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0 弘宇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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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18 │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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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5 │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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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7 │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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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47 │弘宇股份(002890):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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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 │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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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 │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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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7 │弘宇股份(002890):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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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6 │弘宇股份(0028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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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 │弘宇股份(00289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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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5 │弘宇股份(00289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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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18│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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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0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将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总额;
2、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3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2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7月0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07月0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07月0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07月0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咨询联系人:辛晨萌、高晓宁
咨询电话:0535-2232378
传真电话:0535-223237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21623cb5-8b21-4801-945c-b430f19020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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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05│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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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1e222e7-6a2b-4fd8-9633-ab470819c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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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7│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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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李玉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
日接到股东李玉功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开始日 到期日
一致行动人 数量(股) (%) (%)
李玉功 否 3,000,000 23.79 1.77 2025 年 05 2026年 05 海南航旅商
月 16 日 月 29日 业保理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是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否 否 始日期 期日 用途
股东及 (股) 比例 比例 为 为
一致行 (%) (%) 限 补
动人 售 充
股 质
押
李玉功 否 3,000,000 23.79 1.77 否 否 2026年 办理解 海南航旅 补 充
05月 29 除质押 商业保理 流 动
日 登记手 有限公司 资金
续之日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 售和冻 比 例 售和冻 比 例
结数量 (%) 结数量 (%)
(股) (股)
李玉功 12,612,990 7.42 12,597,810 12,597,810 99.88 7.41 0 0 0 0
李 俊 5,146,377 3.03 5,140,000 5,140,000 99.88 3.03 0 0 0 0
合 计 17,759,367 10.45 17,737,810 17,737,810 99.88 10.44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1、李玉功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告知函;
2、李玉功先生股份质押告知函;
3、证券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证明;
4、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556623d-3da0-4bc8-aaeb-2b59cc8d02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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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47│弘宇股份(002890):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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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5日(周五)15:00-16:30。
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3abac73-3909-471e-b6dc-f7da3cf12a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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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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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1e94dd3-2ed4-416e-a314-987d845ca2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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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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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柳秋杰先生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星期二)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2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本次股东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2、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7,758,67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1.660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3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572,90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28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847,35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3855%。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3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6,911,32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45.2752%。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5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5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5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5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969,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关联股东柳秋杰先生、刘志鸿先生、张立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 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5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7.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5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 审议《关于修订<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7,757,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71,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7%。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海华律师、王哲闻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59a9b26-1eaa-4cc3-99aa-b6f9977676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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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7│弘宇股份(002890):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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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 2026年 03月 31日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6年 03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6年一季
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 3,358,010.92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01月 01日至 2026年 03月 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计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84,444.98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3.18
3 存货跌价准备 1,673,709.12
合计 3,358,010.92
注:上表计提为“正”号。
(三)计提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
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
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84,44
4.98 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3.18元, 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0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
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
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673,70
9.12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在公司 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后减少公司 2026年一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利润 3,358,010.92元。
公司就 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做出了充分的说明。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6 年 03 月 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6年
一季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计提减值数据为公司财务部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公司年度财务数据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认
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456e81-cf84-40ff-a5b6-6738dcc28b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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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6│弘宇股份(0028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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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2ba412-2cda-4f95-a674-c779170b12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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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7│弘宇股份(00289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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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弘宇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弘宇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的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累计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3,819.3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6,667.02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319.38万元,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16,000.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暂
缓实施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是对当前经济和行业发展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应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
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
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当前宏
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
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
造项目”。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东回报。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
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2
)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程序
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6f08fd5-98ec-4cef-83cc-ba5d286472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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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5│弘宇股份(00289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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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04月 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通过进行适度
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产品品种: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4、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
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风险控制措施:(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
