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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7(意华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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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897 意华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9:27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6-23 19:24 │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3 19:24 │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1 15:37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 │2026-06-15 17:30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04 19:09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4 19:07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6-04 19:07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6-06-04 19:06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和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 │2026-06-04 19:06 │意华股份(00289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20│ │ │23年... │ └─────────┴──────────────────────────────────────────────┘ ─────────┬──────────────────────────────────────────────── 2026-06-23 19:27│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6年 6月 23日召 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21,72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7.82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详情可参考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有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3,880,696股减少至 193,858,97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93,880,696元人民币减少至 193 ,858,976元人民币。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7-57100785 5、电子邮箱:ir@czt.com.cn 6、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6bbbe9e-d386-4cf3-9a36-402e0fbcdbae.PDF ─────────┬──────────────────────────────────────────────── 2026-06-23 19:24│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3日 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9人,代表股份 85,594,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481%。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 84,123,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894%。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3人,代表股份 1,4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7%。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83 人,代表股份1,4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577,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6%;反对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0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6%;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1%。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573,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 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 7%。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60%;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53%;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7%。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玥律师、王博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78f4af69-35e6-419b-88ec-ee29d58fd5d8.PDF ─────────┬──────────────────────────────────────────────── 2026-06-23 19:24│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 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的公认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 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及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 14:30在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 议室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 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 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9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85,594,712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4.148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授 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 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 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 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577,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6%;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671%。 2、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573,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7%;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60%;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53%;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487%。 上述议案 1、2均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验证,公司就本次股东会通知并公告的事项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于投票表决结束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公司对上述议案中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经办律师为王博律师、何佳玥律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22bf342-3409-4dbf-be43-609975c660f6.PDF ─────────┬──────────────────────────────────────────────── 2026-06-21 15:37│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217a08b-3554-4ca1-a3ac-ab8064a74bbd.PDF ─────────┬──────────────────────────────────────────────── 2026-06-15 17:30│意华股份(00289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21日召 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意华新能源”)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万元。详情可参考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的有关公告。 公司近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9300 浙商银高保字 2026 第 00072 号),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意华新能源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在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35539762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总部经济园(一期)1幢 1601室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玖佰叁拾陆万零玖佰元 成立日期:2015年 9月 14日 营业期限:2015年 9月 14日至 2035年 9月 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15-11-03-051地块) 股权结构:意华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方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0 ,719.24 354,883.29 负债总额 232,185.46 224,503.28 净资产 128,533.77 130,380.02 营业收入 362,500.47 61,470.23 利润总额 21,332.33 1,342.99 净利润 16,734.10 1,044.76 意华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5,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的担保是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1.74%,实际履行的 担保额度为 154,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49e7cd9-af18-4576-95cf-24062969b12f.PDF ─────────┬──────────────────────────────────────────────── 2026-06-04 19:09│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3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 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3日上午 9:15至下 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1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 2.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2.00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宜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异地股东可 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5606,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陈冉、黄钰 电话号码:0577-57100785; 传真号码:0577-57100790-2066 电子邮箱:hy@czt.com.cn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ffd058a9-fb29-4ff6-b56f-d61550f21404.PDF ─────────┬──────────────────────────────────────────────── 2026-06-04 19:07│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4c9fdf70-284c-40fe-9dfa-1dfed969d3ef.PDF ─────────┬──────────────────────────────────────────────── 2026-06-04 19:07│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 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情况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 5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72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93,880,696 股变更为193,858,976 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 193,880,696 元人民币变更为 193,858,976 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3,880,696元。 193,858,976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93,880,69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193,858,97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193,880,696 股,其他类别股 0股 通股 193,858,976股,其他类别股 0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 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ec6712ef-ce2e-4f3d-bdb4-b4caf2b65c32.PDF ─────────┬──────────────────────────────────────────────── 2026-06-04 19:06│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 │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af2eefc-3161-42fb-9f35-5f5c80d4bdc6.PDF ─────────┬──────────────────────────────────────────────── 2026-06-04 19:06│意华股份(00289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 │...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 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计 1,981,3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2% 。本次拟解 除限售的 273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合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4bd1cb5-c693-46e3-bb0a-d4414e17dc20.PDF ─────────┬──────────────────────────────────────────────── 2026-06-04 19:06│意华股份(002897):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4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通讯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胜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81,3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 .02%。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5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依法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期满终止后公司不同意续订等原因而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前述 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720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实施完毕 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 性 股 票 和 调 整 回 购 价 格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 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 14: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f5d5bd9c-a99b-48dc-bf77-2f1a7bb76e2c.PDF ─────────┬──────────────────────────────────────────────── 2026-06-04 19:05│意华股份(00289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意华股份(00289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 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4eab0a5-960a-435e-a819-0ea920fb5e91.PDF ─────────┬──────────────────────────────────────────────── 2026-05-26 17:43│意华股份(00289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意华股份,证券代码:002897)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年 5月 22日、5月 25日、5月 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5c9327a-5a48-4d57-8bcf-906b7856ed36.PDF ─────────┬──────────────────────────────────────────────── 2026-05-25 20:3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 193,880,6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账户上股数为 0。