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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19(名臣健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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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19 名臣健康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7:28 │名臣健康(00291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0 00:00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6-07-03 21:06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03 21:06 │名臣健康(0029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心玲) │ ├─────────┼──────────────────────────────────────────────┤ │2026-06-18 00:01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 │2026-06-02 16:32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1 16:16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6-05-22 17:23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7:21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 2026-07-13 17:28│名臣健康(00291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00 万元–900 万元 盈利:4106.2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4.61%-121.92%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640 万元–980 万元 盈利:4076.3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15.70% -124.04%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2 元/股–0.03 元/股 盈利:0.154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一定幅度的增长,但净利指标下降并出现亏损,主要原因是: 1、游戏板块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增长,主要原因是目前在运营的游戏数量较多,前期上线的产品如《几何王国》、《最强 斗王》、《山河之志》等产品持续贡献营收,今年上半年上线新游戏《代号新塔防》、《山河之志》(韩国)、《城主别慌张》等产 品,市场表现都比较好,直接推高整体收入水平;2026 年 2季度上线并主推的新游戏《城主别慌张》表现良好,一度位列微信小游 戏“畅销榜”前三名。上述产品在 4—6月份市场数据比较理想,公司据此主动加大市场推广投入力度,叠加今年上线的新游戏前期 投入较大,致使上半年费用明显上升,销售费用增长幅度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长。因行业业务模式原因,收入和利润指标一般具有一定 的滞后性,公司预计下半年利润将逐步体现。 2、日化板块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电商渠道的拉动,但同时各电商平台推广和广告费用投入较大,导致销售费用增加较多; 另外由于上游原材料涨价,生产成本有所上升,叠加产品收入结构有所变化,导致日化板块毛利率有所下降。今年上半年日化业务整 体出现一定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0ea603a6-ebb1-4881-bc4a-c908f9f3f69f.PDF ─────────┬──────────────────────────────────────────────── 2026-07-10 00:00│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内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变更登记情况如下: 变更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亿陆仟陆佰伍拾贰万陆 人民币贰亿陆仟陆佰壹拾叁万陆仟 仟零陆拾陆元 零陆拾陆元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193161133K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5、法定代表人:陈建名 6、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陆佰壹拾叁万陆仟零陆拾陆元 7、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14 日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2c36b32-d1d4-4ef5-8023-c62f02ebfe46.PDF ─────────┬──────────────────────────────────────────────── 2026-07-10 00:00│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股东吴心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股东吴心玲计划在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9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2026 年 7月 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 股东吴心玲于 2026 年 6月 29 日-2026 年 7月 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56,48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97%。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吴心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吴心玲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股东吴心玲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元/股) (元/股) (股) 比例(%) 吴心玲 集中竞价 2026 年 6月 29 日 18.38-20.65 19.68 1,255,480 0.47% -2026 年 7月 3日 2026 年 7月 9日 18.93-19.80 19.17 1,072,000 0.40% 大宗交易 2026 年 7月 3日 20 20 101,000 0.04% 合计 2,428,480 0.91% 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吴心玲持有的协议转让承接股份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吴心玲 合计持有股份 14,663,224 5.5% 12,234,744 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63,224 5.5% 12,234,744 4.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吴心玲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背吴心玲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吴心玲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起九十个自然日内不再减持本公司股份。 3、吴心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吴心玲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4e2068c-09bd-4fb2-9d42-af55c8ce2561.PDF ─────────┬──────────────────────────────────────────────── 2026-07-03 21:06│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03478732-47ef-4517-9fe7-ba8699f9f150.PDF ─────────┬──────────────────────────────────────────────── 2026-07-03 21:06│名臣健康(0029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心玲) ─────────┴──────────────────────────────────────────────── 上市公司名称: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名臣健康 股票代码:0029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心玲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XX街XX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6 年 7月 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臣健康”、“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名臣健康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心玲 上市公司、名臣健康、 指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 合计 1,356,48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9999%)的权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吴心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58219******2082 通讯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XX街XX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名臣健康13,306,7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351%)。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心玲持有本公司股份14,663,224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5.5096%),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7,9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在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 2 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4,663,224股名臣健康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096%。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13,306,744股名臣健康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 年 6月 29 日至 2026 年 7月 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共计 1,356,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97%。具体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交易时间 减持均价 转让股数 占总股本比 (元/股) (股) 例(%) 吴心玲 集中竞价 2026 年 6月 29 日 19.68 1,255,480 0.4717% -2026 年 7月 3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7月 3日 20 101,000 0.0380% 合计 1,356,480 0.5097%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吴心玲 合计持有股份 14,663,224 5.5096% 13,306,744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63,224 5.5096% 13,306,744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306,74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其中质押股份 数量为 77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195%。