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8 蒙娜丽莎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5 17:06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
│2026-10-13 16:21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10-12 17:31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6-10-12 17:31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10-11 15:36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10-08 17:01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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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01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10-08 16:57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6-10-08 16:56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10-07 15:41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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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7:0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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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2、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5、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约定,于 2026年 9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并于 2026年 9月 30 日至 2026年10月 14 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各披露了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蒙娜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
报期内将持有的“蒙娜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290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6年 10月 8
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蒙娜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6年 10 月 14 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
申报汇总》,“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0张,回售金额为 0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
蒙娜转债”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蒙娜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de5b5df9-125c-44d9-9b3a-21423368b1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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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6:2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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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19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0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1日
6、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天(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32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
0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0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8bb724a4-1ba8-4a7e-a42f-bde67c985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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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3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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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7044
2.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3. 转股起止日期:2022年 02月 21日至 2027年 08月 15日
4. 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 10月 0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5. 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 10月 1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文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16,893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893号”文同意,公司 116,89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9月 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转股期限自 2022年 2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目前,“蒙娜转债”处于转股期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
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蒙娜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即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月 14
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蒙娜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蒙娜转债”将在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6
年 10 月15日(星期四)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14241854-8fb9-4745-a096-72d4de64c4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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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7:3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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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19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0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1日
6、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天(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32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
0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0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8635f67c-dcac-4f57-8361-194f16bf5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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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5:3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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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19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0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1日
6、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天(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32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
0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0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dae13b2e-d14d-4f6c-ba99-b4776023d0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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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0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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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eb7010c4-5915-443e-9841-addfc1489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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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0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19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0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1日
6、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天(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32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
0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0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ed7366ca-2ae0-4b81-a303-45b6353b0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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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57│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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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项,具体情
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授权 证书号
号 类型 权人 申请日 公告日
1 发明 蒙娜丽莎 一种提高抛光陶瓷 ZL2026105 2026.04.21 2026.09.15 第9276113号
专利 砖耐化学腐蚀性能 25709.6
的热处理方法
上述发明专利是公司自主研发成果。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
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a8026243-6b52-42f9-bfd0-ad7d16d19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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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6:5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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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含)-人民币 10,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26年 6月 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430,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3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0.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5,5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3f362e9b-b5b0-43a0-b257-be37cc1552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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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5:4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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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19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0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1日
6、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天(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32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
0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0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8/013576b3-e739-4792-90e6-37c0378a7320.PDF
─────────┬────────────────────────────────────────────────
2026-09-30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19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0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1日
6、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
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天(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32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
0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0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4a801612-ea6b-49e0-9e01-441a7e7949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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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2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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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4
2、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3、回售条件触发日:2026年 9月 28日
4、回售价格:100.290元/张(含息、税)
5、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19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0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1日
9、回售申报期间“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90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蒙娜转债”。截至目前,“蒙娜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
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70%,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蒙娜转债”回售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 中的约定,“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天(2026年 8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算头不算尾)。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综上,“蒙娜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蒙娜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32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
0元/张;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90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
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 月 19 日,回售款划
拨日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蒙娜转债”回售的申请书;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062d74be-ad6d-4520-a30d-6ba512416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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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2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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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娜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4
2.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2年 02月 21日至 2027年 08月 15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 10月 08日至 2026年 10月 14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 10月 15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号”文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16,893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自 2022
