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1 大博医疗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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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36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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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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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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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1 │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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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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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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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17 │大博医疗(002901):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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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01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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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6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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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28 │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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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36│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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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bed8553-c806-418c-a6a1-d8b7dde95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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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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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414,019,50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 9,644,407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 414,019,50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644,407股后的 404,375,0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股利 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2,625,059.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
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42,625,059.40元÷414,019,506股×10=5.86023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5860232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
6年 4月 24 日和 2026 年 5月 27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股份 4,390,407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644,407股。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4,019,50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9,644,4
07 股后的 404,375,099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4,019,50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644,407股后的 404,375,09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82 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208 大博醫療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3 07*****527 林志军
4 00*****860 林志雄
5 03*****105 赵少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29日至登记日:2026年 7月 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女士
咨询电话:0592-6083018 咨询传真:0592-658707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15d3c00-0ff9-4aaa-8eab-ec3fea7ebf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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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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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0.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9.41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年 7月 7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二、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当日(即 2026年 7月 6日)的总股本 414,019,5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644,407 股后的 404,37
5,0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2,625,059.4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7月 7日。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242,625,059.40元÷414,019,506股×10=5.860232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5860232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约定,自 2026年 7月 7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 49.41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50.00元/股-0.5860232元/股≈49.
41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49.4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62,09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7%;按回购金额
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31,04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
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945948c-0e91-4643-a3e3-345592509c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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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1│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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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6年 6月 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
关联董事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以及王书林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二、会议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以及王书林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
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dfa4ca65-dc7e-4e61-8823-59f8f8a7d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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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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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
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百迈思(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迈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尔德外科医疗器械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沃尔德”)的控股子公司。沃尔德持有百迈思 45.08%股权,因百迈思少数股东柴学源、卢根深、胡林文与沃尔德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沃尔德累计持有百迈思表决权比例达到 53.08%。基于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沃尔德实际行使对百迈思的
管理和控制权,因此百迈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百迈思股东邱旋拟将其持有的百迈思 46.92%股权以 469.2 万元转让给公司大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博商通”)。公司全资子公司沃尔德作为百迈思股东,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博商通将持有百
迈思 46.92%股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百迈思股权受让方为大博商通,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3名关联董事林志雄、林志军、王书林回避
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791288361E
注册资本:5,15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 12月 8日
法定代表人:林志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博商通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606,381,247.75 2,537,425,781.27 1,405,187.59 66,148,686.95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 2,605,779,830.13 2,552,533,323.59 - 15,107,542.32
2026 年 3 月(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大博商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博商通持有公司 23.46%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大博商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百迈思,其基本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概况
名称:百迈思(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MA8UYYEX6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淑华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
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情况
百迈思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沃尔德间接持有百迈思45.08%的股权,且通过沃尔德与百迈思少数股东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间接持有百迈思 53.08%的表决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大博商通将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百迈思 46.92%的股权。
3、百迈思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6 年 3月 31 日/ 3,987,088.09 -2,173,775.17 4,270,069.96 -122,151.98
2026 年 3 月(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百迈思股权评估结果及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大博商通本次收购百迈思股东邱旋持有的百迈思 46.92%股权的价格约为 46
9.2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放弃对百迈思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经营方针及适当控制风险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公司大股东大博商通
参与本次投资使用其自有资金,公司不存在对大博商通提供资金援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博商通将直接持有百迈思 46.92%
股权,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关系。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百迈思的权益,公司仍持有百迈思 45.08%股权,且仍持有百迈思 53.08%表决权,公司仍保持对百迈思
的管理和控制权,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况。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大博商通
(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258.80万元。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3名关联董事林志雄、林志军、王书林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对百迈思股权的优先认购
权是基于公司经营方针及适当控制风险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dcc74df-5d0c-43a6-9f85-57e17eab6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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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2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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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以及王书林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事前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上述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5,386.00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
原材料、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以及租赁房屋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2026年度,公司已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5,386.00万元,因实际经营需要,预计新增与驻颜传奇(厦门)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颜传奇”)、波菲蒂(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菲蒂”)、睿斯康(厦门)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斯康”)、百傲捷(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傲捷”)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
