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1 佛燃能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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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3 │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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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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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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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 │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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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 │佛燃能源(0029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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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 │佛燃能源(0029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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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 │佛燃能源(002911):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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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 │佛燃能源(002911):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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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2 │佛燃能源(00291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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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1 │佛燃能源(00291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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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3│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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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
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303,925.15 1,533,787.28 -14.99%
营业利润 52,925.25 54,904.86 -3.61%
利润总额 55,054.21 54,847.66 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2,967.05 30,961.69 6.48%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0,707.84 30,648.37 0.19%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0 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55% 5.30% 增加 0.25 个百分
率(%) 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893,995.04 2,004,926.14 -5.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22,372.97 906,943.77 -9.32%
的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9,817.5830 129,839.4217 -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51 7.18 -9.33%
每股净资产(元/股)
注 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公司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年同期追溯调整。注 3: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相
关规定,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应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传统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天然气总供应量20.67亿方,等值石油化工产品销售量59万吨。营业总收入
为130.39亿元,同比减少14.99%,主要是公司对毛利率较低的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相应减少该部分收入规模所致。与此同时,公司毛
利率同比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0亿元,同比增长6.48%。
公司下属子公司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通过增资方式引入中海油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控股
股东,该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终止确认该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相应减少资产总额8.27亿元,负债总额6.57亿元。报
告期内,公司实施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前三季度每10股派发2.5元(含税),2025年年度每10股派发2.7元(含税),共派6.
75亿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进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b9cd2c2-4c63-42a0-a925-5becd79ec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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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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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号 16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
(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法律、法规”)以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
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
次股东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和公告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 本
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5:30在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签名册等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7 名
,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1,092,573,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162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经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3.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0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3,830,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5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经办律师进行了计票
、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5,910,466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 446,108股,占本议案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03%;弃权47,4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5,922,271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5%;反对 434,303股,占本议案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93%;弃权47,4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98,572,766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2%;反对 7,783,808股,占本议案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7035%;弃权 47,4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01 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101,277 股,占本议案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反对 265,508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51%;弃权47,100股,占本议
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02 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0,972,170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4%;反对 265,508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21%;弃权47,4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03 公司与公司原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0,969,470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 268,208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25%;弃权47,400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均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aa268cf-3fa8-48c1-9e14-eefdd8581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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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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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3: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公司 16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4 人,代表股份 1,106,403,9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5.227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1,092,573,4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84.16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 人,代表股份 1
3,830,5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5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14,224,5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
095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5,910,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4%;反对 44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731,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06%;反对 446,1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62%;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5,92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5%;反对 43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742,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36%;反对 434,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32%;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1,098,572,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2%;反对 7,783,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7035%;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93,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459%;反对 7,783,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208%;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2%。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01 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8,101,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9%;反对 265,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弃权 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11,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23%;反对 265,5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5%;弃权 4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1%。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517,990,089 股)回避了对
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2 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0,972,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反对 265,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911,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02%;反对 265,50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5%;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2%。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475,118,896 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03 公司与公司原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0,969,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0%;反对 26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3,90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12%;反对 26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5%;弃权 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32%。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 475,118,896 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叶坚鑫律师、许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fb40acf-cd78-4e9a-a08d-f1e8a36dcf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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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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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具
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9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9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23 日下午 3: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数:3个
4.01 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4.02 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联交易
4.03 公司与公司原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关联交易
提案 4 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即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 4.01 项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港华燃气
投资有限公司对 4.02 项和4.03 项回避表决;同时前述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6日 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26 日 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15 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1d1cc4e-0cc4-47e3-b877-bdeba34fa6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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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佛燃能源(0029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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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及《公司章程》《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统一原则;
(三)与市场发展相适应,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经营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实行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管理制度,完善效益指标联动机制,构建以绩效贡献为导
向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
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按照薪酬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进行核算确定,报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董事长的薪酬包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相挂钩。
其他董事的津贴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模式,年度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相挂钩。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任期激励和增量激励等,其中绩效年薪占比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
第十一条 公司规范有序探索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多种激励方式,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具体
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视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第四章 业绩考核
第十二条 经营目标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若考核期间因客观环境、政府政策等重大变化导致指标需要调
整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确定,按通过后的调整指标执行。