年 2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蒙娜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
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
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
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蒙娜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时间为五个交易日,即 2
026年 10月 8日(星期四)至 2026年 10月 14日(星期三)。自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6年 10月 15日(星期四)起
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蒙娜转债”正常交易,敬请“蒙娜转债”的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955735c3-690f-4ac7-947a-60a39d916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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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25│蒙娜丽莎(002918):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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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3dbe156d-e14f-483f-b62f-5803dd47b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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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20:25│蒙娜丽莎(002918):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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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蒙娜丽莎”或“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蒙娜转债”回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蒙娜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号)
核准,蒙娜丽莎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68.93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893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82.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 2021年 8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82号)。
“蒙娜转债”已于 2021年 9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1年 8月 16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
二、“蒙娜转债”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 2026年 8月 17日至 2026年 9月 2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蒙娜转债”转股价格(19.76元/股)
的 70%,即 13.83元/股,且“蒙娜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蒙娜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蒙娜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
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 × i ×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蒙娜转债”第 6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6年 8月 16日至2027年 8月 15日的票面利率);
t=53 天(2026 年 8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10月 8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53/365=0.290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蒙娜转债”回售价格为 100.290元/张(含息、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
612 号)、《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及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
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32 元/张;2、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
6年第 5号),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90元/张;3、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
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290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蒙娜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蒙娜转债”。“蒙娜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蒙娜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6 年 10 月14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蒙娜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10月 19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年 10月 20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蒙娜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蒙娜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蒙娜转债”回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88052590-9c39-4084-8fd2-4f30e1a769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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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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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
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的方式,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
长兼总裁萧礼标先生、董事会秘书徐育伟先生及财务总监汪雪波先生将在线就公司2026 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
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14: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039c447b-3888-41ea-ae4a-53571e52c5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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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42│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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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f34fa1c9-53ee-435b-a004-2622e7328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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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4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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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含)-人民币 10,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26年 6月 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430,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3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0.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95,5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5971ade5-4bc9-486b-9fc2-96e50909f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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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41│蒙娜丽莎(00291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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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 8月 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4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标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6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6年 6月 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e2f2761b-d540-4729-ac43-79dd7f0098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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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9│蒙娜丽莎(00291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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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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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7│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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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ab038108-f119-4e03-aaef-0a0dd510cc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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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7│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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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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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7│蒙娜丽莎(00291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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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4ac64164-ed78-4fb6-bb58-ae35449c81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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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7│蒙娜丽莎(00291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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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f54bfc53-effc-471d-8e8f-19a7a4f85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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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37│蒙娜丽莎(00291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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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cc6c4804-2d3c-4271-900a-5f88fed116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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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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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3a61ec6c-dc68-4eaf-85bc-c464d61c9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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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7:03│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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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d7f16964-2904-4094-a923-36e401c798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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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7:0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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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d3b3000f-09fd-461e-8624-9773041a1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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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3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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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含)-人民币 10,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26年 6月 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7月 2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088,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0.2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8,524,0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67a72d0b-b373-471c-805f-ab629a58c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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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3│蒙娜丽莎(00291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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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088 ~ 6,131 -566.82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21.22% ~ 1,181.65%
扣除非经常性损 4,115 ~ 6,172 -1,619.89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54.03% ~ 481.01%
基本每股收益 0.10 ~ 0.15 -0.0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在经营上持续实施精益管理,期间费用同比下降;优化库存管理,前期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相应转回,对当期业绩形成正向贡献。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14f5be7-9c22-46d2-9e18-6afa971cc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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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1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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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含)-人民币 10,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26年 6月 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公司于 2026年 6月 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 2026年 7月 1日在《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
(三)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四)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
知》的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
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5b151911-b11e-4d7e-8cf3-b2ce7e262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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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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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6 月 18 日起算,自 2026年 6 月 18日至 2026年 7月 9日,蒙娜丽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 30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已触发“蒙娜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
