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8 赛隆药业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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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31│赛隆药业(0028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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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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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1:44│赛隆药业(002898):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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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
普瑞巴林胶囊《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4B0516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普瑞巴林胶囊
剂型:胶囊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75mg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43261
包装规格:12 粒/板×1板/盒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27762024
申请内容:申请增加“75mg”规格。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增
加 75mg 规格的补充申请,同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变更后的质量标准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其余按原批准内容执行。
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47280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 2029 年 02月 22 日
二、药品其他相关信息及风险提示
普瑞巴林胶囊主要适应症为: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纤维肌痛。
本次普瑞巴林胶囊获得 75mg 规格的补充申请丰富了公司的制剂品种规格,具体销售情况则取决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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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7:36│赛隆药业(0028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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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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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赛隆药业(002898):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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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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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赛隆药业(00289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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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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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赛隆药业(002898):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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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应收款,转回资产减值损失10.36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3.5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转 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回以“-”号填列)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一、资产减值损失 -103,606.44 -1.09%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103,606.44 -1.09%
二、信用减值损失 2,635,808.52 27.65%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005,119.71 31.5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9,311.19 -3.87%
合计 2,532,202.08 26.56%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公司对客户应收账款按
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2024 年前三季度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005,119.71 元。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
回、核销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 转销或 其他
转回 核销 变动
按信用风险特征 2,943,967.67 3,005,119.71 5, 949,087.38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2,943,967.67 3,005,119.71 5, 949,087.38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
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
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 年前三季度
需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3,606.44 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4,365,934.80 元。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811,716.72 -3,905.24 422,511.46 1,385,300.02
库存商品 805,072.87 -130,872.86 457,624.85 216,575.16
委托加工物资 913.30 913.30
发出商品 21,481.00 4,374.17 17,106.83
低值易耗品 416.28 31,171.66 194.60 31,393.34
在产品 3,481,229.72 3,481,229.72 -
合 计 6,120,829.89 -103,606.44 4,365,934.80 1,651,288.65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
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2024 年前三季度需转回 36
9,311.19 元。对应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未 期信用损失(已
发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1,285,969.84 350,000.00 1,635,969.84
期初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369,311.19 369,311.19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 整个存续期预
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未 期信用损失(已
发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期末余额 916,658.65 350,000.00 1,266,658.65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
。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减值
准备共计 2,532,202.08 元,将减少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 2,513,346.43 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
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
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监事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
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
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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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赛隆药业(002898):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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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2024年第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过审查,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
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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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赛隆药业(002898):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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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实,发表如下说明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
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
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ad863d9-4a59-493a-bf69-df7e178722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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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赛隆药业(00289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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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f9e2a2c-d17d-447a-8fa9-2e6d0faa5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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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赛隆药业(00289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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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
产业基地红枫路 1 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周蓓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3票,赞成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22582584-1deb-4546-bdc4-be8096ffd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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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赛隆药业(002898):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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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3dd19d8a-d7fd-4b1a-a071-84cd5b1a8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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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00:00│赛隆药业(002898):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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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监事会主席的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罗刑燕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周蓓女士、黄海波先生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
周蓓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860fa499-6390-4312-8f22-b82d741da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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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赛隆药业(002898):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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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743b2bba-af5e-49ed-8011-d45bbf827b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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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赛隆药业(00289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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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4 年 10月 11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 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 31号 2单元 21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南桂。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115,125,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121%。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99,648,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1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人,代表股份 15,47
6,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34%。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2,012,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2,012,3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
43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5,059,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3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4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01%;反对 30,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06%;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龚雨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468c1ef1-ca05-4ffd-ad75-3fcac2913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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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赛隆药业(002898):关于赛隆药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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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赛
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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