 容,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方式可以采用专人送出、传真、邮件(包括电子邮 知方式可以采用专人送出、传真、邮件(包括电 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日以前。 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以前。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 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董事会即刻作出决议的, 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受前 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以不 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 受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 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 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 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 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 事宜。 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 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 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 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 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 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 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 章程的有关规定。 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 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 修订前 修订后 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由董事会秘书 分管的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依 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具体事宜 。相关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部分 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制度名称(修订后) 类型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且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是,且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4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6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93166ab-3d63-464e-8bd1-a7bd73d163a9.PDF ─────────┬──────────────────────────────────────────────── 2026-05-15 18:26│惠威科技(00288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4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由董事长 HONGBO YAO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郎冰先生列 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郎冰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董事会同意聘任郎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 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相关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 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6年 5月)。 3、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 5月)。 4、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衔接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有效履职,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 5月)。 5、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 5月)。 6、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 5月)。 7、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 5月)。 8、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 5月)。 9、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修订本制度。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 5月)。 10、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6月 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faab110-37bb-4d17-8b6d-d7edcddd333a.PDF ─────────┬──────────────────────────────────────────────── 2026-05-13 19:1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 定,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一)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12日和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过户情况 2025年 5月 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98,772 股已于 2025年 5月 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过户价格为 12元/股。根据公司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可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 30%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5月 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 (三)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0%、30%、40%。综上,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0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为 2025 年 5月 10 日至 2026 年 5月 10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6 年 5月 10 日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后续安排 (一)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根据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根据北京 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6]00001847 号)以及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274,381,945.94元,较 2024年增长 1.1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二)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第一个考核期 可解锁的股票份额均不得解锁,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份额,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9fffe26-3b6b-49a5-861c-69d41c3283c8.PDF ─────────┬──────────────────────────────────────────────── 2026-04-26 16:11│惠威科技(002888):惠威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德皓核字[2026]00001127 ─────────┴────────────────────────────────────────────────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 1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德皓核字[2026]00001127 号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威科技)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日签发了德皓审字[2026]0000184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惠威科技编制的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惠威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惠威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惠威科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惠威科技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东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雁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于 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fb5e07f-e214-431a-bdba-3c6610ee824b.PDF ─────────┬──────────────────────────────────────────────── 2026-04-26 16:11│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8fa3361-e394-4cff-8eb5-f040c53bfd19.PDF ─────────┬──────────────────────────────────────────────── 2026-04-26 16:11│惠威科技(002888):惠威科技-内控审计-德皓内字[2026]00000101 ─────────┴────────────────────────────────────────────────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101 号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威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惠威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东红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雁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于 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fb49010-1352-4dea-b527-66b0df19ee72.PDF ─────────┬──────────────────────────────────────────────── 2026-04-26 16:11│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高义融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1996年 7月至 1998年 9月在中国工商银行 湖北省孝感市分行任法律顾问;2001年 7月至2002年 7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任职;2002年 7月至 2003年 7月在广东发展银 行深圳分行任法律顾问;2003 年 8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3年 1月至 2017 年 12月在国浩律师(深 圳)事务所任合伙人;2018 年 1月至今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5 4 1 0 0 5 股东会 3 2 1 0 0 不适用 (二)2025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责及义务。 (2)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审阅相关资料。 (三)2025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5年度 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 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此外,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在 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 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 5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审慎客观行使表决权 2025 年度,本人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 ,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 15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 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注 公司产品技术、主营业务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产品技术、运营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 ,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 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的知情权 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前,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 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已达成决策,并已全部完成执行和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规 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进一步加深对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2026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 、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 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高义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102716c-d655-47ad-85ec-1577b1d0d3bd.PDF ─────────┬──────────────────────────────────────────────── 2026-04-26 16:11│惠威科技(00288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区域、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奖罚对等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决定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的考核及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 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管理职能及公司绩效完成等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在公司 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计算公式为: 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的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固定薪资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分别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最终根据考核结果计 算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另行制定中长期激励方案,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以及 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岗位薪酬水平等制定薪酬方案或计划。