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0 德赛西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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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1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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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47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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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2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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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6 │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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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2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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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2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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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2 │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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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1 │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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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36 │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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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6 │德赛西威(0029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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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31│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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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事宜,本次非交易过户共涉及58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为630,666股,现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
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
4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80,7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00%,最高
成交价为102.38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7.83元 /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599,775,916.0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交易情况详
见2025年4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 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6月13日非交易过户至“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
026-033),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6年6月12日届满且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同时,结合20
25年度持有人考核结果,公司确定本期可归属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40,664股,涉及持有人共67名。
二、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符合归属条件后,对于持有人持有的已归属部分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配。2026
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将58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涉已归属股票数量630,6
66股过户至其个人账户。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630,666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11%。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满足归属条件的剩余股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1f642ff9-5dd1-4962-bbdd-402d28038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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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47│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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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2026年6月1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归属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且满足锁
定期要求后,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分三个批次归属,各批次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1/3、1/3和1/3。第一期归属的考核年度为202
5年度,2025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
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3,584,76
7.75元,相比于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22.3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目标已经达成。
根据 2025年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了 2025年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股票权益的归属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人 职务 涉及归属的股票
(股)
高大鹏 董事长 83,333
徐建 总经理 100,000
凌剑辉 职工代表董事 33,333
杨勇 副总经理 33,333
陈莉 财务总监 33,333
章俊 董事会秘书 10,000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1人) 747,332
合计(67人) 1,040,664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7f9e613-f67e-4abd-ad33-2012cfbb3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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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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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获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 11.30万份,以及鉴于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26 万
份。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11.56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0)。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已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本次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3746455-1c8b-4d95-a734-4b8b01381f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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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6│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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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
的形式发出,并于 2026年 6月 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人,实到9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2d59ea1-d1e0-4cab-befc-13da1ed81e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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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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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007ccaa-d290-44a5-bcf7-0bc62b70a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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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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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5月 24 日至 2025 年 6月 2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6月 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5、2025 年 7月 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1、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有关规定,若在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实施完成了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858,773.00 股后的 5
93,950,5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为 12.44012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3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派息时的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
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不得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基于上述,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86.09-1.2440123=84.85元/份。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30万份,以及鉴于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26万份。
因此,本次公司拟共回购注销 1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1.56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鉴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30万份,以及鉴于 2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0.26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
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c686493e-30eb-4207-97b2-2c88afbbbd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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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2│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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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致: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行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5-165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惠州市德赛西
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的委托,就德赛西威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查阅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办法》”)、公司相关董事会文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文件、公司书面说明以及其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并就
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
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德赛西威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德赛西威为实施本次激
励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德赛西威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前提及限定,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德
赛西威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事项已履行了如下程序:
1、德赛西威于 2025年 6月 9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根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德赛西威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以及《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前述事项亦于同日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相关公告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引致的调整
1、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上述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11.30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上述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0.26万份股票期权将
予以注销。
(二)因权益分配涉及的调整
1、 2026年 3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50元(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
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
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
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858,773 股后的 593,950,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2440123元计算。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根据上述权益分
配实施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86.09元/份调整为 84.85元/份。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 本次行权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公司相关公告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及公司的书面确认,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285名,本次行权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36.99万份。
(二) 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
1、本次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以 2024 年净利润
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4)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2025年、
2027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60% 0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2、本次行权条件的满足情况
(1)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核查,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所述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及本所核查,本次行权的 285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所述的不得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的书面确认,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3,584,767.75 元,较
2024 年增长 22.38%,不低于15%。
(4)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共计 285名,283 名激励对象 2025年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可行权比例为 1
00%;2名激励对象 2025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可行权比例为 60%。
综上,本所认为:
1、 本次行权可行权的 28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行权条件均已满足。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2、 本次调整及本次行权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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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51│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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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2026年 6月 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对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结果如下:
