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899 英派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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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22 │英派斯(00289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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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1 │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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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21 │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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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6 │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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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6 │英派斯(00289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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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21 │英派斯(002899):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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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57 │英派斯(00289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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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55 │英派斯(002899):英派斯章程(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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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50 │英派斯(002899):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项目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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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7 │英派斯(00289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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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22│英派斯(00289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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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江恒”)通知,获悉海南江恒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如 押
东及其一 (%) (%) 是,注
致行动人 明限售
类型)
海南江恒 是 1,250,000 2.88% 0.85% 否 是 2026 2027 东吴证 补充
实业投资 年 07 年 01 券股份 质押
有限公司 月 21 月 22 有限公
日 日 司
合计 —— 1,250,000 2.88% 0.85%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量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 冻结、标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记数量 (%) 结数量 (%)
(股) (股)
海南江恒 43,438, 29.39% 21,580, 22,830, 52.56% 15.45% 0 0.00% 0 0.00%
实业投资 700 000 000
有限公司
合计 43,438, 29.39% 21,580, 22,830, 52.56% 15.45% 0 0.00% 0 0.00%
700 000 000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
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但未达 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与上市公司无关。2.海南江恒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2,2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8.09%,占公司总股本的 8.25%,对应融资余额为 9,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22,8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2.56%,占公司总股本的15.45%,对应融资余额为 18,790万元。海南
江恒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3.海南江恒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控股股东海南江恒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海南江恒将及时通知公司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4d33aa98-320f-4d84-abf9-279f98a90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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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51│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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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1,20
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86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7.86元/股(含)调整为 47.7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4日、2026年 4月 11日、2026年 6月 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
期间,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 2026年 7月 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515,071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3.05 %,最高成交价为 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5,105,240.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a2637358-d170-4a10-88be-3e326872c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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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21│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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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1,20
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86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7.86元/股(含)调整为 47.7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4日、2026年 4月 11日、2026年 6月 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
期间,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358,800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2.27 %,最高成交价为 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4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3,402,377.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573c222-4bbc-488c-a11b-dc9903e03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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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26│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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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0aadbae-aba8-49e8-b128-3590ca1f8d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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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56│英派斯(00289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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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1,20
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86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根据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 2025年年
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7.86元/股(含)调整为 47.7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4日、2026年 4月 11日、2026年 6月 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650,000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44%,最高成交价为 2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1.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698,9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8f83ea5-5769-4659-b307-dac8f60da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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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20:21│英派斯(002899):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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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青英”)持有公司股份611,9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4176%)。现青岛青英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97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0.104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青岛青英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例(%)
(股)
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611,900 0.4176%
限合伙)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56,700股,“占总股本比例”按股份总数147,796,976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础计算。本公告其他涉及公司总股本数均以此为准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各合伙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
期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六)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青岛青英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97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比例 0.104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青岛青英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以下比例限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青岛青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东的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青岛青英合伙人公司原副总经理秦熙先生(已离任)、原副总经理郑国良先生(已离任),作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过50%。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
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遵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
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因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公司股票收盘价与最近
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不具有可比性的,公司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调整,下同)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每
股净资产值=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将采取稳定股价措施。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回购股票措施完成后,3个月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或无法继续实施上述两项
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50%。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
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
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截至目前,青岛青英及秦熙先生、郑国良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
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青岛青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
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青岛青英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青岛青英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38971e6-a148-4349-b2a5-bd2f92601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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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57│英派斯(00289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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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
第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
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
取得了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情况如下:
序 变更事 变更前 变更后
号 项
1 经营范 生产、销售钢管制品、 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围 钢塑制品及配件、健身 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器材及配件、气膜场馆 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具零配件生产;
设施及配件、钢结构场 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食
馆设施及配件、笼式体 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地板
育运动场地设施及配 制造;地板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
件、拆装式游泳池设施 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不
及配件、水上体育器材 含大型游乐设施);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
及配件、办公家具及配 设备销售;规划设计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
件、食品设备及配件、 程施工;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
太阳能产品及配件、电 代理;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体育
子设备及附件、体质监 保障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
测设备、医疗器械、康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
复训练器材及设备、运 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赛事
动地板地胶、文化体育 策划;体育竞赛组织;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用品(各类球、球拍、服装鞋帽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等)、儿童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梯、游乐设施;体育公 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园规划设计、体育场地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
设施施工及场地改造、 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
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 赁;网络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潢工程、建筑总承包; 含特种设备);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体育健身器材的维修、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
安装及售后服务;设 务;专用设备修理;钢压延加工;智能控制
计、制作、代理、发布 系统集成;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安全技术防
国内广告;技术服务、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
软件服务、软件开发、 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有色金属铸造;
体能训练技术推广、健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体育消费用智能
身指导、健身咨询、信 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
