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2 铭普光磁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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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11 │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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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07 │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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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05 │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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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20:31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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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20:2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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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20:2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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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55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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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9:10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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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资产受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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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47 │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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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11│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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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 7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
缪永林先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
此议案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e95b46f9-204f-4c14-a5df-ce51cd75e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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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07│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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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633b62d5-bcdd-481e-b6d7-1a04a60df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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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05│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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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bab0fa5a-42c1-46b2-b3af-b8f231bea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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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20:31│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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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50bf49b7-9169-4efc-adf3-ba3d96fc8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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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20:2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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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a9910c9c-0d43-4e45-baa4-9ba1fc20c0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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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20:2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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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c46c5487-a046-4d2b-926c-4c9a3fe4ed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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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55│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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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
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
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9.8 亿元和
相关利息等费用,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1.6 亿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
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
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4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10 月 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
编号为 IFELC26DSEN2SZW-L-01、IFELC26DSENQC99-L-01 的两份《售后回租赁合同》,上述合同的租赁成本分别为人民币 7,777 万
元和人民币 3,334 万元,租赁期限均为 24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铭庆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承租人):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向甲方担保承租人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无论是租金、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称“被担保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付款要求后 7 天内立即以甲方要
求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该被担保款项。甲方作出的关于任何被担保款项或本保证合同项下应付款项未付的申明,除非有明显错误,
应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并应得到乙方的立即履行。
5、担保范围: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
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乙方在此同意,甲方与承租人无需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可以对租赁合同的任何条款,如承租人义务
履行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乙方仍然对变更后的该租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乙方同意而加重乙方债
务的,乙方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由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变动而引起的租金变动除外。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承
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甲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6、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8、特别约定:乙方特别同意: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任何被担保款项,甲方无需事先向承租人或其他任何第
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对承租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也无需首先取回处置租赁物件或采取任何其它措施以实现权利
,即可直接要求乙方立即履行其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论租赁合同项下甲方是否拥有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权、保证、
定金、保证金等担保权利或其他财产权利。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向甲方支付任何被担保款项,乙方须向甲方履行其保证责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支付。以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为限,乙方在此放弃其享有的一切抗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拖延履行其在
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偿付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54,153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6.47%。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5,000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5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8%。公司因出售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1,920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3.07%。除上述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8ed568c9-820a-42b2-a258-a24d483f48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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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9:1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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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
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
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9.8 亿元和
相关利息等费用,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1.6 亿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
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
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4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铭普光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铭普”)向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堵城支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全额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上期担保的延续,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湖北铭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堵城支行
债务人:湖北铭普光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
的律师费、诉讼费)。
第三条 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
款之次日起三年。
第四条 甲方承诺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乙方另行通知,甲方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1、主债权到期(包括提前到期)主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2、甲方或主债务人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二)乙方主债权存在物的担保的,不论该物的担保是由主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保证责任,甲
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乙方放弃、变更或丧失其他担保权益的,甲方的保证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无效或减免。
(三)应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接受乙方贷后检查;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乙方与主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债务人的债务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3、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五)若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延长主债务履行期限的,甲方在原保证期限内和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损害乙方的利益。
(七)进行合并、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和债权转让、重大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其他可能对乙方权益造
成不利影响的行动时,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或就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作出令乙方满意的安排,否则不得从事上述行为。
(八)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乙方:
1、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甲方为自然人的,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九)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有关款项;
(十)对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时签收。
(十一)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时,乙方可以向征信机构、银行业协会报送甲方违约失信信息,并授权相关银行业协会对甲方失信信
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共享乃至向社会公示。甲方自愿接受乙方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采取调减或停止授信、停止开立新的结算账
户、停办甲方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新的信用卡等联合失信惩戒维权措施。
第五条 乙方承诺
对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依法保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
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开立在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处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
