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7 金奥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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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0 │金奥博(002917):关于解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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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42 │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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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18 │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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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金奥博(00291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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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17 │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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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2 │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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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 │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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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0 │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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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1 │金奥博(002917):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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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 │金奥博(002917):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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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20│金奥博(002917):关于解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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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合
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出资,京煤集团以持有的河北京煤太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出资
;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京煤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根据公司与京煤集团、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京煤化工”)签订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有关约定:对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存量债务及其在基准日后的新增利息,以及过渡期内新增债务及其利息,公司将在合资公司
成立后以其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为前述债务总额的51%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提供质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公司与京煤化工、京煤集团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完毕合资公司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取得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解除担保情况
根据《股权质押合同》,鉴于被担保人张家口市宣化紫云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宏泰华凯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均系北京金奥博
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已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完毕主债务,即主合同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已全部消灭,公司对被担
保人的担保责任相应予以解除。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所持有的合资公司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房山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责任解除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
。
四、备查文件
《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50dcb27-00c6-4c8e-b895-39cb039a7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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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42│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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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0406c9c-a187-4487-b094-f782af936c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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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9:18│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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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614,19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420,600股后,即以345,193,597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的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配比例,即(347,614,197-2,420,600)股×0.15元/股=51,779,039.55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1,779,039.55元÷347,614,197股=0.1489554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七
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1.489554元。
3、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89554元/股。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7,614,197股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420,600股后,即以345,193,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79,039.55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
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420,600.00 股后的 345,193,597.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20 明刚
2 08*****0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02*****378 明景谷
4 08*****603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5 08*****018 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 月 2 日的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
股份)×每股分配比例,即(347,614,197-2,420,600)股×0.15 元/股=51,779,039.55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1,779,039.55 元÷347,614,197 股
=0.1489554 元/股,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1.489554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148955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
咨询联系人:周一玲、喻芳
咨询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号码:0755-8656705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506b61c-0a1e-4106-8657-00e4597714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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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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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
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
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
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
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000027219200990590
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
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20,000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
符合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
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在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10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
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
(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
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
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8、甲方二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
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
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
方二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011c8b5d-4ae4-462c-aad3-70ba0ea786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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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17│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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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630b29f-586d-4596-9f9b-f5bade0c4a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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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32│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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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686682d-c227-4ff4-9e41-420c09d74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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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4│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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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4人,代表股份数为184,831,41
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44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9人,代表股份数为13
,232,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3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19,770,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4.696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9人,代表股份数为65,061,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77%。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30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5%;反对 475,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4%;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06,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65%;
反对 47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57%;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306,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0%;反对 472,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4%;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07,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25%;
反对 4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70%;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302,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0%;反对 477,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4%;弃权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03,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053%;
反对 4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93%;弃权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223,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08%;反对 56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2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022%;
反对 56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79%;弃权 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8%。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4,457,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49%;反对 573,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2%;弃权 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
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17,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524%;
反对 57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33%;弃权 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4%。
股东明刚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股东明景谷担任公司董事,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6,030,455 股;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3,728,450 股;
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295,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1%;反对 483,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5%;弃权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96,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01%;
反对 48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31%;弃权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313,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9%;反对 491,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0%;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14,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69%;
反对 4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51%;弃权 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莫婉榕、唐良勤;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2ca0498-25ef-465a-b952-ff9dfc2af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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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20│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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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
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如期
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9:25,9:
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的9:15至15:00。经查验,贵
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204人,代表股份184,
831,41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443%(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除贵公司股东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84,305,6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5%;反对475,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4%;弃权5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84,306,4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0%;反对47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4%;弃权5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84,302,8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0%;反对477,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4,223,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8%;反对567,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0%;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64,457,5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9%;反对57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2%;弃权4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
量不计入计票总数。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84,295,5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1%;反对48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5%;弃权5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84,313,6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9%;反对49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0%;弃权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五项议案经出
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ca771bda-2a2d-4db2-a7ac-04e8acee45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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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1│金奥博(002917):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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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27 日、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2026年 4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金奥博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5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3 年 5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358,600 股,已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 2025 年 2月 1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062,000 股,已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8%。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5,42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6%。本员工
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3,000,000 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为 2,420,600 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3624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
金总额上限为 2,028.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
款情况确定。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
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 2,028.00 万份,实际受让的股份总数为300.00 万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028.00 万元。
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1
91 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所持有的 300.00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4月 24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86%,过户价格为 6.76 元/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分 3期归属,归属期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个月后、24个月后、36 个月后,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对应的股份数量分别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30%、3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
动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
