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5 盈趣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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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7 │盈趣科技(0029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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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7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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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2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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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28 │盈趣科技(0029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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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28 │盈趣科技(002925):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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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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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7:40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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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盈趣科技(0029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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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盈趣科技(00292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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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盈趣科技(002925):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豁免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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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7│盈趣科技(0029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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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770,36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771,669,05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770,362股后的 761,898,6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2.3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75,236,698.93元人民币。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为了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
会进行股份回购。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7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
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固定
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71,669,053 股,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770,362股后的 761,898,6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 2.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0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6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770,362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0 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2 00*****878 林松华
3 08*****282 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240 厦门赢得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1*****024 黄育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1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本次公司权益分派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1,669,053股扣减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因回购产生的库存股 9,770,362股后
的 761,898,691股作为利润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75,236,698.93元=761,898,691股×0.23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2.270878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2.270878元=175,236,698.93元÷771,669,053股×10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270878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按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申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金苗
咨询电话:0592-7702685
传真电话:0592-5701337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7b5866b6-e051-4044-b4bd-c83c978b70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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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7│盈趣科技(002925):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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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分别于 2026 年 4 月11日和 2026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
辖区上市公司 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40-17:00。
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董事、总裁杨明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金苗先
生。
投资者可提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intretec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解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4e8a0407-84f3-478d-870d-dd7ef5991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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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2│盈趣科技(002925):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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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002925):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b4cbf4a-3d3f-4a3e-aa86-900e37627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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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28│盈趣科技(0029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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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6]第 076号致: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魏吓虹、刘昭怡律师出席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7号,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等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
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
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9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1日分别在
《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 4月 28日,公司董事
会分别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
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 806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林松华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杨
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 15:00;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至 2026年 5月 7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46人,代表股份 477,815,36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61,898,691股)的比例为 62.7138%。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0人,代表股份474,015,10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2.215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6人,代表股份 3,800,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498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
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477,664,5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84%;反对135,2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二)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77,602,1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4%;反对197,9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弃权1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651,3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7%;反对 136,9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弃权27,00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75,083,8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3%;反对 2,702,4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6%;弃权 29,10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77,618,6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161,0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 35,6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六)在关联股东林松华、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胡海荣、李金苗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88,864,1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9494%;反对 162,0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3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无关
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在本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盖章及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7ae3f63-cb04-4088-bc6b-c6fb08980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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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28│盈趣科技(002925):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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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3号楼806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裁杨明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46人,代表股份 477,815,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138%。其中:
(一)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人,代表股份 474,015,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150%。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6人,代表股份 3,800,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林松华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林先锋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均委托
董事、总裁杨明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吴凯庭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特委托董事吴雪芬女士代为出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
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厦门盈
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77,664,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 135,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弃权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801,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54%;反对 135,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24%;弃权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22%。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602,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4%;反对 197,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4%;弃权 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39,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51%;反对 197,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78%;弃权 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871%。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7,651,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7%;反对 136,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弃权 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88,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514%;反对 136,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55%;弃权 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83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5,083,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3%;反对2,70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6%;弃权 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22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98%;反对 2,702,4
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740%;弃权 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36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77,618,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 16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弃权 35,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55,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241%;反对 16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52%;弃权 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007%。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林松华、建瓯趣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胡海荣、李金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88,864,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4%;反对 162,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755,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65%;反对 162,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05%;弃权 3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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