(三)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43,042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最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73%;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5,000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5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8%。公司因出售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1,920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3.07%。除上述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ea5b0154-4c69-4efe-bdcc-36bbc0d20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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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2│铭普光磁(002902):关于资产受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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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受限的情况
近日,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
马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有资产为相关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抵押完成后,公司资产受限部分的账面价值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3.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项 目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的账面价值(元)
货币资金 45,398,791.24 质押、定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
期存款 金、流贷保证金、ETC 业务保证
金、信用卡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应收票据 129,381,471.68 已背书 票据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
未到期
固定资产 621,234,692.69 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融资租赁
无形资产 31,290,192.40 抵押借款 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0,182,309.00 质押借款 质押借款
合 计 927,487,457.01
二、资产受限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资产受限主要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属于日常经营中的合理融资安排,有利于公司融
资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业务持续发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产受限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情况,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统筹管理,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多措并举保障资
金来源;同时合理控制负债水平,有序化解资产受限情形,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断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风险提示
未来若公司经营状况或外部融资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相关债务偿还出现困难,进而存在抵押或质押资产被处置的风
险。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e601d5cc-dff8-468f-acef-ab1a1be6a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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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4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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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
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5 日(周二)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6 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9月 15日(周二)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f6839462-7965-4daf-b6b6-2d23a361e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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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8:4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北京科技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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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北京科技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bdd12938-f710-4608-b0c4-4c0291361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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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7:5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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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439caf9a-669f-4d44-8f3b-53c67202f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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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6│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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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3a4318f8-b35d-43e3-95a3-20702633ad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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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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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 8月 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6年 8月 4日至 2026年 8月 13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8月 1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 8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上述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调整至预留部分。调整后,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99 人调整为 197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23.50 万份调整为 719.50 万份,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98.70万份调整为 102.70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 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52.00万股,为一次性
授予,授予人数和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人数及数量符合
《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授予人数、数量、行权/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
办法》及《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
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4、《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
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c45287f-7f84-4cf1-af5c-a43ec881aa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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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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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87c7f7a-7cf1-4c42-af69-5c84a9887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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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4│铭普光磁(002902):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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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ff6d33f0-4751-4fe1-b81c-731784694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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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4│铭普光磁(002902):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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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二)除 2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四)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05 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 5名外籍员工(1名美国籍、1名荷兰籍、3名新
加坡籍)。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六)本次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6 年 8月 25 日,并同意向 19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19
.5万份股票期权及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5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2cb83d0-a783-4389-97bb-630d12059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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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5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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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93cd3cb-7590-4d25-ae4e-8c92196eda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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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2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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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f6577d3b-5c5b-45f5-8743-aa626731c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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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2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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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9d862933-ae2b-4698-98a9-00e5122b1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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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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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子公司上海联桩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桩”)预计负债中质量保证金的计
提方法。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上海联桩产品质量保证金采用一般计提与特定计提相结合的核算方式。一般计提适用于国内产品及出口产品,按照固定比例常态
化计提;特定计提针对发生批次性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形,结合事项影响程度单独追加计提。
其中,采用一般计提的计提标准如下:
国内产品:按照滚动 24 个月(常规质保期限)产品销售收入的 4%计提;出口产品:按照滚动 30 个月(质保期为发货后 30
个月)产品销售收入的5%计提。
出口产品设定 5%计提比例主要考虑如下因素:上海联桩自 2021 年起开展充电桩产品出口欧洲等海外市场业务。海外市场维修
人工、差旅、物流运输成本显著高于国内,上海联桩在国内产品计提标准基础上额外加计提 1%,确定按照滚动 30 个月产品销售收
入的 5%计提质保相关预计负债余额。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为更加精准核算产品质量保证金,上海联桩对境内外充电桩产品统一采用滚动质保期产品销售收入×历史质保费率的方式计提一
般产品质量保证金。其中,历史质保费率参照最近 3-5 年实际售后费用与对应销售收入的平均比值测算确定,并于每年年度资产负
债表日开展复核及更新,用以预估未来质保期内预计发生的质保支出。针对出口产品,目前可支撑测算质保费率的实际售后历史数据
仅覆盖 30 个月,现阶段暂依据该期间数据计算费率;后续待相关历史数据积累充分后,再对费率测算口径予以修正。
(二)变更原因及依据
1、原计提方法已与实际情况不相匹配
上海联桩对 2024-2025 年度出口产品质保期内实际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开展专项归集与测算。测算结果表明,出口产品实际质
保费用率低于国内产品,主要原因在于出口产品型号集中于少数成熟品类,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同时外销产品销售单价高于国内产
品。现阶段出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在产品质量、可靠性及售后维保成本结构方面已基本趋同;此外,上海联桩已在荷兰、新加坡设立销
售服务网点,可就近提供售后支持,进一步降低海外售后维保支出。
与此同时,上海联桩出口产品业务模式发生调整。模式调整前,上海联桩产品先销售给原控股股东 ABB E-mobility B.V.,再由
其转售至终端客户,该模式下大部分收益留存于原控股股东。模式调整后,上海联桩直接向终端客户开展销售,相关收益全部留存于
上海联桩主体。受业务模式变化影响,外销产品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提升。若继续沿用原 5%固定比例计提质保费用,同一批次产
品对应的计提金额将显著上升,但实际质保成本并未随售价上涨同步增加,继续采用固定比例计提将造成质保准备金计提水平偏高。
综上,原先采用固定比例计提一般质保相关预计负债的方式,已与上海联桩当前经营实际不相匹配。
2、变更后的方法更符合合同条款和业务实质,依据充分合理
根据上海联桩产品销售合同约定的质保条款,充电桩产品在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上海联桩需承担维修、换货等质保义务,
因此将质保期内预计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
从上海联桩历史费用实际发生情况来看,质保费用支出水平与产品结构、工艺成熟度高度相关。上海联桩产品持续迭代升级,不
同代际产品的质量表现及售后维保成本存在明显差异。若继续采用固定历史质保费率计提,难以动态反映上海联桩实际质保支出水平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质保费率基于最近 3-5 年滚动期间数据平均测算,并于每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复核更新,能够及时反映
产品迭代所带来的质量改善或维保成本变动,使得质保费用计提结果更贴合业务实质。调整后的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8月 1日起执行。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
用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拟自 2026年 8月 1日起开始执行,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 2026年上半年及以前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8月预计负债计提及相应营业成本约为723万元,增加公司20
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390 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实际支出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14535928-9ac0-4929-9b7a-04adcb3fd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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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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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49443b86-e45c-469b-9c50-ec3093cd8c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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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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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当前国际地缘局势复杂多变,全球经贸环境持续调整,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外汇汇率波动趋于常态化、剧烈化,外汇市场整体不