序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号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一情形,满足行权
意见或者无 条件。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5、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关任一情形,满足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行权条件。
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考核条件: 公司 2025年归属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利润为 2,453,584,76
于 20%; 7.75元,与 2024年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相比增长 22.38%,
满足第一个行权期
的考核条件。
4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 象共计 285人,283
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 名激励对象 2025年
(2025年、2027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 考核结果为优秀、良
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 好,可行权比例为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 100%;2名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2025年考核结果为
量。 合格,可行权比例为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60%。
个人层面可
100% 60% 0
行权比例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因个人层面绩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 个人层面可 100% 60% 0
权,由公司注销。 行权比例
4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 100% 60% 0
行权比例
考核结果为优秀、良
好,可行权比例为
100%;2名激励对象
2025年考核结果为
合格,可行权比例为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因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
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 28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项,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计 136.99万份。
二、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鉴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鉴于本次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正在办理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30万份,以及鉴于 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
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26万份。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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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36│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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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持有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120,299,59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0.16%)的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
)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8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3%。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惠创投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本次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惠创投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惠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0,299,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0.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持股数量与占比:截至本公告日,惠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0,299,5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0.16%。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88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8、承诺履行情况
拟减持股东惠创投对公司股份锁定与减持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德赛西威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德赛西威股份,也不由德赛西威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所持德赛西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德赛西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股份总数的 10%。因德赛
西威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减持德赛西威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
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惠创投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9、惠创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惠创投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惠创投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惠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惠创投《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8849dab-33ef-42c8-a05f-f9ea04b46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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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16│德赛西威(0029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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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ff0fb6-0c33-4a8f-b107-4da15a093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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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0│德赛西威(002920):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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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d056725-390d-42cf-98ca-07ceeeac5b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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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7│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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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891fdb3-a552-4817-a005-48ab1962e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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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58│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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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 20
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李薇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截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李薇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李薇女士已
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李薇女士的通知,其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
,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65b25db-f997-46b8-b74f-4076108a8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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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7│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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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
025 年 12 月 3 日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名 称: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类 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 高大鹏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信息和娱乐系统及部件,空调系
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显示系统及部件,转向系统及部件,汽车
安全系统及部件,智能驾驶辅助安全系统及部件,自动驾驶系统及部件,
动力及底盘管理系统及部件,车身控制系统及部件,胎压监测系统及部
件,变速箱控制单元及部件,汽车空气净化器及部件,汽车内饰面板,
汽车灯饰总成,车用应急电源,汽车行驶记录仪,传感器系列,车用雷
达,车用摄像头,车载麦克风,车用天线,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流
媒体后视镜,驾驶舱模块,车辆及驾驶员通讯报警系统,车载智能通讯
系统,车载智能通讯手机,车载总线网络系统及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
件、汽车电子相关零部件、组件、套件、生产模具及设备,车载应用软
件,汽车电子产品及部件,智能交通系统,移动出行服务,智能网联系
统及服务,互联网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从事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玖仟陆佰捌拾万零玖仟贰佰玖拾肆元
6、成立日期:1986年 07月 24日
7、住 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 103号(一照多址)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主要是鉴于公司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93,333股,以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 33,34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另外,根据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化、
取消监事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7a1edac-2aed-4684-932a-7d5d5aef55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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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7:48│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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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2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
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材料。该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
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投资者不应根据其中的资料作出任何投资决定
。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将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
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
等申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7/documents/sehk26041200163.pdf
英文版招股书: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437/documents/sehk26041200164.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信息而发布。本公告以及本公司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
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
、批准和/或核准,并需综 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3d52c590-91c8-43c1-a429-106cd8a39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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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20:46│德赛西威(002920):关于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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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持股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第一大股
东、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106,250股,不超过公司预披露公告时总股本的 1.1906%(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数量的总股本的 1.1964%)。
2026 年 2月 10 日,公司对德赛集团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的情况进行披露,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收到股东德赛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德赛集团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股数 变动占当 变动占当
式 均价 (股) 前总股本 前总股本
(元/ 比例(%) 比例(不含
股) 公司回购
专户股份)
(%)
广东德赛集 集中竞 2026年1月30 118.78 5,906,150 0.9896 0.9944
团 价 日-2026年4
有限公司 月2日
合计: 5,906,150 0.9896 0.9944
股份来源: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前总 股数(股) 占当前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 (%)
广东德赛集团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106,250 26.3244 151,200,100 25.3347
有限公司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德赛集团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德赛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出具日,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德赛集
团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德赛集团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做出的对公司股份锁定与减持的相关承诺。如德赛集团有后续的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20c6e9f-4125-423c-a55e-c114f2e321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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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2│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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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1、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858,773.00股后的 593,950,521.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340 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96,842,634股变更为当前的 596,809,294股。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
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对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12.440123元(含税)。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
3元/股。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58,773.00 股后的 593,950,521.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1.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5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8*****470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 08*****249 新余市威立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258 新余市威立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264 新余市恒惠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08*****260 新余市威立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3月 27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742,438,151.25元 =593,950,521股×1.25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2440123元计算(每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42,438,151.25元÷596,809,294 股=1.2440123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244012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调整事项
