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0 哈三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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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48 │哈三联(00290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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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 │哈三联(00290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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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52 │哈三联(00290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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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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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哈三联(002900):关于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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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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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7 │哈三联(002900):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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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5 │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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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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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 │哈三联(0029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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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48│哈三联(00290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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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002900,证券简称:哈三联)股票连续 2个交易
日内(2026年 7月 15日、2026年 7月 1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24),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
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未
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46595439-2851-407c-891b-50db7c6a23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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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哈三联(00290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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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00 ~ -3,800 -9,239.04
比上年同期增长 48.08% ~ 5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700 ~ -4,700 -8,919.59
比上年同期增长 36.10% ~ 47.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 -0.12 -0.2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报告期内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的原因
近来年,受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影响,以及公司部分非集采制剂产品市场仍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各类产品价格仍然低迷
,但人工薪酬、设备折旧等固定成本刚性较强,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后的毛利难以覆盖销售、管理、研发等期间费用,这
是导致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值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公司投资的港股“石四药集团”在报告期内公允价值继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为 979.02万元。
(二)报告期内亏损规模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收窄的驱动因素
1、营收同比增加近 1,600万元,营业总成本(含期间费用)同比减少超 1,000万元,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兰西制药”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致使其他收益同比增加 1,000余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部分前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同步转销对应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受部分产品市场售价回升影响
,公司转回相关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因上述转销及转回事项合计影响金额约 8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95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0d59f16-7a9b-4621-b6d7-caf8aafba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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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52│哈三联(00290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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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的通知,获悉秦剑飞先生
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第一大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股东及其一 股份数量(股)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秦剑飞 是 4,000,000 3.23% 1.26% 2025-05-29 2026-05-29 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000,000 3.23% 1.26%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再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第一大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东及其一 份数量(股) 持股份 股本比例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用途
致行动人 比例 押
秦剑飞 是 17,000,000 13.74% 5.37% 高管锁 否 2026-05- 2027-05- 国泰海通 个人
定股 29 28 证券股份 资金
有限公司 需求
3、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秦剑飞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4、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 司总 况
例 份数量 份数量 持股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股) 份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秦剑飞 123,705,00 39.10 21,000,00 17,000,00 13.74 5.37 17,000,00 100% 75,778,750 71.02%
0 % 0 0 % % 0
周莉 36,787,500 11.63 - - - - - - 27,590,625 75.00%
%
秦臻 6,420,000 2.03% - - - - - - 4,815,000 75.00%
哈尔滨利 12,375,000 3.91% - - - - - - 12,375,000 100.00
民 %
盛德发展
有
限公司
合计 179,287,50 56.67 21,000,00 17,000,00 9.48% 5.37 17,000,00 100% 120,559,37 74.29%
0 % 0 0 % 0 5
二、其他说明
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秦剑飞先生将采取包
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未来股份变动若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照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流水;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37da7a63-6ce4-433b-8429-ab20e2bc7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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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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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
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本
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经办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9日 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
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至 15:0
0。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
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4日。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120人,代表股份188,630,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2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8,0
9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584%。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股东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6.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6560ac0-c4db-4052-8653-fedeffece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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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哈三联(002900):关于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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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黑龙江威凯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洱生物”)破产资产竞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
议。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 日通过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了公开拍卖活动,公司以起拍价 26,430,000.00 元竞得威凯
洱生物破产资产,包括威凯洱生物所有存货、房屋建筑物 13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7项、设备(其中机器设备 304项、车辆 1
项、电子设备 97项)、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5日、2025年 10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关于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竞拍资产房屋建筑物 13 项(含土地)的相关权属证书手续,并取得了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竞得威凯洱生物破产资产已全部归属公司使用。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取得上述不动产权证,确认公司拥有上述房产的产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该标的资产将长期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研发等,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规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64b9a68-b02e-4567-86be-22c5d4c31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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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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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周二)15: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剑飞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20名,代表股份数为 188,630,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
16,354,550股的 59.62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份 188,09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6,354,550股的 59.
