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3 奥士康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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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2 │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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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05 │奥士康(0029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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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11 │奥士康(0029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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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 │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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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0 │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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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7:27 │奥士康(00291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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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7:27 │奥士康(002913):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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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7:26 │奥士康(0029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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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34 │奥士康(0029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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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34 │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龙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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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2│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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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实施股份回购且回购股份
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分配总额不变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的原则,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出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现金分
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已回购股份)=190,416,302.57 元/(317,360,504 股-1,393,100 股)=0.6026454 元/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
点后七位)。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600000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即 190,416,302.57 元/317,360,504 股=0.6000000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的方式,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利润
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
预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190,416,302.40 元(含税)。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
的情形,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分配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39
3,100 股,该部分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分配比例按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按扣除回购证
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 315,967,404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6.02645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190,416,302.57 元。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7,360,50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393,100股后的 315,967,40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6.02645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
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4238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52
91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264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8 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
2 01*****983 贺波
3 02*****091 程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315,967,404 股×0.6026454 元/股=190,416,302.57 元人民币。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00000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190,416,302.57元/317,360,504 股=0.6000000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
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6 日)收盘价-0.6000000 元/股。
2、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含)-1.8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
格不超过 40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
调整至 39.4 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40-0.6000000(190,416,302.5
7 元/317,360,504 股=0.6000000 元/股)≈39.40元/股(含,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含)。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39.4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568,528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39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9,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4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2
84,26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 栋-2A-3201
咨询联系人:李家娜
咨询电话:0755-26910253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3056808f-4505-4ec5-85a3-06f91d7ff5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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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9:05│奥士康(0029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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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奥士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士康科技”)最近一期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1 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以下简称“星展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就奥士康科技向星展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申请的 880.00 万美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5
年 6月 1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美元对 7.1840元人民币计算,换算折合约人民币 6,321.92 万元)。上
述担保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奥士康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15 日
3、注册地址:UNIT 5 5/F TOWER 1 ONE NORTH 8 HONG YIPSTREETYUENLONG KL
4、董事:贺波、贺梓修、洪楷和
5、注册资本:5,900 万港币
6、经营范围:从事印制电路板的销售
7、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13,329,099.58 1,387,171,128.02
负债总额 978,062,971.29 1,131,786,012.90
净资产 235,266,128.29 255,385,115.12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89,845,938.48 671,722,299.20
净利润 9,419,511.10 20,118,986.83
8、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9、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债务人 保证人 担保金额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星展银行上海自贸 奥士康科技 公司 6,321.92 万 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履行期届满
试验区支行 元人民币 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23.1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2.95%;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担保合同项下已实际提款额为 9.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1.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合同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cba06bf0-96e6-4966-ae80-23380163f0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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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11│奥士康(0029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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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含)-1.8 亿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0 元
/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039,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
77%,最高成交价为 25.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4 元/股,成交金额为 26,084,01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
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0bd5f6b1-2ce3-41a3-a010-5d00dbc44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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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4│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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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8726c09a-05eb-4d29-8152-a5b9d8ff1c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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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0│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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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458c2272-06d6-42bd-bf94-215805e701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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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7:27│奥士康(00291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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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a8c3ae24-343d-46b5-86a1-1c1db66aec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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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7:27│奥士康(002913):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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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42513f7a-fbc8-44be-9c16-bfaf1c932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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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7:26│奥士康(0029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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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d090fdd2-91bd-4ffc-acd0-60fcd86a7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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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34│奥士康(0029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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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3a092b9f-914b-4d79-8e74-0be343f2bf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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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34│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龙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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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龙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7bdae8a4-4659-4b3f-8b14-936731c50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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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34│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火旺-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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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火旺-已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37c319f7-5a5b-44e1-807f-5e339b64a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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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34│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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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雪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011c95f2-9241-4b17-bf3e-a61301a025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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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3:34│奥士康(00291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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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个人简历
本人陈世荣,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现兼任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
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
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继续保持了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的各项决策,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出席董事
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参与审计委 参与提名委 参与战略委员 投票情况
事会次数 次数 员会会议次 员会会议次 会会议次数
数 数
陈世荣 9 9 9 4 2 除需回避表决
事项外,均投
赞成票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世荣 3 3 0 0
本人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每次会前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了解及提出
建议等。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
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听取会计师及公司内控部门对审计安排、审计策略
和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事项的汇报,确保相关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出席会议、沟通交流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天数达 15 天。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
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此外,本人通过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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