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5 川恒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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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7 │川恒股份(002895):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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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7 │川恒股份(002895):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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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4 │川恒股份(002895):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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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5:52 │川恒股份(002895):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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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1 │川恒股份(002895):国信证券关于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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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川恒股份(002895):国信证券关于川恒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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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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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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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川恒股份(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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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川恒股份(002895):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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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7│川恒股份(002895):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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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事项(1,760,300股)已于2026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修订前章程 修订后章程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766.6683万元。 60,590.6383万元。
2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60,766.6683万股,均为普通股。 60,590.6383万股,均为普通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ac6034-6f1c-49f9-ae74-f980b9dc9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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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7│川恒股份(002895):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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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 2025年3月 17
日起实施首次回购,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60,300 股。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760,300 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信息媒
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 4月)》及《章程修订对照表》。
现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变更后登记内容
注册资本 60,766.6683万元人民币 60,590.6383万元人民币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741140019K
名称: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陆亿零伍佰玖拾万陆仟叁佰捌拾叁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 11月 25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
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饲料添加剂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饲料添加剂
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ce67fb-85bc-49ca-a3b4-1ca84e4f5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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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4│川恒股份(002895):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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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9c176dd-6d5a-432a-af08-b8495acee5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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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5:52│川恒股份(002895):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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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恒股份)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
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段浩然先生、财务总监何永辉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建先生、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保荐代表人张
恒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建
电话:0854-2441118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9a0bbd3-9671-44a0-a5e6-3dff11107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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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11│川恒股份(002895):国信证券关于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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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本持续
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35 层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张恒、袁野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895
注册资本 60,766.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主要办公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
法定代表人 吴海斌
实际控制人 李光明先生、李进先生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时间 2024年 1月 11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 尽职推荐工作
保荐人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
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 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人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
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 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川恒股份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川恒股份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
现场检查等持续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川恒股份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发
行保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川恒股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
议,并积极配合公司和保荐人的协调、核查及持续督导等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配合情况良好。
八、对川恒股份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人在发行保荐期间采取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保荐工作相关
的重要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信证券认为,在履行保荐职责与持续督导期间,川恒股份已披露的
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各期定期以及临时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川恒股份不存在其他应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41556da-8ea7-44dc-8fbf-9a33ada15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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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川恒股份(002895):国信证券关于川恒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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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国信证券关于川恒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5b79d21-7c48-4990-876d-0d26438f0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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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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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527f698-cd69-4842-90a5-f2fc20fb5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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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川恒股份(00289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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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 202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335,257,142.8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3,418,393.4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注册资本的 50%,当期未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内未
分配利润为 2,831,217,704.8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12,138,741.45元。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前述方案,按公司最新总股本 605,906,383股测算(不考虑股权激励回购对总股本的影响),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08,859
,574.50元。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
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
金总额。
4、与 2025年度现金分红相关的其他事项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90,631,489.40元①年度现金分红金额:908,859,574.50元(本次分红预计金额)
②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81,771,914.90元(含税)
(2)本年度回购股份金额: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根据 2024年度回购方案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3,318,406股公司股票于 2025年 3月完成注销。
(3)综上,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147,827,939.30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91.
0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90,631,489.40 656,899,861.20 538,777,25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57,196,449.9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60,239,959.17 956,481,438.45 766,403,884.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831,217,704.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12,138,741.45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286,308,602.6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57,196,449.9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94,375,094.18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343,505,052.5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的30%,未超过当年度净利润的 100%,公司的现
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e0dd9f1-b3cc-471c-81ab-ed84c9aad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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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川恒股份(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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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
026年 3月 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王佳才、彭威洋、金钢、李双海、陈振
华,合计 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段浩然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
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
对其在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总结,包括董事会的召开情况、员工激励情况等。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5年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围绕 2025年度经营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公司总裁对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予
以总结汇报。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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