息咨询、教育咨询、体 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能训练技术咨询;体育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大
划。(依法须经批准的 型游乐设施制造;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施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472052232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洪涛
5、注册资本:壹亿肆仟柒佰柒拾玖万陆仟玖佰柒拾陆元整
6、成立日期:2004年 06月 23日
7、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马山路 297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地板制造;地板销售;橡胶制品
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制造(不含大型游乐设施);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规划设计管理;体
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设备销售;电子、机械
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钢压延加工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有色金
属铸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制造;施工专业作业;建设
工程施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在本次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时,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中选取了对应的规范化表述条目,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与公
司前期披露的拟变更的经营范围存在顺序差异,但不涉及实质经营内容的变化。公司已对原披露的《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
款内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备查文件
1、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2、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67839d3-e87b-412e-8ee1-9705430fb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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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5:55│英派斯(002899):英派斯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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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英派斯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4708f2f-cbd4-470c-aff8-a010a6ddd2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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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50│英派斯(002899):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项目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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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1)。
近日,公司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C0602-1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并签订了《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出让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宗地编号: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C0602-1地块
3.宗地位置: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C0602-1地块
4.宗地总面积:66696.87平方米(约合100.05亩)
5.宗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6.规划条件:
(1)容积率:≥1.0
(2)建筑密度≥40%
(3)建筑限高≤60米
(4)10%≤绿地率≤20%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50年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44753600元
9.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受让人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10.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取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建设。该项目的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
顺应产业政策导向,把握行业智能化升级发展趋势,完善并优化产品矩阵,形成多元化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的量产能力,有效满足老年
康养与少儿健康的市场需求,从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巩固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实现高质量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后续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后续实施可能受到有关主管
部门审批进度、资金筹措情况、建设成本波动、运营管理水平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27a576a-475a-4a8d-aba0-a5ac1505c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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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5:47│英派斯(00289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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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江恒”)通知,获悉海南江恒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质押及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股) (%)
动人
海南江恒实 是 280,000 0.64 0.19 2025年 2026 财通证
业投资有限 6月 4 年 6月 券股份
公司 日 4日 有限公
司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 (%)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押
海南江恒 是 280,000 0.64 0.19 否 否 2026 2027 财通证 补充
实业投资 年 6 年 6 券股份 流动
有限公司 月 5 月 4 有限公 资金
日 日 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原质 原质 展期 质权人 质押用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押起 押到 后到 途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期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 (%)
海南江恒 是 2,880,000 6.63 1.95 否 否 2025 2026 2027 财通证 补充流
实业投资 年 6 年 6月 年 6月 券股份 动资金
有限公司 月 4 4日 4日 有限公
日 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四、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江恒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 结数量 (%) (股) (%)
(股)
海南江恒 43,438,700 29.39 21,580,0 21,580,0 49.68 14.60 0 0.00 0 0.00
实业投资 00 00
有限公司
注: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五、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海南江恒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海南江恒将及时通知公司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应对平仓风
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展期及股份质押解除证明文件;
3.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65ff587-fa4e-4e9e-947e-14d9b8167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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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12│英派斯(00289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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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256,700 股不享有参与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根据“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
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796,97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56,700 股后的 146,540,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8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2,162,842.9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82294
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162,842.91元÷147,796,976股=0.0822942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
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822942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
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3 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
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796,97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56,700 股后
的 146,540,2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2,162,842.91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7,796,97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56,700 股之后的 146,540,276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8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0.74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6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7 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4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256,7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
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2,162,842.91元÷147,796,976股=0.08229
42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股=12,162,842.91元÷147,796,976股*10股=0.82294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822942元/股。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1,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47.86元/股(含)。根据前述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47.86 元 /股-0.0822942元/股≈47.7
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号国展财富中心 3号楼 7层
咨询联系人:陈媛
咨询电话:0532-85793159
传真电话:0532-8579315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d92f07d-ee40-4f0a-ae65-5770ed4f9e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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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5│英派斯(002899):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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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投资概述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顺应体育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
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拟通过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
慧体育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65,850.30万元,分为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为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
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 29,860.89 万元。项目后续投资将统筹市场需求规模、产能建设匹配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分阶段、分批
有序落地实施。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项目
的议案》,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投资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青岛英派斯健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英派斯智慧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其中一期为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在海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拟实施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美安科技新城
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办公综合楼、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5.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65,850.30 万元,包括土地购置、建筑工程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投入、基
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必要的投资。其中,项目一期投资约 29,860.89万元,包括土地购置、所有建筑工程及装修、首
批设备投资及部分流动资金。项目后续投资将统筹市场需求规模、产能建设匹配度,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分阶段、分批有序落地实施。
上述金额概算是公司根据当前规划及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所做出的初步预测,资金的运用以实际用途和金额为准。
6.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预计 4年(48个月)。
7.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顺应产业政策导向,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顺应产业政策导向,实现相关智能健身康养设备的规模化量产,在以智能化、差异化的产品布局
高端市场的同时,满足健身器材全民化、大众化市场需求,进一步助力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是公司顺应政策
导向、实现战略发展、巩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2.把握行业机遇与智能化升级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顺应行业智能化升级发展趋势,持续加强高端健身器材在集成装配、检测等
关键环节的资源投入,推动产品的智能化、个性化、场景化发展。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能力,完善业
务布局,同时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3.完善并优化产品矩阵,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围绕“智能化、数字化、专业化、系统化”的发展方向,完善并优化产品矩阵,形成多元化智能
健身康养设备产品系列的量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全球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同时,
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未来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需求。
4.满足老年康养与少儿健康的市场需求,有效缓解康复资源供需矛盾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形成多元化智能健身康养设
备的量产能力,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项目建设将有助于公司灵活地应对下游老年康养与少儿健康的市场需求,从单一赛道向
多赛道的拓展,强化产品竞争力,进一步为公司实现高质量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项目风险提示
1.资金风险
本项目主要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支付方式与项目建设的进度基本同步,即采取分期的方式支付,不会给公司的现金流
量带来过大压力,亦不会造成较高的财务利息负担。但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影响到项目进度及相关评估指标。为保障项目现金
流处于安全、稳定、可控状态,在项目前期,公司将通过充分的论证,制定合理的建设、经营目标,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项目顺利
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同时加强项目内部管理,开源节流,使项目总体投资额维持在可控范围内;在资金
筹划方面,公司将统筹规划,确定合理的融资方案,依托公司优良的财务实力和信用资质,使项目现金流得到最大的保障。
2.项目建设和审批风险
本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尚未取得,能否竞得土地及最终成交价格、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建工程
建设,且工期较长,存在一定的工程建设管理风险。同时本项目可能存在因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涨、施工量变动、安全生产等因
素影响,导致项目预算增加或者项目竣工时间延期等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涉及备案、环评、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等有关报批事
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项目的推进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土地招拍挂进度,结合预算合理制定竞价策
