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89 东方嘉盛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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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6│东方嘉盛(002889):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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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在深圳
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设立及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 孙卫平 李旭阳、沈小平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提名委员会 沈小平 孙卫平、吴学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学斌 汪健、郭少明
审计委员会 郭少明 邓建民、吴学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孙卫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
李旭阳先生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续聘张光辉先生为公司销售管理中心总监;续聘汪健先生为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续聘曹春
伏女士为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续聘柳攀先生为公司信息技术管理中心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李旭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续聘曹春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周文娇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6c707b0b-9cc1-4a13-8197-efa7b03cb8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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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4│东方嘉盛(00288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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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
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
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以下称“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
事孙卫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会议室举行。
3.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经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90,537,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数的 70.8823%。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90,329,04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0.8048%;
(2)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 208,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775%。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
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
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孙卫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旭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邓建民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汪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郭少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沈小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吴学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何一鸣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田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增加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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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4│东方嘉盛(00288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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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ecc3974-15bf-4c99-a462-9f5d97f00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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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2│东方嘉盛(002889):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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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97d7a8bc-d1b9-4eb2-b0ae-75edc7c10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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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2│东方嘉盛(002889)::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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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设立及人员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
负责人的换届聘任,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孙卫平女士简历详
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 孙卫平 李旭阳、沈小平
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提名委员会 沈小平 孙卫平、吴学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学斌 汪健、郭少明
审计委员会 郭少明 邓建民、吴学斌
上 述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孙卫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
李旭阳先生为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续聘张光辉先生为公司销售管理中心总监;续聘汪健先生为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续聘曹春
伏女士为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续聘柳攀先生为公司信息技术管理中心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卫平女士、李旭阳先生和汪健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张光辉先生、曹春伏女士和柳攀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四、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李旭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续聘曹春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旭阳先生及曹春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旭阳 曹春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
电话 0755-25331104 0755-29330361
传真 0755-88321303 0755-88321303
电子信箱 ir@easttop.com.cn ir@easttop.com.cn
五、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周文娇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文娇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0148d95c-8440-4b4f-9031-90d3ffaa5a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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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30│东方嘉盛(002889):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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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在深圳
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选举,何一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之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ef0d7080-cf79-4781-bcb1-9c8b63465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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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东方嘉盛(00288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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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在深
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
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卫平、李旭阳、邓建民、汪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旭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汪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将按照相关法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郭少明、沈小平、吴学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3.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郭少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学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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