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 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名臣健康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心玲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名臣健康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20558303-52d9-448a-add4-9d18385abdf4.PDF ─────────┬──────────────────────────────────────────────── 2026-06-18 00:01│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及董事、高管彭 小青、陈东松出具的《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持有本公司股份 93,338,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32%, 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 年 7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9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董事、高管彭小青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8,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 董事、高管陈东松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1,68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0,000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 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64,276,366 股,即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下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 2、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持有股份数 占本公司总股 股份来源 量(股) 本比例(%) 1 陈勤发 93,338,604 35.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 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 彭小青 1,568,820 0.59% 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陈东松 1,001,681 0.38% 取得的股份 合计 95,909,105 36.2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3、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拟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7,9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2,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52%;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5,27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41%。 (2)董事、高管彭小青拟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476%,不超过个人持 股的 25%。 (3)董事、高管陈东松拟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946%,不超过个人持 股的 25%。 注:若在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日)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勤发在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承诺如下: (1)自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也不由名臣 健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名臣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名臣健康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名臣健康的股票 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名臣健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名臣健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名臣健康股份总数的 25%。 (4)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本人如在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 (5)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 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若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7)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 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8)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2、股东彭小青、陈东松承诺: (1)自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也不由名臣 健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名臣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名臣健康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18 年 6月 18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名臣健康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担任名臣健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名臣健康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名臣健康股份总数的 25%。 (4)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本人如在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 (5)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 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上述股东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 承诺,彭小青、陈东松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12月 18 日解除限售,陈勤发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0 年 12月 18 日解除限售。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除上述承诺外, 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未再有其他关于股份的承诺。 (三)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未 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029cf628-6d94-41f1-91ee-fe55a6cf9ea7.PDF ─────────┬──────────────────────────────────────────────── 2026-06-02 16:32│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因公司于 2026年 5 月 29 日注销回购股份数量 390,000 股,总股本由 266,526,066 股变更至266,136,066 股, 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分配。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 66,136,06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859,700 股,即以 264,276,3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264,276,366 股×0.05 元/股=13,213,818.3 元。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213,818.3 元÷266,136,066 股=0.0496506 元/股,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0496506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为:以 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6 年 5月 23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数量 390,000 股,总股本由266,526,066股变更至266,136,066股,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136,066 股扣减已回购股本 1,859,700 股后的 264,276,36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8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38 陈勤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 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213,818.3 元÷266,136,066 股=0.0496506 元/股,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0496506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东松 咨询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电话: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8cbc625-42b2-41bb-b368-813e20c7989c.PDF ─────────┬──────────────────────────────────────────────── 2026-06-01 16:16│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9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66,52 6,066股)的0.1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6,526,066股减少至266,136,066股。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5月29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5)。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 由不超过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4.79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1.69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的1.18%;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3.388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 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6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截至当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为3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购买最高成交价为20.55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1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 50,79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未使用上述已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已回购股份390,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后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未能在 法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9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年4月28日、2026 年5月23日分别在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2025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6,526,066股变更为266,136,06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拟注销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27,876 0.72 0 1,927,876 0.7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4,598,190 99.28 390,000 264,208,190 99.28 总股本 266,526,066 100.00 390,000 266,136,066 100.00 注:1. 