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考核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业绩完成 情况、合规性等进行评价。在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其中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按季度发放一次,即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薪酬不予发放,公 司并有权追回已支付部分薪酬。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职能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作为薪酬调整依据的事项。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约束机制及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不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按 公司相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固定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因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 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财务造假、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公司应根据情形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 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收回。 本条关于约束与止付追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 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7cc3aab-6dcc-46df-8e81-c9fe1c9c05a8.pdf ─────────┬──────────────────────────────────────────────── 2026-04-26 16:11│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王明强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税协高端人才。1999 年 7 月 至 2000 年 11 月在兖矿集团兖州煤矿机械厂财务处任会计;2000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深圳中鹏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任审计 助理、项目经理;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2 月在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经理;2012 年 1 月至今担任深圳思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和深圳中韬华益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所长。自 2021 年 11 月起担 任惠威科技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5 4 1 0 0 5 股东会 3 3 0 0 0 不适用 (二)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工作报 告、工作计划和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等,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时与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2025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 面内容。2025 年度,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安排; 在开展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及进场后均参与审阅、沟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重 点,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充分了解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 责做好充分准备。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 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履行 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做到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 司信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 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报告期,本人积 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披露的《2024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已达成决策,并已全部完成执行和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合 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 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 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明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7068a71-01df-43e5-aadf-f8e4336bf9d8.PDF ─────────┬──────────────────────────────────────────────── 2026-04-26 16:11│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曾婷婷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9月至 2009 年 4 月在渣打银行深圳分行任 零售部主管;2009 年 6 月至 2013 年 5 月在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任公司部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深圳南山宝生村 镇银行任风险部副总;2016 年 8 月至今在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金融部总监。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5 3 2 0 0 5 股东大会 3 2 1 0 0 不适用 (二)2025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慎制定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及审阅相关资料。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讨论审议公司审计部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定期财务报表等内部审计 报告,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及时提出企业应重点关 注的经营事项;在年报审计期间,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师当面沟通、问询,全面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和审计情况,保证了年审工作独立、有序地完成。 (3)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 报告期内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2025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 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 ,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 审核,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表意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拟审议事项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献计献策,对董事会科学客 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关注和审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监督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学习证券相关法律、法 规,遵守和践行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规章细则实施条例等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和意识,自觉形成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本人积极现场考察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现场座谈、视频、电话、微信和 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进行沟通交流,时刻关注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关 注传媒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重点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日常运营状态和可能面临的 经营风险,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有: 1、公司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均已达成决策,并已全部完成执行和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事项的合法 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 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的 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 2 025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曾婷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bc9bb47-76cc-46f0-a944-ceef6781065f.PDF ─────────┬──────────────────────────────────────────────── 2026-04-26 16:09│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6年 4月 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 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票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的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 4、议案 5需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五)议案 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 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邮政编码:51805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 封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10:00至 11:30,下午 13:30至 17: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 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3日 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况飞帆 电话:0755-26904655 电子邮箱:zqb@hivi.com 传真:0755-269046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 A栋 1101 邮编:518053 6、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970d376-4d5b-4999-b83e-a19885687b77.PDF ─────────┬──────────────────────────────────────────────── 2026-04-26 16:09│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050cdbd-2a0c-4ca2-9581-bbc586227c7b.PDF ─────────┬──────────────────────────────────────────────── 2026-04-26 16:09│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报告 ─────────┴────────────────────────────────────────────────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4c1c213-0364-4167-b602-9882d6adc89e.PDF ─────────┬──────────────────────────────────────────────── 2026-04-26 16:08│惠威科技(002888):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4日以邮件、传真及专 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由董事长 HONGBO YAO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企业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 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2、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会各 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5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摘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5、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资金周转需求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7、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8、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9、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会议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现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4月) 》。 