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2 中新赛克 更新日期:2026-10-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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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中新赛克(0029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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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26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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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20:08 │中新赛克(0029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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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8 │中新赛克(0029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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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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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3 │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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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3 │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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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2 │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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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2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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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1 │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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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中新赛克(0029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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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9月 28日、2026 年
9月 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截至 2
026年 9月 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9.12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612
.09倍,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57.48倍,公司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此前已
分别于 2026年 9月 12日和2026年 9月 16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
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3,486.38 万元,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7.22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35.25万元。公司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针对市场关注的“AI 安全概念”的情况,公司 AI 应用产品以公司 AIWorkForce平台为核心,面向政企客户提供 AI应用场
景开发、智能体部署及 AI安全治理等服务。目前该类产品所处市场为新兴市场,尚处于商业化起步阶段。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类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不超过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新赛克,证券代码:002912)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9月 28日、2026年 9月 29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针对市场关注的“AI 安全概念”的情况,公司 AI 应用产品以公司 AIWorkForce平台为核心,面向政企客户提供 AI应用场
景开发、智能体部署及 AI安全治理等服务。目前该类产品所处市场为新兴市场,尚处于商业化起步阶段。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类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不超过 2%。
4、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针对市场关注的“AI 安全概念”的情况,公司 AI 应用产品以公司 AIWorkForce平台为核心,面向政企客户提供 AI应用场
景开发、智能体部署及 AI安全治理等服务。目前该类产品所处市场为新兴市场,尚处于商业化起步阶段。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类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不超过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6c4c74b2-4061-45d7-8bc2-0bd0e28deb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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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8:26│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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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e03f9dcd-aa72-4d30-a277-e3092e733d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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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20:08│中新赛克(0029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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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9月 14日、2026年 9
月 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截至 20
26年 9月 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8.4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597.
99倍,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57.73倍,公司市盈率指标偏离行业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此前已于
2026年 9月 12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已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3,486.38 万元,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7.22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235.25万元。公司郑
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针对市场关注的“AI 安全概念”的情况,公司 AI 应用产品以公司 AIWorkForce平台为核心,面向政企客户提供 AI应用场
景开发、智能体部署及 AI安全治理等服务。目前该类产品所处市场为新兴市场,尚处于商业化起步阶段。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类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不超过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新赛克,证券代码:002912)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 9月 14日、2026年 9月 15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针对市场关注的“AI 安全概念”的情况,公司 AI 应用产品以公司 AIWorkForce平台为核心,面向政企客户提供 AI应用场
景开发、智能体部署及 AI安全治理等服务。目前该类产品所处市场为新兴市场,尚处于商业化起步阶段。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类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不超过 2%。
4、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创投”)一致行动人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百瑞”)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
过 3,139,2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85%)。公司于 2026年 9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深创投一致行动人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
土及郑州百瑞共减持本公司股份 3,139,2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85%。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针对市场关注的“AI 安全概念”的情况,公司 AI 应用产品以公司 AIWorkForce平台为核心,面向政企客户提供 AI应用场
景开发、智能体部署及 AI安全治理等服务。目前该类产品所处市场为新兴市场,尚处于商业化起步阶段。2026年上半年,公司该类
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不超过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83b9ca94-ca84-44a1-adf7-a5b69e0c4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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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58│中新赛克(0029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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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f65df564-a371-4354-bf9b-9828bbcae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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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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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bf6cdbe0-a085-469f-8ccf-f85b0abafb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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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3│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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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7334229-963f-4c27-805f-044bd9ab1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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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3│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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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9bf6ad0-cba0-470a-9375-49251051b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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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2│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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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8db303f-992e-47a7-823a-69d5f036fe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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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2│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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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d9a4c043-11e2-4a7c-801c-cbb2e4ae5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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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1│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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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6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e88078e-c8d5-489e-8ff7-16505b8ec9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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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1│中新赛克(002912):2026-027 中新赛克: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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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027 中新赛克: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6eb8312-28dc-473c-b827-59e82063d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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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0│中新赛克(002912):2026-029 中新赛克: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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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029 中新赛克: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1172cc8-9c71-4a67-a041-70b5a1eb6d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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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8│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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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4,000 ~ -12,000 -6,714.58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14,400 ~ -12,400 -7,080.71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2 ~ -0.70 -0.39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微增,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扩大,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客户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部分项目集成了较多的外购第三方软硬件产品,该类产品属于整体解决方