第十三条 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可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考核期末,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等,对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履职情
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公司董事会。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政策文件等,落实可视同
利润的有关支持性条款,体现正向激励,助力公司创新发展。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五条 薪酬发放安排
(一)基本年薪:由基本年薪标准除以12个月,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任期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激励在任期届满后按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发放;
(四)增量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增量激励每年经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发放。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
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
止付追索程序。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制度说明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办公室最终解释。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会通过当年度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84cd166-855f-4ca5-b601-b2e1db7c9d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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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佛燃能源(0029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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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或辞职、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
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按照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有关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相关合同
或公司内部制度进行规定。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依法解除其职务。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六条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
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
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不符合独立性相关规定条件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任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
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
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离任,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离任,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
在其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一年内仍然有效;其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
格履行其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公司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
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并及时向
公司报备承诺履行进展。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
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的限制);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三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追责。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者其他
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3e95cd3-b9e3-41e5-8188-510590de43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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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佛燃能源(002911):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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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d0a2464-c050-4772-bf62-dd9a41fdd5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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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4│佛燃能源(002911):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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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97f60d8-9270-4a9b-9ef1-227bccfcf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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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2│佛燃能源(00291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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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
司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冼彬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冼彬璋先生当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47bc951-4c98-406d-b0c8-fee848847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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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1│佛燃能源(00291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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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于2026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8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会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的冼彬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会议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四川港华合纵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港华天然气销售有
限公司、山东港燃经贸有限公司、韶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京淳港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卓通管道系统(
中山)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清远港华燃气有限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 44,757.65 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
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1)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王颖女士、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公司原董事任董事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68d0ab1-40bd-4db8-8a3e-2a6a00523d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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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50│佛燃能源(002911):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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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daa7e49-4fb3-4f2a-a386-6cfd7c920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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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45│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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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3日、2026 年 4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
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昊能”)、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等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20,000 万元的共用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出具了《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
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以下简称“前次保证函(佛山华昊能)”),公司为佛山华昊
能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 3,500 万美元的担保。近日,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了《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
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以下简称“保证函(佛山华昊能)”),该保证函(佛山华昊能)覆盖前次保证函(佛
山华昊能),佛山华昊能与渣打银行开展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公司为佛山华昊能在保证函(佛山华昊能)约定的发生期间之内
,前述交易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3,500 万美元。
(二)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了《ISDA 主协议、NAFMII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
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以下简称“前次保证函(前海佛燃)”),公司为前海佛燃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 3,500万美元的担保。近日
,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了《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以下简
称“保证函(前海佛燃)”),该保证函(前海佛燃)覆盖前次保证函(前海佛燃),前海佛燃与渣打银行开展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
易,公司为前海佛燃在保证函(前海佛燃)约定的发生期间之内,前述交易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 3,5
00 万美元。
(三)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佛山华昊能、前海
佛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担保额度分别为 3,500 万美元、3,500 万美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佛山华昊能、前海佛燃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7,000 万美元,佛山华昊能、前海佛燃剩余经审议可用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共用担保额度为
人民币72,138.9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按当日汇率折算)。针对本次担保,佛山华昊能、前海佛燃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志刚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唐园西一街 16 号 3楼 301 室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咨询;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
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
佛山华昊能于 2019 年 11 月 6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240,556.63 万元,净资产 81,009.13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222
,067.06 万元,净利润-7,381.8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资产总额 238,238.87 万元,净资产 66,962.68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41,856.43 万元
,净利润 1,326.29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佛山华昊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嘉慧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3 号前海大厦 T2 栋1106
注册资本:43,000 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能
、热能、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技术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前海佛燃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注册成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1,431.30 万元,净资产为 33,372.43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31
8,450.62 万元,净利润为20,199.18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资产总额 43,849.92 万元,净资产 34,465.50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56,010.42 万元,
净利润 1,100.7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前海佛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的保证函(佛山华昊能)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受益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对手方: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被保证债务:指佛山华昊能就其与渣打银行根据 NAFMII 主协议,和/或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在保证函(佛山华昊能)及前次
保证函(佛山华昊能)约定的发生期间之内所达成的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承担的所有义务。
5.最高金额:美金叁仟伍佰万元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保证函日期开始(包括该日)至(并包括)下列各日期中最迟的一个日期起算二年为止的期间:
(1)被保证债务产生的最后一个结算日或支付日;
(2)NAFMII 主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
(3)就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而言,其“终止外汇交易”条款或同等、类似条款所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或“盈亏净额”到期与
应付的日期。
(二)公司向渣打银行出具的保证函(前海佛燃)主要内容为:
1.保证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受益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对手方: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4.被保证债务:指前海佛燃就其与渣打银行根据 NAFMII 主协议,和/或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在保证函(前海佛燃)及前次保证
函(前海佛燃)约定的发生期间之内所达成的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承担的所有义务。
5.最高金额:美金叁仟伍佰万元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保证函日期开始(包括该日)至(并包括)下列各日期中最迟的一个日期起算二年为止的期间:
(1)被保证债务产生的最后一个结算日或支付日;
(2)NAFMII 主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到期与应付的日期;
(3)就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而言,其“终止外汇交易”条款或同等、类似条款所规定的提前终止应付额或“盈亏净额”到期与
应付的日期。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33,838.84 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 72,370.3
3 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7.98%;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发生
的担保余额为 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出具的《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佛山华昊能
);
2、公司出具的《ISDA 主协议、NAFMII 主协议和外汇交易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中国境内交易的连带责任保证函》(前海佛燃)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37b2a5a-ba92-4d56-bbb8-ccc376153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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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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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95dcddc-ce73-431a-88d0-d9ce75019b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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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32│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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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
公司以现行总股本 1,298,394,2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50,566,4
38.59 元(含税),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预案公布
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二)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因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18