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工商登记变 更及备案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d1415ff4-b910-4a41-9caa-d43d862f7066.PDF ─────────┬──────────────────────────────────────────────── 2026-05-22 17:23│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3: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建名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4,490,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 204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共 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581,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3,465,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 1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25,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46%。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 东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4,476,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4,476,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4,46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 1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558,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6%;反对 11,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7%;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在股东会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分别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 93,338,604 股、1,568,820股及 1,001,681 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559,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6%;反对 1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3%;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2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559,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6%;反对 19,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3%;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4,469,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 1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559,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6%;反对 19,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3%;弃权 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在股东会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陈勤发、彭小青、陈东松分别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 93,338,604 股、1,568,820股及 1,001,681 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551,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0%;反对 1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3%;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4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551,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0%;反对 19, 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3%;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 7、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4,467,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 12,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558,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4%;反对 12, 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9%;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7%。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4,467,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 12,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帅、刁雁蓉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9a67bbc-290a-48f2-a048-d5efd951ed0f.PDF ─────────┬──────────────────────────────────────────────── 2026-05-22 17:21│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5月 22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 390,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66,526,066 股减少至 266,136,06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266,52 6,066 元减少至 266,136,06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松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邮政编码:515834 4. 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d5afd0e-b5ca-40bb-b9ee-7667b09caca7.PDF ─────────┬──────────────────────────────────────────────── 2026-05-22 17:20│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385916e-6cdb-4ba7-8d8c-c5ad55fd5840.PDF ─────────┬──────────────────────────────────────────────── 2026-05-20 00:00│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心玲女士的告知函,获悉吴心玲女士将其所 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称 东及其一致行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比例 日 日 动人 (股) 比例 吴心 否 2,230,000 15.21% 0.84% 2023 年 11 2026 年 5 招商证券股份 玲 月 20 日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吴心玲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例 押变动 押变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押 前质押 后质押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股份比例 股份数 股份数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量(股) 量(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股) (股) 吴 14,663 5.5% 10,000, 7,770,0 52.99% 2.92% 7,770,0 100% 6,893,2 100% 心 ,224 000 00 00 24 玲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心玲女士持有公司 14,663,22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7,770,00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99%,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吴心玲女士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吴心玲女士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告知本公司,公司将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资料; 2、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13bfcfa-f389-453c-b70c-0516b71b7780.PDF ─────────┬──────────────────────────────────────────────── 2026-04-27 21:46│名臣健康(0029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名臣健康(0029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dc4a08-b353-4517-a17f-cdd1e3ea6b94.PDF ─────────┬──────────────────────────────────────────────── 2026-04-27 21:45│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46254b-7b98-4e53-82d5-f35e8a207a9c.PDF ─────────┬──────────────────────────────────────────────── 2026-04-27 21:45│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喀什奥术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2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570037号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臣健康)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名臣 健康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名臣健康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名臣健康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1219d1-c39a-4111-816b-2d30b4b2f01f.PDF ─────────┬──────────────────────────────────────────────── 2026-04-27 21:45│名臣健康(0029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8570040号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臣 健康)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名臣健康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名臣健康于 2025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3c26ae3-1cc4-4ca1-bfeb-fcad58c957d6.PDF ─────────┬──────────────────────────────────────────────── 2026-04-27 21:45│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9e7201-608d-42d4-b771-c307244e5cc9.PDF ─────────┬──────────────────────────────────────────────── 2026-04-27 21:44│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 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高慧、陈景华、吴小艳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各项提案已经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中,提案 3、提案 7 为特别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其余各项提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其中提案 3、提案 4、提案 5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 署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2)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2)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 须在 202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 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15834(信函上注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松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电子邮箱:stock@mingchen.com.cn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1ab2c58-f06a-4e43-ba14-9e7eddf6973d.PDF ─────────┬──────────────────────────────────────────────── 2026-04-27 21:44│名臣健康(0029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并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利益相结合,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原则;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奖惩挂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负责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 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实 施和日常发放管理。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二)非独立董事:按第八条执行。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 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由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等并提交相关审议程序。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 案,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并提交相关审议程序。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 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在公司担任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 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六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b5f64c-e29d-42a7-93c9-4746db5e5979.PDF ─────────┬──────────────────────────────────────────────── 2026-04-27 21:44│名臣健康(002919):公司章程 ─────────┴──────────────────────────────────────────────── 名臣健康(00291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b1dc06-0287-4033-915e-d761638a4c39.PDF ─────────┬──────────────────────────────────────────────── 2026-04-27 21:44│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小艳)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小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29aab52-fb3f-4b64-9ede-df6af3f81aef.PDF ─────────┬──────────────────────────────────────────────── 2026-04-27 21:44│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慧)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0204de-f999-4652-8ba1-d99913ed560d.PDF ─────────┬──────────────────────────────────────────────── 2026-04-27 21:44│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景华)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景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8b5988-250a-41c1-bb7a-290a575f863f.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308,089.87 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为 96,758,163.6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9,661,681.4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3,767,278.86 元。根据利润 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3,767,278.8 6 元。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本次分配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权利。若以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526,066 股扣减已回购股本 2,249,700 股后的 264,276,366 股为基数 进行测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213,818.3 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 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213,818.3 13,306,803.30 33,267,008.2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308,089.87 46,719,608.82 70,364,740.7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59,661,681.4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3,767,278.8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9,787,629.8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8,464,146.47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9,787,629.8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59,787,629.8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稳定及让股 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e366b0c-480e-4e71-b1dd-5a265637f3f5.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42978c9-205e-415f-8266-9aeac5b81036.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96ddbd-a58b-4123-8b76-7f5091f855d0.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 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2、董事的薪酬方案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 与其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0 万元/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d015ae-9e4d-4873-b396-e97a53731864.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司农事务所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 );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 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 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从业 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具体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声明、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及专业配置、审计计划的制定与调整、审计风险的判断与评估、风险及舞弊的测试方法与 评价标准、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项的认定与处理,以及审计初审意见等核心内容,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沟通高效顺畅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期间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 尽的责任。2024 年度,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定期轮换要求,致同所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服务期限届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致同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司农事务所资质合规有效, 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5ac68ed-1e32-40d0-a52c-27599382654d.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慧先生、陈景华先生、吴小 艳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高慧先生、陈景华先生、吴小艳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eb4321-4819-46fa-8679-4fa0b9dd137f.