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89 东方嘉盛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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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3 │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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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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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 │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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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 │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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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32 │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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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29 │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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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26 │东方嘉盛(0028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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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12 │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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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0 │东方嘉盛(00288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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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4 │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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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3│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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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8,908.99 ~ 20,899.41 7,985.69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36.79% ~ 161.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4,016.35 ~ 4,439.13 7,558.73
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46.86% ~ 41.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25 ~ 0.5553 0.212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08.99 万元到 20,899.4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6.79%到 161.7
1%,主要系公司持有的财务性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相应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15,762.74 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16.35 万元到 4,439.1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46.86%% 到 41.27%。受美元汇率下行影响,公司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主要为汇兑损失所致。报告期内公司
主动优化调整客户结构、聚焦优质核心客户开展业务,客户结构优化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及毛利率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0.5025 元/股到 0.5553 元/股。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本期业绩增幅受到财务性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阶段性收益影响。该类投资收益存在阶段性特点,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者应当客观区分投资收益与主营业务经营成果。二级市场股价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流动性及投资者情绪等多重因素共
同作用,存在较大波动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2d39077-c184-4a30-b07b-087c14d63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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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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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月 8 日、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2026 年 6月 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与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
《营业执照》,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的基本登
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72524X
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51 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 A座 1201-1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日期:2001 年 07月 09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6bd1d6c-9ba2-4beb-acfe-e52e6b156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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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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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14: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孙卫平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7,362,35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 70.7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6,4
11,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 股的 70.54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951,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251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20,43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 0.3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69,3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09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51,0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251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7,168,4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75%;反对 177,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666%;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同意 1,126,5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182%;反对177,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7
76%;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4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振、张豪东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414f5020-9af8-48d7-8cc9-c7b0445a3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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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34│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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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
件”)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
会议于 2026 年 6 月24日 14点 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
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4 日 14 点 30 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会议室
举行。
3.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经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7,362,35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70.7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6,411,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70.54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51,
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2518%。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20,43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 0.34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69,342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09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51,09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2518%。
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
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或线上参会的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
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168,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5%;反对 177,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26,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3182%;反对 177,96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4776%;弃权 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2042%。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全体参加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且分类计算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43cec4a6-a442-4fa0-9371-d70bc5745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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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32│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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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需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并
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 53 号招商保税前海仓四号仓库 4401
变更后: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51 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 A座 1201-1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同时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如下:
章程条目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
第六条 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 53 号招商保税 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51 号
前海仓四号仓库 4401。邮政编码: 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 1201-1
518000 邮政编码:518000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授权事项
工商变更登记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其他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137fe34-7331-4e63-a00c-d3ed78b0f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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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29│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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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 月 17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
东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或之前
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6 年 6 月 18日(星期四)至 2026 年 6月 23 日(星期二)(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75304d8-9870-4e48-8ef1-3605a894a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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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26│东方嘉盛(00288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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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8日(星期一)在深圳市福
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
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0379deb-b661-47b6-adcf-2da8af0df9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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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0:12│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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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377,667,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11,330,024.16 元(含税),以此计算,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7,667,4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57 孙卫平
2 07*****881 邓思瑜
3 02*****205 邓思晨
4 08*****466 上海智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08*****84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日至登记日 2026年 6月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3、咨询联系人:李旭阳、曹春伏
4、咨询电话:0755-25331104、0755-29330361,传真电话:0755-88321303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4b995f3c-c5c9-4ad7-8bef-133cd6744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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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0│东方嘉盛(00288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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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bdee4cd-e57f-45a1-8fb7-1dd1e68c6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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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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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3d2db9d-843c-4f47-9ac6-00f9839bdb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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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50│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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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12d0dab-9847-4174-a9ef-7a05d38471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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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2:50│东方嘉盛(002889):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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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981b472-ac8b-4e93-9166-cca2d25d86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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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4│东方嘉盛(00288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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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02,686,
098.41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1,088,918,785.87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300,171,049.00 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10,349,918.26 元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1,713,265,696.38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1,088,918,785.87 元。2025 年,
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了更好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
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并更好地兼
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11,330,024.16 元(含税),以此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1,