00万元。增加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86.00万元。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新增额度 2026年预计额度
价原则 (增加后)
向关联人销售 实际控制人林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市场定价 1,200.00 1699.10
商品、提供服 志雄控制或实
务 施重大影响的
公司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规定,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
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因驻颜传奇、波菲蒂、睿斯康、百傲捷均为实际控制人林
志雄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故以“实际控制人林志雄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驻颜传奇(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驻颜传奇成立于 2021 年 7月,法定代表人为熊腾英,注册资本为 4,264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
研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
研发等。
2、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
单位:元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驻颜传奇(厦门)生物 122,778,954.62 -43,471,101.06 2,457,133.93 -9,111,581.52
科技有限公司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驻颜传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驻颜传奇构成
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驻颜传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双方过往交易能正常结算、相关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波菲蒂(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波菲蒂成立于 2024年 12月,法定代表人为熊腾英,注册资本为 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2、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波菲蒂于 2024年 12月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3、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波菲蒂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波菲蒂构成关联
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波菲蒂于 2024年 12月成立,尚未开展业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履约能力。
(三)睿斯康(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睿斯康成立于 2025年 12月,法定代表人为熊腾英,注册资本为 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等。
2、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睿斯康于 2025年 12月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3、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睿斯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睿斯康构成关联
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睿斯康于 2025年 12月成立,尚未开展业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履约能力。
(四)百傲捷(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百傲捷成立于 2026 年 3月,法定代表人为熊腾英,注册资本为 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
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2、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百傲捷于 2026年 3月成立,尚未开展业务,暂无财务数据。
3、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百傲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志雄一致行动人熊腾英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
与百傲捷构成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百傲捷于 2026年 3月成立,尚未开展业务,公司将密切关注其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
,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并在上述预计的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发生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的经营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
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经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
成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与新增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新增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40f9e3af-1f94-4d1b-a1ec-51335f8e5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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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17│大博医疗(002901):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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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口头等方
式发出,并于2026年6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肖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独
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与新增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新增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孙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对百迈思股权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经营方针及适当控制风险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
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肖伟、魏志华、范薇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1988aaa-9aa9-42d0-b457-0d31e9f4e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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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01│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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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3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22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4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73,822,157.8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86cef26-d08e-45cc-9275-ff43aa497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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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6│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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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58,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
55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4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3,463,222.0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1396956-0f07-4286-ac18-eb6cf8198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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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28│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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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adaa836-2729-4395-974c-a1e50a680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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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28│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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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5,704,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84.5728%(截至股权登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414,019,506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5,254,000股后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408,765,506股,下同)。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833,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918
%。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4人,代表股份 6,871,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10,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0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5,677,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3,4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1%;反对:22,90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4%;弃权:4,6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
2、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676,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反对: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3,3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06%;反对:22,90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4%;弃权:4,7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81,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8%;反对: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8%;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1,1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8%;反对:25,90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8%;弃权:3,9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大博醫療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其合计所持股份338,793,652股不计入该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45,675,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1,8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9%;反对:25,50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0%;弃权:3,6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677,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1%;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弃权: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3,7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4%;反对:23,60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5%;弃权:3,6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1%。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委派许智明律师、吴上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5802586-6223-4859-945e-2528f6e9ff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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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20:31│大博医疗(002901):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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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99,1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4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312,838.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29abe01-cebb-43e7-86a3-64948ab15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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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6│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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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
交易日(2026年 5月 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6 年 5月 19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 97,124,098 23.46
限公司
2 林志雄 86,203,902 20.82
3 林志军 80,807,710 19.52
4 大博醫療國際投資有限公 74,657,942 18.03
司
5 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 7,325,100 1.77
限公司-拓牌鼎汇 4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978,888 1.69
7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5,254,000 1.27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8,800 0.75
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赵少梅 1,719,500 0.42
10 温源龙 1,372,000 0.33
二、2026年 5月 19日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股本比例(%)
1 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 97,124,098 33.68