并予以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 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林洵沛
咨询电话:0752-2638669
传真电话:0752-26559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58ce64c-88ef-4a22-87c6-22943d5546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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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5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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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
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洪树勤先
生和王荣鑫先生。
王荣鑫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张伟
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王荣鑫先生负责公司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洪树勤先生和张伟鹏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证券对
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荣鑫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744879c-0760-45a9-9989-52dfe41f3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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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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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b955ded-cb07-4e52-87ed-dcb18efd3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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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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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1cd96ac1-6e85-42bb-9d92-afacbe62a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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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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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9f1df8a-e6c2-43f5-9ce3-6947d20f0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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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9│德赛西威(002920):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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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3e0d724-0e09-469c-8360-362f97fc04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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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9:36│德赛西威(00292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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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23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并于 2026年 3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 9人。本次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
本次发行”),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进行了修订。
该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原有制度将继续适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
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拟确认公司董事会各董事角色及职能划分如下:
执行董事:高大鹏先生、凌剑辉先生
非执行董事: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罗翔先生、尹毅强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薇女士、熊明良先生、徐焕茹先生
上述董事角色及职能的确认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尹毅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薇女士为相关委员会委员,
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熊明良先生、李兵兵先生、徐焕茹先生、李薇女士、尹毅强先生,熊明良先生为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李薇女士、姜捷先生、熊明良先生、徐焕茹先生、罗翔先生,李薇女士担任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徐焕茹先生、姜捷先生、李薇女士、熊明良先生、高大鹏先生,徐焕茹先生担任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a8cde374-bcac-4d75-8350-349138ff0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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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40│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关于德赛西威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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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中信证券关于德赛西威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bd8d7ffa-94b9-4e45-899e-473352cd4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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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7:16│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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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73b62897-f3a0-4866-bce5-ff8364734e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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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00:30│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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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c3e67455-f690-473f-9123-ee6297c33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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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3:47│德赛西威(0029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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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李薇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惠州市德赛西
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李薇(签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82420c1a-9501-4b30-ae70-d8e6b5327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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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3:47│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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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a7a45db6-6f74-4d33-b373-88fb83b41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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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3:47│德赛西威(0029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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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482e8934-719f-47cb-a2d7-0663c2f4b3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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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3:45│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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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276ab3e8-f03b-416c-b688-c369b5649b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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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3:44│德赛西威(002920):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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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a6eced44-5019-4441-a441-9c8177aa4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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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5│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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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ccadd79d-049d-4a64-903b-f879fb3bc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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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5│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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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8279cc1b-faae-45fc-93e7-9ce84bc1c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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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5│德赛西威(002920):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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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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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5│德赛西威(002920):容诚审字[2026]518Z0380号-已报备-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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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容诚审字[2026]518Z0380号-已报备-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feea2250-db5d-4ec5-887e-e1822c342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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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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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64570173-bcf0-45e7-a135-5cb6ae154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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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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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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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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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8c0a19ea-a879-483c-ba3a-d7d9a1d9f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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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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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82e6d997-fdbe-4b37-82c5-cd50057342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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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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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中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274c5fe1-83cd-4bcf-9675-7e7edfad1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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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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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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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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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
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和上市”,是指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相关活动。本制
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部下属各企业(包括子公司、分支机构)。公司应当要求其为境外发
行和上市所聘请的境内外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内控顾问、财务顾问、行业顾问、财经公关公司、印刷商等,以下合称“证券服务机构”)遵守本制度
的要求。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公司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
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后方可根据前述部门的批准或要求(如有)对外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第六条 公司对所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依法报有关保密行政
管理部门确定;对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公司可径行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公司应按本制度
第五条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后再行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未经有审批权限的
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公司一律不得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公司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否涉及数据安全合
规的,具体判断标准及需履行的程序应根据届时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确定。第七条 公司向各证券
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
和其他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第八条 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向证券公司、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
定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并就执行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情况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书面说明,公
司应当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妥善保存上述书面说明以备查。
第九条 经公司履行相应程序后,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对国家