10、以 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的结果,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董事 JUNJIE MICHAELYAO、董事姚宏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12、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13、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9066b18-a215-4f20-83b4-2e6e9f00b31e.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152,394.68元,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1,610,698.80元,2025年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161,069.88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母公司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 77,517,822.15元。 因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总股本 147,643,412 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 19,931,860.62元。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9,931,860.62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 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9,931,860.6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4.23%。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931,860.62 29,997,106.56 9,999,035.52 回购注销总额(元) 23,002,811.4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152,394.68 9,893,830.70 -5,506,480.3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2,078,826.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7,517,822.1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9,928,002.7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002,811.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513,248.3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1,080,397.3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81,080,397.38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防止内幕信息的泄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e7608e-752b-422c-b33c-49171bc91215.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 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9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须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 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 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ec530c6-df54-441e-869c-d2ec61671793.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 综合确定。考核周期分别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最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公司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董事实施中长期激 励。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年度固定津贴构成,每人 5万元/年(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 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分别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最终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支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需要,公司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 中长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和国家 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9679015-3bf3-44ef-af24-406af6834af8.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北京德皓 2025 年度的履职 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专业性和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 意见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成立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8日,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5 人。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 万元。 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7 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执行审计工作。在审计 过程中,北京德皓与公司就其自身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重点审计领域、风险判断和 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北京德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外,北京德皓还对 2025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说明。 北京德皓在专业团队配置、审计方案制定与执行、审计质量管理机制、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履职表现均符 合相应要求。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评估,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e93eb59-7ff0-4e0c-8ac1-24055a3baeab.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惠威电器有限公司、广 东骏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美国惠威电声公司、广东惠威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惠威电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惠威进出口贸易有限 公司、深圳无境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惠威声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惠威物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Swan Technology(HK) limited (惠威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公司治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全面预算、担保业务、经营合规性与履约、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及对子公司的控制等内容。 本公司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业务经营、市场拓展、财务、原材料供应、销售、产品质量与安全、投资担 保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对策规避风险。公司目前风险评估政策主要是贯穿在各业务环节的具体内部控制 制度之中,并通过内部审计及监督进行风险防范及控制。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需要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 险、市场风险、原材料价格风险、技术进步风险、财务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针对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0.2%≤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 0.5%≤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0.5% 额的0.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 控制目标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对重大错报的纠正; 3) 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 有关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 度依然重大,须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 在下列领域的控制存在缺陷,经综合分析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判定为重要缺陷: ① 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② 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控制; ③ 对财务报告流程与相关信息系统的内控。 2) 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缺陷,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有关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 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2)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3) 连续3年及以上未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重要缺陷: 1) 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50万元且小于100万元; 2)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 连续2年及以上未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一般缺陷: 1) 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小于50万元; 2)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 未按年度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严重缺失; 2) 管理层不胜任、不作为,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3) 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或信息披露不合规; 5) 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岗位人员非正常流失严重; 6)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7) 有关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8) 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造成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 1) 对重要业务的管理制度或授权控制存在缺陷; 2) 企业经营管理流程存在明显不符合经济效益情形; 3)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4) 有关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5) 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并未造成重大损失。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通过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个别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少量的一般控制缺陷,由于公司的内部控 制设有自我监控及内部监督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辨认,本公司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 性影响。 为确保内部控制运行的时效性,本公司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同时还建立定期检视制度,定期对内控制度体系进行 维护与优化,保证公司内控建设得以持续完善。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内部控制测试,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可能对其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 部控制信息。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11dc6d1-933f-4a39-a6b5-9c9ec130f75d.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8e61b94-5a25-4e25-ba5b-cf0454976c49.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审计机构2025年履职情况监督与评估报告 ─────────┴──────────────────────────────────────────────── 惠威科技(00288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审计机构2025年履职情况监督与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75c7e5d-0a6a-4d05-bd90-341eea1dd394.