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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7(意华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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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97 意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意华股份(00289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意华股份(00289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4a44f276-a6e6-4f30-83f7-69fa46bb551f.PDF ─────────┬──────────────────────────────────────────────── 2024-04-26 00:00│意华股份(00289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cd11bd43-202a-4cc6-ac06-832830e8fbe1.PDF ─────────┬──────────────────────────────────────────────── 2024-04-26 00:00│意华股份(00289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 2023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 、商誉、存货、固定资产等),2023 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6,513.82 万元,明细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占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账款 3,296.37 26.98% 应收票据 11.63 0.10% 应收款项融资 -141.08 -1.15% 其他应收款 623.41 5.10% 存货 12,227.46 100.07% 合同资产 -2.19 -0.02% 固定资产 50.50 0.41% 商誉 447.86 3.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0.14 合计 16,513.82 135.15%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6,513.82 万元, 转回、转销、处置等减少减值准备 8,764.28 万元,对 2023 年利润表影 响数合计为-7,749.54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f71b76b-b2c8-494a-8379-2441aa17f966.PDF ─────────┬──────────────────────────────────────────────── 2024-04-26 00:00│意华股份(00289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工业区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 合授信的议案》 9.00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议案 10.00 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7.00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 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宜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异地股东可 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乐清市翁垟工业区意华科技园华星 路 2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5606,信函请注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工业区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陈冉、黄钰 电话号码:0577-57100785; 传真号码:0577-57100790-2066 电子邮箱:hy@czt.com.cn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3e988b76-4324-4d4f-868c-84b1b5e01472.PDF ─────────┬──────────────────────────────────────────────── 2024-04-26 00:00│意华股份(00289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 石晓霞、王琦、郑金微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石晓霞、王琦、郑金微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cb6dd51-312f-4544-8107-31320dccd2a1.PDF ─────────┬──────────────────────────────────────────────── 2024-04-26 00:00│意华股份(00289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金微)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郑金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 2000年 1 月至今任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 目经理;现任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3 年 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3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共参加 5 次股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依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 情况发生,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再融资等事项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证券 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态,获悉公司股权激励进展情况与再融资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 ,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委托独立董事王琦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 票权,征集时间自 2023 年12 月 25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 托投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查,并 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进 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作了检查。在日常的董事 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本人通过参加股东 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 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七、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 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审慎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方 在审议时均予以回避表决。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 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政策、制 度和其他公司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督促公司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希望公司未来能够持续、高质量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待独立董事工作,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郑金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986c46c6-aea4-468f-a94f-15e024289887.PDF ─────────┬──────────────────────────────────────────────── 2024-04-26 00:00│意华股份(00289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琦)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硕士。 2014 年 6月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任上海尚庭律师事务所律 师、副主任,2023 年 3 月 1 日起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3 年 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3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共参加 5 次股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依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有无故 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委员会的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经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证券 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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