458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6名,代表股份 531,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6,354,550股的 0.168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8%;反对 1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62%;反对 13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15%;弃权 9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292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7%;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46%;弃权 9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235%;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41%;弃权 9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292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5%;反对 1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47%;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334%;反对 1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218%;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4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反对 14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791%;反对 14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69%;弃权 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04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6%;反对 19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37%;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96%;反对 19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956%;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8%;反对 19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14%;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499%;反对 19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053%;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39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0%;反对 1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827%;反对 19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133%;弃权 4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204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88,4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6%;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46%;弃权 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711%;反对 14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41%;弃权 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144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娜律师、孙振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ba45ca5-7936-431a-86c5-3c15c54114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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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5:47│哈三联(002900):关于参加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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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
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4:00-16:30。
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30a32b2-e33e-4f6e-bcd3-274eb45aeb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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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5│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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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7a9709-23a6-4d44-b354-9507db0ff9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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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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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8dcfa6-33de-444a-a8c6-30ce38b66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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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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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0db4019-ae78-43ee-b609-919400edc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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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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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
洪泉先生、王栋先生、魏晶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洪泉先生、王栋先生、魏晶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374669-7606-403b-a63a-34266f0f65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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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独立董事王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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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独立董事王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c2cbe7-92a8-4c85-8dfc-3c2855e84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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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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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
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认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0 年筹建,1981 年元旦正式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3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5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 人
2025 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69,164.46 万元
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8,416.30 万元
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3,821.20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 家
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建筑业;农林牧渔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经审计):7,384.9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医药制造业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零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无因在执
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2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上会 开始为本公司提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贾燕梅 2005年 2020 年 2023 年 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嘉敏 2023年 2022 年 2025 年 2025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汪思薇 2006年 2005 年 2006年 2025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贾燕梅,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共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联系方式:13834603396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嘉敏,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共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联系方式:18511115797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汪思薇,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 5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
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执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3d9a59b-3589-4c23-9a33-9ffd3b907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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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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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哈尔滨
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人、注册会计师5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4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三)2026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就2025年度审计结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了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总体执行情况、重大审计事项结论、关键审计事项、持续经营评价等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
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a49164-8a88-4aa7-90fd-5de56f1f56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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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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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8aee3e5-08f3-43cc-b75d-7febd7b7a8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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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独立董事刘洪泉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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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独立董事刘洪泉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f92181b-7d24-4b48-9520-07199e973a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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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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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
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情况
1、经公司 2017年 12月 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哈尔滨三联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并经 2018年 1月 12日召开的 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经公司 2018年 12月 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9年 1月 9日召开的 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经公司 2019年 10月 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9年 10月 30日召开的 20
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
见。
4、经公司 2020年 10月 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0年 10月 29日召开的 2020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经公司 2021年 10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年 4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废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并于 2022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证券投资
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经公司 2022年 10月 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经公司 2023年 10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经公司 2024年 10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经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授权期
限 12 个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证券品 证券简 初始投资 期初账 本期公允 计入权益的 本期购 本期出 报告期 期末账 资金
种 称 成本 面价值 价值变动 累计公允价 买金额 售金额 损益 面价值 来源
损益 值变动
境内外 石四药 96,085,87 57,753,6 48,084,93 -11,768,056. 0.00 0.00 -9,870,3 36,316,8 自有
股票 集团 9.72 82.27 6.90 30 89.10 80.60 资金
02005.H
K
合计 96,085,87 57,753,6 48,084,93 -11,768,056. 0.00 0.00 -9,870,3 36,316,8 —
9.72 82.27 6.90 30 89.10 80.60
三、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证券投资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公司董事长可组织成立证券投资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公司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协助、配合公司的证券投资工作。
3、董事会秘书及投资证券运营中心负责按照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目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
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
理化建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e95deb-70fb-478a-97cd-e8a288ec19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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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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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三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人、注册会计师5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29efd9b-090f-45bd-b3af-7a5c5fc7b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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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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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
