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7 华森制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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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 │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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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 │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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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7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产品完成境内生产药品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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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7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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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07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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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1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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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华森制药(0029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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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华森制药(002907):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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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华森制药(0029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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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华森制药(00290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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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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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9层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游洪涛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117人,代表股份数为297,596,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1.264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295,339,26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236%
。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2人,代表股份数为2,257,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5%。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97,469,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1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90%;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97,468,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96%;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9,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9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47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公司股东兼高管游洪涛、王瑛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103,056,035股。
同意194,40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21%;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5,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747%;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13%;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40%。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97,46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1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8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97,468,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96%;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29,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9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28%;弃权1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47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297,47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7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33,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91%;反对1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69%;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蔡泳琦律师、于科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
员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cf4a5a6-3482-4281-9c94-3ae61a808c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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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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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1107A室
电话:021-61913137 传真:021-61913139 邮编:200120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泽昌证字 2026-01-07-02致: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年
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精神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
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
象、登记方式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 14:00 在重庆市两江
新区黄山大道中段 89 号华森制药办公楼 9层会议室如期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5,339,263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70.7236%,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合法、有效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共计 2,257,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5405%。
3、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2,257,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5406%。
(二)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其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出席或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在 2026年 4月 24日发布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
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否决议案、修改议案或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也不存在遗漏、搁置审议事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69,7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4%;反对:116,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弃权: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68,5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117,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1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29,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7%;反对 11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28%;弃权 1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47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409,0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4%;反对:120,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弃权: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25,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747%;反对 12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13%;弃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40%。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69,9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115,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9%;弃权: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68,5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0%;反对:117,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1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29,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7%;反对 11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28%;弃权 1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47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473,0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5%;反对:112,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10,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33,8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91%;反对 1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69%;弃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4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的议案、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ff26b7a-dd86-4f49-bcd7-7ae665d86d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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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47│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产品完成境内生产药品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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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获知公司
产品甘桔冰梅片完成境内生产药品备案(延长药品有效期申请),并于国家药监局网站公示备案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一)延长药品有效期申请
1.甘桔冰梅片
药 品 通 用 名 称:甘桔冰梅片
备 案 号:渝备 2026012479
药 品 批 准 文 号 /
:国药准字 Z20026258
原 料 药 登 记 号
上 市 许 可 持 有 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
生 产 企 业 名 称: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生 产 企 业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工业园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板桥
路 143 号
备 案 内 容:甘桔冰梅片(规格:糖衣片,片心重 0.2g)有效期由
24 个月变更为 36 个月
备 案 机 关: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 案 日 期:2026-04-08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甘桔冰梅片为公司重点中成药,对咽干、咽痛、声音嘶哑、咽粘膜充血等疗效突出,具有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宣肺化痰、生津
润燥等多种作用,尤其适用于以咽痛、咽干、声音嘶哑为主要特征的呼吸道感染,可抗炎抑菌、抗病毒、消肿止痛。甘桔冰梅片进入
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耳鼻咽喉科临床诊疗指南》《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耳鼻咽喉疾病分册》、中华危重病急救医学杂志发表《新
型冠状病毒居家成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专家共识》《2023 春季成人流行性感冒中医药防治专家共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两保一稳
”中成药清单(成人)及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河南省、福建省等部分省、市的推荐用药指南或推荐用药目录,并于 2023 年进
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评选并发布的《100 个基于评价证据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
公司产品甘桔冰梅片已于 2023 年 12 月获批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编号:2023-059),并于 2024 年 9月获得新加坡注
册批文(公告编号:2024-046),批准其在新加坡上市销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品有效期延长,将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在市场上进行推广,满足市场需求。
四、风险提示
上述备案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e96633b-0d51-4e56-bfce-726c57b72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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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5:57│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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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独立董事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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