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1 佛燃能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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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17 │佛燃能源(0029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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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2 │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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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28 │佛燃能源(002911):关于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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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50 │佛燃能源(00291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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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50 │佛燃能源(002911):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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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7 │佛燃能源(002911):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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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7 │佛燃能源(002911):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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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7 │佛燃能源(00291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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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6 │佛燃能源(00291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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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6 │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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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1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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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诉讼事件背景:2024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仓储”)就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
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事项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沙仓储一审胜诉后,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
3.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4.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涉案的金额:138,762,401.46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2024年4月25日起计至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
6.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后续实际执行
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业绩相关承诺补偿事项基本情况
因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沙仓储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元亨能源”)需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对南沙仓储进行业绩承诺补偿。南沙仓储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沙
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元亨能源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4年12月,南沙仓储收到南沙法院作出的(2024)
粤0115民初60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元亨能源向南沙仓储支付现金补偿金额138,762,401.46元及违约金;元亨能源不服上述一审
判决,于2025年1月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4日、2025年1月
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
绩相关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相关承诺补偿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南沙仓储收到广州中院于2025年5月19日出具的(2025)粤01民终3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735,612元,由上诉人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元亨能源未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公司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后续实际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a19ca5a5-cf50-4c99-8601-5900b9182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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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2│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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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f1bae81f-fdf7-424f-b612-fb6ce991b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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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28│佛燃能源(002911):关于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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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7/96fdb759-b5c2-4db5-aabd-650aae00e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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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50│佛燃能源(002911):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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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与子公司新增与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港华”)、深圳前海华
安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华安”)、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不超过33,00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董事会召开前提交公
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议与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王颖女士、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审议
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审议与公司董事黄
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新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额度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原预计额度 本次新增 新增后的 2025年 1月 上年发生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的额度 预计额度 至 3 月发生 金额
金额
向关联 清远港华燃气有 销售天 参考市场 2,700.00 13,000.00 15,700.00 2,303.57 6,102.15
人销售 限 然气 价格
产品、商 公司
品 深圳前海华安能 销售天 参考市场 0 4,000.00 4,000.00 0.00 0.00
源 然气 价格
贸易有限公司
向关联 深圳前海华安能 采购天 参考市场 0 15,000.00 15,000.00 0.00 0.00
人采购 源 然气 价格
原材料 贸易有限公司
向关联 广东国通物流城 工程施 参考市场 0 1,000.00 1,000.00 397.35 0.00
人提供 有 工服务 价格
劳务 限公司
注:2025 年 1 月至 3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卢家乐
注册资本:16,326.530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
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不含烟草及其制品);进出口代理;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庄头村委会岗北工业区成业二路 1 号七层 707
截至2025年3月31日,国通公司总资产为255,699万元,净资产143,094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504万元,净利润-326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国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通公
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国通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为禧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经营市区管道燃气项目;销售:燃具,厨具、电子产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CNG及LCNG加气站。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清远市人民三路28号1号楼五层
截至2025年3月31日,清远港华总资产111,530万元,净资产72,583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30,723万元,净利润2,186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清远港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清远港华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清远港
华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清远港华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深圳前海华安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任春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站用加氢及
储氢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离岸
贸易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技术进出口;船舶租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1102
截至2025年3月31日,前海华安总资产16,735.89万元,净资产7,066.90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30,769.49万元,净利润461.6
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前海华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前海华安是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在深圳燃气
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前海华安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前海华安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与清远港华、国通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比照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或同行业收费价格情况后确定;公司与前
海华安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参考国内 LNG市场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8de9ed7-f49d-457f-aa65-b5c37a0d9f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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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50│佛燃能源(00291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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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衡翔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51ad7d34-759c-45cd-a5e5-850f40026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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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7│佛燃能源(002911):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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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28fc701c-25b5-4911-bab6-7f3124cc81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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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7│佛燃能源(002911):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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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c2244012-64f5-4d45-acff-e12ac24cb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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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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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4731f108-f115-4b78-a2b8-15238e38c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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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6│佛燃能源(00291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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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华安能源贸易有限公
司、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 33,000.00 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
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王颖女士、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不再调
整行权价格。
公司董事尹祥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b2f1aba8-e6c2-414f-b6d0-3d02a7ad1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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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6│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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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d4c066ad-ad1d-4f0d-8ffd-87fd6c29e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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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5:45│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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