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6 华阳集团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08 18:49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08 18:48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08 18:47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2026-09-03 18:26 │华阳集团(00290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03 18:26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减持意向 │
│ │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公告 │
├─────────┼──────────────────────────────────────────────┤
│2026-09-03 18:24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5 18:56 │华阳集团(0029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8-25 18:56 │华阳集团(0029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8-25 18:55 │华阳集团(0029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
│2026-08-21 19:06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
└─────────┴──────────────────────────────────────────────┘
─────────┬────────────────────────────────────────────────
2026-09-08 18:49│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9 月 08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号华阳工业园 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2 人,代表股份 312,367,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078%。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70,877,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329 人,代表股份 41,489,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28 人,代表股份 13,906,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93%。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7 人,
代表股份 13,906,3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9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果
(股) (股) (股) 例
1.00 《关于续 总表决 312,102,370 99.9151% 238,540 0.0764% 26,800 0.0086% 0 0% 通过
聘会计师 情况
事务所的 其中, 13,641,129 98.0920% 238,540 1.7153% 26,800 0.1927% 0 0%
议案》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
2.00 《关于变 总表决 312,111,870 99.9181% 239,740 0.0767% 16,100 0.0052% 0 0% 通过
更公司注 情况
册资本并 其中, 13,650,629 98.1603% 239,740 1.7239% 16,100 0.1158% 0 0%
修订<公 中小股
司章程> 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
上述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胡燕华律师、孙锦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2e5d59c0-b9ef-4b02-b222-a06f1667b9ad.PDF
─────────┬────────────────────────────────────────────────
2026-09-08 18:48│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ee88f06b-9e23-4631-b887-f754ffa26d70.PDF
─────────┬────────────────────────────────────────────────
2026-09-08 18:47│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监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
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周二)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总裁邹淦荣先生,财务负责人彭子彬先生,董事会秘
书李翠翠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6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周二)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b068282-660e-481d-9a04-b1224232422d.PDF
─────────┬────────────────────────────────────────────────
2026-09-03 18:26│华阳集团(00290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548ec049-3575-4de7-b19b-b204c13b7cf4.PDF
─────────┬────────────────────────────────────────────────
2026-09-03 18:26│华阳集团(002906):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减持意向及股
│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基于本次控制权变更的需要,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和/或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豁免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
2、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近亲属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关联董事邹淦荣先生、张元泽先生、吴卫先生、李道
勇先生、孙永镝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一)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减持意向自愿性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越投资”
)、间接控股股东江西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市越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大越第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越财”)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自愿性承诺:
“作为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以确保其对发行人
的控股地位。”
“如果在禁售期满后,在不丧失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
可能。”
(二)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
1、现任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以及原任高级管理人员曾仁武、陈世银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其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孙永镝之近亲属任芸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其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届满后,在
孙永镝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吴卫之近亲属游波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其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届满后,在吴
卫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越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江西越财及作出相关承诺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严
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其中,曾仁武于 2022 年 9月不再担任公司高管,陈世银于 2024年 5月不再担任
公司高管,上述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本次申请豁免承诺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2026年8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越投资与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签署了《关于惠州市华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收购协议》,约定华越投资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8,552,08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8.3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九洲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越投资变更为九洲集团
,实际控制人将由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变更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
需豁免以下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
(一)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申请豁免的承诺
控股股东华越投资及间接控股股东江西越财现申请豁免“作为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
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以确保其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如果在禁售期满后,在不丧失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已作出
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其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
(二)现任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豁免的承诺
1、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现申请豁免原承诺中的“和/或间接”字样,其他承诺内容不变。豁免后,承诺修改
为“其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孙永镝之近亲属任芸现申请豁免原承诺中的 “和/或间接”字样,其他承诺内容不变。豁免后,承诺修改为“其所持股份的
禁售期届满后,在孙永镝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吴卫之近亲属游波现申请豁免原承诺中的 “和/或间接”字样,其他承诺内容不变。豁免后,承诺修改为“其所持股份的禁
售期届满后,在吴卫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申请豁免承诺的依据
本次华越投资、江西越财及自然人邹淦荣、张元泽、吴卫及其近亲属游波、李道勇、孙永镝及其近亲属任芸申请豁免的承诺系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未包含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表述,不属于《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二条所涉及的不得变更或豁免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何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本次豁免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豁免相关主体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有利于本次控制权转让的交易实施,引入认可公司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
的、具有赋能空间的控股股东,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稳定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豁免相关主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豁免相关主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豁免相关主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有利于本次控制权转让的交易
实施,交易完成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稳定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豁免相关主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应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事项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78c2b85a-6a93-4cf9-90b0-b0834627cff0.PDF
─────────┬────────────────────────────────────────────────
2026-09-03 18:24│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21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月 14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号华阳工业园 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减
