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6 华西证券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8 16:34 │华西证券(002926):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5年本息兑│
│ │付暨摘牌公告 │
├─────────┼──────────────────────────────────────────────┤
│2025-01-24 17:00 │华西证券(002926):华西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1-23 18:38 │华西证券(00292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6 17:12 │华西证券(002926):华西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
│2025-01-06 18:40 │华西证券(002926):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
├─────────┼──────────────────────────────────────────────┤
│2025-01-02 17:57 │华西证券(002926):西南证券关于华西证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1-02 17:57 │华西证券(002926):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西证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4-12-31 20:22 │华西证券(002926):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2024-12-30 21:37 │华西证券(002926):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2024-12-26 18:09 │华西证券(00292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2-18 16:34│华西证券(002926):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5年本息兑付暨
│摘牌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5 年 2 月 24 日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4 日
3、债券摘牌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4、付息兑付日:2025 年 2 月 25 日
凡在 2025 年 2 月 24 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5年 2月 24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发行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华股01,债券代码:149043)至2025年2月25日将
期满5年。根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
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 华股 01,149043。
3、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及存续规模: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存续规模人民币 4.1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为 3.42%。
7、起息日:2020 年 2 月 25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 年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级别: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
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行一次
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债券摘牌日及本息兑付日
1、最后交易日:2025年2月24日
2、债权登记日:2025年2月24日
3、债券摘牌日:2025年2月25日
4、本息兑付日:2025年2月25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20华股01”的当期票面利率为3.42%,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4.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7.36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1,027.3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4.20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1,034.20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的对象为:截至2025年2月2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2025年2月24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2025年2月24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
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
于境外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本
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
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2021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
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底。
七、本期债券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彭昊
联系电话:028-85239012
传真:028-65259853
2、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系人:贾致忠
电话:0755-28801392
传真:0755-83516189
3、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锦康路 258 号 5 号楼 13 楼
联系电话:021-20655772
联系人:冯菁菁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3b9986b1-37fb-4630-8672-cd63251912a0.PDF
─────────┬────────────────────────────────────────────────
2025-01-24 17:00│华西证券(002926):华西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华西证券(002926):华西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51d2c7f7-11fa-4a28-9b6f-c040ea4dff72.PDF
─────────┬────────────────────────────────────────────────
2025-01-23 18:38│华西证券(002926):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64,000.00万元–81,000.00万元 盈利:42,495.16万元
司股东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0.61% - 90.61%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62,000.00万元–79,000.00万元 盈利:43,924.17万元
损益后的净利
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1.15% - 79.8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4元/股–0.31元/股 盈利:0.1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确认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随着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的出台,资本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收入大幅增
加;财富管理业务对市场行情快速反应、精准发力,实现全年收入增长。以上因素综合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
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88a0587d-8754-488b-8324-52e8984c386c.PDF
─────────┬────────────────────────────────────────────────
2025-01-16 17:12│华西证券(002926):华西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2 日
2、本次除息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3、本次付息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1 月 23日支付自 2024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 24 华股 01,代码为 148588。
3. 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6.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2.80%。
7. 起息日:2024 年 1 月 23 日。
8.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
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
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1.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 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2 日
2、除息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3、付息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1 月 23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80%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年度票面利率为 2.80%。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28.0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
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28.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
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 22.40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华股 01”
持有人。凡在 2025 年 1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1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派息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
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1、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彭昊
联系电话:028-85239012
传真:028-65259853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2号西南证券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010-57631022
传真:010-88092060
联系人:李俊成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7151d8a0-684a-4751-8a90-cac4e649d422.PDF
─────────┬────────────────────────────────────────────────
2025-01-06 18:40│华西证券(002926):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0 日
3、债券摘牌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4、付息兑付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凡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5年 1月 10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发行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2华股01,债券代码:149772)至2025年1月11日将期满3年。根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2 华股 01,149772。
3、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2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3.05%。
7、起息日:2022 年 1 月 11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
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
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债券摘牌日及本息兑付日
1、最后交易日:2025年1月10日
2、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10日
3、债券摘牌日:2025年1月13日
4、本息兑付日:2025年1月13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22华股01”的当期票面利率为3.0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