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2 铭普光磁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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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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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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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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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铭普光磁(00290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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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3 │铭普光磁(0029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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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2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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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58 │铭普光磁(0029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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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58 │铭普光磁(002902):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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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5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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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5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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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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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董事杨先进先生借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6个月,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年利率为不高于 2025 年
11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实际发放借款之日起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周转资金的需要,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签订《借款延期协议书》,将原合同借款期限延长至 2
026 年 10 月 30 日止,延长期间利率不变。
(二)关联交易事项
杨先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4,702,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53%,系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杨先进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先进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杨先进先生:男,出生于 1974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职务,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64,
702,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53%,系公司控股股东。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杨先进先生诚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年利率为不高于 2025 年 11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杨先进
乙方(借款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MPGC-ZH-202510038的《借款合同》(下称“原合同”),经双方协商
一致达成如下延期协议。第一条 原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借款期限为 6个月,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借款年利率不高于 2025 年 11 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第二条 双
方同意将原合同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止。延长期间利率不变,到期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延期,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周转资金的需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良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杨先进先生累计已发生借款 6,597.97万元(含本次延期借款),接受杨先进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累计担保金额约143,192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延期,主要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补充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
原则,延期后借款利率不变,借款年利率为不高于2025年 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3、《借款延期协议书》;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06f65d8-954e-4a05-b5da-25ff21ee2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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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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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4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 7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忠先生、缪永林先生、
李军印先生、殷凌虹女士。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杨先进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签署《借款延期协议书》,就此前公司向控股股东杨先进先
生借款的人民币 2,000 万元延长借款期限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延长期间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年利率为不高于 2025 年
11 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向
公司提供借款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a1482c1-d787-4ecc-8b44-0303423fc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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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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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 23,626,06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
,999,994.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405,307.13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94,68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
4 年 3月 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 年 3 月 5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
]第 ZI1002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说明书 调整后拟使 变更后拟使用
计划投入募 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集资金
1 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 27,693.85 22,900.00 21,959.47 12,759.47
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
项目
2 车载 BMS 变压器产业 5,937.60 4,500.00 4,500.00 4,500.00
化建设项目
3 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 5,487.20 3,500.00 3,500.00 132.34
能制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5 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 13,475.98 0.00 0.00 12,567.66
改建项目
合计 51,618.65 41,700.00 40,759.47 40,759.4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6,823.39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800.00 万元,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实际使用 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已将上述用
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含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约 24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承诺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87503e0-b0eb-43b6-bcaf-60a20b50d6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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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铭普光磁(00290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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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
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 23,626,062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
,994.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405,307.1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94,68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3月 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
1002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的调整,
以及后续项目变更情况,目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说明书 调整后拟使 变更后拟使用
号 计划投入募 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集资金
1 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 27,693.85 22,900.00 21,959.47 12,759.47
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
项目
2 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 5,937.60 4,500.00 4,500.00 4,500.00
建设项目
3 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 5,487.20 3,500.00 3,500.00 132.34
能制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5 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 13,475.98 0.00 0.00 12,567.66
改建项目
合计 51,618.65 41,700.00 40,759.47 40,759.47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实际使用 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已将上述用
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含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 8
,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将预期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承诺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f4a906e-104a-4485-9f08-9a3986b11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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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3│铭普光磁(0029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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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铭普光磁,证券代码:0029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
日(2026 年 4月 27 日、2026年 4 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提醒广大投
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实现阶段性改善,整体经营态势向好。目前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工作
,但受行业周期、市场需求、经营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未来盈利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公司高速光模块业务相关进展及风险提示如下:800G LPO(线性驱动可插拔光模块)方案的 ODM 定制开发,实现小批量出货
,但整体订单量较小,产生的利润不足以实质性影响公司的整体业绩方向。800G NPO(近封装光学)与客户针对下一代应用需求进行
联合开发,目前该项目仍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实现量产,未来进展存在不确定性。1.6T 光模块将配合客户开发,该项目尚处于前期
,未来与客户的合作情况、订单需求、转量产进度、量产良率、供应链成本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安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拥有标准化芯片后端加工及封装测试产品线,该业务属于芯片后道加工环节,
价值量较低,所产生利润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证券简称:铭普光磁,证券代码:0029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4月 27日、2026 年 4月 28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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