略,严控拿地成本。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流程,做好项目组织、费用核查和进度控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项
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此外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各项审批手续的完成,以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3.运营风险及竞争风险
公司的快速发展对研发设计、品牌运营、采购销售、人力资源、财务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难
度。同时,健身器材行业竞争也在不断升级,对公司产品的质量、价格、研发、服务和市场开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不断
提升内部控制及综合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流程及资源配置,持续调整和完善组织架构及相关管理制度,以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的需
要。同时公司将在在产品创新、技术研发和渠道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提高产品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应对激烈市场竞
争的能力。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a90c7f5-63ce-4cf5-b091-010fc70273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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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2│英派斯(002899):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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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
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7bf83d32-ce05-48ea-9085-283e69f37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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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2│英派斯(00289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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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9d02594-396a-4f01-b015-fbd6b85a14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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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2│英派斯(00289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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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76f2d6c-5c57-4acb-aac4-bbc08c2b8b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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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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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1,2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86 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11,2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
限 47.86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 234.02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 1.58%;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5,600万元(含)、回
购价格上限 47.86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 117.01 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 0.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
月 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868cfeb-308d-4e82-aa73-1337d335fd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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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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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fa86fdd-0008-4632-8dff-ad3510e41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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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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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a46b9d8-9f74-4672-a4b2-14b0eeec9f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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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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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0612b2a-87c5-4c39-be37-4965665a6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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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
│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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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6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
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72386d5-edf9-4c2d-8fc7-af882bf603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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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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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
ndex)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1448ae5-d665-40da-bd4d-cd1e26259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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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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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598e1bbd-ef8f-465e-ba93-4b34cdf41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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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41│英派斯(002899):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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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d71b77d-e55a-422f-a76d-47210d36b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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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7│英派斯(00289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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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江恒”)通知,获悉海南江恒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原质 原质 展期 质权人 质押用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押起 押到 后到 途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始日 期日 期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 (%)
海南江恒 是 3,650,000 8.40 2.47 否 否 2025 2026 2027 浙商证 补充流
实业投资 年 5 年 5月 年 5月 券股份 动资金
有限公司 月 27 27日 27日 有限公
日 司
2,470,000 5.69 1.67 否 否 2025 2026 2027 浙商证 补充流
年 6 年 6月 年 6月 券股份 动资金
月 4 4日 4日 有限公
日 司
合计 - 6,120,000 14.09 4.14 -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江恒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 结数量 (%) (股) (%)
(股)
海南江恒 43,438,700 29.39 21,580,0 21,580,0 49.68 14.60 0 0.00 0 0.00
实业投资 00 00
有限公司
注: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海南江恒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海南江恒将及时通知公司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应对平仓风
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浙商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两方)交易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a1b22bd5-59c5-4105-9ebf-ca7c4643a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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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03│英派斯(00289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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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英派斯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次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 4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 号国展财富中心
3号楼 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5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49,378,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33.6965%。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43,438,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人,代表股份 5,940,08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7人,代表股份 5,940,1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
6%。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次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83,8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01%;反对 36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8,998,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04%;反对 35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8%;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75,1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24%;反对 35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0%;弃权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36,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039%;反对 350,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22%;弃权 5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9%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98,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04%;反对 35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8%;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60,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029%;反对 350,5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5%;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83,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1%;反对 36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83,8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1%;反对 36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45,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04%;反对 365,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30%;弃权 2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6%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83,3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91%;反对 36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63%;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44,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420%;反对 368,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35%;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5%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8、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986,3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1%;反对 36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47,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25%;反对 365,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30%;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5%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8facf5c-d834-4953-9b04-b587860d0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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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59│英派斯(00289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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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 号国展财富中心 3号楼 7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洪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8 人,代表股份49,378,8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965%(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47,796,97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256,7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因此,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6,540,276股)。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43,438,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2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人,代表股份 5,940,08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7人,代表股份5,940,1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6
%。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8,983,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01%;反对 36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2.00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8,998,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4%;反对 3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8%;弃权 2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3.00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75,1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4%;反对 35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0%;弃权 5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36,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039%;反对 350,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22%;弃权 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9%。
