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7 华森制药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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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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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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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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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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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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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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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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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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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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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4 │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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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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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规定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
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
1.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并需考虑管理层对
其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从补偿性资产入账价值中扣除。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
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单独考虑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
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
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2.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和19 号解释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
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
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和 19 号解释的规定,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
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
,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
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
收益。
(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
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①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②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
金;③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
(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
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
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
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2.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
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
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
,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
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
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 《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6db9de0-4db0-4669-ade0-94c6f8ad34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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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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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
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
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组织管理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审计委员
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四、薪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2026 年薪酬标准为 8.34 万元/年,按月发放。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用年薪制,执行岗位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50%,结合相关人员的具体岗位性质及当年度经营绩效等指标以最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薪酬=年度岗位薪酬总额(含加班工资)+绩效薪酬+各类奖金补贴。
(2)基本薪酬:主要根据个人任职职务、岗位责任、能力经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3)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可以在季度或年度结束后基于审慎原则进行提前预发放,并
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结算支付,多退少补;
(4)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
(5)奖金补贴:参照公司人力资源等相关制度执行。
(三)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拟订与修改
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7939068-ecbb-4d67-abab-56324f38ce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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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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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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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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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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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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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2月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 7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 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大华所在国内重要城市设
立了 30 家分支机构。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 21.0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
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请费用合计
9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2026 年 4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
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
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
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执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
。审计项目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2025 年年度审计过
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
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四)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
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
检查工作。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
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质和影响,首先进行整改,同时根据《执业质量事故问责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其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
并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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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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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森制药(0029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3675fb-6a92-4072-a69e-a8132f42b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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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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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让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
感,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现针对行动方案的 2025 年度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践行“创仿结合”发展战略
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和复杂多变的挑战与压力,公司持续秉承“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方针,践行“创仿结合”发展战略
。在集采常态化的大背景下,公司紧密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布局仿制药、中成药及特医食品研发管线,通过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和不断
完善研发团队建设,公司已经建成“333”管线格局。2025年公司改良型创新药项目 CX001 项目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公司特医食品项目 TY005 已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公司及重庆市的首
个此类产品注册证书。
在创新药方面,公司持续完善创新药团队、体系及核心技术平台建设,抓紧推进在研管线研发进度,报告期内公司共申请创新药
化合物发明专利 7项,其中授权 3项。
二、创新引领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仍然高度重视研发创新并且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9797.44 万元,占营业收入 11.84%,同比
增加 34.15%;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10.85%。
2025 年 5月,为了整合与补充创新药研发管线,进一步加强公司创新药研发能力,提高公司创新药研发成功的可能性,加速公
司转型升级,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森英诺增持成都奥睿药业有限公司,公司及华森英诺合计持股 66%。目前华森英诺已经拥有7个
自主立项的1.1类创新药在研项目,治疗领域覆盖肿瘤、自免性疾病、血液病及代谢领域,适应症及潜在适应症包含嗜血细胞综合征
(HLH)、青光眼、炎症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多种实体瘤。其中进度最靠前的注射用盐酸 ORIC-1940 已完成临床
1a 期研究,正在进行全国多中心临床Ib 期的研究。注射用盐酸 ORIC-1940 靶点作用机制明确,效价高,安全性好,可能将是我国
首个用于继发性噬血细胞性组织淋巴细胞增多症(HLH)的原研 1类创新药。通过自研管线的推动以及与参股企业的资源整合,华森
英诺已经由早期研究阶段的生物技术公司成长为临床阶段的生物技术公司,预计在 2026 年将继续提交 1到 2个项目的 IND 申请。
2026 年 2 月,华森英诺获得创新药 HSN002066C1 片两个规格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药是华森英诺首个获批临床
的 1.1 类创新药项目,对华森英诺创新药研发具有里程碑意义,也为公司创仿结合的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注重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股东回报,通过实施现金分红回馈广大股东。2025 年 9 月,公司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17,596,3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 14,615,870.99 元(含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
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约1,67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归母净利润的 25.66%。如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毕,公
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为8,769.52 万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公司将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统筹企业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
稳定性,持续向投资者分享发展硕果,提振投资者信心。
四、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防范风险,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2025 年,公司依据最新的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修订制度文件,完成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舆情管理制度》等多项重要治理制度的修订。同时,取消监事会设置,重
新明确并调整审计委员会职责边界,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以提升治理效能和制度适配性为核心,全面优化公司治理体系,也为公
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五、提升信披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
知情权,强化价值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一方面,通过 IR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深圳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加证券公司组织的投资策略会等多元化方式与投
资者保持日常沟通;另一方面,通过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解答投资者及分析师的问题。
公司将持续深化“质量回报双提升”各项举措,把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落到实处。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稳健的生产经
营筑牢价值根基,以务实的回报举措回馈股东信任,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与广大投资者携手共享发展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a57b83-3aa5-4d0b-828a-24d759210b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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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25│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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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森制药(002907):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8d42e46-bb71-4a05-837a-65e74a4053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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