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
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fdfde8f-04f3-4516-9692-f252c7bab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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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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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331c4d-0ab2-40de-a7fc-96e34a649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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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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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为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25 年,在国内医药制造行业持续深度调整的宏观背景下,公司医药板块面临集采常态化带来的深度调整压力,业绩阶段性承
压明显。与此同时,动保与大健康板块正处于渠道优化关键期,在品牌建设、市场拓展及人才梯队等方面持续加大战略性投入,短期
内进一步加剧了整体业绩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8,942.20 万元,较同期下降 3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3,962.55万元,较同期下降 678.82%。
面对严峻挑战,公司主动顺应政策、环境的变化,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围绕“精细管理、提质增效、控费降本、奖惩分明”核心
要求,坚定落实“以降本为抓手、以增效为目标、以提质为重点”的经营策略,合理制定经营计划,加强对市场的持续深耕与拓展,
不断增强产业链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以精益管理深挖内潜,因势利导缩减费用开支,着力提升经营质量。
在市场拓展上,医药板块积极应对集采政策,优化产品组合,第 11 批国家集采和 1-8 批集采接续工作均取得良好成绩;动保
板块聚焦核心产品管线,通过强化终端服务和渠道精细化运营,部分重点产品市场需求有效回暖;大健康板块则依托公司在医药研发
和生产方面的技术优势,稳步推进化妆品、医用敷料、饮用水等新品类的市场推广,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了基础。
二、2025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致力于不断提高运作质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
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重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和召
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定期报告、治理制度修订、限制性股票解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
项。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出席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审慎表决,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组织召开 3次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所有议案均对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单独计票。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安排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认真执行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高效地完成了有关工作。
(三)独立董事与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切实履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委员
会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相
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报告期内不存在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审议议案存在反对意见的情况;同时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 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公司外审机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审计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次,就董事及高管薪酬、限制性股票解禁事宜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开 2次会议,就新一届董事、高管候选人资格进行有效核查,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需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研究讨论的事项均发表相关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2025年度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关联交易及限制性股票解禁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顺利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董事
会成员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组成兼具专业能力与行业经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的平稳换届,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助于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长期竞争力。同时落实监事会改革,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职权,增设 1名职工代表董事席位,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奠定基础。
(五)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
公司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视为与资本市场建立信任、传递价值的核心纽带,致力于构建严谨、高效、透明的信息披露体
系,确保所有市场参与者能够公平、及时地获取决策信息。一是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发布各类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二
是持续健全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通过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的互动交
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认同,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紧密围绕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导向及公司
中长期战略规划,忠实、勤勉、审慎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决策、监督、管理职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落地见效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与核心竞争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与战略决策作用,凝心聚力、真抓实
干,奋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f352a7-768c-4fc7-bc44-238028202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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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独立董事魏晶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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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独立董事魏晶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3d2004-e60c-43fe-bb9a-b9f44412d9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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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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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e20f17-313c-4851-9c56-c026f97b3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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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2│哈三联(00290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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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8547049-62c9-4b3d-9b58-332fa97cc9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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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哈三联(00290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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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1452fa-b0b5-44d8-8509-9592db050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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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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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3a1ecf-ff2a-4a16-b908-7d971e56d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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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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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4d1fc2f-6817-4fcc-ba8f-8cb0f6d8a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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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1│哈三联(00290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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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9897d9-a58b-44eb-99a6-63becbd8fa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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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0│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80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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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8039 号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ad8084-a78d-4216-9baf-6a5445875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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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0│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8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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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8044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7b26384-8345-420f-98c2-703dd3f07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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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0│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核查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80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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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8041 号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
6)第 8036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
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的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哈尔滨三联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表》与我们在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78,942.20 - 113,247.65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8,244.99 主要系物料销 6,164.02 主要系物料销
售、受托产品 售、受托产品
加工服务费、 加工服务费、
接受原料药技 接受原料药技
术开发等收入 术开发等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10.44% - 5.44% -
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 8,244.99 主要系物料销 6,164.02 主要系物料销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 售、受托产品 售、受托产品
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加工服务费、 加工服务费、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 接受原料药技 接受原料药技
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 术开发等收入 术开发等收入
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
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
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
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
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
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8,244.99 - 6,164.02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
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
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
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
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
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
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
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0,697.21 - 107,083.64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c9df361-53fd-4e8e-9f7a-20fb41258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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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0│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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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885321-fde6-407e-bfd1-b31045627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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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0│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6)第80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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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8046号。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8aaae9-e68c-4727-883e-6d4eff821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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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10│哈三联(0029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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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7787bd-b92d-491e-9f97-9e0b4ea68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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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9│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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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审慎履行监督
