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1 大博医疗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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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 │大博医疗(00290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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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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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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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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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9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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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7 │大博医疗(00290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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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7 │大博医疗(00290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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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7 │大博医疗(00290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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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7 │大博医疗(00290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魏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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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7 │大博医疗(00290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红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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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大博医疗(00290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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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3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2025年度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
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8d1a7455-0f15-4cea-a446-9482c7c0d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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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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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9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5 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3.0 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5 亿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2.0 亿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2 亿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3.3 亿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 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2.5 亿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不超过 1.0 亿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不超过 2.0 亿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以全信用方式授予,无须办理任何资产抵押等手续,且非使用时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对公司产生
任何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
提供等事宜。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e2a5d925-7929-4d81-beab-188075afa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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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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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厦门俊莱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莱昕”)系公司持股比例 51%的控股子公司施爱德(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施爱德”)的股东。公司大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商通”)拟与俊莱昕股东廖宝勇、吴巧莉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大博商通拟以自有资金47,270,437.97 元受让俊莱昕股东廖宝勇、吴巧莉持有的俊莱昕全部股权。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大博商通将持有俊莱昕 100%股权,大博商通间接持有施爱德的股权比例将由 9%变更为 23.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俊莱昕股权受让方为大博商通,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
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3 名关联
董事林志雄、林志军、林小平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791288361E
注册资本:5,150 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林志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博商通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年 12月 31日/ 104,308.58 81,884.78 0 14,777.19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 9月 30日/ 94,502.18 85,880.67 0 3,965.49
2024年 9月(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大博商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博商通持有公司 23.46%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大博商通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俊莱昕,其基本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概况
名称:厦门俊莱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33REPY8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廖宝勇
注册资本:1,028.69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俊莱昕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施爱德的股东,持有施爱德 23.5%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大博商通将持有俊莱昕 100%的股权,大
博商通将通过俊莱昕间接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施爱德 23.5%的股权。
3、施爱德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年 12月 31日/ 24,363.64 11,297.08 28,651.53 5,760.88
2023年度(经审计)
2024年 9月 30日/ 25,455.78 13,018.86 27,210.70 7,721.78
2024年 9月(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俊莱昕股权收购价格是以施爱德的评估值为参考。经协商确定,大博商通本次收购俊莱昕股东廖宝勇、吴巧莉持有的俊莱昕
全部股权价格约为47,270,437.97 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在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影响持续的大背景下,施爱德产品存在面临国采
或二次集采的可能,大股东大博商通参股施爱德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风险。同时,大博商通实际控制人为林志雄先生,林志雄先生
从事医疗器械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化的行业视野,能够为施爱德的管理、市场销售工作提供较大帮助,有助于提升
施爱德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创始人林志雄先生增加个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其进一步赋能,增加员工对施爱德长期发展信
心,推动施爱德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公司大股东大博商通参与本次投资使用其自有资金,公司不存在对大博商通提供资金援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任何不利
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大博商通将间接持有施爱德 23.5%股权,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关系。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施爱德的权益,公司仍持有施爱德 51%股权,公司仍保持对施爱德的实际控制权,本次交易不改变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大博商通(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420,476.92 元。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3 名关联董事林志雄、林志军、林小平
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参股公司子公司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的议案》。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
虑,本次公司大股东大博商通参股公司子公司施爱德股权,有助于提升施爱德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有利于其长远健康发
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创始人经营管理能力强,增加个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其进一步赋能,增加员工对施爱德长期发展
信心,推动施爱德长期稳健发展。本次交易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2387fd7e-b66b-4d1b-b902-3dc046853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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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7:00│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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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3d79434a-93c9-4799-9fec-7635d9b4cd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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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9│大博医疗(00290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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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
。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魏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林红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管理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 2025年 3 月 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 1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 18 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舒婷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a714dec8-7322-4371-9645-a67b0c614a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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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57│大博医疗(00290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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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魏志华先生、林红珍女士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一、截至目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上述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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