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6305d0-284f-4cd7-9baf-cc445b90d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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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7│金奥博(002917):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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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周一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 186 人,
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0,280,000 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
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0,28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梁金刚先生、周小溪先生、崔季红女士、李丽女士和刘淑兰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上述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委员中,梁金刚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小溪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崔季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情况外,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淑兰女士为公司 2026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
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20,28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
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
,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归属安排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
等相关事宜;
10、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0,28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def15ba-31c8-41bb-9f2e-eab417f13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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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51│金奥博(0029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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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7d45572-f1e8-4c6e-8df0-94152fccfc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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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47│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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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6887d10-b66d-4a7b-8ba0-2c544a7730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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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46│金奥博(00291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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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4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8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人,其中董事梁金刚先生、张洪文先生、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
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1a9d4cc-fc6f-4201-830c-626b874e7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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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07│金奥博(002917):金奥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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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金奥博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7ac5581-bc9b-49fc-8427-df125bba84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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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03│金奥博(00291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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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2人,代表股份数为184,536,87
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27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7人,代表股份数为12
,937,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09%(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19,759,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4.997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7人,代表股份数为64,777,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01%。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244,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269,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0%;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8%;
反对 2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2%;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244,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反对 269,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0%;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2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45,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8%;
反对 2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2%;弃权 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247,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1%;反对 269,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0%;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48,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16%;
反对 26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2%;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1%。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59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18%;反对 234,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5%;弃权 1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
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59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18%;
反对 2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25%;弃权 1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7%。
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 51,840,000 股;股东明刚和明景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116,030,455 股;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3,728,450 股;以上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纯青、唐良勤;
3、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4efe84c-4382-46fb-8e2f-2d725b0b5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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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0:03│金奥博(00291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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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
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
等事项。该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
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15至9
: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的9:15至15:00。经
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8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
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02人,代表股份 184,536,87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276%
(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 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4,244,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6%;反对269,4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5,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08%;反对269,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2%;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770%。
2.00 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4,244,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6%;反对269,4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5,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08%;反对269,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2%;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770%。
3.00 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4,247,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1%;反对269,4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648,3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16%;反对269,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2%;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61%。
4.00 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91,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8%;反对234,50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5%;弃权1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591,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8%;反对23
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25%;弃权1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57%。
关联股东明刚先生、明景谷先生、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量不计入计票总数。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ed8d147-cc5c-4d6b-83a3-6e1049d380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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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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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考核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相关的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按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
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二)内部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兼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按其在公司具体任职的职务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相关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
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一
般应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
用、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薪酬体系的设计应紧密围绕公司经营战略,并根据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优化,以持续支撑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与发展需要。公司每年将结合行业薪酬调研数据、公司盈利状况及发展阶段,对薪酬体系和结构进行系统性评估与适时
调整,确保薪酬政策的竞争力和适应性。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调整,将参考行业薪酬报告与市场薪酬水平,依据岗位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结
合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和个人业绩表现,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和长期激励,将依据公司薪酬政策和相关核算规则,结合当期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
绩核算后确定并发放。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针对特定重要事项或专项工作设立临时性激励或约束方案,作为对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常规薪酬的补充,并提请相应管理机构审议。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职位或职责变化。
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七条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的补充。第十八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第十九条 激励的主要原则是基于相应的
岗位职责的履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
第二十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
的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依据具体情况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董事会审批的方式,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其他奖励措
施。
第六章 约束机制与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被公司免职的人员;
(五)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六)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
不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
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c87d7dc-4e94-4206-98b8-890a4f283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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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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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忠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65793fe-5ad9-4b28-8b0a-37731ff2c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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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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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汉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272eef8-d6f2-4f8c-8a0d-0e9e9ed2e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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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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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ba4a5fd-f587-4a03-8723-621dc5d4d2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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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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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f9e431e-4e92-4168-8055-c9f9a1a9dc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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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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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93d2ceb-0711-488d-b49a-42c00a701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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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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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6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6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
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
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
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
终止之日止,具体授信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事项,董事会提议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条件
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e43fd06-2c33-4f5a-a6eb-da87832f4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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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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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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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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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e8c84d6-0423-443a-860e-1f14e0ee78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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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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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edd1245-c981-4886-8d2a-ba1f0c260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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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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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2afa20b-2084-4fbf-aa03-a4e386a51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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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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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572,122.66元,报告期
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82,816,705.4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8,281,670.55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6,611,633.5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6,927,308.73元。
3、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
4、本次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347,614,19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数2,420,600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数为5,420,600股,其中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3,000,000股)后的345,193,597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
额人民币51,779,039.5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66%。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
施。
