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8 蒙娜丽莎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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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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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2、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26.57 元/股
4、转股期起止日期:2022 年 2 月 21 日至 2027 年 8 月 15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蒙
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蒙娜转债”)转股
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8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1,168.93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16,893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893 号”文同意,公司116,893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8 月 20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
的第 1个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1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8 月 15 日)止。(因 2022 年2 月 20 日为法定节假日,故
顺延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蒙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7.2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授予日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 15.3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 4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根据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7.20 元/股调整为 27.0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年 12 月 27 日。自前次转股价格调
整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 188,350 股,公司股本增加了 1
88,350 股,行权价格为 9.63 元/股。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截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3,434,133 股,公司股本增加了 3,434,133 股,行权
价格为 9.63 元/股。综上,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3,622,483 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7.07 元/股调整为 26.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2 月16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
022 年 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期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
行权了 961,943 股,公司股本增加了 961,943 股,行权价格为 9.63 元/股。同时,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641,410 股后的414,256,63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03,564,157.75 元,按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418,898,041 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 0.2472299 元。综上,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26.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 7 月 6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4 日期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
行权了 80,200 股,公司股本增加 80,200 股,行权价格为 9.38 元/股。同时,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
注销 49 名激励对象共计 4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5.13 元/股。综上,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
债”的转股价格由 26.63 元/股调整为 26.7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
2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期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
式行权了 620,324 股,公司股本增加 620,324 股,行权价格为 9.38 元/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26.75 元/股调整为 26.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61,320,041.25 元(含税),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15,179,279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 0.147695
3 元。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 元/股调整为 26.5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
023 年 6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蒙娜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4 年第一季度,“蒙娜转债”因转股减少 20 张(金额为 2,000 元),转股数量为74股。截至2024年 3月 29日,剩余可转
债张数为 11,688,635张(可转债余额为 1,168,863,500元)。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95,717,449 47.14 - 195,717,449 47.14
其中:高管锁定股 195,717,449 47.14 - 195,717,449 47.1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19,461,830 52.86 +74 219,461,904 52.86
股
三、总股本 415,179,279 100.00 +74 415,179,353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蒙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1 年 8 月 1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7-81896639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蒙娜丽莎”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蒙娜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1/0cd63d77-679e-4588-935f-e27e2a809d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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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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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
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
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28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度为 1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
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
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其中,同意公司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藤县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0210403502-2024 年藤县(保)字0024 号),同意为桂蒙公司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期间
向工商银行藤县支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3 月 28日,公司为桂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
额为 56,498.25 万元,剩余实际可用担保额度为93,501.75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8 日
3. 注册地点:梧州市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新源大道 1 号
4. 法定代表人:霍荣铨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242 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制造、销售(含网上销售):新型建筑材料、陶瓷产品、陶瓷原料、陶瓷半成品;销售
、网上销售: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暖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装饰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
艺术壁画设计,艺术陶瓷、陶瓷工艺品的设计、制作与销售;建筑装饰软饰品设计、安装;新型环保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转让
;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桂蒙公司 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2,406,293,521.04 2,491,536,695.44
负债总额 849,048,464.80 1,085,383,315.22
净资产 1,557,245,056.24 1,406,153,380.22
项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15,833,744.02 1,529,801,124.69
利润总额 163,161,592.16 161,587,158.25
净利润 151,091,676.02 149,603,189.50
9. 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
债务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
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9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9.21%;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70,675.2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44a1ad52-e79b-4f9d-9db2-5c0d689ee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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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1:42│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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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
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
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28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
度为 1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
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
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其中,同意公司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藤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45100120240006300),同意为桂蒙公司与农业银行藤县支行签订的主合同(合同编号:45010120240000976)所形成的债务
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数额为 1 亿元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3 月 22日,公司为桂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
额为 52,049.20 万元,剩余实际可用担保额度为97,950.8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8 日
3. 注册地点:梧州市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新源大道 1 号
4. 法定代表人:霍荣铨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242 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制造、销售(含网上销售):新型建筑材料、陶瓷产品、陶瓷原料、陶瓷半成品;销售
、网上销售: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暖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装饰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
艺术壁画设计,艺术陶瓷、陶瓷工艺品的设计、制作与销售;建筑装饰软饰品设计、安装;新型环保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转让
;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桂蒙公司 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2,406,293,521.04 2,491,536,695.44
负债总额 849,048,464.80 1,085,383,315.22
净资产 1,557,245,056.24 1,406,153,380.22
项目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15,833,744.02 1,529,801,124.69
利润总额 163,161,592.16 161,587,158.25
净利润 151,091,676.02 149,603,189.50
9. 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
债务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一亿元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9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9.21%;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66,226.20 万元,占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7%,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藤县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0f9b122e-2bd3-4ea6-8790-c26a8fc4a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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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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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336a4a2b-c13a-4366-be6c-b47d05f70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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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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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蒙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共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授权 证书号
号 类型 权人 申请日 公告日
1 发明 蒙娜 纳米星光感全抛砖及其 ZL202310 2023.03.03 2024.02.27 第 6739941号
专利 丽莎、 制备方法 198458.1
江蒙
公司
注: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主研发成果。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
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4/43306730-dcad-4f77-aa46-8a67a4e92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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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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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蒙娜丽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
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 32,743.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31,969.83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764.9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的
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56 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应收款项等。公司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
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行完
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
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等文件;
2、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42ed9f5a-eb0f-4636-92c3-0ae6bd9da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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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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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及子公司广东绿屋建筑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屋建
科”)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共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授权 证书号
号 类型 权人 申请日 公告日
1 发明 蒙娜 分级纳米序构强韧化建 ZL202311 2023.09.21 2024.01.05 第 6607952号
专利 丽莎 筑陶瓷及其制备方法 218494.6
2 发明 蒙娜 幻彩布料设备和使用该 ZL202210 2022.01.10 2024.01.09 第 6615088号
专利 丽莎 幻彩布料设备获得的幻 022304.2
彩通体陶瓷板及其制备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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