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报告正文……………………………………………………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510e09-6102-46c2-bc17-ff0f9df02f7d.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 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 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 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事、高管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ad60999-f12f-4404-9c48-dbcd35967f0a.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及相关方业绩承诺情况 1、交易概述 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广州心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现改名为广州星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星奥科技”)及 其股东签署了《关于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 7,270 万元收购星奥科技持有的喀什奥 术 100%股权。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按公司章程规定,可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双方 2022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的上述协议,喀什奥术带入《SS15》及《镇魂街》等项目团队加入名臣健康,最新业绩承诺 情况如下: 星奥科技及其股东承诺,喀什奥术在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7,270 万元。如喀什奥术在 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星奥科技及其股东应向名臣健康支付补偿款,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应补偿金额=(利润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利润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本次股权收 购总价款。其中利润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指星奥科技及其股东承诺的喀什奥术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累计实现的 净利润数,即 7,270 万元。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3 年度净利润 36,267,993.02 2024 年度净利润 -63,871,500.10 2025 年度净利润 -3,860,013.07 累积净利润 -31,463,520.15 业绩承诺累积净利润 72,700,000.00 业绩完成率 -43.28%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喀什奥术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31,463,520.15 元,低于业绩承诺期内所承诺累计利润,根据业绩补偿 计算方式,应补偿现金数额 104,163,520.15 元。 三、业绩承诺未完成的原因 公司将喀什奥术作为一级子公司,投入了相应的资源。喀什奥术推出上线第一个游戏产品《镇魂街》,出于合作方中手游公司对 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判断原因,上线后该公司未投入原有力度进行市场运营推广,叠加同类型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该项目生命周期 不及预期,未能为公司带来相应收益。 喀什奥术另一重量级项目《SS15》(即 2025 年 11 月上线的基于日本 IP 开发的游戏产品《境?界 刀鸣》),因合作方内部团 队变更等公开原因,导致产品上线时间大幅延迟,公司被动多付出维护及部分员工变动的赔偿所带来的成本支出;且《境?界 刀鸣》 上线后因客观因素影响,合作方原准备周全的大范围市场推广手段暂时延后。 上述两项变化直接导致喀什奥术在业绩承诺期内流水分成收入降低,叠加各方面费用成本超出预期,从而达不到原定业绩承诺。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的约定,推动业绩补偿的执行工作,采取与承诺方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方式,要求承诺方履行原协议约定现金补偿的承诺,承诺方也明确承诺将按上述协议约定时间及补偿金额,对公司履行现金补偿义 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对喀什奥术项目团队充实人才及产品储备,积极采取措施提升相关业务盈利能力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关于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61f54a-3199-4162-96d4-d975197f147a.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从日常和专项两方面的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控体系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 公司发展战略。鉴于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产销一体化的 特点,市场销售情况的变化及游戏业务拓展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有可能带来对内控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有所影响,故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本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中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本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本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有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具体如下: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名臣日化有限公司、海南星际奥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 州雷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星炫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喀什奥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星炫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七家单 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销售 与收款环节内部控制、采购与付款环节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内部控制 、研发环节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筹资管理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子公司的管控、关联交易、 重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短期理财 等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控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控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财务报告的潜在错报金额: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1%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 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财务报告的潜在错报金额: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经营收入总额 0.5%≤错报<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经营收入总额 1%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 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 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 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的潜在错报金额: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 0.5%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 ≥300 万元 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 员自然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 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00 万元≤直接 财产损失<300 万 元 一般缺陷 直 接 财 产 损 失 <100 万元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自然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 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自然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自查发现,本公司在应收款项管理、预付款项管理方面存在需要进一步改进之处,主要包括对应收款项回收力度不足、 催收记录未完整留痕保存,大额预付款项的过程控制及定期跟踪核查不到位等。 针对上述缺陷,本公司对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强化内控规章培训学习、加大催收力度、加强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及项目跟踪管理等 整改措施,应收款催收效果在期后有较大改善。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图:名臣健康母公司组织结构框架图 股东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 与 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部 证 事务部 总经理 总经理 总财 日 网 经 理化游 务 办事 事 公 业 业 部部 部 广东名臣海南星 日化有限际奥游杭州雷 网络科焰网络 公司技有限科技有 公司限公司 海南星 喀什奥 福建星 炫时空 术网络 炫时空 网络科 科技有 网络科 技有限 限公司 技有限 公司 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9387bd-bf19-48a4-b992-94e111ccfad4.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 );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 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具体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声明、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及专业配置、审计计划的制定与调整、审计风险的判断与评估、风险及舞弊的测试方法与 评价标准、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项的认定与处理,以及审计初审意见等核心内容,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沟通高效顺畅 。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0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内部控制 自我评估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合规有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333f57d-1715-49d2-9055-7804f3d44119.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b38cc3-34d3-484d-9429-c55eef34da50.