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7 泰永长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3 19:01 │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8 00:00 │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19:33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9:30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22:39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辉) │
├─────────┼──────────────────────────────────────────────┤
│2026-04-28 22:39 │泰永长征(0029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
│2026-04-28 22:39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善敏) │
├─────────┼──────────────────────────────────────────────┤
│2026-04-28 22:39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众励) │
├─────────┼──────────────────────────────────────────────┤
│2026-04-28 22:36 │泰永长征(002927):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22:35 │泰永长征(00292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2026-07-03 19:01│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为支持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
,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
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
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等相关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源通因经营发展业务的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个月,即 2026年 6月 17日起到 2027年 6月 16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于 20
26年 7月 3日签订,公司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重庆源通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经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在上述会议审议范围内,重庆源通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 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1,000万
元(包含本次担保),剩余担保可用额度为 3,000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 497号;
3、法定代表人:甘立勇;
4、注册资本:10,018.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变压
器、电抗器、成套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充电桩及配件、高低压元器件、电力金具、
铁附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运维检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及砼制品生产、销售;电力电缆销售;普通货运;施工劳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庆源通 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9,799.05 35,281.47
营业利润 336.04 1,143.16
净利润 322.52 695.17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084.00 42,020.57
负债总额 24,690.44 22,559.27
净资产 20,393.57 19,461.30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6,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占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7.12%和 26.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80b27b34-c66a-4439-8569-5dc683c99ec6.PDF
─────────┬────────────────────────────────────────────────
2026-06-18 00:00│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f9114616-de7b-45b3-afde-51863a0fffdd.PDF
─────────┬────────────────────────────────────────────────
2026-05-20 19:33│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正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114,490,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9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12,884,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7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
,代表股份 1,605,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人,代表股份 1,608,2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2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人,代表股份 1,605,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9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罗晓丹律师、童匆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60,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8,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70%;反对 18,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弃权 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8%。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60,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21%;反对 18,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59,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7,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86%;反对 19,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7%;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60,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4%;反对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7,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35%;反对 19,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7%;弃权 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8%。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59,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7,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86%;反对 19,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7%;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60,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0%;反对 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8,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70%;反对 18,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弃权 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8%。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60,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21%;反对 18,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21%;反对 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21%;反对 18,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2%;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459,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 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1%;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7,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86%;反对 19,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7%;弃权 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6%。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罗晓丹律师、童匆聪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03a2709-5897-4c2f-9fb8-5d0babea3c4a.PDF
─────────┬────────────────────────────────────────────────
2026-05-20 19:30│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6e43126-55c7-4129-8faa-646bd3fc2595.PDF
─────────┬────────────────────────────────────────────────
2026-04-28 22:39│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东辉)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李东辉:男,1972年生,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系本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金融司公务员、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财务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6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
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
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
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大会 4 4 0 0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进行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除参加董
事会、股东大会外,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开展实地考察、现场调研,通过与有关人
员沟通,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咨询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董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相关专门委员会
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委员会的
工作沟通交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4年度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查阅公司内部审计资料、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浏览线上平台股民评论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同
时,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
,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
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证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
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
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总体建议和评价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学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东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e91e73-4e5f-4be6-93fa-0501cac491f6.PDF
─────────┬────────────────────────────────────────────────
2026-04-28 22:39│泰永长征(0029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进一步完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
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
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方案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绩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收入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缴交。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其年度的基本报
酬;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核心业绩考核指标、个人岗位绩效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对于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适当参考引进高级管理人员原有
的薪酬水平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方案。
第八条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具体标准与金额由股东会结合市场水平审议决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办理,如另
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办理。第十条 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 1 日到该月最后一日,并于次月 15 日之前准时发放。如遇支付日为休假日
,则顺延或提前发放。
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得不延缓发放工资时,应至少提前 1 日通知,并确定延缓支付日。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费用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按比例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三)向公司借取的到期未归还的借款。
第十二条 因公司计算错误或业务过失造成超额发放工资时,可以在下月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超额发放部分。
第四章 绩效与履职评价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按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展开,并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八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
要求。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的任一考核年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扣减特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当年绩效薪酬,或不予发放其当年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违反忠实或勤勉义务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或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adf74c-dfd9-406c-9629-5763a47d001a.PDF
─────────┬────────────────────────────────────────────────
2026-04-28 22:39│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善敏)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刘善敏: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7 月起任职于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兼任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山大学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公司独立董
事、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6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
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
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
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大会 4 4 0 0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分析会等会议,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战略发展、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投资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管理决策提出相关
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人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3、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董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
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4年度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汇报,包括但
不限于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内部审计、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
项的推进情况,强化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
了解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浏览本公司股吧、雪球等线上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合
理诉求。同时,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
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证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
客观的建议,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
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
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
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善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9369ce-b1e2-48f2-8679-6e802f8d915d.PDF
─────────┬────────────────────────────────────────────────
2026-04-28 22:39│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众励)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陈众励: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1985年8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任
