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2 中新赛克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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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9:06 │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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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9:04 │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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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0:22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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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9 │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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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9 │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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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6:50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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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1:06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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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50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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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50 │中新赛克(002912):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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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49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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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9:06│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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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7日在公司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
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27d96ef6-8897-4269-82da-681068758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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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9:0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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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145b31ca-9a66-4d19-a56b-9a23e296b1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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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20:22│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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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赛克科技”)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单笔政府补助11,172,725.93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65%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的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政 发放主体 补助依据 补助的项目 补助金额 实际收到 是否与 是否具
府补助 (元) 补助的时 日常经 有可持
主体 间 营相关 续性
赛克 国家税务 财税 软件产品增 11,172,72 2025/9/24 是 是
科技 总局南京 [2011]100号 值税即征即 5.93
市雨花台 《关于软件产 退
区税务局 品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表所述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中,11,172,725.93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表所述政府补助中,11,172,725.93元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且均
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表所述政府补助 11,172,725.93元将计入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表所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159a8dbf-713c-474e-acc7-3ec6e1808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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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9│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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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东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6人,代表股份数为 72,516,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468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7人,代表股份数为 6,482,13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人,代表股份数 68,694,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3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5人,代表股份数为 3,821,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83%。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其颖女士和蔡金兰女士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2,38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29%;反对 12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9%;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353,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82%;反对 124,66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1%;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2,18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5%;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52,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56%;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57%;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2,18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5%;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52,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56%;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57%;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2,18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5%;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52,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56%;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57%;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2,18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5%;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52,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56%;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57%;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6%。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2,186,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5%;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52,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56%;反对 325,7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57%;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2,17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4%;反对 337,476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4%;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40,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351%;反对 337,47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62%;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其颖、蔡金兰
3、结论性意见: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be987509-b878-4741-877e-311b9caa1c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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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59│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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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4a2c3738-8280-4110-8a4e-2129814c3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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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6:50│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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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1c09b89f-24a5-494b-abe2-e832a8140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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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21:06│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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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及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百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5,1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
000%)。
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79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数量情况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广东 集中竞价 2025年 5月 30日至 23.31 820,000 0.4802
红土 交易 2025年 8月 29日
大宗交易 24.65 1,509,700 0.8841
南京 集中竞价 23.32 318,300 0.1864
红土 交易
大宗交易 24.57 530,000 0.3104
昆山 集中竞价 23.30 320,000 0.1874
红土 交易
大宗交易 24.80 543,500 0.3183
郑州 集中竞价 26.64 239,000 0.1400
百瑞 交易
大宗交易 24.79 465,000 0.2723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 (%)
广东 合计持有股份 4,643,000 2.7191 2,313,300 1.3548
红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43,000 2.7191 2,313,300 1.35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南京 合计持有股份 1,783,100 1.0443 934,800 0.5475
红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3,100 1.0443 934,800 0.54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昆山 合计持有股份 1,784,800 1.0453 921,300 0.5396
红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84,800 1.0453 921,300 0.539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郑州 合计持有股份 1,366,660 0.8004 662,660 0.3881
百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6,660 0.8004 662,660 0.38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
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本次减持亦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a4925080-0def-4298-a138-a086cb6b3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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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50│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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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鉴于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审批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
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上述
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b87ec22-c8f6-44fc-b361-a129680d6c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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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50│中新赛克(002912):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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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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