4.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98,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04%;反对 35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8%;弃权 2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60,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029%;反对 350,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5%;弃权 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6%。
5.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83,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01%;反对 36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83,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01%;反对 36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45,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04%;反对 365,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30%;弃权 2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6%。
7.00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83,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91%;反对 36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63%;弃权 2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44,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420%;反对 368,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035%;弃权 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5%。
8.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986,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51%;反对 36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2%;弃权 2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547,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925%;反对 365,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30%;弃权 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智律师、马龙飞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68f666a-1440-4d7a-b724-d603c2d5d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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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56│英派斯(00289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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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6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11,2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86 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上限 11,2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
限 47.86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 234.02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 1.58%;按照回购金额下限 5,600万元(含)、回
购价格上限 47.86 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 117.01 万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 0.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
月 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b32fc31-e16a-4c3a-83cd-00f072be7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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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英派斯(002899):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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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深
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洪涛先生,独立董事李强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梁春红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瑞女士,保荐代表人张兴林先生将以在线
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caf3418-cdfb-45d2-b711-cdff09bcd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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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8│英派斯(00289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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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2)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属于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
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
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
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
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
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决议的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
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a67f1a-0ece-40f8-9978-cc4a6c5aa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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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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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 000349 号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英派斯”)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英派斯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英派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ea94a1-c09f-47fa-ab45-0c9a6db9f6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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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英派斯(0028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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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4ea83a-381d-4187-b9de-e6e38e428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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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英派斯(002899):太 平 洋关于英派斯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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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
斯”“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年 12月 31日。目前,持续
督导期已经届满,太平洋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楼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保荐代表人 欧阳凌、张兴林
联系电话 010-88321518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899
注册资本 14,779.6976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马山路 297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 号国展财富中心 3号楼 7层
法定代表人 刘洪涛
董事会秘书 张瑞
联系电话 0532-8579315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4月 25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
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
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同
意发行注册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发行人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
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并发表核查意见;
3、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
关文件,并提出意见建议;
5、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文件;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7、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8、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 无
及其理由
2、中国证监会和深 无
交所对保荐人或其
保荐的发行人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 无
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
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
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
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
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
制度并予以执行。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英派斯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及时签
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公司不存在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十一、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要求报告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eab18e-675f-4d05-a7f1-1887a9f1b4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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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英派斯(002899):太 平 洋关于英派斯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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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太 平 洋关于英派斯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5d4150-b670-4e94-b0a5-84c4b80db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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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5│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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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4614d1-2e23-4ea4-bbcc-2d629703e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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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英派斯(00289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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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6日 14:3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05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
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号国展财富中心 3号楼 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除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 7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
9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
关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3、议案 4、议案 6、议案 7及议案 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 5、议案 8由股东会以特
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
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附件 3)采取直接送达、书面信函或
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以 2026年 5月 25日 17:00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
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号国展财
富中心 3号楼 7层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8号国展财富中心 3号楼 7层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6061(信函上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媛
联系电话:0532-85793159
传真:0532-85793159
电子邮箱:information@impulsefitness.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e1dbed-9c4f-4f20-a29b-06c7772e1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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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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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b07d5a-57e2-4cad-ae1c-1451962945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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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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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1fac15-37dc-487d-8450-63961512e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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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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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凡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8b184e-1afa-405f-abab-c5034a8b97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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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英派斯(00289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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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责任履行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经济目标,结合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
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内,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适当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努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证券事务部等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调整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
绩效考核,其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
与岗位职责,按照相应薪酬及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除薪酬外,内部董事可同时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若有)经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未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可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
,津贴标准(若有)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公司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