案的组成部分,但毛利率水平显著低于公司自研产品,导致报告期内毛利率下降明显;
2、报告期内,受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影响,公司持有的美元资产形成了较多的汇兑损失,预计金额约 2,000 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立足整体战略布局,持续保证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4、报告期内,公司确认政府补助收入约 400 万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公布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3bfbb648-c9b6-4707-a8e0-c31aef909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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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0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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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6: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 888号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1人,代表股份数为50,21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9.523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6人,代表股份数为1,745,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2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19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0人,代表股份数为50,21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064%。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蔡其颖女士和马玲女士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9,26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209%;反对 1,14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结果为:同意 596,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98%;反对 1,14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896%;弃权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其颖律师、马玲律师
3、结论性意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
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0da48e1-9a6c-4c9b-be50-5591ba5ca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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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0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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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
就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不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及现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是否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
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此之外的任何问题发表意
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
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
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重庆分所 电话: (86-23) 8860-1188 大连分
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传真: (86-23) 8860-1199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 话 : (1-425) 448-5090 www.junhe.com
传真: (1-737) 215-8491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律
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
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3、提供予本所
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4、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
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5、贵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
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根据贵公司于 2026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贵公司董
事会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 15日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了股东。
2、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
项、股权登记日以及出席会议的方式等内容。
3、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 22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贵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 888号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议由贵公司董事长王新东先生主持。
6、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贵公司截至 2026年 6月 15日 15:00收市时的《股东名册》及本所律
师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贵公司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了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
委托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110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211,96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064%。
3、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除贵公司股东外,现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4、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根据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对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
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2、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传来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对审议的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贵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表决结果进行清点。
3、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贵公司所公告的议案一致,并未出现会议审议过程中对议案进行修改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对所有议案均进行逐项表决,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根据清点后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9,262,65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09%;1,144,709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7%;4,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596,35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98%;1,144,709 股
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896%;4,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7%。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
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10e0bae-c023-46a2-be60-7889a657b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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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9│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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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2日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6月 15日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 888号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
以上议案需公司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需明确代理人代理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2日 15:00-15:3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 888号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斌
(2)电话号码:0755-22676016
(3)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4)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5)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 888号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91d029f-e586-4360-b726-ecfc909c67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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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5:46│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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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年6月 5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
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3f57cd7-fad9-405d-9123-8a41a5c1f9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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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2│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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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合计持有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3,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1.8385%)的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土”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百瑞”)计
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3,139,2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385%),其中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为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百瑞创新资本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89,900 0.8726%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11,900 0.3584%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6,600 0.3553%
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0,860 0.2523%
合计 3,139,260 1.8385%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均为创业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存续期间均已超过十年且
均处于退出期,本次系基于基金退出需求等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 2018年 5月 4日、2020年 7月 3日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
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3,139,2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83
8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489,900 0.8726%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11,900 0.3584%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6,600 0.3553%
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30,860 0.2523%
合计 3,139,260 1.8385%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
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2)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8
年 5月 21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其可在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最高可减持所持的全部股份。
减持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
公司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
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东红
土、昆山红土、南京红土、郑州百瑞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的要求;
4、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c4f97c94-6497-4696-a3ae-4a9fbfca1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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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17│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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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年3月17日总股本170,7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在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