330,024.16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1.03%。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
以分红(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330,024.16 20,232,186.00 16,320,484.2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2,686,098.41 191,504,285.37 158,930,546.8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13,265,696.3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088,918,785.8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882,694.39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1,040,310.2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882,694.39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上市已满三个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
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5
000 万元”的情形。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686,098
.41 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11,330,024.16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如下:
当前,供应链行业发展趋于全球化、复杂化,以整合全链条服务为特点,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采购、生产、仓储、运输等环节的
深度协同,强调端到端效率与定制化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主要围绕全球知名消费品品牌客户和全球头部电
商平台客户,通过前期专业差异化供应链方案咨询及设计,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和产品采购分销交易服务。
公司持续聚焦长期战略发展,在保持稳健经营的同时,将更多资源投向新业务开拓、核心资产布局及抗风险能力建设。考虑到全
球供应链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新业务开拓的长期需求,公司审慎决定适度调整现金分红比例,以保障长期战略投入的可持续性。在业务
拓展方面,公司加速推进新兴市场及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布局,同时着力跨境电商出海物流、半导体产业供应链服务等领域的业务开拓
。新业务初期需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服务能力提升、客户培育以及渠道整合,但将为公司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奠定基础。此外,为完善全
球供应链网络建设,公司正稳步布局欧美、东南亚、中东等枢纽节点的海外仓储项目,同时在深圳等地的自建仓储项目也正有序推进
,短期内虽会提升公司资本开支,但长期可通过提升仓储效率、降低外部依赖度进而优化综合成本结构。
此外,面对地缘政治冲突、汇率波动等系统性风险,公司进一步强化资金储备以增强抗风险韧性。通过保留部分未分配利润,公
司能够灵活应对潜在外部影响因素带来的挑战,确保在复杂环境下维持服务稳定性及客户履约能力。
公司将始终注重价值引领,坚持长期主义,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新业务逐步成熟、自建仓储网络形成规模效应,公司将持续优化分红政策,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2.其他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
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合计金额分别为 437,834,033.97 元、 362,599,838.87 元,分别占 2024 年度末、2025
年度末总资产的 9.18%、7.48%。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
求,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f48b62b-a28e-4b71-8ac1-2ff8bb3d03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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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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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5 年度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致同所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致同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协商,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及实施的情况,如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经致同所初审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
报表,同意以该初审财务报表为基础,由年审会计师继续完成后续审计程序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同意将该财务报表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126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8万元,符合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二、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4facae-cdd0-4ba3-b96e-1b0888841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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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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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开
展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
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
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2.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6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20亿美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交易场所及交易对手
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场所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
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
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
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是以实际经营业务为依托,具有交易实质,以套期保值、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博取风险收
益,意在通过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对冲汇率、利率风险,减少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等,并配备了专职人员,
能有效防范金融衍生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因此,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1f2ec4c-58d7-4a06-a2ef-ef1ccd363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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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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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601db04-1877-4d38-9496-3263686690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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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关于2026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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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
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 20 亿美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
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
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受国际大环境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较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降
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6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20亿美元,交易场所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
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在此期间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 20 亿美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
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
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e33f43f-822c-449a-89d7-92d0abf76a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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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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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本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本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次。
(四)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女士,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先生,1987 年起在致同执业,1987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
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
致同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
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
报表、关联方交易等。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致同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质量控制体系、专业人员培训与发展、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
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业务承接
严格的业务承接评估:在承接新业务前,会对客户的背景、财务状况、经营风险、行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评估。例如
对于一些高风险行业如金融衍生品行业的客户,会更加谨慎地评估其业务复杂性和潜在风险,避免承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高风险的
业务项目。
2.质量控制体系
项目质量复核: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
部复核由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经理和项目合伙人对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进行层层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
程中的问题,同时还会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专业技术复核人员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
、审计结论合理准确。
质量监控与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已完成项目的检查、独立性调查等,以确保项目
组按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且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检查,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抽样复查,检查审计工作是否遵循了审计准则和内部质量控制
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和指导。
3.专业人员培训与发展
持续专业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课程,包括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更新培训,以及行业最新动态、风险管理等方
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案例研讨与经验分享:通过开展案例研讨会,让员工分享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提高员工应对各种复杂业务和风险
的能力。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
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八、总体评价
致同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同时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本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公司认为致同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
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致同所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本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461c574-1029-4c6d-8334-9d28bbc7a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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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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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
现将本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7月18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4,10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
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0,81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7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投入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0.72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2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72万元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9月16日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8月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7日经公司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
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
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8月1日,本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
专户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本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本公司已与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
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2月23日全部签署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7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
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9574fe-eea8-4887-8144-5d66e6c18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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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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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4月 28日(星期二)15:00
-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
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女士
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董事会秘书:李旭阳先生
独立董事 郭少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nzfG0PWwO4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55-25331104、0755-29330361
邮箱:ir@easttop.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22b226c-95cd-4a1a-bf3a-be495ecb1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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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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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
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的部分内容。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经营业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水平等实际状况,并参照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方案审议通过之日终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方案审议通过之日终止。
(三)薪酬构成及标准
1.董事
(1)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每人每年税前 8万元,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占比不高于 50%,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 50%。其中,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的发
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若实施中长期激励,其发放与特定业绩目标达成情况相挂钩。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限计算并发放薪酬。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国家与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并按考勤制度
规定执行相应扣减。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按规定报销。
4.本方案自生效之日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与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ab87e5b-6bc0-4033-8a4b-60d8c8fec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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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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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ee4e8c6-cad0-4c1e-91e1-f77b9a8af1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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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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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3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5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5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登书,1987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
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评估,并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情况,认为该所完全具备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细致考察,认为致同所