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相应薪酬及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其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参考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标准,且综合考虑其岗位职责
和重要性、工作经验、从业年限、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
评估。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
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特别奖励,用于奖励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资本运作、重大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内部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特别奖励方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各类补贴、福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
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地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可根据
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八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可以委托
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按岗位绩效评价标准,综合公
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前述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定。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仅以其中较高薪酬标准职务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或按季发放。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特别奖励的发放按照奖励方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
发放。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以及与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聘
任合同》《劳动合同》等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确认提前解除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事项,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
适用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
当披露原因。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前述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其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将及时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本制度
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容相抵触时,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497c1b-0aee-4cb9-b202-41c07bd9c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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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4│英派斯(002899):英派斯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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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英派斯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d08208-696e-4e99-89d8-d0eabd68a0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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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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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已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了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 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年 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149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9,035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万元。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次,行政处罚 1次,涉及人员 10
名,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迟慰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迟慰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8万元,合计人民币 113万元(其他报告如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管理建议书等不另行收费),系根据公司的
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审查,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该事务所在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
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
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
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4a4056-ec8f-4004-b5d3-96a9641789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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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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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fad415c-ecae-4c13-93cc-16ce2e810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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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孟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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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孟凡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77b4d2-42ce-40bc-a6ef-81b700431a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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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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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长、总经理刘洪涛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梁春红
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黄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齐亮先生与《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利益相关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现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为 5万元/年(税前)。
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
责,按照相应薪酬及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同时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未在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非独立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相应薪酬及绩效考核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薪酬标准如下:
序号 职务 基本薪酬标准(税前)
1 总经理 不超过120万元/年
2 副总经理 不超过60万元/年
3 财务负责人 不超过50万元/年
4 董事会秘书 不超过50万元/年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可以设立特别奖励,用于奖励在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资本运作、重大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特别奖励方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确定并组织实施。
2.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各类补贴、福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执行。
3.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仅以其中较高薪酬标准职务发放。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非独立董事津贴按月或按季发放。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公司
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
激励方案执行;特别奖励的发放按照奖励方案执行。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
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予以发放。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本方案如与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容相抵触时,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9d60a7-9738-46ad-9032-60746e341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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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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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685bf08-1a59-4e21-a00e-c29713348d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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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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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上述规定,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陈华先生、李强先生及孟凡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通过对独立董事陈华先生、李强先生及孟凡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进行核查,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ea0a27-d99d-43b2-8d81-31316a814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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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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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陈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05ddb5-9298-496a-abe4-75dc7b03a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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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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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a4b1d9-3afe-489c-bd68-3b5b34172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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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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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派斯(00289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c3d749-00a8-4372-9fca-30d97342f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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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13│英派斯(00289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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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和信专字(2026)第 000104 号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出具了和信审字(2026)第 00034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四部委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英派斯管理层的责任。
除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英派斯 2025年度财务报表获取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
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的程序。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英派斯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获取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
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本专项说明仅供披露英派斯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英派斯 2025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7ac36c-6c8c-4a6a-89dc-51f8a3371e6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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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英派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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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英派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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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英派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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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1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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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英派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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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8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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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英派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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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6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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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英派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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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63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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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英派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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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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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英派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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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2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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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英派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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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23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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