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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06(华阳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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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06 华阳集团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30 00:00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4-25 22:03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5 22:03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5 22:01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1 19:56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4-07 18:12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9 18:55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3-28 19:57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5-04-30 00:00│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07f20f4-a9c2-43fe-b7c9-6ea89b8ed7a9.PDF ─────────┬──────────────────────────────────────────────── 2025-04-25 22:03│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胡 燕华律师、史兴浩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 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除特别说明外,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及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股东 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进行了公告,会议通知中包括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 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15:00 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 园 A 区集团 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25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五)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 (三)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 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数据和所 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6 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8,286, 530 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69%(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307,641,435 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087%(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1 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6 45,095 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82%(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3 人,代表股份 30,699,595 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86%(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二)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 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计票 和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已于当场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10 项,具体议案和 表决情况如下: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338,250,0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892%;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 026%;弃权27,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082%。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338,247,4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884%;反对 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 026%;弃权3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090%。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338,237,4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855%;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 0034%;弃权3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111%。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4、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338,244,4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876%;反对 1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 0034%;弃权3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090%。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5、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 338,198,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739%;反对 57,7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 0171%;弃权30,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090%。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6、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 338,12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536%;反对 75,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 0222%;弃权8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242%。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7、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 338,12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536%;反对 75,7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 0224%;弃权8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240%。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336,355,1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4291%;反对 1,852,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5476%;弃权78,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0.0233%。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9、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赞成 336,518,8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4775%;反对 1,728,4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5110%;弃权3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0.0116%。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1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 338,240,3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99.9863%;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 026%;弃权3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0.0111%。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就 2024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 股东大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952b5e7d-e6b9-4cba-b522-dde925c37d42.PDF ─────────┬──────────────────────────────────────────────── 2025-04-25 22:03│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6e92729f-4b6c-4306-a93a-5f33861055c9.PDF ─────────┬──────────────────────────────────────────────── 2025-04-25 22:01│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0dd0ccfd-ab80-4012-964f-3aebac2a87a4.PDF ─────────┬──────────────────────────────────────────────── 2025-04-21 19:56│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da868e8d-334f-4022-ab0c-117911e473f7.PDF ─────────┬──────────────────────────────────────────────── 2025-04-07 18:12│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7a49db5d-2849-4f63-b926-ba98143a9e01.PDF ─────────┬──────────────────────────────────────────────── 2025-03-29 18:55│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9/e4e42814-5784-46b9-908d-c8035c4209f6.PDF ─────────┬──────────────────────────────────────────────── 2025-03-28 19:57│华阳集团(00290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47,160,963.28 元,本年度 提取法定公积金 15,252,367.22 元后,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1,364,940.3 8 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322,257.42 元;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38,041,097 .20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50,888,117.8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950,888,117.8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4,826,661股。 3、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24,907,041股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1,955,379.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68%。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 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1,955,379.68 183,618,674.75 119,077,47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229,511.39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364,940.38 464,817,853.79 380,458,427.9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338,041,097.2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950,888,117.82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54,651,524.43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29,511.39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98,880,407.3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554,881,035.82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51,955,379.68元,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54,651,524.43元,占2022-2024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111.1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8,700.08万元、人民币 29,253.93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15%、2.40%,均 低于 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9a99fc2f-b415-44cb-b3f2-a6389dad587a.PDF ─────────┬──────────────────────────────────────────────── 2025-03-28 19:57│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日益增 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 ,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 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 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外币资产、负债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 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均 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 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 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拟开展 的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金额、期限相匹配,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 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 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 币。预计动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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