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7)及《关于豁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减持意向及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8)。
3、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
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18 日 9:30-11:30,14:00-16:30;(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
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8 日 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3、登记地址:广东
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园 A 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
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静霞;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号华阳工业园 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以便签到入场。
6、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7f142d51-5932-4250-a202-03f992bad92a.PDF
─────────┬────────────────────────────────────────────────
2026-08-25 18:56│华阳集团(0029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华阳集团(0029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56d4fd8-01c6-43c4-bd93-dc96747c45e1.PDF
─────────┬────────────────────────────────────────────────
2026-08-25 18:56│华阳集团(0029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华阳集团(00290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d369173-0d03-4a01-880f-ffbdf67ce411.PDF
─────────┬────────────────────────────────────────────────
2026-08-25 18:55│华阳集团(0029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华阳集团(0029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9472875e-975b-430a-8b01-4799eb900dd7.PDF
─────────┬────────────────────────────────────────────────
2026-08-21 19:06│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24日(星
期一)开市起复牌。
2、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越投资”)通知,华越投资正在筹划涉及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转让事宜,交易对手方为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
)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
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停牌期间,各方积极推进上述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开
市起复牌。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开市
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
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6年8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华越投资与九洲集团签署了《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收购协议》
,约定华越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8,552,08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九洲集团,每股
转让价格为38.1011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5,659,997,998.2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越投资变更为九洲集团,
实际控制人将由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变更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三、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豁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减持意向及股份限
售自愿性承诺的相关议案;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等程序。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
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b5bec422-8818-42e6-b5d0-8dee6e44a573.PDF
─────────┬────────────────────────────────────────────────
2026-08-21 19:06│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9ac24790-94cb-4a13-82d8-cc272f89517e.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20日(星
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2、本次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越”)通知,惠州华越正在筹划涉及其所持有
公司股份转让事宜,交易对手方为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子系统装备、通信与智能制造、软件与数据智能、汽
车与高端元器件等为主业、多板块协同发展的国有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经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自2026年8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
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6)。
二、交易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说明
目前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
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阳集团;证券代码:002906)
自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
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因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3f43596b-9e10-471f-b618-79a4ab11958c.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
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李道勇先生、林远辉先生,独立董事邱美兰女士、冯国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
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9)。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2026 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273 万元(含税
,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自前次审议变更注册资本事项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结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0月17日),激励对象共累计行
权且完成登记2,0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000股,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4,917,041元变更为人民币524,919,04
1元。同意根据上述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变更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
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3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900b64a4-6229-47d3-a469-fd22fd5527a0.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832a5102-2c9a-4f26-b5ea-8c5fd7b89a49.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6 年 6月 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20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
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
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ad1e8dad-5bc9-4a98-87e1-998a559c910f.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
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
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4.1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 4.30 亿元。德勤华永为75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5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35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
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其中,制造业
的上市公司共 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
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该所曾受到行
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
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天义先生,自 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
作,1998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黄天义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8 家。黄天义先生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女士,自 2013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0 年 4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参与 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陈思女士自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庞甜女士,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执业会员。庞甜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曾参与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等因素而确定。公司2026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273 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0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年
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
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
审计的专业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2d278f9e-b60e-41cc-aed7-6a3b4079f715.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576412e1-eb31-4900-8a13-fe7654ebf3aa.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fe53ca0e-b43f-460f-a7b6-35c8314c3fe2.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34663343-e623-424a-aacf-e3ae8a3e577b.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49742ae7-2153-4f02-b507-2b762169a5a0.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8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8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月 3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号华阳工业园 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2)。
3、其他说明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7日 9:30-11:30,14:00-16:30;(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传
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月 7日 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
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 号华阳工业园 A 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静霞;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号华阳工业园 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以便签到入场。
