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18 蒙娜丽莎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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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50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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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40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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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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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1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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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1 │蒙娜丽莎(00291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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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0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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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7:36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蒙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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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5:52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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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7:02 │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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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14 │蒙娜丽莎(00291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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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7:5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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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c0385cff-9fbd-42fb-b1c2-62a240f4b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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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4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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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分
别于 2025年 4月 16日、2025年 5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3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
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其中,同意公司为广西
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 12月 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ZB6304202500000026),同意为桂蒙公司在 2025年 12月 22日至 2026年 12月 22日期间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申请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额为 1亿元及保证范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或费
用。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22日,公司为桂蒙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为 33,544.14万元,剩余实际可用担保额度为116,455.86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18年 5月 28日
3. 注册地点:梧州市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新源大道 1号
4. 法定代表人:霍荣铨
5.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242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加工、制造、销售(含网上销售):新型建筑材料、陶瓷产品、陶瓷原料、陶瓷半成品;销售
、网上销售:包装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暖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装饰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
艺术壁画设计,艺术陶瓷、陶瓷工艺品的设计、制作与销售;建筑装饰软饰品设计、安装;新型环保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转让
;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桂蒙公司 100%股权。
8.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90,530,278.45 2,184,764,704.57
负债总额 606,764,134.40 613,105,374.91
净资产 1,483,766,144.05 1,571,659,329.66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2,875,528.22 1,251,408,670.79
利润总额 79,862,149.16 145,634,598.02
净利润 72,106,814.39 133,872,383.73
9. 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债务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5年 12月 22日至 2026年 12月 22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
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
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壹亿元整为限。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3 亿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9.00%;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36,788.18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6ee49c9-674a-4991-bce6-0337ebbf9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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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2│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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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002918):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055503be-b1a2-411f-885a-7ce438ef8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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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1│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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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11 月 27 日起算,2025 年 11 月 27日至 2025年 12月 17日,蒙娜丽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已触发“蒙娜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
(即 2025年 12 月 18日至 2026 年 6月 17 日)如果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6年 6月 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
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号)
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16,893万元,期限为 6年。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893号”文同意,公司 116,893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 9月 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蒙娜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 8月 20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 1个交易日(2022年 2月 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时间为 202
2年 2月 21日至 2027年 8月 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27.20元/股。
2、因公司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 27.20元/股调整为 27.0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9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
3、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3,622,483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07元/股调整为 26.92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2月 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4、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公司实施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26.63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年 7月 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6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5、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股本增加 80,200 股,同时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442 万股限制
性股票,“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63 元/股调整为 26.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0 月 2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14)。
6、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股本增加 620,324股,“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5元/股调整为 26.72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2年 12月 30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
7、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72元/股调整为 26.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3年 6月 14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8、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6.57元/股调整为 26.2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
4年 7月 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9、因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0.00元/股,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1月 1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5日、2024年 11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10、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0.00元/股调整为 19.8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 6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11、因公司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即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379,004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年 9月 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 6,379,004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54%。根据可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9.80元/股调整为 19.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9月 15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蒙娜转债”转股价格为 19.84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二)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
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年 11月 27日起算,自 2025年 11月 27日至 2025年 12 月 17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
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19.84元/股的 85%,即 16.86元/股,已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向下修正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6月 17 日)如
果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6年 6月 18日重
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
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09cd5d24-ac74-4294-83d7-7704c9625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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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1│蒙娜丽莎(00291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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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12月 12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礼
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其中萧礼标先生、霍荣铨先生和张旗康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在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池业务,即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资金池业务的最高额
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具体业务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作的银行、向合作银行申请调整子公司名单、签署未尽事宜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在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6月 17 日
)如果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6年 6月 18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蒙娜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月 1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蒙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5766d5d7-2e23-4cdb-9fa3-da4693973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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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7:10│蒙娜丽莎(00291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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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
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
值。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收益、信用、操作等风险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三)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理财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
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
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理财产品不能足额获得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3、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理财产品而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4、收益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而相关委托理财产品业务可能挂钩金融指数或
其他类型业务,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可能存在一定的区间差。
5、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如金融机构发生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
造成经济损失,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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