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0f41e91-b10d-4853-bfa6-beeb2d057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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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42│弘宇股份(002890):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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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04月 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事项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270.92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5.86万元,累计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819.3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
集资金期末余额 16,667.02万元。
根据公司 2025 年 04月 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实现投资收益 319.38万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 16,000.00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
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和股东回报。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4、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
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6、风险控制措施:(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08fb671-4cef-461b-9f52-0a9a4ff618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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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5│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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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0d35b7e-608c-44bb-977b-ae20af58d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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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5│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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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24a2677-1fc9-4476-8faf-5c1a066881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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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5│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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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3ecf2d1-6415-443d-a22d-930fd3512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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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5│弘宇股份(00289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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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办理
贷款,并在贷款额度内为自身提供担保。2026年0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择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以实际审批为准),申请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
为便于实施贷款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与金融机构签署具体相关法律文书,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
该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内负责具体实施授信、贷款、担保相关事宜,本次授权不涉及公司对子公司或者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本次授信额度与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f0438c4-8641-4e92-bee1-9b8a34fb6f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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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5│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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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a17314c-a817-4800-a298-99beba374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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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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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7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6.00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修订<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2、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04月 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上述有关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5、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表决通过的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
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2、登记时间: 2026年 05月 0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
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号证券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6abf900-5779-4fe1-8458-08e77caeaf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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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弘宇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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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实现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薪酬构成及绩效考核
第七条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应当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
考,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九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
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业绩相挂钩,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按照公司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薪酬的调整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同行业薪酬水平;
(四)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递延支付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年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59f3a43-3e66-44ff-9b2f-a6454b771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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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刘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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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通过核查任职
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7、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
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刘学伟先生在 2025 年度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e9f8c4f-23b8-4a25-a06f-4a637a1957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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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柴恩旺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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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忠实、勤勉、独立、
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
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独立作用。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柴恩旺,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至 2005年就职于青岛大学,英语教师。2005年至 2022年就职于山东文康律师
事务所,历任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23年至今任上海泰汇律师事务所主任;2022年 12月至 2025年 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已根据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柴恩旺 独立董事 7 7 现场/通讯 赞成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柴恩旺 独立董事 3 3 现场/通讯 赞成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全部出
席召开的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相关会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且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报告的质量,一方面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
,关注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监督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与审计机构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在审计机
构进场前,与其沟通本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通过上述沟通、联系,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年度审计工作
及时、准确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内控规
范体系建设等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
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倾听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中小投资者诉求,全
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6天。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以便
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履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着重了解需要本人发表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审计机构、董事
高管的薪酬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与此同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
25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依法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
要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第四届届满后,本人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四、总体评价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
5、所有建议均被采纳。
本人联系方式:chaienwang@wincon.cn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柴恩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48d2ab2-99c4-4653-bbce-95665a25a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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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王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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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通过核查任职
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7、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
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王锋德先生在 2025 年度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9a95cf2-7f7b-4f54-91f7-febb81ea1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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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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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5年12月当选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忠实、勤勉、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
况,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独立作用。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学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教师、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
部门经理;2013 年 04 月至今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 年 08 月至今任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刘学伟 独立董事 1 1 现场 赞成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刘学伟 独立董事 0 0 —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全部出席召开的委员会会
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相关会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且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以便
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履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着重了解需要本人发表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审计机构
、董事高管的薪酬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
的作用。与此同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四、建议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
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五、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
5、所有建议均被采纳。
本人联系方式:878296081@qq.com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学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077bd8-dc6c-4699-ac7f-6b666a2d0f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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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公随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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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忠实、勤勉、独立、
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
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独立作用。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杨公随,毕业于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教授,注册会计师。1988年 7月就职于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 10月至今任三元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2025年 12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已根据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杨公随 独立董事 7 7 现场/通讯 赞成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杨公随 独立董事 3 3 现场/通讯 赞成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全部出席召开的委员会会