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8b9e28-d71e-4f38-9893-6691747d2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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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3│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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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6a99d95-a7e2-44f7-a2d9-d5ce9eece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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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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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dba82b6-5798-4f53-a40c-ab6fdb78cf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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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东方嘉盛(00288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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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fe4349f-2067-42b0-bd58-20fb5c9c5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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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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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6870133-eeb3-4221-9b65-0900c3ec6a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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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1│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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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947d7a1-362c-46fa-b9f6-04695e25a8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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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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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东方嘉盛”)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嘉盛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保荐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于 2017 年 7月 18 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
)股票 345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94 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
10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576.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
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40,816.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0.72万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投入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0.72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2 的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
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72万元转出并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09 年 9月 16 日经公司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5年 8月 3日经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 5月 18日经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2月17日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保荐人于 2017年 8月 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
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7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及保荐人于 2018年 9月 20日、2018年
11月 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
户也相应地变更,同时终止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 8月 1日,公司对原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变更为“兴亚股权投资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
涉及的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也相应变更。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原开立的账号为 8110301013000363927的募集资金专
户截止至 2019年 10月 31日的余额,全部转至公司新开设的账号为 8110301012200479423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已与保荐人、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三方监管协议同时解除。
2022年 10月 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
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变更为“‘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协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嘉盛”),已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原计划投入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 14,037.79万元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将全部转为投入“‘一
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东方嘉盛已与保荐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 12月 23日全部签署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7年 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
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在 2025年 12月 31日前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5140723-dd24-4d78-bae0-c12eea00c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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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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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d61d231-d695-44b6-b857-4d38fb282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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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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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861ede-4373-4e5f-9768-e9e9ee2f8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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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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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8efa077-c147-472c-969a-bbc58fc483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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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东方嘉盛(002889):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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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6b11efd-dc23-4145-a6d3-076376453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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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20│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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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09fc4e5-6372-4024-93de-8cfbb4a62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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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9│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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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
东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数(7)
7.01 公司董事长孙卫平女士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公司董事李旭阳先生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公司董事邓建民先生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4 公司董事汪健先生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5 公司独立董事郭少明先生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6 公司独立董事沈小平先生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7 公司独立董事吴学斌先生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10.00 关于<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1.00 关于<2026 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议案 7.00 需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或之前
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至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法定假期除外)。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 次 股 东 会 上 ,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 为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bfde63d-01b7-4782-b4d7-1bb73f809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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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9│东方嘉盛(00288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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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参照同行业薪酬标杆水平,兼顾内部公平性。
(二)强化绩效关联原则:薪酬结构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履职评价紧密挂钩。
(三)落实风险可控原则: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切实防范短期行为。
(四)恪守合规透明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考核流程公开、可追溯。
第七条 董事
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单独发放董事薪酬或津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每年 8 万元(税前),按月度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
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比例不低于 50%。
中长期激励(如有):与特定业绩的达成情况挂钩。
第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措
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及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
第十二条 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绩效工资在季度考核结束后按季度发放,
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
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调整依据为:
第十四条 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给予降薪或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四)离开岗位或不再具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无法履职;
(五)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可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启动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误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须对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核定,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导致公司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视情节轻重扣减、停
发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已发放部分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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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9│东方嘉盛(002889):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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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
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少明、沈小平、吴学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郭少明、沈小平、吴学斌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人员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
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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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9│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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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少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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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9│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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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小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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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9│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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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学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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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07│东方嘉盛(002889):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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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20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4日、2025年 3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东方嘉盛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 4月 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 954,5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4月 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35%,过户价格为 12.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变更为1,336,300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
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年 4月 7日届满。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对应的 2025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
效考核的达成情况,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
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
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
6、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
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第 6.6.7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
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
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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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17:52│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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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11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日、2025 年 12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2)、《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等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备案不涉及换发营业执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已于 2025 年 12 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的基本登
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72524X