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双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有关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公司应当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遵守保密及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其获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存储、处
理、传输上述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向境外监管机构和其
他相关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上述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 公司在与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就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事项签订服务协议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
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承担保密义务的范围等事项依法作出明确的约
定。
公司与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已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或保密协议中关于适用法律以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承担保密义务
的约定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符的,公司应当及时协商、修改服务协议或保密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第十一条 公司发现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和其他
物品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会计档案或会计档案复制件的,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公司应当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档案应当存
放在境内。确需要出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就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和上市相关活动对公
司以及为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提供相应服务的境内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或调查取证的,应当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
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双多边合作机制提供必要的协助。公司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配合境外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境外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调查或为配合检查、调查而提供文件、资料前,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关
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对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保密和档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可视情况要求对各证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前款所称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第十五条 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人员、组织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对于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监督整改工作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对于经公司要求仍拒绝整改的单位、人员或组织,公司可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任何单位、人员、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f0035363-2bd3-4191-8788-dd532b6900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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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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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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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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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88a2108b-f4d7-49d6-8bbc-4c0846980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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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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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焕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be65c44e-c02e-4395-b7c0-e3a878384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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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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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熊明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7f0e8c9e-64f6-443e-a814-6e96bedf44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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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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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增加后,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298,421,317.00元,已
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
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3,584,767.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利
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807,717,702.00元。截至目前,公
司总股本为596,842,634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5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鉴
于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将实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340 股,回购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由当前的 596,842,634股变更为 596,809,294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变更后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2,858,773股后的 593
,950,521股为基数,预计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742,438,151.25元。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742,438,151.25元;2025年度公
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742,438,151.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为30.2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742,438,151.25 665,939,161.20 466,205,12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53,584,767.75 2,004,875,279.70 1,546,735,979.88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7,830,910,001.91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7,807,717,702.00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874,582,436.45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01,732,009.11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874,582,436.45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742,438,151.25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874,582,436.45元,占20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93.6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
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
、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9fa0d6d6-c43f-45bc-bbe2-6bf58d246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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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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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
公司对 2025年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及商誉。公司对 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43,130.92 万元,占公
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58%。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项目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万元)
信用减值准备 2,828.43
其中:应收账款 1,552.97
应收票据 1,268.39
其他应收款 7.07
资产减值准备 40,302.49
其中:存货 30,771.88
合同资产 -102.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4.96
固定资产 3,967.43
在建工程 4,154.23
长期待摊费用 635.46
商誉 811.39
合计 43,130.9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公司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828.43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其中,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为:(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0,302.49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
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同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为:(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
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计获得无
条件收款权时间超过一年的合同资产。
3. 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等,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
产,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
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商誉,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2025年利润总额 43,130.92万元,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
公允反映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信用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c8609b94-e28a-4362-a607-8e99238247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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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2│德赛西威(00292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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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
2026 年 3月 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
体董事对《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
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
应的薪酬。
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2万元/年,按月度发放,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当月开始执行。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
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
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1079b288-6d76-417c-975a-37973633d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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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20:42│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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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西威(00292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343468e6-a951-4fbf-982b-f79e041c437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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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德赛西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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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1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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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德赛西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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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06/1224998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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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德赛西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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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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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德赛西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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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5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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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德赛西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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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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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德赛西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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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5/12228063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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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德赛西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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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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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德赛西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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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1/1220926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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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德赛西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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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9/1219669087.PDF
〖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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