确定性大幅抬升。为健全公司风险对冲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应对外汇市场波动的风控水平,主动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引发的经营风险
,持续强化财务抗风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公司拟合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对冲外汇风险敞口,缓冲外汇市
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和财务造成的影响。
二、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公司开展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
、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等风险为目的。
2、额度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交易业务的名义本金金额总计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授权及期限
上述外汇交易业务交易期限自 2026 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半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而部分主要原辅材料、关键设备等需要进口。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
汇市场波动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的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与公司基础业务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象: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4、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
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
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模型风险(定价风险): 外汇衍生品的估值高度依赖定价模型,在汇率剧烈波动或市场流动性枯竭时,模型价格可能与实际
可成交价格存在重大偏离,导致公允价值计量不准确。
6、极端行情下的保证金追缴风险:在汇率出现单边急涨急跌等极端市场行情下,交易对手银行可能要求追加保证金或担保措施
,这将可能对公司营运资金造成瞬时的支付压力,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安排。
7、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方面做
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
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中心负责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必要
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逾期账款的内控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
度,以降低风险。
6、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计划所采
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
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因此,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7b53e01-a6c4-4951-9a0f-33bba347f1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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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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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f88c83e-8790-48b0-b19e-cf1a8615b3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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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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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4247d9af-fa39-4130-a55c-6acd2b9021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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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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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5a6e17a7-d36a-4668-abae-92177abbd7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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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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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7d008316-d6f9-4c6b-9c74-2ef3eac51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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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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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5e988c93-fb7c-4bd5-9159-563d18435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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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9:16│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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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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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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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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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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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对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3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6 年 8月 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4名内幕知情人(不含中介机构,其中 2名同时为激励对象)存在股票变动情况。经核查,其中 1名内幕知情
人的股票变动情况是由于办理了转托管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其余 3名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之前,且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无关;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
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
交易的情形。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37 名激励对象(其中 2名与前述内幕知情人重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均系其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中介机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执行
了信息隔离墙制度,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遵守信息隔离墙制
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而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
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
指南 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ede7a93c-653b-4a66-ae97-45073e242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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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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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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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6:27│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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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a5621e77-0f47-4894-b1de-33e3f342d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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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20:01│铭普光磁(002902):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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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8月 4日至 2026 年 8月 13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官网;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公示情况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符合《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39339daf-12cb-4461-ad95-fa0a8fb1a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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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20:0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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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00cba924-69d0-4ddf-ad20-a7d9131100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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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9│铭普光磁(0029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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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1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7 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回报规划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00 关于补充审议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部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中除提案 10、提案11 外,其他提案均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2、上述提案 1 至提案 1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8 月 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 12 至提案 14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2)。
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14 日 8:30-12:00 和 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 157 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兰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
(3)联系电子邮箱:ir@mentech.com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852a7083-8730-4f40-9b73-5cd9b0a7c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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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7│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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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de816e62-8f66-4ea7-ad21-7ca850ba0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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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7│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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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3fdb19c8-53d1-49a0-8842-2a1995860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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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7│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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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236b1f43-b39d-436b-a913-13cac54d5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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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7│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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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833c22a3-9b64-450e-96ec-b0832cea8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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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7│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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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1229a64f-e575-45bf-bfe2-97fb553d2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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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6│铭普光磁(002902):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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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条件、行权/授予价格、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
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