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相关会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且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报告的质量,一方面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
,关注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监督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与审计机构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在审计机
构进场前,与其沟通本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通过上述沟通、联系,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年度审计工作
及时、准确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内控规
范体系建设等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
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倾听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中小投资者诉求,全
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6天。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以便
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履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着重了解需要本人发表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审计机构、董事
高管的薪酬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与此同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
25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依法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
要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第四届届满后,本人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四、总体评价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
5、所有建议均被采纳。
本人联系方式:qhygs007@163.com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公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19ce390-0165-4e98-a237-e4ffe5155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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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邹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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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5年12月当选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忠实、勤勉、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
况,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独立作用。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邹钧,毕业于法国 ICD 国际商学院,博士研究生,三级律师。2020 年1 月至今任山东瀛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邹钧 独立董事 1 1 现场 赞成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邹钧 独立董事 0 0 —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全部出席召开的委员会会
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相关会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且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以便
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履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着重了解需要本人发表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审计机构
、董事高管的薪酬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
的作用。与此同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四、建议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
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五、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
5、所有建议均被采纳。
本人联系方式:101@yingweilvshi.com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1262d71-6642-4e7d-9c43-3d82b6101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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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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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连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
规定,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
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独立作用。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锋德,毕业于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研究员。2006年 8月至 2016年 1月,先后在中国农
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科学技术学院有限公司工作;2016 年 2月至2019年 2月任中国农业机
械工业协会信息与会员部部长;2018年 2月至今任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9年 3月至 2025年 8月任中国农业机械
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25年 8月至今任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秘书长;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已根据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王锋德 独立董事 8 8 现场/通讯 赞成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王锋德 独立董事 3 3 现场/通讯 赞成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全部出
席召开的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相关会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且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报告的质量,一方面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
,关注内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监督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与审计机构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在审计机
构进场前,与其沟通本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通过上述沟通、联系,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年度审计工作
及时、准确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内控规
范体系建设等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对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
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倾听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中小投资者诉求,全
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约16天。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以便
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履职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着重了解需要本人发表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审计机构、董事
高管的薪酬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与此同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
25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依法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
要缺陷。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并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已顺
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情况
(一)总体评价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议情况
2026年度,本人将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
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五、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
5、所有建议均被采纳。
本人联系方式:fengdewang@163.com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锋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5454036-6b8b-4a5c-8cc3-25bfb5742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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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4│弘宇股份(00289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邹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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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邹钧先生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通过核查任职人员
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确认等方式,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主要负责人”;
7、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独立董事邹钧先生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
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邹钧先生在 2025 年度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3d5d667-926e-40c7-960e-51b8b27cd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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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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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c108903-252e-4f00-9430-08f5eb6ac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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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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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 0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
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次。67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
大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新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肖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
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大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78cf349-9477-4963-bb1c-b52030adb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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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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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5年度计
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999,003.4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01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计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89,936.91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3.77
3 应收票据 -2,780.23
4 存货跌价准备 2,311,733.03
合计 2,999,003.48
注:上表计提为“正”号。
(三)计提的确认标准和方法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
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
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89,936.
91 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3.77 元 , 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780.23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
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
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根据此计提方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311,73
3.03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后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 2,9
99,003.48元。
公司就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做出了充分的说明。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
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0d60d7a-d6fb-4ac5-ad7d-5fb70fdb0b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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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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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 2026 年 04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04 月 30日(星期四)15:00至 17: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辛晨萌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铁成先生及独立董事
王锋德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6年04月24日15
:00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ynjzq@126.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
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本次网上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e9f6e44-a690-4b0c-8e52-1e6f3812d7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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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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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的原则,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认为其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现将对会计师
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0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
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大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1、财务报告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内部控制审计: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执业情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
信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0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大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
重点审计领域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开展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等进行了沟通