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6 年 3 月 17 日总股本 170,7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
(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2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0*****859 凌东胜
3 03*****521 凌东胜
4 08*****699 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537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 08*****804 南京市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5月 20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陈献伟
咨询电话:0755-22676016
传真电话:0755-86963774
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20 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 A140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a977669-319d-42d7-b96e-575f0ac9d9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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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中新赛克(0029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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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是指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即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职责、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股东整体利益相匹配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相符。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及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
和具体构成。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具体实施并完成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
合确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总额决定机制如下:
(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内部奖金激励办法,核算公司奖金总额;
(二)根据公司奖金总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算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总额。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调整依据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其主要职责、工作胜任能力、履职情况、以往年度
薪酬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
(二)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
(三)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
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条 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 60%。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另行制定中长期激励方案,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第十三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应与普通职工薪酬
增长相协调,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第十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考核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
第五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四条止付追索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止付追索的相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关于止付追索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现任及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5650bc9-c2d8-4a21-a7ee-4fdb1ebc7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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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9│中新赛克(002912):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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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
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互动易平台的具体网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
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的信息和回复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
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性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
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
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
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
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
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
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
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
规行为。
(七)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七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发布
或回复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八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投资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于
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进行回复
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
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投资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
复,公司不得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
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af05d3-8db3-4c8b-b7a6-84df3d7dad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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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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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0ac289-8869-416a-b28e-9962a8637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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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6│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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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4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
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
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为规范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的发布和回复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d501a0e-123a-4297-bc30-5368f9335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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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19│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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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4e9808f-771b-40a8-af88-df9d086a3d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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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19│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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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3f96837-97fd-4a92-a327-d38ba6624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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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7:55│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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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属于中
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具有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及成熟的服务水平,为
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红土创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之内有效。
(二)关联关系说明
红土创新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红土创新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 3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新东、伊恩江、陈外华、陈慧霞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时间:2014年 6月 18日
(4)法定代表人:何琨
(5)注册资本:55,000万元
(6)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红土创新基金总资产为607,725,374.62 元、净资产为 568,087,600.70 元,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26,266.46元、净利润-13,933,294.43元(经审计数据)。
(10)关联关系:红土创新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红土创新基金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11)红土创新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红土创新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
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现金管理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红土创新基金稳健性、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
(四)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红土创新基金理财产品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现金管理方案选择将采取竞争性方式,通过询价比较分析,择优选择具体申购方案。
红土创新基金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委托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
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红土创新基金确定具体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红土创新基金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投资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八、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红土创新基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基于其较为丰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运营经验、成熟的服务水平及支持其业务发展
等综合因素考虑,相关业务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进行全程监控,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与合规运作。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583a84d-2df9-4b7f-acdc-6f3c4f7ba0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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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00:30│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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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3363196e-b791-427b-a5e7-734bd8fd9f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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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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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
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
期股权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
158.49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31.10%,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年度计提 占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金额(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一、信用减值损失 1,412.96 20.36%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330.91 19.1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2.39 1.04%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9.66 0.14%
二、资产减值损失 745.53 10.74%
其中:存货减值损失 718.23 10.3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7.30 0.39%
合计 2,158.49 31.10%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412.96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30.9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2.39万元,应
