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5 盈趣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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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6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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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37 │盈趣科技(00292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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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2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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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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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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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7:12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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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20:37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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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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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17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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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41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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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6│盈趣科技(00292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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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5 年 7 月 3 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6.8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6.58 元/股(含)。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和 2024 年 9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2),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00 元/股(含)调整为 16.87 元/股
(含)。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经董事会审
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 万元
,贷款期限 3 年,该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二、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
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5),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未实施
完毕。
三、本次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内容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7.00 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2024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00 元/股(含)调整为
16.87 元/股(含)。
因此,本次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87 元/股调整为 16.58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1、计算公式: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228,877,734.60 元÷777,441,784 股=0.2943985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6.87 元/股-0.2943985 元/股≈16.58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回购股份 474.56 万股,回购总金额为 6,359.3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8,000万元、调整后的回
购价格上限 16.58 元/股测算,预计剩余资金可回购股份数量约98.95 万股,加上已回购股份数量 474.56 万股,预计本次可回购股
份数量 573.5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77%;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3,000 万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6.58 元/股测算
,预计剩余资金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400.52 万股,加上已回购股份数量 474.56 万股,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 875.08 万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25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1b5794ff-1575-496a-ada8-6969a24b1a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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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37│盈趣科技(00292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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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516,00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7,441,78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516,002股后的 762,925,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3.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228,877,734.60 元人民币。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为了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
登记日期间不会进行股份回购。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
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77,441,784 股,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516,002 股后的 762,925,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0 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2 00*****878 林松华
3 08*****282 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240 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1*****024 黄育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2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7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本次公司权益分派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7,441,784 股扣减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因回购产生的库存股 14,516,002
股后的 762,925,782 股作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2024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28,877,734.60 元=762,925,782 股×0.30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2.943985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2.943985 元=228,877,734.60 元÷777,441,784 股×10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43985 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16.87 元/股调整至 16.58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3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申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金苗
咨询电话:0592-7702685
传真电话:0592-5701337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b6521e82-3d22-44f0-8e4a-c362aa5eb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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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22│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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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工业”)
通知,获悉万利达工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总股 质押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本比例 起始日 质押日
东及其一致行 (股) 比例
动人
万利达 是 14,300,000 3.68% 1.84% 2023/4/18 2025/6/20 国泰海通证券股
工业 份有限公司
注: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为 777,441,784 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万利达工业与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得未来投资”)、吴凯庭先生、王琳艳女士、吴雪平
女士、吴雪芬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比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况
(%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 质 占 已 未质押股 占未
) 比例 比例 押 质 份限售和 质
(% (% 股 份 押 股 冻结数量 押股
) ) 限 份 份
售 和 比 例 比 例
冻 (%) (%)
结、标
记
数量
万利达工业 388,438,96 49.9 244,126,09 229,826,09 59.1 29.5 0 — 0 0.00
0 6 8 8 7 6
赢得未来投 20,809,880 2.68 0 0 0.00 0.00 0 — 0 0.00
资
吴凯庭 3,785,245 0.49 0 0 0.00 0.00 0 — 2,838,93 75.00
4
王琳艳 9,800,000 1.26 0 0 0.00 0.00 0 — 0 0.00
吴雪平 3,000,000 0.39 0 0 0.00 0.00 0 — 0 0.00
吴雪芬 3,000,000 0.39 0 0 0.00 0.00 0 — 2,250,00 75.00
0
合计 428,834,08 55.1 244,126,09 229,826,09 53.5 29.5 0 — 5,088,93 2.56
5 6 8 8 9 6 4
(1)万利达工业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完成后,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2,982.61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3.59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56%,对应融资余额 185,070.00 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903.00 万股,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 6.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3%,对应融资余额 20,88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数量为18,464.42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3.0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5%,对应融资余额 122,650.00 万元。万利达工业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等,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万利达工业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在质押期内,若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及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平仓风
险。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
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1db5e7f-f4fb-478c-bdc8-e52efcb37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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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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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利达工业”)
通知,获悉万利达工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总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东或第一 数量 持股份 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动人
万利达 是 13,700,000 3.53% 1.76% 否 否 2025/6/18 2026/6/18 财通证券 置换
工业 股份有限 融资
公司
注: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 777,441,784 股。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万利达工业与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赢得未来投资”)、吴凯庭先生、王琳艳女士、吴雪平
女士、吴雪芬女士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况
(% 量 量 股份 股本 已 质 占 已 未质押股 占未
) 比例 比例 押 质 份限售和 质
(% (% 股 份 押 股 冻结数量 押股
) ) 限 份 份
售 和 比 例 比 例
冻 (%) (%)
结、标
记
数量
万利达工业 388,438,96 49.9 230,426,09 244,126,09 62.8 31.4 0 — 0 0.00
0 6 8 8 5 0
赢得未来投 20,809,880 2.68 0 0 0.00 0.00 0 — 0 0.00
资
吴凯庭 3,785,245 0.49 0 0 0.00 0.00 0 — 2,838,93 75.00
4
王琳艳 9,800,000 1.26 0 0 0.00 0.00 0 — 0 0.00
吴雪平 3,000,000 0.39 0 0 0.00 0.00 0 — 0 0.00
吴雪芬 3,000,000 0.39 0 0 0.00 0.00 0 — 2,250,00 75.00
0
合计 428,834,08 55.1 230,426,09 244,126,09 56.9 31.4 0 — 5,088,93 2.76
5 6 8 8 3 0 4
(1)万利达工业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4,412.61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6.9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40%,对应融资余额 195,070.00 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903.00 万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6.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73%,对应融资余额 20,88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为19,894.42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6.3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59%,对应融资余额 132,650.00 万元。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
行动人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等,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万利达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万利达工业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在质押期内,若出现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应的风险提示,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及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平仓风
险。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
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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