和交流;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等,并形成了统一的审议意见。
3、2026年0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
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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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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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7771912-ebe4-4602-84f4-0b2ae0638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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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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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4913913-ea36-4957-848f-605d6643c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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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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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20d92a6-28cf-4e4a-84df-e69969de04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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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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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紧紧围绕公司
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坚定信心、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有效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行业结构性调整与市场竞争加剧的外部环境,公司围绕“智能化升级、全球化布局、产业链协同”战略主线,积极
推进各项经营计划的实施: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推进了电控液压提升系统、高精度传感集成、高端液压多路阀等关键技术的攻关
与产业化应用。电控提升器系列产品持续开展新增客户配套以及终端后市场双向推广;高端液压多路阀产品完成重点客户产品定型,
持续开展市场推广。
在产能建设方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按计划推进,新项目生产线将先进技术与现代化机械设备
相结合、数字化与生产管理相结合,通过数字化传感器技术实现铸造各阶段的自感知、自决策和自执行,为未来业务横向延伸提供产
能与技术支撑。
在国际市场拓展方面,公司积极响应行业“走出去”趋势,跟随主机厂出海步伐,加大海外市场拓展力度,寻求出口业务较快增
长。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 74,577.19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925.73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9,965.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035.08万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依法履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 8次,审议并通过了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续聘审计机构、制度
修订、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共计 67 项,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所有议案均全票审议通过,无一次缺
席、反对、弃权情况。同时,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在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建设、行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化建
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股东权益,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2、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3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25项,会议均采取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确保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司董事会严格贯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得到有效
实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充分发挥专业领域特长和经验,切实履行职责,协助董
事会对审议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持续促进公司治理
水平的提升。
4、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相关公告,公平
、公正、公开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披露而未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
告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信息沟通,采用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网上说明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专线电话、专线传真、专用邮箱等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
保密工作;通过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等,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投资者整体评价较高
,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
高了投资者对公司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认可程度,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6、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一如既往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良好互动的投
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结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新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修订完善了公司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和
内控体系更加规范、健全。
7、公司换届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12月0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于2025年12
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8、其他相关情况
2025年度,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同时公司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相
应的内部学习,进一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
事项等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不存在内幕交易违规行为。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以高度的责任
感和使命感,力争实现 2026 年度各项经营既定指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
合理的决策,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经理层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与督导
,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公司各项工作,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重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管理部门保护投资者的要求,在
信息披露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回复投资者邮箱、互动易平台、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接待
现场调研、参观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好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及实施路径的渠道,传递公司愿景及与投资者共谋
发展的经营理念,从而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026年,宏观经济环境依然充满不确定性,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司将继续保持战略定力,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导向,狠
抓产品质量与安全生产,深化降本增效,强化技术创新与人才驱动,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公司实现
高质量发展。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a04ee9b-c8ae-4675-9f4f-46051585a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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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弘宇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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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
,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开始建设,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4,397.4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25年度获得收益31
9.38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表:
项 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7,245.06
加:累计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819.38
减:直接支出金额 4,397.42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6,667.02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16,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增值税 36.40 万元) 703.4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08月18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
支行(以下分别简称“恒丰银行”、“烟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为了方便统一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要求,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账户内余额转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5000089267973),资金
用途为“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
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4年度,公司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公司于2
025年0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5年01月22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成恒
丰银行、平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恒丰银行、平安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尚未转 账户性质
出的理财产品增值税)
山东弘宇精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73,083.93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6,871,241.72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89,912.23 活期存款
合计 7,034,237.8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银行 金额 预期年收益率 期限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00.00 1.00% 2025.10.22 至
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2026.01.22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00% 2025.12.02 至
烟台莱州支行 2026.03.02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0,000,000.00 1.00% 2025.12.26 至
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2026.3.26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500,000.00 0.59% 2026.01.05 至
莱州支行 2026.04.01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00 0.60% 2026.01.06 至
莱州支行 2026.04.03
合计 160,000,0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当前宏
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的分析,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于2024年12月23
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大马力拖拉机
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铸造车间建设及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变更的公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
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弘宇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7f3f7d7-c4ff-48c8-824f-8b3ed9b166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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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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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317e84f-6b63-4912-89d0-9709f0b88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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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2│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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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93363ce-d1f5-4307-9536-f2094b185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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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1│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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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9a323f9-6dea-434d-a6f3-021f8c62b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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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1│弘宇股份(00289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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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6年 04月
0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04 月 20 日(星期一)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王铁成、辛晨萌、裴鸿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吕宝宁、辛汪琦、刘学伟、邹钧、王锋德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张立杰、李春瑜、王成、黄平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
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
专项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就其2025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对2026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报
告。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350
,803.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9,056.9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800,511.00元,母公
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6,820,229.7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820,229.75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
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
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审核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此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9、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的审计机构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对审计机构履行了监督职责。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05月12日(星期二)14