有限公司
2 大博醫療國際投資有限公 74,657,942 25.89
司
3 林志雄 21,550,976 7.47
4 林志军 20,201,928 7.00
5 上海拓牌私募基金管理有 7,325,100 2.54
限公司-拓牌鼎汇 4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978,888 2.42
7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5,254,000 1.82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8,800 1.08
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赵少梅 1,719,500 0.60
10 温源龙 1,372,000 0.4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54b7434-109d-43ec-a16a-7462986de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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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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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88c167f-b0e5-489b-93e5-e7d21a5823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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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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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 5月 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6年 5月 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
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
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
(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20.00万股,约
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56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
62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2ec8b552-0157-49c1-9e52-3f3ebb9d8f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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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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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
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b71b9d4-0491-4ffb-a488-4ee400232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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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大博医疗(0029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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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e541655-1704-49f1-a6ed-b2844afb93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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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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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49276b-06d2-4f35-88d0-66c85d426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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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大博医疗(0029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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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
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
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
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
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结构如下:
(一)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
目标绩效薪酬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等指标最终核定;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由
董事会决定。
第九条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与市场变化制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方案。
第十条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在年度结束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上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后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在定期报告中
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支付。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不予发放特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
业薪酬增幅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二十一条 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
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e0d72e0-0e53-45e3-b99f-bb2e10051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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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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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e0df27-18ae-4377-bc97-9d41728e3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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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大博医疗(002901):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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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制度体系建设、减轻员工购房负担、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
心人才,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确保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达成。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为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为规范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及审批程序,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适用组织: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境内各分公司,不含港澳台和境外公司。
第三条 适用范围: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两年(含)以上的员工。
第四条 以下人员情形不符合员工购房借款的申请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购房借款。关联人是指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申请时间:人力资源部于每年 3 月和 9 月分别发布当年度的名额指标,并受理申请;
第六条 申请资格:
(一)申请员工必须是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合同制员工;且申请员工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申请员工必须是在本办法正式颁布后,提交申请当年度第一次在工作地购买用于自住的商品房(不含自建房),常驻外地
员工可申请在驻地购买用于自住的商品房。若购买的房产在厦门周边地区,需经公司评估,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获得申请资格。
(三)若申请员工已婚,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已购房的,均不视为初次购房。若申请员工配偶双方同时在本公司工作,只能有一方
享有申请资格。
(四)申请员工近一年的绩效平均分不可以低于 85 分(近一年指,从申请月往前推 12 个月)。
(五)申请员工必须找到公司的两名员工为自己担保,厂部和营销中心担保人要求如下:
(1)厂部:担保人之一的职位必须是组长(含)或以上员工,另一名为骨干员工且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在两年以上。每位组长(
含)或以上员工最多可为两名员工担保,每位骨干员工最多可为一名员工担保。
(2)营销中心:担保人之一的职位必须是组长(含)或以上员工,另一名在公司的服务年限在两年以上。每位组长(含)或以
上员工最多可为两名员工担保,每位员工最多可为一名员工担保。
担保人合计担保额度为贷款总额的 50%。
(六)申请员工需在本公司继续服务至少五年以上。
第七条 申请名额限制:每自然年度申请名额根据当年企业人员数量进行调整,上年度及历年年度骨干及优秀员工获得者申请优
先,其中课长(含)级以上不超过当年总名额 40%。当年度名额指标未使用完,可累计至下一年度使用。
第四章 借款额度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 公司总额度: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免息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
使用的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申请。
第九条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员工购房借款最高限额为课长(含)级以上 15万元,普通员工 10 万元。
第十条 员工借款期限:购房借款还款期限规定为五年,在员工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明确约定还款的起止日期。
第十一条 借款利息:员工获得的购房借款在规定的五年还款期内免息。若借款员工在承诺服务期内以任何方式离职,需支付利
息。利息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式见本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购房借款不得挪作他用,若挪用者,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前还清借款,并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收取
利息。
第五章 借款申请、审批及发放程序
第十三条 借款审核流程:
(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员工提出购房借款申请,需向所属部门经理提交《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企业内部员工担保书》以
及申请人与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申请材料,所属部门经理审核筛选(每个部门筛选出不超过 2名报名员工),并经人力资源部
组织评审会审核员工借款资质及个人额度,财务部审核借款资金池是否满足需求,最后由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根据最终审批情况,与拟借款员工签订购房借款合同。同时,拟借款员工需提供正规购房合同的
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待借款员工还清公司借款时退还。
(三)员工购房借款申请批准后,财务部凭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直接将经核准的借款总额一次性汇入员工个人银行卡(
仅限员工工资卡)账号内。
第六章 借款期限及还款约定
第十四条 借款期限最长 5 年,员工也可申请提前还款。
第十五条 在五年还款期内,员工需按照月度还款,每月固定从工资扣除一定金额还款。
第十六条 在职员工逾期未还借款的,由担保人负责偿还,公司从担保人每月工资中扣除。担保人仍无力偿还借款的,按照同期
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付息并按日利息万分之八罚息,同时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将员工的薪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用于
优先偿还借款。
第十七条 如员工在借款合同规定的五年还款期内离职,服务不满五年的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因严重违反所在公
司规章制度或依据劳动合同法而被开除的或以其它方式离职的,按其约定还款计划尚未归还的借款余额必须由员工在劳动合同法解除
之前一次性结算清还。逾期未还清本金的,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付息并按照剩余本金每天收取万分之八的利息,且公司有权以
法律方式追讨借款。
第七章 提前收回借款
第十八条 公司在以下情况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日期及时归还借款及相应的资金占用成本。
(一)员工获得借款后未成功购房或退房的;
(二)员工在申请借款过程中虚假陈述或在借款过程中伪造材料;
(三)员工擅自变更借款用途;
(五)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处罚的;
(六)员工在还款期间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或解雇等情形),未按照规定时间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
(七)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及《员工购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 监督及违规处罚
第十九条 申请借款过程中员工如有造假或虚假陈述行为,公司将立即收回借款并按照奖惩管理办法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第二十条 部门各级管理者须善用公司资源,严格审核员工申请资格,确保有效资源的合理利用。若借款人在申请借款过程中虚
假陈述或伪造材料或公司依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部门审批人应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与员工做好还款沟通工作。同时,公司保留追
究部门(部门经理及以上)审批人连带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须严格审核员工申请资格,若发现隐瞒、包庇行为,
公司将按照奖惩管理办法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部门审批人应当跟进了解借款人的购房情况,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对借款人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报
告借款人的违纪行为及异动情形。若发现部门审批人有隐瞒、包庇行为,部门审批人将与借款人共同向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公司
还将按照奖惩管理办法对部门审批人予以处罚。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员工购房借款情况总结,要求各分、子
公司对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当年底借款余额、借款用途、员工购房借款档案(如:购房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书、购房凭证)、购房
借款台账建立等情况进行核实,提交年度使用情况总结,经审批后抄送财务中心及公司审计部。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应定期对本办法
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提交管理层和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公示名单有监督举报义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项下员工购房借款相关事宜,以及本办法未规定或未完全明确的相关事宜均应以员工购房借款实施细则及购
房借款协议之约定为准。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
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