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880,6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2 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2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陈冉、黄钰 咨询电话:0577-57100785 传真电话:0577-57100790-20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20b3161-0ad8-4503-81c1-798843b48492.PDF ─────────┬──────────────────────────────────────────────── 2026-05-21 20:04│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61bc8ee-364a-4e71-9741-36b7daf7a7b4.PDF ─────────┬──────────────────────────────────────────────── 2026-05-21 19:59│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0e4e1c0-9ef2-49d6-962f-b5cedcfb852c.PDF ─────────┬──────────────────────────────────────────────── 2026-05-14 20:35│意华股份(002897):中信证券关于意华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中信证券关于意华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81a5c79-20ce-4535-b252-559b8ff2474a.PDF ─────────┬──────────────────────────────────────────────── 2026-05-14 20:35│意华股份(002897):中信证券关于意华股份保荐总结报告书 ─────────┴────────────────────────────────────────────────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6 年 5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Wenzhou Yihua Connector Co.,Ltd 成立日期 1995年 12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蔡胜才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 邮政编码 325606 电话 0577-57100785 公司网址 www.czt.cn 电子信箱 ir@czt.com.cn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7 号)核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6,567,996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2.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33,323,791.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20,809,104.45 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年 3月 2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191 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三、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证券作为意华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 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意见进行答 复,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进行专业沟通;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 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 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 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7、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2024年 5月 22日,公司披露《意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为王建文先生和杨捷女 士,鉴于杨捷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 中信证券委派李天智先生接替杨捷女士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5年 5月 15日,公司披露《意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为王建文先生和李天智 先生,鉴于李天智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 行,中信证券委派谢锐楷先生接替李天智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对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不存在影响保荐工 作和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证券发行上市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意见。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bd81246-1973-49fd-a6e5-402677324190.PDF ─────────┬──────────────────────────────────────────────── 2026-05-14 20:35│意华股份(002897):中信证券关于意华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中信证券关于意华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937346f-e058-4dd3-8304-6c4202e9c6d7.PDF ─────────┬──────────────────────────────────────────────── 2026-05-07 18:17│意华股份(00289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 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897.shtml)参与本次年 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蔡胜才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吴陈冉先生、财务负责人陈志先生、独立董事赵 元元女士,保荐代表人王建文先生、谢锐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12日(星期二)16:3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78c526b-f097-48b3-834d-d322be23675e.PDF ─────────┬──────────────────────────────────────────────── 2026-04-28 19:05│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11be8f-3c4b-4d98-820b-ecc68596fcb8.PDF ─────────┬──────────────────────────────────────────────── 2026-04-28 19:05│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ffa26b-a52d-478c-94b5-62ef1c99fd59.PDF ─────────┬──────────────────────────────────────────────── 2026-04-28 19:05│意华股份(002897):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4fe14c-1c67-40c4-ad59-cfe28b8248fa.PDF ─────────┬──────────────────────────────────────────────── 2026-04-28 19:05│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雨亭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伟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99aa06-2da7-448e-8898-2a280c2b02ab.PDF ─────────┬──────────────────────────────────────────────── 2026-04-28 19:05│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意华新能源”)拟向控股股东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控股”)借款不超过 2 亿元,借款额度有效 期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 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意华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方建斌、方建文、 蔡胜才、蒋友安、朱松平、陈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交易 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5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方建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 9158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富华路 1、3、5号 法定代表人:金爱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 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 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 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8,843.01 万元,净资产 68,331.35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 35,248.0 2万元,净利润 6,259.78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意华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意华控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意华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 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意华新能源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 2 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 时协商确定。借款用途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系公司根据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而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 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809.44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88e985b-3054-4914-a9d6-54e8c682dee7.PDF ─────────┬──────────────────────────────────────────────── 2026-04-28 19:05│意华股份(00289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71.7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新能源” )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合同债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 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 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355397625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总部经济园(一期)1幢 1601室 法定代表人:蔡胜才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玖佰叁拾陆万零玖佰元 成立日期:2015年 9月 14日 营业期限:2015年 9月 14日至 2035年 9月 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15-11-03-051地块) 股权结构: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202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0 ,719.24 354,883.29 负债总额 232,185.46 224,503.28 净资产 128,533.77 130,380.02 营业收入 362,500.47 61,470.23 利润总额 21,332.33 1,342.99 净利润 16,734.10 1,044.76 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担保事项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子公司与融资机构共同 协商确定。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对子公司的 担保进行严格审核,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总的担保额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在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意华新能源融资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20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 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次的担保是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1.74%,实际履行的 担保额度为 154,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ac516a-1bcf-4276-a9bf-bf1e58ed69b1.PDF ─────────┬──────────────────────────────────────────────── 2026-04-28 19:05│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d433cc-9354-4c07-9c23-e09f25355dc9.PDF ─────────┬──────────────────────────────────────────────── 2026-04-28 19:04│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上午 9: 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 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 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议案 8.00 为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5.00、9.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 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 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宜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异地股东可 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乐清市翁垟工业区意华科技园华星 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5606,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翁垟街道意华科技园华星路 2号,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陈冉、黄钰 电话号码:0577-57100785; 传真号码:0577-57100790-2066电子邮箱:hy@czt.com.cn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ee88c85-f61c-4fac-8bf5-ac78177fe6ec.PDF ─────────┬──────────────────────────────────────────────── 2026-04-28 19:04│意华股份(00289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公司薪酬管理 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四条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 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职务津贴,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 第五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 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第六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 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 或奖励等。