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0 庄园牧场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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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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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全资子公司政策性搬迁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b4666e26-bd58-4937-af0a-ac65d5fee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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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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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0ceb1647-7807-4f12-9e45-efdaaae3af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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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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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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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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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95,539,347股(其中:
A股195,21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的1%,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预计回购数量为1,955,394股至3,910,786股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10)。
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89%,最高成交价为8.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7元/股,使用资金4,262,447.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2/aae067b1-6cd5-4347-a1ec-d16411445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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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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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福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20 日披露《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福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菡商务”)计划
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539,347 股(其中:A股 195,210,000 股,非上市外资股 329,347 股)的比例为 1.94%;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9%。福菡商务计划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年 6月 27日至202
3年6月 30日期间,福菡商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5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菡商务在减持区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88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8%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菡商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6.4770%降至4.9999%。
近日,公司收到福菡商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菡商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福菡商务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月 27 日- 9.520 7,600,000 3.89%
2023 年 10月 24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7 月 14日- 11.595 3,451,800 1.77%
2024 年 1月 12日
合计: 11,051,800 5.65%
福菡商务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价格区间为 11.020元/股—12.314 元/股。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菡商务持有公司股份 12,6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48%。福菡商务自 2023 年 7 月 6 日披
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16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福菡商务 合计持有股份 12,665,000 6.48% 1,613,200 0.83%
其中: 12,665,000 6.48% 1,613,200 0.8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福菡商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福菡商务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
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菡商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2/1428cf5a-3225-4638-834b-d1f2f30abd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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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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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7,931,665 19.40
2 马红富 32,197,400 16.47
3 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 30,894,700 15.80
4 王小妹 5,317,700 2.72
5 张亚杰 3,019,100 1.54
6 伍荣 2,405,300 1.23
7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55,400 1.00
8 上海福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613,200 0.83
9 BARCLAYS BANK PLC 710,702 0.36
10 阎力 500,000 0.26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5,539,347股(其中:A股195,21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7,931,665 19.40
2 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 30,894,700 15.80
3 马红富 8,049,350 4.12
4 王小妹 5,317,700 2.72
5 张亚杰 3,019,100 1.54
6 伍荣 2,405,300 1.23
7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55,400 1.00
8 上海福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1,613,200 0.83
9 BARCLAYS BANK PLC 710,702 0.36
10 阎力 500,000 0.26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5,539,347股(其中:A股195,21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c3c52cdd-2c75-4ffd-bb69-5665f9088f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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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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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95,539,347股(其中:
A股195,21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329,347股)的1%,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预计回购数量为1,955,394股至3,910,786股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3%,最高
成交价为8.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7元/股,使用资金1,567,765.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2610ac96-1d95-4685-95d4-f0b1f11890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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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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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回购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75e87daf-8083-44cc-baa0-6c9fc1e6c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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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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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8984e175-f103-45f1-bac7-3911b3124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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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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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甘肃农垦集团”)出具的《关于提议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提议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规定的回购股份触发
条件,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18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 6.8 元,公司股票于 2024年 2 月 6日收盘价为 6.66 元/股,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
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条件;截至 2024 年 2月 7日,公司股价连续 20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45.99%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条件。
前述两项符合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且提议日期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
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回购股份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数量: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95,539,347 股(其中:A 股 195,210,000 股,非上市外
资股 329,347 股)的 1%,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预计回购数量为 1,955,394 股至 3,910,786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提议人甘肃农垦集团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甘肃农垦集团自首次增持日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的 6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人民币普通股),拟增持股份不少于 1,955,394 股,且不超过 3,910,786 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 2024年 2月 19日首次增持)。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
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
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相关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上述回购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9378f65b-b9b7-4ab5-b47c-e65d890960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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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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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8a0c275d-4ce2-4e6a-a3ef-2478d081f3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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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庄园牧场(002910):庄园牧场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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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集团”) 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年 2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55,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增持均价 6.97 元/股,增持金额 13,623,152.00 元。
2、甘肃农垦集团自首次增持日 2024 年 2月 19日起的 6个月内,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人民币普通股),拟增持股份不少于 1,955,394 股,且不超过 3,910,786 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含 2024 年 2 月 19 日首次增持)。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甘肃农垦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1日收到控股股东甘肃农垦集团《关于增持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 1%并继续增持的函》,甘
肃农垦集团于 2024 年 2月 19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55,400
股,并提出后续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前,甘肃农垦集团间接持有公司 68,826,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539,34
7 股(其中:A股 195,210,000股,非上市外资股 329,347 股)的比例为 35.20%;
3、甘肃农垦集团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
1、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甘肃农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1,9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增持均价 6.97 元/股,增持金额 13,623,152.00 元。
2、本次增持完成前后增持主体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甘肃农垦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826,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20%。
本次增持后,甘肃农垦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5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826,3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20%。甘肃农垦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0,781,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20%。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同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不少于 1,955,394股,且不超过 3,910,786股,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含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年 2 月 21 日首次增持);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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