6、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d519c39d-3c5f-4ed4-909d-bb0ea2f400f5.PDF
─────────┬────────────────────────────────────────────────
2026-08-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华阳集团(002906):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6e3ca3d5-e446-4fed-a40c-c241257dc476.PDF
─────────┬────────────────────────────────────────────────
2026-08-17 16:51│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cc3e1302-60d0-4a3f-a92f-9b130e99c66b.PDF
─────────┬────────────────────────────────────────────────
2026-08-06 17:38│华阳集团(002906):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住所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其公司名称已由“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
变更为“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住所也进行了变更,其他登记事项不变。现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惠州市惠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 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科创中心 惠州市惠城区上排龙丰路 27 号 A 栋
111 房
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生产
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5b4486ff-6f81-4837-9484-0ff11333684f.PDF
─────────┬────────────────────────────────────────────────
2026-07-30 17:42│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惠州市
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泰南路 8号”厂区,用于扩充光模块零部件、液冷散热零部件等业务产能。近日,华阳精机已完成
“一照多址”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住所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
路 1号华阳工业园 B区 5#厂房 路 1 号华阳工业园 B 区 5#厂房(一
照多址)
除上述变更外,华阳精机《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华阳精机的《登记通知书》及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9e3c900d-7d3c-4de8-b242-f76ae76e5a94.PDF
─────────┬────────────────────────────────────────────────
2026-05-20 00:00│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光电”)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登记事项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 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
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 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 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 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
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 技术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
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 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国内贸易代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
业管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 业管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充电桩销售。 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充电桩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费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
网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变更外,华阳光电《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华阳光电的《登记通知书》及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6096506-3d49-48b6-9828-72c7d4935abe.PDF
─────────┬────────────────────────────────────────────────
2026-04-28 17:27│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
容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 以 总 股 本 524,919,041 股 为 基 数 进 行 权
益 分 派 ,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262,459,520.5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919,0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2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
2 08*****582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 08*****486 珠海横琴中科白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
2、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陈静霞
3、咨询电话:0752-2556885
4、传真电话:0752-25568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ecd14e-697c-4b4b-b377-ff0263004378.PDF
─────────┬────────────────────────────────────────────────
2026-04-24 19:39│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5人,代表股份311,034,4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538%。其中,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270,891,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0人,
代表股份40,143,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7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1人,代表股份12,560,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8人,代表股份12,55
9,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7%。
(2)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94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6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04%;反对60,4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9%;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7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10,95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3%;反对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2%;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7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2%;反对50,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1%;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95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79,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9%;反对58,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73%;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92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53,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41%;反对83,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2%;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994,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1%;反对1,98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8%;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
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579%;反对1,98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8424%;弃权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9,035,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3%;反对1,97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6%;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
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43%;反对1,970,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6904%;弃权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10,892,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弃权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1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3%;反对86,1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5%;弃权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2025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问律师、胡燕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f1d8128-3640-4dbd-8f8a-f51ea736daa5.PDF
─────────┬────────────────────────────────────────────────
2026-04-24 19:39│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刘
问律师、胡燕华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除特别说明外,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在本所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
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
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
真实、准确、完整的;及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
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28日进行了公告,会议通知中包括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议题、参加人员、参加办法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 日(星期五)15:30在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 1号华阳工业园A区
集团办公
大楼会议室召开,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
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4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4 日(星期
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
(三)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数据和所作的确认,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5 人(含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311,034,445股,占公司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538%(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270,891,252 股,占公司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063%(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0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143,193股,占公司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75%(四舍五