与咨询职责,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24 日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魏晶,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学管理博士。曾任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首
席专家,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召开董事会会议 1次,本人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就第五届董事会
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舆情和互动易平台,查看中小股东意见、建议,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公司实际情况,将切实可行的建议反馈
给公司管理层,维护中小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增强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1 月 24 日起任职,报告期内现场工作时间为 3 天。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开展实地调研,
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动态把握公司运营态势,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管高度重视
与本人的沟通,积极采纳相关经营发展建议,为本人高效履职提供了良好条件与充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完成换届组建,并聘任管理层。本人认真审阅了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各候选人符合相关
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公司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
职责,认真、谨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督导作用,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同
时,认真学习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魏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6e73b2-dc6c-4b2f-98ff-1180a8d300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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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9│哈三联(00290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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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此议程不作 为 议 案 进 行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6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传真登记请
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至16:00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延飞、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d351bee-56b9-452d-b977-8c6c44c8e3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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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9│哈三联(0029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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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保障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绩效联动
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绩效紧密关联,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第九条 公司薪酬总额以上年度总额为参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确定当年总额。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以上年度薪酬总额为基数,结合市场发展、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公司可持续发展
等情况综合确定。
第四章 薪酬构成及调整
第十一条 董事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50%;
(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除领取津贴外,不在公
司领取其他薪酬。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基本薪酬:年度固定收入;
(二)绩效薪酬:浮动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
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50%;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
一步发展需要,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责变化。
第五章 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以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财务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短期与长期业绩相平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评价
结果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紧密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五条 绩效评价程序及要求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当双方对评价结果存在重大分歧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
机构评价;
(二)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三)绩效评价时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六条 绩效评价结果引用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发放、中长期激励授予与兑现、薪酬调整及职务任免的核心依据。
第六章 薪酬发放与递延机制
第十七条 薪酬发放
(一)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
(二)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性、业务模式等因素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八条 递延支付机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行业风险特征及监管要求,对特定岗位拟定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后执行。
第七章 薪酬止付、追索与离任
第十九条 止付与追索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决定不予发放、减少或追回其已发或未发的薪酬、津贴及中长期
激励收入: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认定不适当人选;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对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管理责任;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制度的情形。
第二十条 止付与追索安排
(一)因财务报告错报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及时重新考核相关期间的绩效完成情况,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收入;
(二)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过错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应当减少或停止支付其未发放的薪酬,并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薪
酬。
第二十一条 离任薪酬处理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换届、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绩效考评结果结算并发放薪酬;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后离任的,或者离任后发现的任职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公司有权不予
发放其尚未支付的薪酬,并有权追索已发薪酬。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76c556c-cf7a-4dd7-9239-f61acb4107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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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9│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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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
出建设性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洪泉,1959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华瑞制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总裁,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中贸发无锡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迈科斯威尔(江苏)智能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凯夫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 2022年 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
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刘洪泉 9 0 9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就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核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
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出席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提出合理建议意见,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
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限制性股票解禁
事宜进行认真审查,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对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的检查情
况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开展情况,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保持
沟通,跟进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展进程,期间还进行了审计前、审计中及审计后的交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监督职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
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为了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
间,通过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深入了解,并利用专业知识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 15个工作日。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定期沟通,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并获得有助于独立判断的信息
。此外,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传达,为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
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参
与竞拍有助于推动公司产业布局的全面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业务的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
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各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各候选
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相适应,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各项会议,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独立、诚信的履职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水平与持续经营能力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洪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6b278a-ab24-4edf-9b72-4e2847a65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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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9│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国林(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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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
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和股东会,以审慎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因任期已满,本人自 2025年 11月 24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曾国林,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曾任北京万商
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 12月至 2025年 11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参加了 8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会,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曾国林 8 0 8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落实相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
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限制性股
票解禁事宜进行认真审查,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定期听取公司监察审计中心工作汇报,
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提
出意见和建议;在公司 2024年报审计工作中,与会计师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结论等多个关键节点开展深入沟通,维护
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
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公正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同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
,公司始终给予积极配合,与本人保持常态化沟通,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参
与竞拍有助于推动公司产业布局的全面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业务的协同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
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
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
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各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成就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该方案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状况相适应,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
2025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本人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全体股东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在未来的发展中,衷心希望公
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理念,持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与盈利能力,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馈全体股东!
