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8 *ST赛隆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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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 │*ST赛隆(002898):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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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ST赛隆(002898):关于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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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ST赛隆(0028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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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ST赛隆(0028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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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赛隆(00289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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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赛隆(002898):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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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赛隆(0028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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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赛隆(002898):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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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赛隆(00289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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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赛隆(00289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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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32│*ST赛隆(002898):关于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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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科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旭女士
、副总裁段代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因工作调整原因,陈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陈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裁、
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旭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旭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张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调整原因,段代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段代风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代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陈科先生、张旭女士、段代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此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4f8f5e00-5b52-40a9-bb66-14755460a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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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ST赛隆(002898):关于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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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补选完成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9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殷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殷惠军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非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补选殷惠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情形,且公司独立董事的人
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21658904-b51e-4c9e-80b4-5346bd855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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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ST赛隆(0028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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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9月 29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 31 号 2单元 21 层公司会议室。(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科。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8 人,代表股份 40,510,7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05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39,292,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
份 1,218,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3%。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6
人,代表股份 2,842,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23,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1,21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03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0,431,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0%;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95%;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762,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65%;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9%;弃权 4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606%。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议案审议通过,殷惠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0,442,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95%;弃权3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77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35%;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9%;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736%。
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韦显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427c3c6-f84f-49bd-8854-302c611a5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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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ST赛隆(0028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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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真实性、合
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赛隆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并在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讨论事项,按《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5:00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 31号 2单元 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陈科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9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15: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40,510,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0
5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9,292,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8.8021%。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止股权登记日即 2025年 9月 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6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共计 1,218,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3%。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6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842,3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69%。
(二)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经验证,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根据《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提供。现
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
公司股东及代理人签名。经核查,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0,431,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0%;反对 32,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弃权 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5%。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62,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65%;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9%;弃权 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60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40,442,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2%;反对 32,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5%;弃权 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2,77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35%;反对 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9%;弃权 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73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结论意见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fe1d0ab3-7cd9-4561-9600-1b4d9300f3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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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ST赛隆(00289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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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7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
出、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 31 号 2单元 21 层公司会
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科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8)。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8票,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8票,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8票,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8票,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
-079)。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8票,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96c3f5ff-9d7a-4c7b-a561-0083b8d06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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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ST赛隆(002898):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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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第七十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
董事主持;董事长未指定人选的,由半数以上董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事共同推举的 1 名董事主持。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 1名董事主持。
………… …………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
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 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会有表
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1 人担任 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 1 人担任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零五条 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 第一百零五条 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
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 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
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 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
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 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
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 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
和身份。 身份。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
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 删除
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事履行职务。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事项尚需经股东会批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
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备案登记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e45002b0-d0ae-4d7b-8963-2a255464b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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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ST赛隆(00289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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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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