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七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标准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结合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或者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须报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条公司人事行政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董事薪酬自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或津贴按月发放,绩效 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综合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聘任当月起计算,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综合公司经营情 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 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或者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出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五)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管理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 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薪酬修订方案。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的依据为: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三)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四)通胀水平。 第二十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dcc952a-3ed4-4701-8290-1d2ad7dbf490.PDF ─────────┬──────────────────────────────────────────────── 2026-04-28 19:04│意华股份(00289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元元)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 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元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 3月至今任浙江航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3 年 6月至今任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月至今任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年度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 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会。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审 议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新增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审计计划,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 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解决,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 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 理层反馈。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推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在任职后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到公司进行现场 调查和听取汇报,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 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 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 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作了检查 。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并详细讲解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事项,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 等情况。 九、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以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 业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元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188c75-eed4-4c29-b3c0-cfae59e5fc31.PDF ─────────┬──────────────────────────────────────────────── 2026-04-28 19:04│意华股份(00289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晓亚)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 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黄晓亚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9年 12月至今任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副 所长、董事,2024年 8月至今任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1月至今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年度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 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会。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新增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审计计划,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 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解决,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 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 理层反馈。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推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在任职后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到公司进行 现场调查和听取汇报,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 理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 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 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作了检查 。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并详细讲解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事项,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 等情况。 九、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以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 业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晓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9992d98-b021-4fd3-ad56-3ded65caa96a.PDF ─────────┬──────────────────────────────────────────────── 2026-04-28 19:04│意华股份(00289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锋)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 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 11月至今任浙江泽大(乐清)律师事务所律师、主 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5年度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次,无缺席且不存在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 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 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了各次股东会。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 况发生,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新增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审阅审计计划,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 告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探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解决,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 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公司管 理层反馈。同时,本人持续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积极推动公司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在任职后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到公司进行现场 调查和听取汇报,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动 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前往公司现场考察,并 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他会议。本人事先对相关议案的 背景资料进行了了解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作了检查 。在日常的董事会工作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本人提出的意见,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向本人提供文件资料,并详细讲解公司生 产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事项,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 等情况。 九、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以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专业、客观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 业作用。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林 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aaac23-0259-4a68-ba05-3034ec76ea43.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295,031.3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8,484,757.8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 ,848,475.78 元,扣除报告期已分配的 2024 年度利润19,384,997.6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08,835,812.64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57,156,679.11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7,156,679.11元。 2、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 193,880,69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6,940,34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4、如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96,940,348.00元,占 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46%。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6,940,348.00 19,404,969.60 19,404,969.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18,295,031.33 124,169,005.55 122,183,080.20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408,835,812.64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7,156,679.11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35,750,287.2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88,215,705.69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135,750,287.2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35,750,287.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实际情况做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公司股东 的当期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 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财务报表项目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846730-2fd1-474c-9d0f-cd08bca2d70e.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 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 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对 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 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商誉、存货、固定资产等),2025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6,162.59万元,明细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应收账款 1,502.25 应收票据 -3.30 应收款项融资 1,561.30 其他应收款 907.38 存货 12,057.56 合同资产 42.01 固定资产 112.13 商誉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4 合计 16,162.59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原因所致,负数代表冲回。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 行了说明,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6,162.59 万元, 转回、转销、处置等减少减值准备 11,521.42万元,对 2025年利润总额影 响数为-4,641.17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fc8cbd9-ec12-474b-a27c-6a85aee44413.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c9602f-5986-462c-93b1-6ae629443cac.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 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立信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制度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 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家。