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5 金逸影视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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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07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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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8 │金逸影视(0029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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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5:32 │金逸影视(0029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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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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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 │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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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 │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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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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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金逸影视(00290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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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51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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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 │金逸影视(002905):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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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07│金逸影视(00290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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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一审判决金额为 842.16万元(包含返还履约保证金、延迟交付违约金、实际损失、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判决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 9月 25日,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 0602民初 10648号《民事判决书》,现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通嘉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对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南通嘉逸分别于 2025年 6月 24日、2025年 7月 18日
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苏 0602民初 10648号】、《民事裁定书》【(2025)苏 0602民
初 10648号】及《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5)苏 0602执保 519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2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年 9月 25日,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 0602民初 106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
如下:
(一)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南通星银海金逸影城商铺租赁合同》于 2025
年 6月 25日解除;
(二)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 50万元;
(三)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自 2
021年 6月 1日起至 2025 年6月 25日止,按每日 500元的标准计算);
(四)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实际损失 7138511.55元
;
(五)驳回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1623 元(已减半)、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46623 元,由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负担 6523 元、被告南通
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0100元。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负担的部分,限其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按照
本院提供的诉讼费用催缴通知书确定的银行账号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
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前次进展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件 1,前次进展详见附件 2。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
关注和高度重视案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民事判决书。
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前次进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37346f0e-523a-4131-92df-a3a1039a9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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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8│金逸影视(0029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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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逸影视;证券代码:002905)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2025年9月19日、9月22日、9月2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邮件及其他问询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除公司已披露过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未来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已于2025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市场交易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740ff5c9-c683-4d9e-8f97-9f0b462993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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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4 15:32│金逸影视(00290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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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逸影视;证券代码:002905)连续三个交易
日内(2025年9月10日、9月11日、9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价异
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邮件及其他问询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除公司已披露过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未来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决策,谨慎投资
。
4、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ad1fe861-9887-4198-8b5c-fd0f0703e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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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金逸影视(0029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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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 7.4.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
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857.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1.36%。
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 0.00%;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857.39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 100%。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案件的主要情况详见附件 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件 1,前次进展详见附件 2。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起诉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
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业务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
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
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传票、受理案件通知书。
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 前次进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eb107e64-821a-4a89-a677-6a0dc583b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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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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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aca7d53-494b-41c5-bec8-3291ca097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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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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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bb2962d-ea76-437f-b772-59210a9e4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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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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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00290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1a3cf5b-8349-4e8b-b5f8-016e000fa7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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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金逸影视(00290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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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逸影视(00290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e4fc3e10-bc8e-4d81-9317-2090b8d62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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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51│金逸影视(002905):关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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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股份回购协议签署情况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逸影视”)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深圳市中汇影
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协议》”)已于2024年5月10日生效,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
月16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回购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1亿元,《股份回购协议》未尽事宜尚需回购义务方根据《股份回购协议》及本次签署的《
关于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执行
。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所持深
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5,868,545股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及2024年12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所持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5,868,545股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
(二)》(公告编号:2024-025)。
3、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进展情况
2025年7月24日,公司与孙莉莉、海南红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签署《关于深圳市中
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签署<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be6c33a9-af59-4607-b7db-a75ce0659f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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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8:22│金逸影视(002905):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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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 诉讼标的总额共计 1,024.12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已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案件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对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25 年 6 月 24 日,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苏 0602 民初 10648 号】。
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南通嘉逸在起诉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龙”)的同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公
司为便于案件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执行,预防申请保全的财产被隐匿、转移、或其他影响保全情况的发生,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履行
信息暂缓披露程序,暂缓披露上述重大诉讼及财产保全事项。
2025 年 7 月 18 日,南通嘉逸收到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 0602 民初 10648 号】及
《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25)苏 0602 执保 5195 号】,财产保全措施已经完成,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案已达到上市规则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现公告有关情况。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 177 号天铂商业中心 3 幢
法定代表人:苏鸣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璐、范亮宇,广东金桥百信(黄埔)律师事务所律师
2.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 255 号财智天地园 4 幢 501 室
法定代表人:胡维康
二、本案基本情况
(一)案件事实、起因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南通星龙签订《南通星银海金逸影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约定南通星龙将
南通星银海城市客厅(以下简称“商场”)第三至四层的 F3013、F3015 号商铺(以下简称“租赁商铺”)出租给公司开设影城。
2023 年 1 月 1 日,公司、南通星龙和南通嘉逸三方签订《〈南通星银海金逸影城商铺租赁合同〉承租方变更之三方协议书》
,确认自签署之日起,公司权利义务由南通嘉逸承继,南通嘉逸成为租赁合同主体,亦即为本案的原告。
南通星龙未按合同约定迟延交付租赁商铺超过预计交付日 6 个月,且未能提高商场整体开业率至约定标准,违反民法典规定及
合同约定。
(二)诉讼请求与理由
南通星龙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嘉逸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南通星龙的违约行为,已同时满足合同约定解除条件
与法定解除要件,且导致南通嘉逸产生重大经济损失。南通嘉逸作为守约方,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解除合
同、返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具体请求内容如下:
1.判令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 年 2 月 26 日签订的《南通星银海金逸影城商
铺租赁合同》于本案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日起解除。
2.判令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案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返还租赁保证金 500000 元。
3.判令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案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支付延迟交付商铺违约金 714
500 元(以履约保证金500000 元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暂计至2025 年 4 月 30 日,应计
至合同解除之日。详见起诉状第六页违约金明细表)。
4.判令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案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 1000000
元。
5.判令被告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案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赔偿损失 8026745.16元(详
见起诉状第七页损失明细表)。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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