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5 金逸影视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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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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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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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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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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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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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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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解散并清算金逸锦翊(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暨调整合伙协议部分│
│ │条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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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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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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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1 │金逸影视(00290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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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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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80d661aa-771a-4a04-9d39-a713dcb1a5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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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金逸影视(002905):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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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33,533,980.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78,098,789.57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分别召开的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54,207.61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31,052,840.95 元;截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33,533,980.3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78,098,789.5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33,533,980.35 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
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0,354,207.61 13,348,099.86 -381,333,271.8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33,533,980.3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78,098,789.5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2,779,793.1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公司近三年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 年,受全球经济形势、不确定因素以及观众观影习惯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电影市场整体恢复不及预期,公司经营业
绩随之由盈转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
配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033,533,980.35 元。
由于 2024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
,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
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b4be91f0-0c50-4dc3-88eb-166a03778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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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金逸影视(002905):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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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 2
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024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1,183.49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292.14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占 2024 年经审
计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绝对值)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825,266.62 11.98%
(损失以“-”号填
列)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09,600.21 1.12%
小计 -11,834,866.83 13.10%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194,857.60 2.43%
(损失以“-”号填
列) 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726,550.90 0.80%
小计 -2,921,408.50 3.23%
合 计 -14,756,275.33 16.33%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
在建工程资产总额共计 2,331.0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类别 核销资产金额 核销原因
应收账款 376,947.17 经公司全力追索,确认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账款 6,345,082.66 经公司全力追索,确认无法收回
固定资产 423,237.75 处置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16,165,654.99 已签署解除协议,确认不再开业
合计 23,310,922.57
注:上述应收款项所属客户均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核销后,对该部分客户单独建立备查账目,继续落实责任
人随时跟踪,并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一旦发现对方有偿还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
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 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
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作为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
2.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
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
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
,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
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
合同期限、借款人所处的行业、借款人所在的地理位置、贷款抵押率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
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83.49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3.10%(绝对值)。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
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
(1)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
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
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在建工程、预付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92.1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23%(绝对值)。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
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
理性。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损失合计 1,183.49 万元,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损失合计 292.14 万元;本次核销资产合计 2,331
.09 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损失、核销资产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利润报表净利润 1,475.63 万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4f0d40c5-abe9-4be0-817d-8532fa53f4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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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金逸影视(00290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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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 号)的规定。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
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新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欣女士,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
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畅女士,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根据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并结合其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中的工作质量,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
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1a964065-07b7-4b2a-ae14-5f5f032c7d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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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20:22│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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