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09 集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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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47 │集泰股份(002909):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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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00:31 │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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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 │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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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 │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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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 │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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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 │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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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 │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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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 │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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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 │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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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4 │集泰股份(00290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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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47│集泰股份(002909):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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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2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4月 17 日(
星期五)15:00-17:00 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独立董事吴战篪先生,独立董事唐茜女士,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兼研发技术总监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汩先生。
投资者可以使用电脑端登陆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集泰股份直播间(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
1010711)或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17:00 前通过上述方式提前进入集泰股份直播间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3b789446-48f6-491c-9bc6-84b87c858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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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00:31│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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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beb9bd2-adcb-4234-bcc1-104e6e689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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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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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5380a6a-96f3-48ca-8b5d-262847f5d7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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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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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18d82bf-8034-4c45-a897-37c6259cf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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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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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9192e8d-2abe-4fdf-b627-b83617d81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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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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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
”“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栋 41层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中航产融大厦 37层
4、法定代表人:戚侠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陈静、杨家兴
6、联系电话:021-23563566、0755-33066847
7、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002909
3、注册资本:人民币 390,000,000元
4、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5、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6、法定代表人:邹珍凡
7、实际控制人:邹榛夫
8、联系人:吴珈宜
9、联系电话:020-85532539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4年 1月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4年 1月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4年年报披露时间为 2025年 3月 29日,2025年年报披露时间为 2026年 4月 11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航证券作为集泰股份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集泰股份
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审核工作,组织
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
式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等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定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培
训。
6、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重要事项能够及时
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
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集泰股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集泰股份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持续督导期内,集泰股份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集泰股份的募集资金按照监管部门批复和公开披露的文件所承诺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
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要求报告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bf2d6aa-1e1b-4290-be1c-c488e640e8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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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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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泰股份”、“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对集泰股份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集泰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形式为视频会议,培训地点为集泰股份会议室,培训内
容如下:本次培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要求,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内容进行专项讲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培训的成果
通过本次培训授课,集泰股份参与本次培训的相关人员加深了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业务规则的认识
,进一步理解了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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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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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2dccaaa-f2a0-44f1-957f-e1da38f483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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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5│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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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4e62735-58fa-470f-91f9-067e02f72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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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4│集泰股份(00290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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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支付规定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详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五条 董事薪酬
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主要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等
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薪酬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
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五章 薪酬的支付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基本薪酬分为十二个月,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到该月末最后一天,每月按考勤结算并于次月25日之前发放。如遇支付日
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一个工作日发放。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得不延缓发放工资时,应至少提前三日通知,并确定延缓支付日。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可递延支付,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或发放。第十四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他国
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则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4、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廉洁从业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5、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情形。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
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
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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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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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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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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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70c37788-1654-4587-9f0d-797663d5ba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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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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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00290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松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ed278cf0-a0bc-4dd5-a7bb-6afb9c672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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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02│集泰股份(00290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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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
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729,349.58
元,未分配利润112,039,161.95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11,663,344.21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134,446,465.77 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 1,166,334.42 元,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12,039,161.9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定
运营、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
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38,612,291.70 19,528,515.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41,382,372.96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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