董事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8fe9dfb-0229-4d40-a71e-9842ed2fe1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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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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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志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c795cc4-65af-46c5-91ed-d8e53fa07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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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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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红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6fee07f-7b68-494d-8e2d-6d63018fe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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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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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9,631,709.82元,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25,468,086.46元,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2,040,413,726.4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25,468,086.46元。
2、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
营业绩、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414,019,5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5,254,000股后的408,765,50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6.0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245,259,30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9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5,259,303.60 203,304,803.00 103,504,876.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99,631,709.82 356,803,430.03 58,972,461.0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925,468,086.4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040,413,726.4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2,068,983.1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38,469,200.2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52,068,983.1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 否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552,068,983.1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7b5c14-569b-4202-9784-dcc1a367b5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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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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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
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2025年审
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2025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注册会计 始从事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
师 上市公 业 提供审计 况
司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人 李江东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5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签字注册会 李江东 2010 年 2008 年 2010 年 2025 年 告
计师
祝琪梅 2013 年 2011 年 2013 年 2024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 黄灿坤 1998 年 1997 年 1998 年 2025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
制复核人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所制定了业务报告多级复核制度,并对内部复核的层级、各层级的复核范围、执行复核的具体要求以及复核记录要求等作出
明确规范。天健所内部复核包括组内复核、部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签发合伙人复核等多个层级。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所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b2ef57-b99a-4d24-abbd-85113586f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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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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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大博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21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
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一)2025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
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
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bd8fc0a-654e-4479-a51b-ac66a4179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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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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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
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
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基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模式、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
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建立科学、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确保利润分
配的合理性及连续性。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每年按当年实
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
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
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
2、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
、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
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20%。具体每个年度
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
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
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
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5,000万元;
B、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C、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
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披露。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
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充分听取中小
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3、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
及收益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确定该时段的
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
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且应当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1242b90-9c2b-4d46-87b0-3eacf44b1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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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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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17db907-9982-44df-941a-73cd0c03fb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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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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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357bd3d-09fc-4c1c-afc9-999365789a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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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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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bc351a7-e67a-4d8c-8399-b96c232d3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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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口头等方
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魏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
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
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肖伟、魏志华、范薇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9ec489-cbe6-40f1-9eda-8f50966620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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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伟、魏志
华、范薇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伟、魏志华、范薇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15e1a7-dc0a-43e0-9eb0-31cb87891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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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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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
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
中,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独
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岗位职责及工作业
绩等因素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公司 2025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期内的税前报酬已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具体描述。
二、2026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使其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综
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绩考核指标等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由基本薪酬(津贴)、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2、基本薪酬(津贴)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度发放。
3、绩效薪酬主要依据公司任务目标,并结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在公司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每人 10万元/年,含税并按季支付。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规定支付薪酬(津贴)。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支付。
2、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除上述薪酬(津贴)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
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
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a394429-6ac1-446f-a658-aa33da47c5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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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2│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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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0f98426-6c5e-4634-9d75-2eec12eb1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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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1│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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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b6fd38-36bc-4bdf-93fd-75b30f402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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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1│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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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907454-769b-4298-b31b-da432a1202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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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1│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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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6年 4月 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名,实际参加董事 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且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5年
