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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12(中新赛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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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12 中新赛克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0 17:15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5-13 19:32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5-05-13 16:47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 │2025-05-07 21:51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4-25 16:46 │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18 22:09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4-18 22:09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4-18 22:07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 │ │公告 │ ├─────────┼──────────────────────────────────────────────┤ │2025-04-18 22:06 │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3-28 18:04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 ─────────┬──────────────────────────────────────────────── 2025-05-20 17:15│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7e7b6d73-6931-4f03-b2be-5bfeb88161d1.PDF ─────────┬──────────────────────────────────────────────── 2025-05-13 19:32│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f100d280-cc3b-4bc7-8242-119991f2b2a7.PDF ─────────┬──────────────────────────────────────────────── 2025-05-13 16:47│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59b98050-c631-4a98-9bfe-2ee53d6cafa7.PDF ─────────┬──────────────────────────────────────────────── 2025-05-07 21:51│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9,577,5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0 90%)的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红土”)、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土”)、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百瑞”)计划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5,1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其中,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及郑州百瑞为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643,000 2.7191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84,800 1.0453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83,100 1.0443 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66,660 0.8004 合计 9,577,560 5.6090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均为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存续期间均已超过十年且 均处于退出期,本次系基于基金退出需求等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 2018 年 5 月 4 日、2020年 7 月 3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 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5,12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00 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83,200 1.4543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54,600 0.5591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53,800 0.5586 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30,900 0.4280 合计 5,122,500 3.0000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 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8 年 5月 21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其可在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最高可减持所持的全部股份。 减持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 公司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 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红 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要求; 4、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广东红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b0232b73-19bc-4e20-bb6c-e39aa7e43fec.PDF ─────────┬──────────────────────────────────────────────── 2025-04-25 16:46│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1f928974-cd69-4c57-b332-357134f271ed.PDF ─────────┬──────────────────────────────────────────────── 2025-04-18 22:09│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18b6fa33-7db4-4c4c-9872-1e3ca3fc9b80.PDF ─────────┬──────────────────────────────────────────────── 2025-04-18 22:09│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d0aabace-0af1-40c7-be00-176722f85a27.PDF ─────────┬──────────────────────────────────────────────── 2025-04-18 22:07│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e133830e-1783-4d2f-b876-d5fc89daa2e4.PDF ─────────┬──────────────────────────────────────────────── 2025-04-18 22:06│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1abd36ef-718d-4ce3-8083-411632bac79e.PDF ─────────┬──────────────────────────────────────────────── 2025-03-28 18:04│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65bfb800-7d60-4ba3-8018-258a727cddda.PDF ─────────┬──────────────────────────────────────────────── 2025-03-27 20:24│中新赛克(0029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中新赛克(0029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1eec9244-0ccb-4745-adda-cab368e8a7cb.PDF ─────────┬──────────────────────────────────────────────── 2025-03-27 20:22│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则,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非由职工代表 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 担任的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 知中将充分披露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下内容: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容: 情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况;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决议通过: 议通过: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拟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 (三)董事会拟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 (四)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酬和支付方法;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公司年度报告; (六)公司年度报告;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 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 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他事项。 事项。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五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 决议。 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 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 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构审议 人员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议案的时 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议 间截止起算。 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九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提名,股东大会 第九十九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表决通过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 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以前,股东大会可解除其职务。 大会可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通过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审议。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 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应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公司和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 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 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 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向全体股 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向全体股东披露 东披露有关情况。 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 最低人数,职工代表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中 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 无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或独立董事辞职导 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职务。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行董事职务。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5d693bb-e049-4668-aaf5-3a6062b0d2e3.PDF ─────────┬──────────────────────────────────────────────── 2025-03-27 20:22│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公告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届满,公司决定 延期举行董事会换届工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到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 王明意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d8a86b29-4a57-4ca9-8299-ed4ef816a988.PDF ─────────┬──────────────────────────────────────────────── 2025-03-27 20:22│中新赛克(0029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幼美) ─────────┴──────────────────────────────────────────────── 中新赛克(0029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幼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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