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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06(华阳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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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06 华阳集团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9 18:55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5-03-29 18:55│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e4e42814-5784-46b9-908d-c8035c4209f6.PDF ─────────┬──────────────────────────────────────────────── 2025-03-28 19:57│华阳集团(00290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47,160,963.28 元,本年度 提取法定公积金 15,252,367.22 元后,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1,364,940.3 8 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322,257.42 元;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38,041,097 .2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50,888,117.8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950,888,117.8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4,826,661股。 3、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24,907,041股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1,955,379.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68%。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 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1,955,379.68 183,618,674.75 119,077,47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29,511.39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364,940.38 464,817,853.79 380,458,427.9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338,041,097.2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950,888,117.82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54,651,524.43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29,511.39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98,880,407.3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54,881,035.82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54,651,524.43元,占2022-2024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111.1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8,700.08万元、人民币 29,253.93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15%、2.40%,均 低于 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9a99fc2f-b415-44cb-b3f2-a6389dad587a.PDF ─────────┬──────────────────────────────────────────────── 2025-03-28 19:57│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 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 ,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 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 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 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均 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 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 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拟开展 的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金额、期限相匹配,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 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 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 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 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 港币及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3、资金来源: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交易对手: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利率波动风险:实际利率低于掉期利率,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六、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会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 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损失;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主营业务背景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和风 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 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 5、公司审计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依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按照真 实的业务背景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应对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 要求。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 要性和可行性。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faf0469b-5647-47d1-92a8-ef0d9cae0b13.PDF ─────────┬──────────────────────────────────────────────── 2025-03-28 19:57│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f909dfe0-a98a-4b51-b068-78505b075b66.PDF ─────────┬──────────────────────────────────────────────── 2025-03-28 19:57│华阳集团(00290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2,707,366.1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8月 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 00204 号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53,545,761.57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 民币 35,541,895.43 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593,171,59 4.74 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 460,374,166.83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 195,290,839.76 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139, 161,604.62 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 35,541,895.43 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及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 20,587,339.71 元);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00,0 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 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 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 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3077643538 27,419,707.50 惠州水口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40938574 2.28 公司惠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2008020829200715097 46,082,241.31 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40010078801500002986 25,302,311.40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44227201040007578 81,590,108.4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050171823800002094 14,896,468.82 公司惠州东江支行 合计 195,290,839.76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0,374,166.83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116,5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本报告 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 8,573,524.6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理 财产品情况如下: 购买方名称 受托方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人民 到期日 期限 币万元) (天) 华阳精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 Au9999 结构 3,000.00 2025/3/13 92 限公司广州分行 性存款(SDGA242534Z) 华阳通用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利多多公司稳利 24JG3615期(旺 6,000.00 2025/4/1 111 司惠州分行 季特供款 A)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 款 华阳多媒体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 AU9999 结构 3,000.00 2025/3/26 89 限公司广州分行 性存款(SDGA242721Z) 华阳通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 8,000.00 2025/3/26 89 限公司广州分行 构性存款(SDGA242720Z) 总计 20,000.00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9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78,076,3 02.00 元,置换的金额为 59,028,948.0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 35,541,8 95.43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0d595606-c2a9-419c-bc6a-f2b8e5d80763.PDF ─────────┬──────────────────────────────────────────────── 2025-03-28 19:57│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 ”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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