入保留四位小数)。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1 人,代表股份12,560,604 股,占公司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
9%(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二) 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基于上述,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议
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计票和
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已于当场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7项,具体议案和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10,941,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1%;反对 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310,95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3、《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10,953,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310,926,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8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
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308,994,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41%;反对 1,989,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8%;弃权 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 309,035,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3%;反对 1,970,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6%;弃权 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10,892,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4%;反对 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就 2025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94f30f9-6c01-4293-8dea-88ba9134e7f9.PDF
─────────┬────────────────────────────────────────────────
2026-04-24 19:37│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
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 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7c238bd-0e63-4a9c-acdb-82fd8528e956.PDF
─────────┬────────────────────────────────────────────────
2026-04-24 19:37│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ada4a01-3235-4aa0-908b-745c822cd6e0.PDF
─────────┬────────────────────────────────────────────────
2026-03-28 00:31│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0607fd1-af99-480b-9058-55cf3c7edf11.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262,413,330.50 元,本年度
提取法定公积金 46,190.00 元后,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81,606,516.7
3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2,551,293.5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867,646,
044.2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81,437,841.71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881,437,841.7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524,919,041股。
3、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24,919,041股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262,459,520.50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62,459,520.5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
宜。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62,459,520.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58%。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
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
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2,459,520.50 251,955,379.68 183,618,674.7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229,51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1,606,516.73 651,364,940.38 464,817,853.79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867,646,044.2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881,437,841.71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98,033,574.93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229,511.39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32,596,436.9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98,263,086.32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62,459,520.5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698,263,086.32元,占2
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0.3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
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9,253.93万元、人民币 13,030.26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40%、0.91%,
均低于 50%。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
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d207398-886f-4fa9-86a4-04473c7f18de.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92728a4-afeb-4ffa-ae26-ff3c34edfacf.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惠州市华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
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
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
民币 6.60 亿元。德勤华永为61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
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中,制造业
的上市公司共 24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 2025 年 9月 5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2025 年 8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
年审会计师介绍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包括项目组成员、审计时间安排、重要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审计范围、控制环境、重大风
险及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预审情况汇报,并就
2025年关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3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年审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呈递 2025 年审计完成报告,并汇报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结果,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2026 年 3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ed80094-54d5-42ba-b7c7-ef1e2c19efbb.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华阳集团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华阳集团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6726b6a-8272-4014-9705-9e0e7a93eb40.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e9ce8ac-7f19-485f-841a-2f5820044dcb.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
期股权投资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及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度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11,359.65 万元,具体如下表:
资产名称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准备金额(万元) 上市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款项 5,780.88 7.40%
其中:应收账款 5,492.70 7.03%
其他应收款 117.55 0.15%
应收票据 170.63 0.22%
存货 5,470.61 7.00%
开发支出 108.16 0.14%
合计 11,359.65 14.53%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如有
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合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该应收款项单独
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在组合基础上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
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专用程度较高的存货
,作为专项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作为库龄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各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检查。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及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
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5,780.88 万元,计提存货减值损失 5,470.61 万元,计提开发支出损失 10
8.16 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1,359.65 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10.58
万元,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9,610.58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会计报表更加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8b316b1-4c08-4de3-8a39-e89302cbbff7.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07ece11-db2d-449f-b4b9-1f72d2b8b3c6.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
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 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92,611.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2,707,366.1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月 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 002
04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5,957,128.9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053,545,76
1.57 元,本年使用人民币242,411,367.33 元,本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8,067,320.39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61