独立董事:曾国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63f7c61-823b-4f87-ae6b-ac427181d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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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9│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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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b48e0ed-d69d-4d4d-9fd3-b4f42ec27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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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47│哈三联(002900):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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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94d7915-3658-4a6a-a9f2-3a10a42d68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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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6:07│哈三联(002900):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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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取得了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
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药用辅料生产;药用
辅料销售;药品进出口。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经营范围变更外,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备查资料
1、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93192667-0a28-4bb0-a98d-181a24c1d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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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37│哈三联(002900):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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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5194057c-28af-4b3b-be8f-fabe82332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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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12│哈三联(002900):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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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 月 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5年 1
1月 24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3,000 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减少注册资本 3,000元并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登记的
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607168790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
法定代表人:秦剑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6,354,550元
成立时间:1996年 06月 21日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化妆品生产;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食品
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用塑料
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一般项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批发;化
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登记通知书;
2、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f1fd65a7-12ed-451a-b3e6-9ef6db161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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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6:06│哈三联(00290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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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df3a9a2c-2153-4145-bb72-6dbd4dd43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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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28│哈三联(002900):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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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500 ~ -31,500 5,867.52
比上年同期下降 739.11% ~ 636.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500 ~ -31,500 5,323.34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4.44% ~ 691.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9 ~ -1.00 0.1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销售单价下降
受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影响,以及公司部分非集采制剂产品市场仍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导
致公司全年营业收入预计实现 7.90亿元,同比下降 3.43亿元,下降 30%;公司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后的毛利难以覆盖销售、管理
、研发等期间费用。因此,销售单价下降是本年度业绩下滑的直接原因。
产品销售单价下滑而单支成本无较大变化,使得公司部分存货的单位可变现净值不断下降,同时公司冻干粉针剂产品注射用炎琥
宁年度内因政策要求说明书增加黑框警示内容,增加后市场滞销。因此公司全年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近 3,800万元。
2、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总体维持在去年同期水平
主要变化如下:
(1)销售费用预计同比增加 2,350余万元,主要系公司年度内增加大健康板块的线上投入,在杭州成立办事处,增加人员及推
广服务等费用所致;
(2)折旧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3,100余万元,主要系公司建设项目相继转固所致;(3)由于年度内部分存货过效期、包材换版
以及部分车间升级改造导致在产品不合格销毁等因素,毁损报废的损失费用预计同比增加 1,450余万元;
(4)2025年度财务费用预计同比增加 1,500余万元。
3、计提单项大额信用减值损失
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对往来单位湖北科莱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科莱维药业有限公司全额计提单项大额信用减值损失共计 2
,462.60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
(1)公司年度内资产处置损失近 7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拆除报废的车间及库房、年久维修成本过高的生产设备以及无
使用价值的电子设备等;(2)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1,131万元,主要系公司投资的港股“石四药集团”在报告期内公允价值下降所
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的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518340fc-eddc-4e93-82e5-244422a7b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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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27│哈三联(00290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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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ebcb7512-365b-46c7-a0bd-58088e879b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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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6:26│哈三联(002900):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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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形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
4、会议由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 2日通知的时限要求,同意于 2026年1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 9票,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市场定价原则,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开展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3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
关联董事秦剑飞、诸葛国民、秦臻、秦剑涛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 5票,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27431df-c2c3-499d-b01c-1ed1e2a15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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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5:47│哈三联(002900):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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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002900):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5690c540-fb70-417d-84c4-519f767df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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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5:52│哈三联(002900):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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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新修订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相关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将发生变化:“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并不再设置监事会。
同时,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成立第七事业部,聚焦方向为合成生物学领域
。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详见公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1830324d-90ba-4398-8ffb-c53af9e785a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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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哈三联: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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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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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哈三联: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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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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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哈三联: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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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7544.PDF
─────────┬────────────────────────────────────────────────
2025-08-27│哈三联: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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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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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哈三联: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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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1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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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哈三联: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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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7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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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哈三联: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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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哈三联: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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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哈三联: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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