,387 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已由 1,298,394,217 股变更为 1,298,175,830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98,175,8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7 元(含税)。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五)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再进行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298,175,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4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45 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709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3 08*****149 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咨询联系人:李瑛
咨询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电话:0757-8303124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f8cb817-971b-4cbc-9aea-25c20229a8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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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33│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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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cec430f-a6be-4faf-b537-e5d08ad1ec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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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30│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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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c5df001-88ba-4d19-a3cc-8e1b6672f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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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7:12│佛燃能源(002911):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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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
24 年 12 月11 日、2024 年 12 月 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5)和《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SCP90 号),交易商协会决
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
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09ab69b-418c-4085-bdaf-7ae31c4bd7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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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51│佛燃能源(00291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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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ad8a68aa-7bc3-40c0-a4d5-a8c2de8494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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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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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6 年 3月 25 日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
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周五)15:00-17:00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徐中先生、独立董事陈秋雄先生、董事会秘书卢志刚先生、财务负责人谢丹颖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提出问题。公
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 2025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517650b-d9cd-4cc4-a7b3-755ce810ab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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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0:31│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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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167a67d-9a99-46ee-a8dc-6c0f508ee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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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1│佛燃能源(0029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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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c46a5374-e10e-44ac-b35f-47573a9a9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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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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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beda8fd9-f53d-41ac-b2ad-6b958c6b9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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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佛燃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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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佛燃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ee9de3bf-15e0-466d-8fb0-2fa5fced9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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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佛燃能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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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佛燃能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bfcb3be9-616d-457f-afc1-43aac5c76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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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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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d8884965-4fca-4d05-9076-9ba6bbb09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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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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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预算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6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结合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对各项费用、成本的有效控制和安排,预计2026年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0%-20%。
二、制定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4、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为实现2026年财务预算目标的措施
1、在全公司贯彻落实传达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中的经营目标;
2、时刻关注上游天然气供应的情况,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联系,加强气源调度的管理。
3、加强公司经营队伍的建设,巩固原有市场,积极开发新用户。
4、不断强化财务管理,优化成本管控、费用执行的风险预警机制,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da752d3-9e0b-4ef2-b545-59e9345668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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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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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佛山市管道燃气用户容量气价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天然气居民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发改价格函〔2025〕16号)文件
精神,从2025年12月1日起,佛山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实行一部制气价,终止收取容量气价。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根据佛山市有关部门文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收取的佛山市管道燃气用户开户时交纳的容量气价从收
取当年起分20.5年平均摊销计入各期营业收入。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准确反映公司价值,公司考虑匹配广东省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确定的定期校核周期,将未摊销结余的容量气价金额自
2025年12月1日起按照3年进行摊销。
4、执行开始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
司已披露的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因摊销年限调整,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摊销
金额约775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经审计数据为准。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影响比例未超过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005c4358-cbc1-4b55-bd8c-5082e7eba7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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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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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切实对司农事务所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
体情况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同年 12 月 9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同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广
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
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529.21 万元(未
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2,194.0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160.34 万元。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9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2024 年的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
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司农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
质要求,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对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重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审议了司农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三)2026 年 3 月 9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事
项进行单独沟通,跟进审计进度和了解内部控制情况。
(四)2026 年 3月 13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
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5701d8fd-ae1a-4bcc-9b3b-90911e421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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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佛燃能源2025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
│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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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佛燃能源2025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
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a1eaf24-51c4-4e68-ab1d-dc75631f2d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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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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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82dd3015-621b-458b-9f2e-ead3b6f38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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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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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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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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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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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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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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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7│佛燃能源(002911):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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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11d965de-cf25-4b5d-9e46-63d2e1f38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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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6│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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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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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6│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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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ccdc9fd0-28e8-4e57-b320-8821c2fc4c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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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5│佛燃能源(002911):佛燃能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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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
燃能源)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佛燃能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佛燃能源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dfdbb8b5-8199-4347-ae67-598bcbaf9f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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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5│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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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6c7c0bb0-bfbc-4374-b3a3-24c3cfb4b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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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5│佛燃能源(002911):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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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5b0baece-d5bd-486a-8cd9-d06b82fbbc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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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5│佛燃能源(002911):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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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增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港华国贸公司”)、四川港华慧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国贸(深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33,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在会前提交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