内(即 2026年 7月 10日至 2027年 1月 9日)如果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
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不修正转股价格期间到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7年 1月 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号)
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16,893万元,期限为 6年。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893号”文同意,公司 116,89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9月 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蒙娜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8月 20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1个交易日(2022年 2月 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时间为 202
2年 2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7.20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7.20元/股调整为 27.0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9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
3、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3,622,483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07元/股调整为 26.9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2月 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4、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公司实施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26.63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5、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股本增加 80,200 股,同时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442 万股限制
性股票,“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63 元/股调整为 26.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0 月 2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14)。
6、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股本增加 620,324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5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2年 12月 30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
7、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3年 6月 14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8、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57元/股调整为 26.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年 7月 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9、因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00元/股,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5日、2024年 11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10、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00元/股调整为 19.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6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11、因公司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379,004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年 9月 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 6,379,004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54%。根据可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80元/股调整为 19.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9月 15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
12、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84元/股调整为 19.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娜转债”转股价格为 19.76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
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6月 18日起算,自 2026年 6月 18日至2026 年 7月 9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
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19.76元/股的 85%,即 16.80元/股,已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
修正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
6年 7月 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综合
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10日至 2027年 1月 9日)如果再次触发
“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不修正转股价格期间到期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即 2027年 1月 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f3422cf3-5324-4b92-9946-28df3eceb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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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蒙娜丽莎(00291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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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 7月 9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标先生主持,应
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
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0 日至 2027 年 1月 9
日)如果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不修正转股价
格期间到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7年 1月 11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
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1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25798005-65b8-489a-9485-32294573c8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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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1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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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2、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19.76元/股
4、转股期起止日期:2022年 2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
5、本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6月 18日起算,自 2026年 6月18日至 2026年 7月 2日,蒙娜丽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85%,预计触发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
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号)
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16,893万元,期限为 6年。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893号”文同意,公司 116,89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9月 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蒙娜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8月 20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1个交易日(2022年 2月 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时间为 202
2年 2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7.20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7.20元/股调整为 27.0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9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
3、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3,622,483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07元/股调整为 26.9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2月 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4、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公司实施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26.63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5、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股本增加 80,200 股,同时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442 万股限制
性股票,“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63 元/股调整为 26.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0 月 2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14)。
6、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股本增加 620,324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5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2年 12月 30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
7、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3年 6月 14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8、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57元/股调整为 26.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年 7月 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9、因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00元/股,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5日、2024年 11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10、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00元/股调整为 19.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6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11、因公司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379,004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年 9月 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 6,379,004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54%。根据可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80元/股调整为 19.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9月 15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
12、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84元/股调整为 19.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娜转债”转股价格为 19.76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
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本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6月 18日起算,自 2026年 6月 18日至 2026年 7月 2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19.76元/股的 85%,即 16.80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
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
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履
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蒙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年 8月 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682c3a8-4fa5-48dc-9f9e-2f0069fd38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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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1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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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9e6229d9-a4a5-429b-8898-b2fafea99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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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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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含)-人民币 10,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6月 27日、2026年 6月 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81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2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0.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072,90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81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0.0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8,072,90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f35175d-1c0e-4407-a674-cce21671b8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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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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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6 月 27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2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
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萧华 125,080,560 30.60
2 霍荣铨 57,328,590 14.02
3 邓啟棠 39,087,675 9.56
4 张旗康 37,617,675 9.20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474,850 2.32
6 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8,973,199 2.19
伙)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2,784,973 0.68
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139,957 0.52
-玄元科新 1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徐香月 1,484,300 0.36
10 BARCLAYS BANK PLC 1,376,991 0.3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
2026 年 6 月 26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份比例(%)
1 萧华 31,270,140 14.60
2 霍荣铨 14,332,148 6.69
3 邓啟棠 9,771,919 4.56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474,850 4.42
5 张旗康 9,404,419 4.39
6 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8,973,199 4.19
合伙)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2,784,973 1.30
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 2,139,957 1.00
司-玄元科新 1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徐香月 1,484,300 0.69