:00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3df13cb-3565-4853-93f5-0ffd9abba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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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9:51│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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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8aae922-451f-42b2-a3f4-d205434872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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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7:30│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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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0b58ea65-352e-4db5-ba91-e141bc964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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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6:27│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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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2f41031-187c-4633-bdc9-60128ddaf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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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37│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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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李玉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接到股东李玉功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 是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否 否 始日期 期日 用途
股东及 (股) 比例 比例 为 为
一致行 (%) (%) 限 补
动人 售 充
股 质
押
李玉功 否 2,862,810 22.70 1.69 否 否 2026年 办理解 上海张江 补 充
01月14 除质押 科技小额 流 动
日 登记手 贷款股份 资金
续之日 有限公司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 售和冻 比 例 售和冻 比 例
结数量 (%) 结数量 (%)
(股) (股)
李玉功 12,612,990 7.42 9,735,000 12,597,810 99.88 7.41 0 0 0 0
李 俊 5,146,377 3.03 5,140,000 5,140,000 99.88 3.03 0 0 0 0
合 计 17,759,367 10.45 14,875,000 17,737,810 99.88 10.44 0 0 0 0
二、备查文件
1、李玉功先生股份质押告知函;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126aa620-0797-4eca-bf5a-45373f586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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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52│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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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21b30e84-fca7-4d59-bbe2-818b9d8fb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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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弘宇股份(0028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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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辛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辛军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开始日 到期日
一致行动人 (股) (%) (%)
辛军 是 7,000,000 14.41 4.12 2025 年 07 2026年 01 青 岛 青 银
月 04 日 月 07日 金 融 租 赁
1,444,800 2.98 0.85 有限公司
合计 — 8,444,800 17.39 4.97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期 期日 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 (%)
辛军 是 8,440,000 17.38 4.97 否 否 2026年 办理解 山东鲁花 补充流
01月08 除质押 投资有限 动资金
日 登记手 公司
续之日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 (%) 售和冻 比 例 售和冻 比 例
结数量 (%) 结数量 (%)
(股) (股)
辛军 48,563,542 28.59 33,994,000 33,989,200 69.99 20.01 0 0 0 0
拉萨经济技术 1,371,660 0.81 0 0 0 0 0 0 0 0
开发区祥隆投
资有限公司
合计 49,935,202 29.40 33,994,000 33,989,200 68.07 20.01 0 0 0 0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未来
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辛军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告知函;
2、辛军先生股份质押告知函;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d983d51f-9264-48e7-988b-8b0893642d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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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7:45│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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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377498e8-ad9d-4a6d-97ea-741fc9a3d1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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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5:48│弘宇股份(00289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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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弘宇股份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李立坤先生、王亚卿先生因工作变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兹委派魏旭东先生(简历附后)、陈思远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李立坤先生
、王亚卿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魏旭东先生和陈思远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李立坤先生、王亚卿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4bb2e70-8770-4a44-b915-fdbe1d390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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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20:46│弘宇股份(00289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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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宇股份(002890):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39310080-192c-42dc-8a34-e91080552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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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20:44│弘宇股份(0028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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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柳秋杰先生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 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6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2、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0,700,0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5.732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48,5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20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7,798,0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8.1372%。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901,95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 7.5950%。
(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管:张立杰、李春瑜
见证律师:钱成、郑海华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6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 2,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1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3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895%;反对 2,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3%;弃权 1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68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0,68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0%;反对 2,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弃权 1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3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895%;反对 2,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3%;弃权 13,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68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柳秋杰先生、王铁成先生、辛晨萌先生、辛汪琦先生、吕宝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柳秋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7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柳秋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2选举王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7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王铁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3选举辛晨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7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辛晨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4选举辛汪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4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辛汪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5选举吕宝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45%。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吕宝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4.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王锋德先生、邹钧先生、刘学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4.1选举王锋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3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王锋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4.2选举邹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3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邹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4.3选举刘学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7,87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9,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433%。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刘学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钱成律师、郑海华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8863da14-cf59-44ce-87cf-562637fcf97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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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弘宇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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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4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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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弘宇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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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0531.PDF
─────────┬────────────────────────────────────────────────
2025-10-21│弘宇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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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0594.PDF
─────────┬────────────────────────────────────────────────
2025-08-22│弘宇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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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2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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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弘宇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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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6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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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弘宇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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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09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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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弘宇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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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3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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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弘宇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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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7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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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弘宇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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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958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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