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港华国贸(深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7,000万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并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
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 原预计 本次调增 本次调增 截至披露
易类别 易内容 易定价 金额 的预计金 后的预计 日已发生
原则 额 金额 金额
向关联 港华国际能 采购天 参照市 10,500 20,000 30,500 0
人采购 源贸易有限 然气 场价格
原材料 公司
四川港华慧 采购天 参照市 0 5,000 5,000 0
纵能源有限 然气 场价格
公司
向关联 港华国际能 销售天 参考市 17,000 8,000 25,000 0
人销售 源贸易(深 然气 场价格
产品、商 圳)有限公司
品
合计 27,500 33,000 60,500 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悦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天然气的批发(不带存储设施)、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城镇燃气除外)。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 188 号 A-778A 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港华国贸公司总资产 32,289 万元,净资产 16,819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39,443 万元,净
利润 66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国贸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国贸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国贸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国贸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四川港华慧纵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林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
、维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采购
代理服务。
住所: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虎山街 31-59 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总资产4,049万元,净资产2,006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3,829 万元,净利润 5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四川港华慧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港华慧纵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四川港华慧纵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衡翔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等。许可经营项目:燃气经营;供电业务;危险
化学品经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3 号前海大厦 T2 栋 1208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港华国贸(深圳)公
司总资产 1,528 万元,净资产 1,139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0,861 万元,净利润 50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国贸(深圳)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国贸(深圳)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国贸(深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国贸(深圳)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调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与港华国贸公司、四川港华慧纵公司、港华国贸(深圳)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参考国内LNG市场
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
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9f551925-90c1-4090-8396-cccd404d8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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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5│佛燃能源(002911):佛燃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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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佛燃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b05c05e-8bc2-4b4f-a758-40cc029d5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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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5│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佛燃能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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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佛燃能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bbc2958e-ec85-4090-bd0e-1727f2848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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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5│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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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d51fee3c-e6bf-4e89-b567-2845b78adb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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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4│佛燃能源(002911):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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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秋雄、廖仲敏、周林彬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秋雄、廖仲敏、周林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091829f2-1700-44e8-827e-70505e8b5a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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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4│佛燃能源(00291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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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4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5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9日下午 3: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
议案》
5.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 √
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其中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0为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同时,前述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会议将听取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
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4月14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
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
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74c2b742-1e05-4685-93bb-a96849e72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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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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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秋雄)。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591ad2a6-daca-49cc-a662-058fafe87b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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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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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林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44cdceb7-2937-4949-bcf7-6bf971a198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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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4│佛燃能源(002911):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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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7bfae8c3-463c-4b1c-8536-ed116490a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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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4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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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00291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仲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64ce0983-72ac-4ad8-a99d-38955669b8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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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6:46│佛燃能源(00291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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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8 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延能科技有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合理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实现战略聚焦、推动专业化运营,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
佛山市中镐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粤能”)持有的佛山市三水蓝聚能能源
有限公司、佛山市华骐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能”)持有的肇庆市中正
能源有限公司、江门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延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延能”)。本次
划转完成后,公司及华粤能、华兆能不再持有上述股权,由华延能作为运营平台持有。
本次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现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燃气业务,优化公司管理模式,实现专业化运营,打造业务板块运营平台,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肇庆佛燃能源有
限公司 100%股权、云浮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恩平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南雄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55%股权、
广东佛燃珠江燃气有限公司 51%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华兆能。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上述股权,由华兆能作为运营
平台持有。
本次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现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仓储”)70%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昊能”)。本次划转完
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南沙仓储股权,由华昊能作为运营平台持有。
本次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现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加坡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
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人民币 1元的价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海南省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合计不超过 17,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
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总裁工作细则》(2026 年 3 月)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 3月)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4e3cfbcb-acba-4a36-8143-2b049dac4d0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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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佛燃能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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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6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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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佛燃能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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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5/1225027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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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佛燃能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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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7/1224716503.PDF
─────────┬────────────────────────────────────────────────
2025-08-20│佛燃能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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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6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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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佛燃能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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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43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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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佛燃能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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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2/12228663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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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佛燃能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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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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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佛燃能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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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9/1220822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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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佛燃能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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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03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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