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 开始 开始在 会计师执业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时 时间 公司审计 间 时间 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 姓名 注册 开始 开始在 洪建良 会计师执业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时 时间 公司审计 间 2010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2010年 2010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年 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时间 2022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伟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2026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建新 2007年 2005年 2007年 2024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立信在总所组建由数十名业内顶尖会计、审计等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标准和风险管理团队,研究跟踪相关专业标准、执业准 则和监管要求的发展动态及其实务应用,为全所范围的项目相关重大会计审计及风险事项提供高质量专业技术咨询意见,及时高效解 决意见分歧等。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 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风险管理部专职风控复核人员或总所委派风控所长之间 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时,需要按照立信相关制度、政策和程序的规定,向技术标准部、审计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处理 和解决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未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立信实施了包括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风险管理部专职风控复核人员、总所委派风控所长等在内的多 级复核、项目质量检查和监控机制,明确复核要点及相应质量管理措施,协同配合识别质量管理缺陷,确保质量管理要求的落实、整 改和完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在项目的适当时点实施复核程序,可以为客观评价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奠定适当 基础。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制定了质量监控检查相关的政策与程序,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和实施各种质量检查程序,每年定期在全所范围内开展年度审 计项目质量检查,以监控业务部门项目的执行,以及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设计与应用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根据立信相关管理制度,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负责协调、实施和记录各种质量监控程序,并将监控活动实施情况、监控中发现 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问责方案等向首席合伙人以及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进行通报。监控和整改主管合伙人就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 其产生的原因及时予以分析。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 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募集资金、内 部控制等。 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由权 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评估、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 专家。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业务工作底稿管理、信息工作管理、档案管 理、保密管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 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综上,公司认为立信作为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的 各项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1f7380-da60-4e0c-8f20-c1dc79ecff55.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背景 国际市场业务在公司战略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有利于控制和消化汇率风险,减少汇兑 损失。 二、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 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 高公司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三、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公司远期结汇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 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币等。 2、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3、资金来源及资金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远期 结汇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 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结售汇操作原则、账户及资金管理、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 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监控、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 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2、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当期相应货币应收款总额,将公 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汇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运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 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汇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保证 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4a841d-a740-42e3-8877-23a939e4fc44.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9日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 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2025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业务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14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 项,确定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事项。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年审 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0d4465-7fa5-4282-a3bf-d100123ae873.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12e336-8dd0-4883-a25f-a12f401d0b56.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 事赵元元、黄晓亚、林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元元、黄晓亚、林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6fe550-4195-489f-85bd-14c13ba1872f.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基本情况: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操作。交易品种为远期结 售汇业务,限于美元、欧元及港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远期结汇业务存在汇率波动、内部控制、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不准确等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失或交割延期,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因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港币,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 ,为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 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 投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远期结售汇业务限于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及港币。 2、资金额度 根据目前的订单周期及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 亿美元(或 等值其他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场所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4、业务期限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三、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 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结售汇操作原则、账户及资金管理、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 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监控、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 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2、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当期相应货币应收款总额,将公 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以正常的出口业务为基础,以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 司对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情况,根据 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02251d-e38e-4441-82ff-176162cbd763.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c50341-3dad-41f6-94b9-4846b8021f87.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6b9d95-8ceb-4acc-a36a-054cafae56b7.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a4bd2f-f2c7-4ab6-9516-7a5b0dd74062.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 年 7月 8 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 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 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 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4ec3c7-41b6-4705-9793-e9e6c20537a5.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关于 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按照其在公 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 合考核领取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3、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7万元(税前)。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或个人自行缴纳。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c3e92f-de6b-4928-b68f-280d0e1d70a3.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意华股份(002897):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c22bc2-3ddf-41fd-809e-d9f1e7c87c27.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9bb9d0-3a34-4de5-93af-3e6cc828f21f.PDF ─────────┬──────────────────────────────────────────────── 2026-04-28 19:02│意华股份(00289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 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公司文化、资金活动、成本核算及费用管 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等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等于1.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资产总额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 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 于等于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 ,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等于1.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五、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经审计,审计机构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执行的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8bb733-6d85-4a08-896b-0180c44c528a.PDF ─────────┬──────────────────────────────────────────────── 2026-04-28 19:01│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意华股份(00289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d60626-ba93-4441-a2e3-f74057b3d63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意华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182.PDF ─────────┬──────────────────────────────────────────────── 2026-04-29│意华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192.PDF ─────────┬──────────────────────────────────────────────── 2025-10-30│意华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239.PDF ─────────┬──────────────────────────────────────────────── 2025-08-29│意华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070.PDF ─────────┬──────────────────────────────────────────────── 2025-04-25│意华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069.PDF ─────────┬──────────────────────────────────────────────── 2025-04-25│意华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042.PDF ─────────┬──────────────────────────────────────────────── 2024-10-30│意华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289.PDF ─────────┬──────────────────────────────────────────────── 2024-08-29│意华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535.PDF ─────────┬──────────────────────────────────────────────── 2024-04-26│意华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628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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