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c1f216-ccd1-4b14-b03e-274b8c9c3ecc.PDF ─────────┬──────────────────────────────────────────────── 2026-04-27 21:42│名臣健康(002919):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 称:名臣健康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评估机构 评估师 评估报告编号 评估价值类 评估结果 型 杭州雷焰网络 厦门嘉学资产评 曾晓萍、王 嘉学评估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采用现金流量折 科 估房地产估价有 政 〔2026〕8220009 现法评估后,杭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 号 州雷焰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包括商 誉在内相关的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于评估基准日 的评估值为不低 于人民币 14,105.52 万元 (大写:人民币 壹亿肆仟壹佰零 伍万伍仟贰佰元 整) 海南星际奥游 厦门嘉学资产评 曾晓萍、王 嘉学评估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采用现金流量折 网 估房地产估价有 政 〔2026〕8220007 现法评估后,海 络科技有限公 限公司 号 南星际奥游网络 司 科技有限公司包 括商誉在内相关 的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于评估基 准日的评估值为 不低于人民币 4,133.92 万元 (大写:人民币 肆仟壹佰叁拾叁 万玖仟贰佰元 整) 广州冰翼网络 厦门嘉学资产评 曾晓萍、王 嘉学评估评报字 可收回金额 采用现金流量折 科 估房地产估价有限 政 〔2026〕8220012 现法评估后,广州冰翼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公司 号 技 有限公司包括商 誉在内相关的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于评估基准日 的评估值为不低 于人民币 1,427.37 万元 (大写:壹仟肆 佰贰拾柒万叁仟 柒佰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cd3649a-5cfe-4430-b3f6-fd8589ccb3ab.PDF ─────────┬──────────────────────────────────────────────── 2026-04-27 21:41│名臣健康(0029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名臣健康(0029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81d95bd-f38d-44e2-806a-666727a43c52.PDF ─────────┬──────────────────────────────────────────────── 2026-04-27 21:41│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报告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992020c-26e2-4df0-9f2f-a69a834b97a0.PDF ─────────┬──────────────────────────────────────────────── 2026-04-27 21:41│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e140ccd-9751-4e42-86c5-9bd62b57987f.PDF ─────────┬──────────────────────────────────────────────── 2026-04-27 18:57│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变更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代码 C26)。根据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中的相关规定,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 《2025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已变更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代码 I64),变更前后的所属行业分 类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行业分类 行业代码 行业大类简称 行业代码 行业大类简称 C26 化学原料和化 I64 互联网和相关 学制品制造业 服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8b3987a-8784-4e73-aab8-25390ccbe20b.PDF ─────────┬──────────────────────────────────────────────── 2026-04-27 18:56│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0,000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 股份的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5)。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 由不超过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4.79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1.694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的1.18%;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3.388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 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6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并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截至当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为39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3%,购买最高成交价为20.55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1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 50,79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在《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中明确:“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 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中,未使 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且存续时间期满36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使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具体计 划目前暂未落实,公司拟将上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0,0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6,526,066股变更为266,136,066股。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拟注销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27,876 0.72 0 1,927,876 0.7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4,598,190 99.28 390,000 264,208,190 99.28 总股本 266,526,066 100.00 390,000 266,136,066 100.00 注:1. 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39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90,000元。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526,06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136,066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6,526,066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6,136,066股,均 均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 六、授权事项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 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 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88d9730-36a5-4c98-8b48-fd37bfeb1245.PDF ─────────┬──────────────────────────────────────────────── 2026-04-14 17:0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勤发先生的告知函,获悉陈勤发先生将其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 到期 途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押 陈勤 是 7,600,0 8.14% 2.85% 否 否 2026 年 4 解除 深圳市 个人补 发 00 月 10 日 质押 高新投 充流动 之日 集团有 资金 止 限公司 注:本次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称 东及其一致行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比例 日 日 动人 (股) 比例 陈勤发 是 5,780,000 6.19% 2.17% 2025 年 11 2026 年 4 吴锭平 月 4 日 月 14 日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陈勤发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押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股份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 (股)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股) (股) 陈勤 93,338 35.02% 20,524, 22,344, 23.94% 8.38% 22,344, 100% 70,994, 100% 发 ,604 000 000 000 604 合计 93,338 35.02% 20,524, 22,344, 23.94% 8.38% 22,344, 100% 70,994, 100% ,604 000 000 000 604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勤发先生持有公司 93,338,60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2%,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 22,344,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4%,占公司总股本的 8.38%。