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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1(中宠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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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91 中宠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6 20:37 │中宠股份(002891):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金融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2025-07-11 16:14 │中宠股份(00289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2025-07-16 20:37│中宠股份(002891):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0%,以 2025 年 7 月 10 日总 股本 304,371,875 股为依据计算,下同)的控股股东烟台中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中幸”)之一致行动人上海通怡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通怡春晓 19 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即2025 年 8 月 7 日-2025 年 11 月 6 日)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6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1.50%)。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烟台中幸之一致行动人通怡春晓 19 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 456 1.50% 春晓 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说明:公司 2022 年 9 月 2 日披露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在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终止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2),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中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通怡春晓 19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 456 万股,同时烟台中幸与通怡春晓 19 号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该私募基金产品由烟台中幸的唯一股东郝忠 礼先生持有 100%份额。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中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8 月 7 日-2025 年 11 月 6 日),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45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按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中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怡春晓 19 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股东通怡春晓 19 号之一致行动人烟台中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相关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烟台中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烟台中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烟台中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股东通怡春晓 19 号之一致行动人烟台中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持股意向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锁定期延长则相应顺延,下同),烟台中幸将根据需要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烟台中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10%;烟台中幸 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等; 3、减持价格:烟台中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烟台中幸就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出新的承诺或补救措施; (2)如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中宠股份所有,并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支付; (3)若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公司相应 市值的股票,为本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4)自未履行承诺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之日止,本公司不得从公司领取任何现金分红 ,且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情况说明日,烟台中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怡春晓 19 号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通怡春晓 19 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二)通怡春晓 19 号为公司控股股东烟台中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况。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通怡春晓 19 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 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c900b626-36ed-47cd-8179-38438255d3bf.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金融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 中宠股份(002891):金融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2/2136cf93-c58e-474b-bbaf-df3d9cdbf452.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中宠股份(0028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bdeb2542-ba7c-4b2f-9867-cfa90c578f17.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中宠股份(00289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da5093ac-160c-4a41-8117-efdc01cafeb6.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第一条 维护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程序与行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但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每位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公司章程》规定当选董事总人数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 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征集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 股东投票选举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指非独立董事)的股东会通知后,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会召开之前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按照股东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证监会规范意见,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亦按累积投票 制选举,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出席股东投票前,董事会负责对累积投票解释及具体操作的说明,指导其进行投票,计票人员应认真核对选票,以保证 投票的公证、有效。 第七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必须在选票中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明其投向该董事的投票表决权数。 第八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其所投出的表决权数不得超过其合法持有的有效选票数,其所投出的表决权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 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 第九条 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超过了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则按以下情况区别处理: (一)该股东的表决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合法拥有的有效表决权数计算; (二)该股东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认分配到每一位候选人身上的投票权数,直至 其所投出的表决权数不超过其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为止。如经计票人员指出后,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 作废,视为弃权。 第十条 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第十一条 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人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 当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可当选董事得票相同,且造成当选董事人数超过拟选聘的董事人数时,排名在其之前的其他候 选董事当选,同时将得票相同的最后两名以上董事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三条 按得票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若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董事人数,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当选董事的人数不足应选董事人数,则已选举的董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候选人再由股东会重新进行选举表决,并按上 述操作细则决定当选的董事。 (二)经过股东会三轮选举仍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董事人数,原任董事不能离任,并且董事会应在十五天内开会 ,再次召集股东会并重新推选缺额董事候选人,前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当选董事仍然有效,但其任期应推迟到新当选董事人数达到 法定或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方可就任。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规定相抵触,需立即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报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5d54df73-b386-4a56-a9d0-0d7606469788.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中宠股份(00289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cf75cae5-77a0-4c30-9fe5-30274bf96070.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 中宠股份(002891):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6ca90370-4207-40e9-a138-7ae033a56e96.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中宠股份(002891):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7bd3da6b-91c0-4c52-9111-074b53bd7095.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中宠股份(00289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36b009ac-1615-4790-9d37-8efd2a5641b7.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中宠股份(00289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8854231b-5bae-46d9-938a-1dd19ed40457.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中宠股份(00289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5ef88c3d-eb7f-4397-afef-3812bec03657.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中宠股份(00289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6a796d19-4977-47f5-86ba-88c9cd763c7e.PDF ─────────┬──────────────────────────────────────────────── 2025-07-11 16:14│中宠股份(002891):分红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利润分配的基 本原则和政策: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 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并授权董 事会制定和实施。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 (四)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1、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计算)的 1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含20%)。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公司未来股利分配规划的制定程序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的股利分配规划,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第三条 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积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 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比例由股 东会决定; (四)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普通股股利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企业以前年度 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 第四条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 公司。 第五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进行现金分红: (一)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募集资金 投资的项目除外); (二)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募集资金 投资的项目除外); (三)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三年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 第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应加强子公司分红管理,以提高母公司现金分红能力。 公司应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委派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提议、督促子公司进行分红。 第七条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应以每 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 本为准。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三章 股东回报规划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 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综合分析所处行业状况及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及融资成本等因素的 基础上,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每三年应当对上一次《未来三年分红规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制定新的《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第四章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 东持续、稳定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分别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 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五)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可采用网络投票或独立董事征集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以及通过股东热线电话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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