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 53 号招商保税前海仓四号仓库 4401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766.7472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7月 9日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物业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物业管理
。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三、备查文件
1、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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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20:4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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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17日(星期三)14: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孙卫平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7,428,5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 70.8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6,
460,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70.55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为967,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256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67,89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7,667,472股的 0.25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67,7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77,667,472股的 0.256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94,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9%;反对 12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60%;弃权 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3,8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1473%;反对 122,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7059%;弃权 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68%。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87,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2%;反对 12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60%;弃权 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6,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034%;反对 122,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7059%;弃权 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07%。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87,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2%;反对 12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60%;弃权 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6,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034%;反对 122,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7059%;弃权 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07%。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87,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2%;反对 122,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60%;弃权 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26,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034%;反对 122,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7059%;弃权 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07%。
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67,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8%;反对 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12%;弃权 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6,8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578%;反对 136,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4.1523%;弃权 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99%。
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67,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8%;反对 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12%;弃权 2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6,8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578%;反对 136,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4.1523%;弃权 2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99%。
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75,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7%;反对 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12%;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4,7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740%;反对 136,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4.1523%;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37%。
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76,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2%;反对 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12%;弃权 1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6,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186%;反对 136,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4.1523%;弃权 14,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291%。
议案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68,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1%;反对 124,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65%;弃权 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7,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404%;反对 124,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8505%;弃权 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91%。
议案 2.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80,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46%;反对 122,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459%;弃权 2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19,7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905%;反对 122,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6749%;弃权 2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346%。
议案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48,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8%;反对 136,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12%;弃权 42,7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8,2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390%;反对 136,8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4.1420%;弃权 42,7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91%。
议案 2.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7,269,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6%;反对 136,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512%;弃权 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0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5850%;反对 136,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4.1523%;弃权 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6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振、周德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ca366f2f-0338-4962-b6db-00737984c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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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20:40│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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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081c1b25-18ae-461e-934a-e22d084a5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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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东方嘉盛(002889):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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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28日(星期五)在深圳市
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 10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1月 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孙卫平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
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股本由269,762,480 股增加至 377,667,472 股,公司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269,762,480 元增加至 377,667,472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将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能。《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公
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制度及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议案 2.22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01、2.02、2.07、2.12、2.13、2.14、2.15、2.21、2.
22、2.23、2.28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2.01、2.0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后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 订 后 的 相 关 制 度 全 文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 12月 17日 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bc3cb5be-75f0-4bcf-aeae-f2485cdb8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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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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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e9df7c2e-4b6e-44b6-a106-9ded21fcf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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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东方嘉盛(00288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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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0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12)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1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1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议案 2.01、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或之
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 10 号东方嘉盛大厦 6 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 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41206e93-e8f9-4a98-8d8a-683e7f340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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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东方嘉盛(002889):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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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e04d9dc0-a599-4224-bfc1-08660c0ef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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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东方嘉盛(002889):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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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b5a66824-8f0e-4f54-b25f-f0ffc251a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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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东方嘉盛(002889):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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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嘉盛(002889):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12695d0f-4c00-49c0-b26a-19a02f7cc81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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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东方嘉盛: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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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39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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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东方嘉盛: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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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3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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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东方嘉盛: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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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6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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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东方嘉盛: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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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5000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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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东方嘉盛: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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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2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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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东方嘉盛: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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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9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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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东方嘉盛: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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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东方嘉盛: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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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6/1220882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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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东方嘉盛: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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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402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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