度经营成果,合理、务实地提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
二、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肖伟先生、魏志华先生、林红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
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及公司于2026年4月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9,631,709.82元,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25,468,086.46元,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 2,040,413,726.46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5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925,468,086.46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5年度
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414,019,50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5,254,000股后的 408,765,506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6.0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 245,259,303.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90%,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本预案须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6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随着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市场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进一步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 202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
员、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后,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会议以 4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以及王书林女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九、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况的专项意见》。
十二、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
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制
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2026年 4月)》。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减轻公司员工购房负担,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员工安居乐业,同时更好地
留住人才,董事会特修订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2026年 4月)》。
十六、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da510d6-d93f-41f3-bba9-359153e1dd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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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0│大博医疗(00290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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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645 号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
医疗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大博医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大博医疗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复印件仅供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64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
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64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
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864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李江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
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26f82d-fc72-4270-a6d8-8ce63040b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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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0│大博医疗(00290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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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e528b40-b233-481e-a374-e4430e208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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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0│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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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b31a6e-5e25-480a-9b0a-45623f27be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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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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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c621fbd-52cd-4c24-ae11-47666268e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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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4│大博医疗(0029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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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6年 4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6,905,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84.8667%(截至股权登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414,019,506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5,254,000股后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408,765,506股,下同)。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793,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822
%。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3 人,代表股份 8,112,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5%。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5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12,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4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0,115,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25%;反对:6,781,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8%;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同意:1,321,496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905%;反对:6,781,381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961%;弃权:9,2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4%。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6,872,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78,777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95%;反对:24,00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弃权:9,3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
3、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6,883,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对: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89,577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6%;反对:13,800 股,
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弃权:8,7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2%。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委派许智明律师、吴上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f0bcc6cb-7dd7-406d-8a00-765c664f3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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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大博医疗(0029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智明律师、吴上烁律
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厦门湖滨南路 334 号二轻大厦 9 楼
邮编 361001
电话 +86 592 5909988
传真 +86 592-5909989
www.lhxs.com声 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
律师假设,公司向
本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及说明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并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
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议案的提出和
审议、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
见书作为本次股东
会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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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1 经核查,2026年 3月 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公告已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主板信息披露网站。2026年 3月 24日,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主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2 2026年 4月 8日下午 14:30,本次股东会在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1.3 本次股东会系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和互联
网投票平台)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4月8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 4月 8日)9:15-15: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网络投票时间安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公告一致。
2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2.1 根据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表决及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公司股份 338,793,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8822%。
2.2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出席表决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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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2.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8,112,0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845%。
2.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8,1
12,0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845%。
2.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
2.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指定媒体公
告的会议通知中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的议案
进行审议和表决。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告所列明的事项
相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4.1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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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hxs.com(1) 现场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2) 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投票系统平台和股东会互联网投票平台
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机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未提出新的提案。经本所律师见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4.2 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 《关于 2026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40,115,14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425%,反对股数 6,781,38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48%,弃权股数 9,2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21,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2905%;反对股数6,781,38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83.5961%;弃权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134%。
