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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12(中新赛克)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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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12 中新赛克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b82d4715-39e6-4884-a46b-339669f4c856.PDF ─────────┬──────────────────────────────────────────────── 2024-04-23 00:00│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97128d45-3352-49c2-8ad9-0e5afcf201d5.PDF ─────────┬──────────────────────────────────────────────── 2024-04-13 00:00│中新赛克(00291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3、自披露本次分配方案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70,75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4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1 08*****62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0*****859 凌东胜 3 08*****537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 08*****699 南京市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521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4 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4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即 30.22 元/股)。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8.42 元/股;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7.77 元/股;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0.70 元/股;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上述股 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0.30 元/股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 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0.00 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 (1)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17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40,0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6,720,000 股;不送红股。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18.42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0.22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 0.75 元)/(1+每股转增股本比 例 0.6) (2)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106,7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9,368,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17.77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18.42元/股-每股现金红利 0.65 元 (3)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09,044,4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70,878,86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65,426,64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74,471,040 股;不送红股。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10.70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17.77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 0.65 元)/(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 0.6) (4)公司 2020 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75,071,6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70,028,67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10.30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10.7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 0.40 元 (5)公司 2023 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70,75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51,225,6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10.00 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10.30元/股-每股现金红利 0.30 元 上述调整涉及的计算结果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陈献伟 咨询电话:0755-22676016 传真电话:0755-86963774 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20 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 A140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e5074459-6469-44bb-a686-b2192b7e8fc8.PDF ─────────┬──────────────────────────────────────────────── 2024-04-10 00:00│中新赛克(00291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赛克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中新赛克(00291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新赛克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5fd427a7-bd5f-48a0-80aa-d6b119ea20b3.PDF ─────────┬──────────────────────────────────────────────── 2024-04-10 00:00│中新赛克(00291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6dd48313-0c62-45b3-82cb-2a0a21797de8.PDF ─────────┬──────────────────────────────────────────────── 2024-04-08 00:00│中新赛克(0029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赛克科技”)和杭州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客网络”)自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13,644,586 .28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1.94%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的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获得 发放 补助 补助的 补助金额 实际收到 是否与 是否 号 政府 主体 依据 项目 补助的时 日常经 具有 补助 间 营相关 可持 主体 续性 1 赛客 国家税 财税 软件产 8,773.53 2024/1/26 是 是 网络 务总局 [2011]100 品增值 杭州市 号《关于软 税即征 滨江区 件产品增值 即退 税务局 税政策的通 知》 2 赛克 中国联 联合体协议 2022年 350,000.00 2024/3/13 是 否 科技 合网络 书 度江苏省 通信有 工业和信 限公司 息产业转 江苏省 型升级专 分公司 项资金 3 赛克 国家税 财税 软件产 2,691,455.61 2024/4/2 是 是 科技 务总局 [2011]100 品增值 南京市 号《关于软 税即征 雨花台 件产品增值 即退 区税务 税政策的通 局 知》 4 赛克 国家税 财税 软件产 10,594,357.14 2024/4/2 是 是 科技 务总局南京市 [2011]100 品增值税即征 雨花台 号《关于软件产品增值 即退 区税务 税政策的通 局 知》 合计 13,644,586.28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表所述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中,13,644,586.28 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表所述政府补助中,13,644,586.28 元属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且 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表所述政府补助 13,644,586.28 元将计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表所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8021605d-24bb-4c75-a2d1-76863b183012.PDF ─────────┬──────────────────────────────────────────────── 2024-03-30 00:00│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894b2c48-a2c8-4b59-88b8-2800b7fd9ade.PDF ─────────┬──────────────────────────────────────────────── 2024-03-27 00:00│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9d925136-efd0-444d-9c40-fbbf063e2463.PDF ─────────┬──────────────────────────────────────────────── 2024-03-15 00:00│中新赛克(00291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4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 事肖幼美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 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的角度来看,该方案是客观 、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32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90%;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2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59%。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14,669.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8% ,公司净资产167,224.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 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 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方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方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 合理的原则,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已根 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3442144b-47bb-4ec4-a4e5-2214e41db097.PDF ─────────┬──────────────────────────────────────────────── 2024-03-15 00:00│中新赛克(002912):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以业绩为基础确定,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四、薪酬标准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需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情况等因素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 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具有不确定性。 具体拟定的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总经理凌东胜,基本薪酬人民币 70.8 万元/年(含税)及 2024 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王明意,基本薪酬人民币 60 万元 /年(含税)及 2024 年度的绩效奖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斌,基本薪酬人民币 60 万元/年(含税)及 2024 年度的绩效奖金。 五、其他规定 1、上述基本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剩余部分按月发放给个人。 2、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公司考核过程,如所分管领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基本薪酬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执行浮动扣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1b68049b-a20f-48bf-b911-b722698cbd48.PDF ─────────┬──────────────────────────────────────────────── 2024-03-15 00:00│中新赛克(002912):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新赛克(002912):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7688d013-578b-45fb-b9f0-440a54acd086.PDF ─────────┬──────────────────────────────────────────────── 2024-03-15 00:00│中新赛克(002912):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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