10 BARCLAYS BANK PLC 1,376,991 0.6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97f8b25-1944-4de3-857f-d7e5d7e03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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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蒙娜丽莎(002918):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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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0e3981a-9028-4697-b346-03ceb9adb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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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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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2571b00d-dcf1-4507-bf20-ceaa041ee28d.PDF
─────────┬────────────────────────────────────────────────
2026-06-26 17:31│蒙娜丽莎(00291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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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22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标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并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
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方面考虑,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未
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7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423bc7d-bce7-4320-bb7d-ecd0ca47e6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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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1│蒙娜丽莎(002918):蒙娜丽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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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蒙娜丽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a9bae1f9-68f9-4f8f-9c11-5c9512c0f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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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13│蒙娜丽莎(002918):蒙娜丽莎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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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蒙娜丽莎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80d60bb-46bb-4716-8f0d-4d720ff3e5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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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5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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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6年 6月 18日起恢复转股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自 2026年 6月 10
日至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蒙娜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蒙娜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 6月 18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4f48d065-c3a9-44cc-8c46-24efd0d0c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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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6│蒙娜丽莎(002918):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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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1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
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其中萧礼标先生、邓啟棠先生、饶平根先生、程银春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有关规定,对“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9.84元/股调整为 1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6月 18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9b4d44d-30eb-47f3-b5e5-2a4fe7e24a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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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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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cc5c7fe-b39b-4ef3-89df-713748c9b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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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32│蒙娜丽莎(00291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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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8,806
,529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2,704,522.32 元(含税)。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8,819,913股,股本总额因“蒙娜转债”转股增加了 13,384 股。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
的顺利实施,“蒙娜转债”自 2026年 6月 10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819,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48 萧华
2 02*****169 霍荣铨
3 02*****300 邓啟棠
4 02*****521 张旗康
5 08*****466 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0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的转股价格
将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 19.84 元/股调整为1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6月 1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文华南路保利中心 T2栋蒙娜丽莎大厦 29楼咨询联系人:刘宝玲
咨询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电话:0757-81896639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12d00df-2a4e-4a57-9cf2-886560bdf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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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56│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蒙娜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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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蒙娜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7044
2.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3. 转股起止日期:2022年 02月 21日至 2027年 08月 15日
4. 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 06月 10日至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 预计恢复转股日期: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文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16,893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893号”文同意,公司116,893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9月 16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蒙娜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2年 2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目前“蒙娜转债”处于转股期。
(二)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了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实施 202
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详见
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自 2026年 6月 10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蒙娜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蒙娜转债”正常交易,敬请“蒙娜转债”的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2090cb6-f676-43cb-891e-0528d861b9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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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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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及子公司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
)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共 4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发明名称 专利号 专利 专利授权 证书号
号 类型 权人 申请日 公告日
1 发明 蒙娜 综合防护哑光釉、综合防护 ZL202511 2025.12.26 2026.05.15 第 8948571号
专利 丽莎 哑光陶瓷砖及其制备方法 986170.6
2 发明 蒙娜 陶瓷表面防护剂及其制备 ZL202511 2025.12.26 2026.05.15 第 8943093号
专利 丽莎 方法与使用方法 986169.3
3 发明 蒙娜 一种钢化高强耐冲击陶瓷 ZL202511 2025.12.26 2026.05.15 第 8946032号
专利 丽莎 薄板及其制备方法 986171.0
4 发明 桂蒙 一种使釉面呈大面积深凹 ZL202311 2023.12.15 2026.05.15 第 8946638号
专利 公司 立体效果的干粒制备方法 733841.9
及应用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和子公司自主研发成果。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
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e9763053-c090-4d73-be6c-43e8e9502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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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蒙娜丽莎(0029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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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9d0c37d-9250-42da-9ee7-3edea6660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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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蒙娜丽莎(00291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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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ab99981-909c-476e-bc7c-0c1e8548313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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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蒙娜丽莎: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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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3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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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蒙娜丽莎: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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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0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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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蒙娜丽莎: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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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1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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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蒙娜丽莎: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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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2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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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蒙娜丽莎: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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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6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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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蒙娜丽莎: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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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35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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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蒙娜丽莎: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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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7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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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蒙娜丽莎: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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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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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蒙娜丽莎: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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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1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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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蒙娜丽莎: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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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638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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