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惠威科技(00288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a868e9-f054-4121-a4a1-4795e37fbd55.PDF ─────────┬──────────────────────────────────────────────── 2026-04-26 16:07│惠威科技(002888):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惠威科技(002888):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0bf0bd-3730-4b99-9028-07316c625a7d.PDF ─────────┬──────────────────────────────────────────────── 2026-04-26 16:06│惠威科技(0028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惠威科技(0028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a8913ec-5605-40b7-b774-3c64a826adab.PDF ─────────┬──────────────────────────────────────────────── 2026-04-26 16:01│惠威科技(0028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惠威科技(0028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4401b9c-15b8-4fd0-8c06-3e6242f42304.PDF ─────────┬──────────────────────────────────────────────── 2026-04-26 15:59│惠威科技(00288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及管理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同 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稳健型理财产 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61a777d-ed95-4681-979c-9e3ec30a5e55.PDF ─────────┬──────────────────────────────────────────────── 2026-03-04 20:15│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求,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3 000 万元。本次申请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国 际/国内保函、海关税费支付担保、法人账户透支、衍生交易、黄金租赁等一种或多种授信业务,以上授信期限均为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5/6fc1df30-e805-49eb-9f7d-6c2abc76605f.PDF ─────────┬──────────────────────────────────────────────── 2026-01-30 00:00│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c791701-470d-445f-b068-2e222c0442d7.PDF ─────────┬──────────────────────────────────────────────── 2026-01-30 00:00│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80757da-7a62-4995-8fa7-415650b6f486.PDF ─────────┬──────────────────────────────────────────────── 2025-11-13 18:11│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惠威科技(00288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f073700f-9962-4b3a-9ea7-6ab6b5f28cb9.PDF ─────────┬──────────────────────────────────────────────── 2025-11-13 18:10│惠威科技(002888):惠威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信达”)接受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惠威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 律师出席惠威科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 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参与和审阅了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 件和资料,并得到了惠威科技的如下保证:其向信达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 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信达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仅对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以及其他与议案相关的事实、数据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此,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1、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议 于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2025年 10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登记办法 等相关事项。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3日(星期四)15:00在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 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 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 HONGBO YAO 主持,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至 15:00。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3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7,278,84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65.8877%。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有权参与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 决权。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9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88,5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5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达律师。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人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 股东会。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均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计票监票。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后,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具体如下: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90,9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7%;反对 5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2,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200 %;反对 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78%;弃权 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2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90,9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7%;反对 5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2,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200 %;反对 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78%;弃权 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2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89,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1%;反对 5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1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0,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655 %;反对 5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878%;弃权 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6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532,8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 1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弃权 1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4,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424 %;反对 1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75%;弃权 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01%。 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形成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惠威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a7b9f7b5-0c03-4b26-ab0b-c5fb36eb8062.PDF ─────────┬──────────────────────────────────────────────── 2025-10-29 09:30│惠威科技(00288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发出,并于 2025年 10月 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灿灿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经过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48746e7-7084-4bfd-bc23-fff43e46cba7.pdf ─────────┬──────────────────────────────────────────────── 2025-10-28 17:4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 12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 ,北京德皓合伙人 66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人 。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 .37 万元。审计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行政监管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期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次(其中 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 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东红,1996 年 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德 皓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家,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9家。拟签 字注册会计师:施雁婷,2021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 年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0家,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1家。拟安排的项目质量 复核人员:王兆钢,2008 年 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 1 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家,签署和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 53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40.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13.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d39d101-e6bf-4f05-98f9-27841ccf77ad.PDF ─────────┬──────────────────────────────────────────────── 2025-10-28 17:47│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惠威科技(00288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71b3abb-a107-40ad-8de6-01974fc9046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惠威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7726.PDF ─────────┬──────────────────────────────────────────────── 2026-04-27│惠威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7734.PDF ─────────┬──────────────────────────────────────────────── 2025-10-29│惠威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186.PDF ─────────┬──────────────────────────────────────────────── 2025-08-30│惠威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7449.PDF ─────────┬──────────────────────────────────────────────── 2025-04-25│惠威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5444.PDF ─────────┬──────────────────────────────────────────────── 2025-04-25│惠威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5460.PDF ─────────┬──────────────────────────────────────────────── 2024-10-31│惠威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616.PDF ─────────┬──────────────────────────────────────────────── 2024-08-29│惠威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950.PDF ─────────┬──────────────────────────────────────────────── 2024-04-26│惠威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224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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