(2) 《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46,872,42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4%,反对股数 24,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股数 9,3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厦门湖滨南路 334 号二轻大厦 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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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hxs.com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078,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895%;反对股数 24,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959%;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146%。
(3) 《关于 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346,883,22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5%,反对股数 13,8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弃权股数 8,7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8,089,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7226%;反对股数 13,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701%;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07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5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9e9eebe-fea3-43a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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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26│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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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17fb9c8-2ca5-4c73-9c9c-d45974be7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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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25│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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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
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规模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可滚动实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产品存在境外销售,随着公司在境外市场的不断拓展,外币结算业务量也逐步增加,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2、合约金额:不超过 3,000万美元;
3、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期权等业务;
5、流动性安排:衍生品投资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6、业务授权: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
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7、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开展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额度内
开展相关交易,并签署上述交易项下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外汇衍生品合约到期日即期汇率可能与合约汇率不一致,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
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进行投机的外汇交易。
2、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与人员、信息
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
合素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5244c81-b249-4159-90cd-3c85751d2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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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25│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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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8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5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3.0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5亿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5亿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4.5亿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2.0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0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0亿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0亿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以全信用方式授予,无须办理任何资产抵押等手续,且非使用时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对公司产生
任何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
提供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f1e04dc-58b0-4f88-9245-fb0e7ccdad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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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25│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6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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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
2、投资种类: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
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3、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其中,中风险及中高风险产品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4、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履行的审议程序: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3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委托理财拟投资的产品可能含中高风
险品种,存在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投资亏损或本金损失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亿元(其中,中风险及中高风险产品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相关额度由公司及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理财额度相应失效。
(三)投资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好、中高风险及以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额度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具体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
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
二、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将审慎选择投资品种及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委托理财事项受宏观环境、政策等因素的多重影响,存在政策风险、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同时相关委托理财产品还存在其特殊风
险。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及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
部制度的规定,对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公
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0f53ebbf-a0a2-4d86-9649-716c0d4f7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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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2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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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1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6年度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的议案》
2.00 《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6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7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
式登记的,须在:2026 年 4月 7日下午 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舒婷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6、会议费用: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8、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72f906b-6671-4304-a1bc-af995525a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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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22│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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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cf0ad24-e321-4528-94b5-bf378f51e4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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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9:26│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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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17e56b88-cfab-47dd-ab0c-d8bfb4100d2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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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大博医疗: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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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7060.PDF
─────────┬────────────────────────────────────────────────
2026-04-24│大博医疗: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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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878.PDF
─────────┬────────────────────────────────────────────────
2025-10-29│大博医疗: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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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588.PDF
─────────┬────────────────────────────────────────────────
2025-08-22│大博医疗: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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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5180.PDF
─────────┬────────────────────────────────────────────────
2025-04-30│大博医疗: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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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7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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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大博医疗: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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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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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大博医疗: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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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6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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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大博医疗: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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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8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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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大博医疗: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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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386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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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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