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5 川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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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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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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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26 │川恒股份(002895):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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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2 │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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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0 │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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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0 │川恒股份(002895):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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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6 │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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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6 │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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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6 │川恒股份(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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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5 │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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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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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 1月 19日(星期一)15:3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1月 19日 09:15-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 58号 55栋。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段浩然。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6人,合计持有 278,899,7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扣除公司
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46.03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435 人,合计持有已发行股份 89,190,817股,占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14.7202%。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为
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全部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6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2026 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368,060,01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7%;反对 28,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7%;
弃权 2,3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2 审议通过《2026 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368,011,803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6%;反对 41,114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
弃权 37,6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 368,081,21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7,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弃权 1,9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3、审议通过《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审议通过《2026 年度与博硕思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367,423,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7,4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20%;弃权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208,8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9%;反对 7,401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弃权 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本公司职工董事王佳
才先生担任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 65.00万股。
3.02 审议通过《2026 年度与天一矿业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368,076,3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7,7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21%;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211,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1%;反对 7,701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3.03 审议通过《2026
年度与万鹏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367,623,1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7,70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21%;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9,208,4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5%;反对 7,701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弃权 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9%。本公司董事长段浩然
先生担任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 45.00万股。
4、审议通过《2026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4.01 审议通过《2026 年度福麟矿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368,078,91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8%;反对 10,4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弃权 1,2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4.02 审议通过《2026 年度黔源地勘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368,070,617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6%;反对 13,0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
弃权 6,9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川恒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515c89f3-d4e2-4fd7-8ea7-66f62afcb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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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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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b912f0f1-929e-4586-a1a0-7c929b054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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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26│川恒股份(002895):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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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 3月 1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33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26
日及 3月 1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
18)。公司于 2025年 4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资金由
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
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1,760,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0.29%,最高成交价为 2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0,139,39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
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事项披露情况
1、2025 年 3月 17 日,公司首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公司于 2025年 4月 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5-022)。
3、公司于 2025年 5月 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5-039)。
4、公司于 2025年 6月 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三)》(公告编号:2025-049)。
5、公司因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13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6、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四)》(公告编号:2025-072)。
7、公司于 2025年 8月 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年 7月 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五)》(公告编号:2025-093)。
8、公司因实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根据回购方案对回购价格区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
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实施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9、公司于 2025年 9月 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六)》(公告编号:2025-114)。
10、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七)》(公告编号:2025-121)。
11、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
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八)》(公告编号:2025-124)。
1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截至 2025年 11月 30 日回购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九)》(公告编号:2025-126)。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bd32917b-74cc-4b13-8eaa-799da7aa75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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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2│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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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2026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麟矿业)
和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使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 15,274,659.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4,725
,340.56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 842,381.69 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3,882,958.87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1CDAA4014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终止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建设“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硫铁矿制硫酸装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麟矿业用于“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
目”。福麟矿业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支行开立“小坝磷矿山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福麟矿业签
订借款协议,并将前述项目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合计 296,493,577.56元(含银行结息)划转至福麟矿业的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86,039,098.53元。
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
际发行数量为 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 9,502,830.1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597,169.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2、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终止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借于控股子公司黔源地勘用于“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建设。黔源地勘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
泉支行开立“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180 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黔源地勘签订借款协议,并将前述项目未
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合计592,168,591.77元(含银行结息)划转至黔源地勘的募集资金专户。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75,524,597.12元。
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事项 福麟矿业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黔源地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现金管理 金管理
额度 不超过 10,000.00万元 不超过 50,000.00万元
投资品种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 日止。
资金使用方式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其他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需及时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具体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
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
期报告;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福麟矿业与黔源地勘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查阅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关于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文件,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2850df6-04c3-496b-ba8e-54c8e2709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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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0│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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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db376b04-f82c-49b4-9e95-5927e0bb5b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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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50│川恒股份(002895):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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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edaa3940-efdb-4fcd-a92b-6d084a5b6b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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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6│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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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76dbabc0-31ae-481c-8301-bd1aaadb2f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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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8:06│川恒股份(002895):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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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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