(二)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1,779,039.55 34,219,359.70 34,219,359.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572,122.66 124,077,189.23 101,663,355.80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558,440,721.6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316,927,308.73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20,217,758.9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33,437,555.9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20,217,758.95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20,217,758.95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0.09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 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合计金额分别为 38,825.69 万元、38,522.3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18%、12.23%。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
考虑了公司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未来支出安排,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6816a32-9e2a-4f63-8229-34220e4db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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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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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f694a17-f02a-4253-aa27-b5491f1af8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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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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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一玲女士,财务总监崔季红女士,独立董事林汉波先生,保荐代表人刘
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及征集问题事项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6963UfZL2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0a211c3-ed65-44fc-ab07-61d295ff5f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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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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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ac07226-a769-400b-b694-6debe1701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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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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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d6f1dc9-93d7-4801-9311-4b1ec26b0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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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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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6e90ffc-b7f6-45fc-b1c4-9b16a6b32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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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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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fe58253-4c88-4afb-8778-8096483c5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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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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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变
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
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 2025 年 7月 8 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
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
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
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
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
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
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
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
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 2026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
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继续执
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d39c855-4965-4573-8ae8-e73be806a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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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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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其中《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
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2026 年度津贴为税前每人 12 万元/年,按季度发放。
2、内部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兼任公司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其在公司
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津贴。
3、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任何工作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相关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
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薪酬构成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1、基本薪酬:结合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
奖励等。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综合
公司经营情况和个人业绩情况进行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accbf56-1f07-46c4-b432-eb79a565d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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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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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忠良先生、林汉
波先生、张永鹤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张永鹤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5c6a509-27b5-4338-929c-a86ab33ec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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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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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270,197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 元,扣
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0,655,501.92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4,928,694.72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月 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SZAA20002
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拟投入 实施主体
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爆破工程服务项目 32,057.68 32,057.68 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 15,208.91 10,287.43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3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 21,226.28 7,096.70 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
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 司、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4,129.5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921.48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68,492.87 68,492.8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 1,335.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
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4,000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800 万元。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在尾
数上略有差异。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 年 4月 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
知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
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3.0%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 600 万元,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
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
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d00eb19-6f8f-47b7-a746-06a3a91347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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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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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6374eca-f7ef-470b-a15d-b3f4d3676f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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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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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5 年 10月 16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
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的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审查,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
委员会于 2025 年 9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事项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三)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5f67db3-9a7b-46d7-8f92-72648fd4ab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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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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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625b038-55d6-4198-94a6-c8b2d751d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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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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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ca9df275-e873-4afa-92c1-ac29ce6432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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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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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6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8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a1b29f2-a5ce-463b-b361-c2621a3dfd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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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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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00629f3-5843-49db-868f-c4830d504a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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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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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07ef2b79-aa18-482b-aa10-8439235d3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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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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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7fefbc0-7b14-4c35-8fd7-6da8a1792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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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金奥博(0029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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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
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8 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29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3、特别说明:提案 5.00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6日(星期三)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 2026 年 5 月 6日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
明“股东会”字样。以信函方式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
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5268c1e-b4fc-4320-a0d9-e75a8d9df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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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9:02│金奥博(002917):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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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26882411-da9b-4fbf-8de8-0c3821d85f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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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4│金奥博(002917):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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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奥博(002917):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10b4d53-a3dd-4191-b453-30f268c1c0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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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24│金奥博(0029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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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13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3 日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8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3月14日
和 2026年 3月 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3、特别说明:提案 1.00、2.00、3.00、4.00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0 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 2026 年 4 月 10日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
明“股东会”字样。以信函方式登记参会的,请务必通过电话确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3 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
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5c1c63a-31a8-42f2-9503-8ffe65be563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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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金奥博: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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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0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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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金奥博: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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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0/12250907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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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金奥博: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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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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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金奥博: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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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6/12244018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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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金奥博: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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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1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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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金奥博: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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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1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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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金奥博: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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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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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金奥博: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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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9/12208251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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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金奥博: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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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20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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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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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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