,039,343.40 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7,027,976.99 元)。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 51,913,293.71 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47,548,
344.71 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4,364,949.00 元)。公司累计取得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净额为 23,230,376.8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
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
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
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外,其它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
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号 账户余额 其中:现金管理收
号 益及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后
的结余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0010078801500002986 51,913,293.71 4,364,949.00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分行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2,411,367.33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
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 1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
品为人民币 0 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 1,657,892.25 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年 9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 30,320,
468.52 元,置换的金额为 65,862,363.9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 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b513fe7-9cd0-48dd-a9f9-f76f013302de.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36b62ce-1de1-4055-bdd0-fe4e7de91deb.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aad16dd-a297-457d-9799-5d04ead66884.PDF
─────────┬────────────────────────────────────────────────
2026-03-27 20:12│华阳集团(002906):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
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合作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银行。
3、实施额度及业务期限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业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下同)共享不超过 12.00 亿元的资产池
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存单、信用证等余额合计不超过 12.00 亿元人民币。该资产池业务
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
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
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5、质押融资款项使用限制
用资产池质押所融资的款项只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能用于股票基金投资及国家法律和人民银行明令禁止的其他用途。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本次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金融资产的集中管理和使用;可以提升公司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降低金融资
产管理成本,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
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等支付结算工具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等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结算工具,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
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
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等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
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64f231e-a378-446b-8480-3d74e695d514.PDF
─────────┬────────────────────────────────────────────────
2026-03-27 20:11│华阳集团(00290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阳集团(002906):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58d6411-aa3e-4ad6-bd7f-07d7855cec9e.PDF
─────────┬────────────────────────────────────────────────
2026-03-27 20:11│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505667f-a2a3-4dd2-867c-fcd4a87713c8.PDF
─────────┬────────────────────────────────────────────────
2026-03-27 20:11│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9e00d01-4dcc-4b84-a023-9b2813e8374c.PDF
─────────┬────────────────────────────────────────────────
2026-03-27 20:10│华阳集团(002906):华阳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华阳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48fb26d-998b-441f-ab7e-c764401d731d.PDF
─────────┬────────────────────────────────────────────────
2026-03-27 20:10│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c780a62-c99d-479f-ac5a-96d4560ee97d.PDF
─────────┬────────────────────────────────────────────────
2026-03-27 20:10│华阳集团(002906):华阳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华阳集团(002906):华阳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a04dbaa-bd24-46a0-8194-cbe02ed2184e.PDF
─────────┬────────────────────────────────────────────────
2026-03-27 20:10│华阳集团(00290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华
阳集团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5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2,707,366.1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 00204
号)。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5,957,128.9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053,545,761.5
7元,本年使用人民币 242,411,367.33元,本年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8,067,320.39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61,039,
343.40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7,027,976.99元)。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 51,913,293.71 元(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47,548,
344.71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4,364,949.00 元)。公司累计取得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净额为 23,230,376.8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
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8月,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
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除“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外,其它募投项目已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
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号 账户余额 其中:现金管理收益及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
续费后的结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40010078801500002986 51,913,293.71 4,364,949.00
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2,411,367.33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
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11,000.00万元;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1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
民币 0 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 1,657,892.25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 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金额为30,320,468.5
2元,置换的金额为 65,862,363.95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尚未到期的金额 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相关报
告、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有关的公告、销户证明;亲往银行获取并检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核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等
。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华阳集团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3353b2f-6084-4d29-bb76-47a741c0dd1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0│华阳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0/1225482248.PDF
─────────┬────────────────────────────────────────────────
2026-04-25│华阳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7749.PDF
─────────┬────────────────────────────────────────────────
2026-03-28│华阳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3222.PDF
─────────┬────────────────────────────────────────────────
2025-10-28│华阳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329.PDF
─────────┬────────────────────────────────────────────────
2025-08-20│华阳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8182.PDF
─────────┬────────────────────────────────────────────────
2025-04-26│华阳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3750.PDF
─────────┬────────────────────────────────────────────────
2025-03-29│华阳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5028.PDF
─────────┬────────────────────────────────────────────────
2024-10-29│华阳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042.PDF
─────────┬────────────────────────────────────────────────
2024-08-20│华阳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7865.PDF
─────────┬────────────────────────────────────────────────
2024-04-27│华阳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36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