陈勤发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陈勤发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告知本公司,公司将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资料; 3、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b336d19-a82c-4627-a6fd-dd99dc501714.PDF ─────────┬──────────────────────────────────────────────── 2026-03-18 20:21│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心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臣健康”)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心玲出具的《股东关于计 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持股 5%以上股东吴心玲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63,2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 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10 日至 2026 年 7月 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9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注: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 264,276,366 股,即当前总股本剔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下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心玲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全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心玲 14,663,224 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通过市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及后续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7,9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2,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52%;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5,2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41%。 注:若在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4月 10 日至 2026 年 7月 9日)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不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不涉及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吴心玲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计划减持股份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48b8d073-8164-4f3d-b2b2-2122eb143c4c.PDF ─────────┬──────────────────────────────────────────────── 2026-03-02 19:21│名臣健康(002919):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188bf041-aa2e-4084-a555-f0fb0acb7a04.PDF ─────────┬──────────────────────────────────────────────── 2025-12-11 16:5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海南星际奥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 由“王炜贤”变更为“乔振高”,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名称:海南星际奥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27MA5T40AWXE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B07 幢三层 G05 5、法定代表人:乔振高 6、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7、成立日期:2018 年 4月 18 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动漫游戏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字内容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科技中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dc4af163-d7ab-4bee-a703-183019178f4f.PDF ─────────┬──────────────────────────────────────────────── 2025-12-11 16:50│名臣健康(002919):关于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申请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 信额度及贷款申请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已主动给公司作出授信额度的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内,按业务实际需求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担保等内容以实际签订 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合同文件及其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借保字( 汕头)第 2025120502NX 号),约定公司为海南星炫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星炫”)在兴业银行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提供不超过该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该项借款专用于海南星炫产品发行的宣发及推广等流动资金储备。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海南星炫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星炫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10-13 3、法定代表人:戴腾辉 4、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5、公司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 B18幢二层 221 房 05。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动漫游戏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科 技中介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 )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 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海南星炫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海南星炫的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1,054,905.78 737,960,921.65 净利润 108,126,314.63 23,396,794.29 资产总额 448,155,845.97 575,675,565.78 负债总额 364,766,982.58 468,889,908.1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363,320,294.03 467,853,848.27 净资产 83,388,863.39 106,785,657.68 四、担保协议基本内容 1、保证人(甲方):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保证范围: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各类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包开立国际及国内信用证、信托收 据、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透支、保理、买方信贷、订单融资、福费廷、代付以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等)、据业务(包括 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回购、商票保贴、商票保证、票据保付以及其他票据业务等)、担保业务(包括国际及国内保函、备用信用 证以其他担保业务等)、贵金属交易(包括黄金租借、代理贵金属交易、贵金属质押融资以及其他贵金属业务等)、拆借、衍生品交易 等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本外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本次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伍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其中包含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南星炫提供 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51%。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8, 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及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合同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87fdcaec-b07e-4cad-9dae-52e8babcef09.PDF ─────────┬──────────────────────────────────────────────── 2025-12-08 17:32│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名臣健康(0029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edd98bf4-fb85-41a8-89e7-4797114b2efb.PDF ─────────┬──────────────────────────────────────────────── 2025-11-17 17:14│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e431cb05-b6e8-4caa-9545-30f5a6420852.PDF ─────────┬──────────────────────────────────────────────── 2025-11-17 17:14│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名臣健康(00291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1bc4add0-9ca4-4530-b988-6305b0fe1d2e.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名臣健康: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820.PDF ─────────┬──────────────────────────────────────────────── 2026-04-28│名臣健康: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6831.PDF ─────────┬──────────────────────────────────────────────── 2025-10-29│名臣健康: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111.PDF ─────────┬──────────────────────────────────────────────── 2025-08-29│名臣健康: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305.PDF ─────────┬──────────────────────────────────────────────── 2025-04-29│名臣健康: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6513.PDF ─────────┬──────────────────────────────────────────────── 2025-04-29│名臣健康: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6493.PDF ─────────┬──────────────────────────────────────────────── 2024-10-30│名臣健康: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870.PDF ─────────┬──────────────────────────────────────────────── 2024-08-30│名臣健康: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5221.PDF ─────────┬──────────────────────────────────────────────── 2024-04-29│名臣健康: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844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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