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f1b2ccbf-4274-42a8-a81f-b16c41b473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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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6│铭普光磁(00290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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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月 3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
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8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 7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杨先进先生、杨忠先生、李竞舟先生、李军印先生、
缪永林先生、殷凌虹女士。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铭普光磁股
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铭普光磁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高效运作和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对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对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权益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或放弃认购的部分权益份额,在其他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注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
行使。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3c6c7794-278f-400d-a4c9-4844bf3be7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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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20:44│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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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a78833cc-437d-43ad-8bed-047be61ae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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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铭普光磁(00290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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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有效调动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
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
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
(1)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2)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2、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3、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工作胜任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综合核定。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
金、激励等。
第八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内部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一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
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b91e6d8b-1408-440e-a7e9-f319fb43e0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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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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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c1ea6b1-63c1-46d7-8b4c-832ec56f1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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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
│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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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
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90349db5-cd37-4346-87bb-ee4c565709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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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补充审议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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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
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审议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部分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为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
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公司存在为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
况,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该担保事项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因江西宇轩部分债务尚未到期,公司需继续延续相关担保,截至 2026
年 4月 25 日,公司为江西宇轩提供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2,130 万元,深圳宇轩和深圳宇轩其他股东及其配偶按全
额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江西宇轩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期限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公司不再新增对
江西宇轩的担保。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4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继续为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借款展期及担保审批情况
2025 年 7月 15 日,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流
动资金借款,额度期限为 11个月。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10 万元,深圳宇轩及
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按照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 202
5 年 7月 16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
上述江西宇轩流动资金借款于 2026 年 6月 13 日到期,江西宇轩已偿还借款本金 500 万元,剩余债务已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吉水支行申请展期,展期金额 500 万元,展期 1年。深圳宇轩及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华、张泽龙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
司未在本次展期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根据原《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条款“2.5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期限等内容的,除增
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变更后的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鉴于部分主债务尚未实际清偿
,公司对原债务的连带责任保证继续存续。
因上述部分借款展期公司被动形成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本次展期的保证期间,现该担保事项已补充审议并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MA380HUA9A
3、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成立时间:2018 年 06月 29 日
5、法定代表人:李作华
6、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7、经营范围:高频变压器、电感器制造经营、研发及销售,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8、股权结构:深圳宇轩持有江西宇轩股权比例 100%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468.89万元,负债总额为14,432.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51%。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297.68 万元,利润总额为-1,876.64 万元,净利润为-1,771.72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20,191.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078.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9.73%。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为 4,537.76 万元,利润总额为 51.88 万元,净利润为 51.88 万元。(未经审计)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贷款展期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甲方):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
担保人(丙方):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李作华、张泽龙
鉴于借款人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延期,担保人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乙方经过审查,
同意甲方展期还款。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展期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第二条 展期 1年,即借款期限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 2025 年 7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13 日,调整为 2025 年 7月 15
日(原《贷款合同》约定的起始日)至 2027 年 6月 5日(展期到期日)。
第三条 展期期间利率:按年利率 4%计息,自展期之日起计算,展期期间利率调整方式选择为:在展期期间,利率执行固定利率
,在展期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四条 还款方式:分期还款。分期还款按以下期限还款:2026 年 12 月 21日还 10 万元;2027 年 3月 21 日还 10 万元;20
27 年 6月 5日还 480 万元。
第五条 担保人同意并确认:1.对甲方贷款及展期的事实全部知晓,并同意继续为该笔展期贷款承担保证/抵押/质押担保责任。2
.贷款有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展期到期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贷款合同等约定的
事项,导致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提前主张债权之日起三年。
第六条 展期后,三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仍按照原先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五、董事会意见
江西宇轩部分债务申请展期并由公司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因原保证合同相关条款被动形成,公司无法单方直接解除。
同时深圳宇轩和深圳宇轩其他股东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对象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应反担保,整体风险目前处于可控范围
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保证期间内,公司将积极督促江西宇轩尽快偿还该笔债务,力争提前解除公司的担保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43,042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73%。公司因出售控股子公司深圳宇轩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1,920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7%。除上述外,公司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贷款展期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ac7dc08-9038-4190-a5dc-47214e642e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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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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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铭普光磁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80e80ca-9361-49cc-b5d6-48939ab94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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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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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ca61da4a-35a9-47b3-a334-fefbecafb4e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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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铭普光磁: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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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2/1225492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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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铭普光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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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铭普光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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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铭普光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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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铭普光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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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铭普光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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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铭普光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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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铭普光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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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铭普光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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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铭普光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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