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2 铭普光磁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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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3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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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5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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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48 │铭普光磁(00290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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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1:06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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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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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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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6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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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20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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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20:06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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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20:03 │铭普光磁(00290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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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3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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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钱银博先生的辞职报告。钱银博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钱银博原定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5月 20日至 2027年 5月 19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银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100股,其中 80,000股因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需回购注销。钱银博先生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钱银博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
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钱银博先生进行离任审计。
钱银博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钱银博先生在任职期内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7e4985e3-2594-4625-a986-12c148610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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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8:05│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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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
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及 2025年 5 月 27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 2025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
本金不超过 10亿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8,000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该等担保额
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详细情况见 2025年 4月 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
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
”)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期限为 11个月。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10万元,深圳宇轩及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按照全额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为上期担保的延续,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宇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2、债务人: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
全额担保)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
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
确定。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50,096.67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4 年12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5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圳宇轩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李作华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张泽龙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79dae196-451c-40a7-ac1f-30c4537dfa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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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48│铭普光磁(00290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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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6,500万元–8,000 万元 亏损:7,919.63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7,000万元–8,500 万元 亏损:8,392.6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760元/股–0.3397元/股 亏损:0.353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受行业需求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为巩固市场份额,适时优化定价策略,对核心客户实施针对性让利,以
增强客户粘性,稳定客户群体;同时,新布局的产品线尚处于产能爬坡与市场培育期,且上半年处于行业淡季,规模效益未充分释放
,暂未对公司业绩形成显著贡献。
2、公司近年来积极推进从单一 To B 业务向“To B+ To C”双业务战略转型,To C 业务作为战略新兴板块,正处于品牌建设、
产品研发及市场培育的关键投入期。为建立消费者认知并抢占市场份额,公司持续加大渠道建设、品牌推广及产品研发投入,导致该
业务板块当期尚未实现规模效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5ea82079-9ceb-4ac0-aefa-d63c39e4a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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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1:06│铭普光磁(00290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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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6
,65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 0.2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58,50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0.02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
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拟减持不超 拟减持不超
份数量(股) 本比例 过股份数量 过股份占总
(股) 股本的比例
李竞舟 董事兼副总裁 135,150 0.06% 15,000 0.006%
杨先勇 董事 67,500 0.03% 7,500 0.003%
杨忠 董事 90,000 0.04% 10,000 0.004%
杨勋文 副总经理 90,000 0.04% 10,000 0.004%
钱银博 副总经理 90,000 0.04% 10,000 0.004%
陈聪 副总经理 54,000 0.02% 6,000 0.003%
合计 526,650 0.22% 58,500 0.025%
注:1.上述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包括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468,000 股,目前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获的股份;李竞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的股份135,000股,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150股(包括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8,500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约 0.02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
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
了有关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496b631a-65c5-4e9a-bc51-37b7a4832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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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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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
如下:
证书号:第 8006151 号
发明名称:一种支持多主机通信和多电压控制驱动电路
专利号:ZL 2022 1 0763000.1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日:2022年 06月 30日
专利权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5年 06月 17日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支持多主机通信和多电压控制驱动电路,包括电接口、主MCU 单元、副 MCU 单元、第一电平转换单元、第二
电平转换单元、TEC 驱动器单元、TEC 单元、DCDC 升压单元、电压 DAC 单元和光计算单元;电接口分别与主MCU 单元和副 MCU 单
元连接;第一电平转换单元连接在电接口与副 MCU 单元之间;第二电平转换单元连接在主 MCU单元与副 MCU单元之间;TEC驱动器单
元分别与主 MCU单元和 TEC单元连接;DCDC升压单元分别与 TEC驱动器单元、副 MCU单元和电压 DAC 单元连接;电压 DAC 单元分别
与副 MCU 单元和光计算单元连接。本发明可为模拟光学矩阵的并行运算提供 DAC 控制和温度控制,具有较高的市场推广价值。
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
公司开拓市场及推广产品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3df76bea-ca64-4565-aa30-8869121dc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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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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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调整对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实施募投项目的投入方式,将原计划向铭庆电子提供 27,459.468717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建
设募投项目,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铭庆电子增资 17,259.468717万元用于建设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和确认子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有关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88)。
近日,铭庆电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27259.468717 万元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6382367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柒仟贰佰伍拾玖万肆仟陆佰捌拾柒元壹角柒分
成立日期:2011 年 11月 30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7号 4号楼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磁性元器件、光纤通讯器件、精密结构件、连接器、精密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源产品
、电脑电视盒、机顶盒、光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登记通知书》;
2、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abb74fdb-3c80-4820-aa95-b110f01801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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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56│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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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嘉亿兴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0 月 13 日,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与深圳市嘉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嘉亿兴和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亿兴和 2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先进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11,800,000 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嘉亿兴和 2号,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2024年 12月 11日,公司控股股
东杨先进先生与嘉亿兴和 2号签署了《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0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和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以下简称“甲方”)与嘉亿兴和 2号(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锁定期条款
乙方承诺,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为准)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持有的前述标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
述承诺。
锁定期内,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处置股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股权转让价款的 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条 例外情形
因乙方遭受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导致的股权变动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三条 其他约定
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宜,按照原协议及补充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fe53f056-6233-4a7f-93a5-d35dfc4967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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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2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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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
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及 2025年 5 月 27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 2025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
本金不超过 10亿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8,000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该等担保额
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详细情况见 2025年 4月 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
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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