收票据坏账准备 9.66万元。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44,379.23万元,均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度计提金额为 1,330.91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21,425.30 1,071.26 5.00 20,242.35 1,012.13 5.00
1-2年 7,554.62 1,888.66 25.00 4,389.38 1,097.34 25.00
2-3年 3,243.06 1,621.53 50.00 2,997.29 1,498.64 50.00
3年以上 12,156.25 12,156.25 100.00 11,855.82 11,855.82 100.00
合计 44,379.23 16,737.70 37.72 39,484.84 15,463.93 39.16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总额 16,737.70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 15,463.93 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坏账准备
57.14 万元,本期实际新增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330.91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083.72万元,均按账龄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度计提金额为 72.39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613.69 30.69 5.00 819.02 40.95 5.00
1-2年 209.05 52.26 25.00 104.17 26.04 25.00
2-3年 85.36 42.68 50.00 54.58 27.29 50.00
3年以上 175.62 175.62 100.00 134.73 134.73 100.00
合计 1,083.72 301.25 27.80 1,112.50 229.01 20.59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301.25 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 229.01 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坏账准备 0.1
5 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72.39万元。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608.02 万元,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5年度计提金额为 9.66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 608.02 9.66 1.59 484.45 0 0.00
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
准备
合计 608.02 9.66 1.59 484.45 0 0.00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9.66 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 0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9
.6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745.53 万元,其中存货减值损失 718.23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7.30万元。
(1)存货减值损失
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
,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583.08 2,026.53 6,556.55 8,912.93 1,360.60 7,552.33
半成品 1,133.96 371.16 762.80 1,137.17 307.45 829.72
委托加工物资 117.82 - 117.82 99.63 - 99.63
在产品 1,454.93 - 1,454.93 757.52 - 757.52
库存商品 7,164.67 2,388.01 4,776.66 6,892.21 2,574.97 4,317.24
发出商品 10,020.29 32.34 9,987.95 6,331.63 32.34 6,299.29
合同履约成本 685.23 - 685.23 680.61 - 680.61
合计 29,159.98 4,818.04 24,341.94 24,811.70 4,275.35 20,536.34
报告期末,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818.04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275.35 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17
5.54 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存货减值损失 718.23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为 1,729.22 万元,均按账龄组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25年度计提金额为 27.30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852.52 42.62 5.00 669.23 33.46 5.00
1-2年 313.22 78.31 25.00 125.59 31.40 25.00
2-3年 106.72 53.36 50.00 82.42 41.21 50.00
3年以上 456.76 456.76 100.00 497.68 497.68 100.00
合计 1,729.22 631.05 36.49 1,374.92 603.75 43.91
报告期末,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31.05 万元,减去期初已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03.75万元,本期新增计提合同资产减
值损失 27.3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
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158.49 万元,剔除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58.49 万
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58.4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
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f91930b-e49b-4d19-bb1e-69f312a10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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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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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53 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立信 何时开始为
注册会计 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提供
师 (特殊普通合 审计服务
伙)执业
项目合伙人 王斌 2002年 2000年 2002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 费旖 2015年 2009年 2015年 2021年
计师
项目质量控 赵敏 2005年 2003年 2005年 2023年
制复核人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项目组成员具有承办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
书,能够胜任本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 4月 18 日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对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道德规范;能够规范实施审计程序,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
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3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和 2024 年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6 年 1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 2025 年度
审计工作的计划预审情况,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风险事项进行分析并提
出建议。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
年审工作进度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年报审计工作。2026 年 3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出具的初步审
计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三)2026 年 3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b3a02184-b60d-4f52-a152-6e90fd19b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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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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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1966ed0-ec95-4a49-b5f1-077012d03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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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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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
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在深耕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公司在数字化转型与全球市场重构中实现创新转型与业务增长的双向突破。公司结合互联网普惠深入推进、生成式 AI应用不断
发展的现状,在传统领域持续优化产品外,前瞻性布局 AI应用解决方案等新兴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广揽人才,在新产品研发、海
内外业务推广上加大人力、市场等资源投入,积极落实战略部署。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08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
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41.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83%。
2、在坚持持续创新,巩固竞争优势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新产品的预研和开发,公司聚焦数据要素流通安全、AI应用解决方案等前沿领域,
推出新一代智能安全运营平台,成功落地多个国家级标杆项目;海外市场方面,依托本地化生态构建与解决方案定制化能力,在亚太
、非洲等区域实现战略客户突破,业务覆盖国家数量同比增长。通过技术创新与市场策略的双重驱动,公司在巩固传统优势领域的同
时,开辟出第二增长曲线,为全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31.68%,研发人员人数达到 663
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53.13%,新增专利授权 20项,新增软件著作权登记 24项,公司核心技术壁垒持续筑牢,产品与技术的市
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持续抢占行业发展先机、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和产品保障。
3、在夯实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方面
2025 年,公司始终将完善法人治理、筑牢内控体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持续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内部控
制体系优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重要治
理制度的部分条款开展了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优化了议事决策流程,强化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
履职保障,让公司治理体系更贴合市场化发展与规范化运作要求,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也切实
保障了公司、股东及全体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4、在分享经营成果,积极回报股东方面
公司始终秉持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的核心理念,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2025年,公司顺利实施完成 2024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 34,150,400.00元(含
税)。
5、在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方面
2025 年,公司持续深耕投资者关系管理,以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元渠道为抓手,及时、准确向市场传递
公司经营全貌与投资价值,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透明度与传播效率。同时,公司始终秉持尊重投资者、倾听投资者的理念,
认真吸纳市场反馈与投资者建议,完善双向沟通机制,着力构建良性互动、互信共赢的投资者关系生态,切实履行企业责任,为广大
投资者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
未来,公司仍将严格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方案,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聚焦主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
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公司质量,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持续的投资回报,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4785ff0-f822-443a-bd51-35cc76e2af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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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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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 3月 1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
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3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26年 3月 20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2、交流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3、参会人员:公司经理凌东胜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李斌先生、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3月 20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33c05ca6-d228-44cb-8f0e-f1e9b6fd58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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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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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外汇使用规模也在不断增长,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鉴于当前所处的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经
济环境,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同时为了提高公司及公
司全资子公司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如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以遵循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
交易总额不超过等值 5,000万美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
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6、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部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有效。
7、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三、外汇套期保值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
联交易。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
