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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7(意华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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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97 意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3 18:29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23 18:26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6-23 18:24 │意华股份(002897):意华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1 18:27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 │2025-06-05 18:15 │意华股份(002897):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5-06-05 18:14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05 18:12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5-06-05 18:12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6-05 18:11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和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 │2025-06-05 18:11 │意华股份(002897):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6-23 18:29│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6 人,代表股份 84,749,9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744%。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84,123,7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51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0 人,代表股份 626,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7%。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90 人,代表股份626,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91,2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4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67,5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5%;反对 4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48%;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6987%。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57,3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 7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8%;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3,6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132%;反对 7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8%;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340%。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范玥宸律师、沈高妍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d6725778-4f85-43f6-a7af-2dade674e334.PDF ─────────┬──────────────────────────────────────────────── 2025-06-23 18:26│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9,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8.3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详情可参 考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4,049,696 股减少至 193,880,69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94,049,696 元人民币减少至 193,880,696 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7-57100785 5、电子邮箱:ir@czt.com.cn 6、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a0f08b5a-abae-417f-a7b2-59fdea287c3d.PDF ─────────┬──────────────────────────────────────────────── 2025-06-23 18:24│意华股份(002897):意华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意华股份”)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 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 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月 23日 14:30在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 司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5年 6月 23日 9:15至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4,749,947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3.674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6 名,均为截至 2025年 6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84,123,7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351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 190 人,代表股份 626,23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2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26,2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27%。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公司 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91,2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7%;反对 4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567,5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265%;反对 4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48%;弃权 1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987%。 2、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4,657,3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7%;反对 7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8%;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533,6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132%;反对 7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8%;弃权 1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34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44947398-061d-4c4e-ad11-8ae0b5e9c7b5.PDF ─────────┬──────────────────────────────────────────────── 2025-06-11 18:27│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4588424f-0ceb-460b-9f24-35d615dc5462.PDF ─────────┬──────────────────────────────────────────────── 2025-06-05 18:15│意华股份(002897):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5月19日召开 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905.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与关联方苏州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7,950.00万元,该议案关联董事蒋友安回避表决,并且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 截止 2025 上年发生的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金 年 4 月底 关联交易金 额 已发生关 额 联交易金 额 向关联方 苏州意华新能源 出售商品、 市场价 2,400.00 0.00 0.00 出售商品/ 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提供服务 小计 2,400.00 0.00 0.00 采购关联 苏州意华新能源 采购商品、 市场价 5,500.00 0.00 0.00 方商品/接 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受服务 小计 - - 5,500.00 0.00 0.00 向关联人 苏州意华新能源 房屋出租费 市场价 50.00 0.00 0.00 出租房屋 科技有限公司 小计 - - 50.00 0.00 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苏州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墟临沪大道1558号 法定代表人:汪安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 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1,446.28万元,净资产695.62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523.70万元,净利润-9 0.64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远野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并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总 经理蒋友安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苏州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 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 新增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备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述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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