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3 京能热力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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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57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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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51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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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9:04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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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9:04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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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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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3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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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8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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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 │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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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 │京能热力(0028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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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4 │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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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7:57│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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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通知,获悉赵一波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 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或第一大股东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及 量
其一致行动人 (股)
赵一波 否 2,000,000 5.66% 0.76% 2024年 12月 23 2025年 12月 2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
日 日 资
担保有限公司
合计 - 2,000,000 5.66% 0.76%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 数 股 股 为 为 日 日 用
股东或第 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限售 补充 途
一 股 质
大股东及 押
其
一致行动
人
赵一 否 2,000,00 5.66% 0.76% 否 否 2025年 12 2028年 12 宁波银行股 质押
波 0 月 月 份 担保
2日 31日 有限公司北
京
分行
合计 - 2,000,00 5.66% 0.76% - - - - - -
0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 例 押 持 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股
数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 售 和 冻 质押 份限售和 份
) 例 例 结、标记合 股份 冻结合计 比例
计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
赵一 35,353,687 13.41% 31,629,10 89.46% 12.00% 0 0.00 0 0.00%
波 0 %
合计 35,353,687 13.41% 31,629,10 89.46% 12.00% 0 0.00 0 0.00%
0 %
4、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
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赵一波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二、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f485edab-2d5d-476a-9b96-85e67c719d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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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9:51│京能热力(002893):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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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90b3993e-29b3-4024-b2eb-86696836a7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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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9:04│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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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1月 13日(星期四)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11月 13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 13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
6、会议的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204 人,代表股份120,812,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247%。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119,819,8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48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 200人,代表股份 992,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201人,代表股份 9,998,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25%。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600,887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0%;反对 184,63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528%;弃权 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787,1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853%;反对 184,63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66%;弃权 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
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晓波律师、王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
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1275222b-9b9c-40eb-8a42-923af31e9d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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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9:04│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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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09322a06-d33d-4920-96ce-c7b4cf64a9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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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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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e527aac3-67d9-408b-9dd9-115ce84137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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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3│京能热力(002893):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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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热力(002893):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938a96f-0d12-4821-bd73-b4fc5b01c0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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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8│京能热力(00289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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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3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7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 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934888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邮政编码:100070
6、本次股东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92ed856-bbb4-4af9-8e50-d37e514262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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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京能热力(00289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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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
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鹏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
在该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萌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乐意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该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存在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罚处理日期 处罚处理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类型 情况
1 赵鹏 2024年1月4日 警示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垠艺生物 IPO审
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询价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 95.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2
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20.1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监管要求及本公司制度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公司
分别于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
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
状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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