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落实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收付时的
汇率,造成汇兑损失,或是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锁定汇率所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其带来的收益。
2、预测风险: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外汇收付款滚动预测,存在因实际金额与预测偏离而导致
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出现交割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建
立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整体可控,但仍存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对手方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是操作人员未能充分、准确理
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出现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以防范和控制外
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
2、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决策该业务的具体实施。
3、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加强外币资金管理,并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确保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资金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会审慎挑选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
作,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
定。公司已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
作。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进行评价。
7、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
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落实针对性的风险控制
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d765301f-5c6b-40ed-8436-298e90bdc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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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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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幼
美、周成柱、乐宏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肖幼美、周成柱、乐宏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83de8226-6735-4df4-b991-ea8d7246f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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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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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cf8422e9-7cdd-4e80-b3bb-2f554e9bb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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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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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d0b89bfe-a2dd-4b7a-92b4-af4afd0b4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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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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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拟变更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4c4b8a7-d094-452c-a9bc-189ed0cdc5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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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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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1b14e2c-8744-4df9-a2c9-29cbc83bb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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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未来三年(2026-2028年)利润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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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未来三年(2026-2028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7c1d30a1-30a5-4f35-bcef-1fb6f1178e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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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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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5ebf866f-a0d4-4340-a0ac-f523fe190a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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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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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707703c8-ae45-44fa-bbfd-c3c4503066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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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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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1af3af3-cbfe-4d12-ac69-f74f6371fe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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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2│中新赛克(00291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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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7cb84d40-c494-47d3-b5d5-9f882121e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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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1│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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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ad7e761-d7aa-41c8-b6a5-5603caacb7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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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1│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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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b6cf5c0-69ec-4bce-8906-1fed43a07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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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1│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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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b0386f3b-8ada-4088-ac08-594c8168b9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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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1│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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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d20c734-bfe0-487f-a896-cdcf55284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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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1│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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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a7b150b-be4c-4c41-a870-948e35e9b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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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1│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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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25bbd0d-5519-440a-a2ef-652fb727e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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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1│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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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1c1adc6-571b-4927-b9df-511bfc5779f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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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中新赛克: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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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中新赛克: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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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中新赛克: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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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8/1225015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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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中新赛克: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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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中新赛克: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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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4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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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中新赛克: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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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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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中新赛克: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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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6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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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中新赛克: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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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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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中新赛克: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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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5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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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中新赛克: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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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755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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