电气总工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6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
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
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
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大会 4 4 0 0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
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
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组织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2024年度及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六)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汇报,包括但
不限于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内部审计、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
项的推进情况,强化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
了解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浏览线上平台股民评论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听取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同
时,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
,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
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保证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以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
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
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
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6年,本人将加强学习,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众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199455-20de-4b51-9509-58ccdb9732ad.PDF
─────────┬────────────────────────────────────────────────
2026-04-28 22:36│泰永长征(002927):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传
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其中黄正乾、陈
众励、李东辉、刘善敏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正乾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公司 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
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年度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
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01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年度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关联董事黄正乾、吴月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
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并预计 2026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44,000
万元,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有效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年度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6年 4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第
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
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 层召开 202
5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6826ab-728d-4e17-b3ac-c6d5a3360c14.PDF
─────────┬────────────────────────────────────────────────
2026-04-28 22:35│泰永长征(00292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460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460 号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永长征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泰永长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泰永长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63fd36-7f90-48c2-9466-23004673945e.PDF
─────────┬────────────────────────────────────────────────
2026-04-28 22:35│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53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1-2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539号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45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泰永长征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是泰永长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泰永长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泰永长征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永长征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泰永长征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泰永长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539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萃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e60f97-694a-4103-a847-5f35a70f2a0c.PDF
─────────┬────────────────────────────────────────────────
2026-04-28 22:35│泰永长征(002927):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6年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
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预计 2026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44,000万元,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有效期限
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审批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相关融资申请、担保合同的签署等。公司将
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方持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增担保 公司最近一 关联
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期净资产比 担保
例 率 例
公司 深圳市泰永电 100% 61.27% 24,000 40,000 40.15% 否
气科技有限公
司
重庆源通电器 100% 53.69% 3,000 4,000 4.01% 否
设备制造有限
责任公司
合计 27,000 44,000 44.16% -
上述担保余额是已审议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其额度经公司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
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栋A1-1601;
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注册资本:10,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消防产
品的研发与销售;充电桩和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
的研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的生产,消防产品的生产。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深圳泰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 82,862.31万元,负债 50,767.1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2,095
.20万元,营业收入 33,535.80万元,净利润 893.79万元。
经查询,深圳泰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 497号;
法定代表人:甘立勇;
注册资本:10,01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变压器、
电抗器、成套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充电桩及配件、高低压元器件、电力金具、铁附
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运维检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及砼制品生产、销售;电力电缆销售;普通货运;施工劳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重庆源通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 42,020.57万元,负债 22,559.2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9,461
.30万元,营业收入 35,281.47万元,净利润 695.17万元。
经查询,重庆源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
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子公司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或日常生产经营,
预期未来经营情况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的
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7.1亿元(包含本次预计新增额度)。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7,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7.10%。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b4c71f-def1-4012-9422-51ea7cd2909e.PDF
─────────┬────────────────────────────────────────────────
2026-04-28 22:35│泰永长征(002927):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继续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或理财产
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或理财产品。
3、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存款或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
业务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fc7f789-40bd-4e2c-9d05-4cfc33faa1c9.PDF
─────────┬────────────────────────────────────────────────
2026-04-28 22:35│泰永长征(002927):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 2025年度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正乾、吴月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2026年度 截至披露 2025年度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日已发生 实际发生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及采 长园科技集 产品销售、采 参考市场 300.00 0 293.63
购产品、商品 团股份有限 购原材料 价格
公司及其子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公司 房屋租赁 0 0 145.36
向关联人销售及采 绍兴芯谷科 主要采购原材 600.00 56.81 422.32
购产品、商品 技有限公司 料
合计 900.00 56.81 861.31
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2025年 2025年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露日期
易内容 度实际 度预计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及索引
发生金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 长园科技 产品销 293.36 300.00 0.35% -2.21% 2025年 4
品、商品 集团股份 售 月 25日
有限公司 《关于预
及其子公 计 2025年
向关联人租赁房 司 房屋租 145.36 220.00 25.30% -33.93% 度日常关
屋 赁 联交易的
向关联人采购产 采购 0.27 50.00 0% -99.46% 公告》(公
品、商品 绍兴芯谷 原材料 422.32 600.00 0.50% -29.61% 告编号:
合计 861.31 1,170.00 - -26.38% 2025-01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情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
的说明 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未产生重大影响,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受客户需求变
异的说明 化、市场行情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 1号高科技厂房;
法定代表人:杨涛;
注册资本:131,878.015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智能工厂装备、智能电网设备、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电
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1,807,322.99 万元;负债总额1,394,038.1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13,284.87万元
;营业收入 347,021.51万元;归母净利润-34,391.2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长园集团持有公司 0.52%的股份,长园集团提名的公司原董事王伟于 2025年 7月 21日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原)担任长园集团高级管理人员,长园集团2026年 7月 21 日前仍为
公司关联法人,2026 年 7月 21日后将不再是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长园集团资产规模较大,具备履约能力。
2、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芯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中兴南路 851号 3号厂房 3楼;
法定代表人:张高春;
注册资本:3,06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电子元件、电子仪器设备;计算机软件设计、电子技术应用服务;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年度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6,227.31万元;负债总额 427.4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227.31万元;营业收入 3,889.4
6万元;净利润-117.9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正乾及董事吴月平为其实际控制人(夫妻关系)、公
司董事吴月平担任其董事,绍兴芯谷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绍兴芯谷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绍兴芯谷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为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将参照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同类业务约
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均为不含税金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绍兴芯谷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守市
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主要是由于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受客户需求变化、市场行情变化等综合因素影响。
公司预计 2026年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按照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定价规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9351cd-fe10-4261-be1a-63e1a138bcf4.PDF
─────────┬────────────────────────────────────────────────
2026-04-28 22:34│泰永长征(00292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
5.00 《关于预计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公司 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4.00、5.00、9.00 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代理人身份
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见附件 3)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9:00-11:30、13:00-17:00。(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6年 5月 19日 17
:00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
层。邮编:518000(信函上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层。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海凤、周小菡;
电话:0755-86966076;
传真:0755-26012050;
电子邮箱:changzheng@taiyong.net。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57b9d1-bd95-4112-9e08-cfe4987d450b.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1,812.82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 4,182,663.0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18,266.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5,964,945.64元,减去利润分配 11,159,609.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148,569,733.42元;截止 2025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4,865,626.05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
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8,569,733.42元。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
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2,319,218.00 30,130,944.3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81,812.82 37,368,432.14 70,324,263.4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74,865,626.0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48,569,733.4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2,450,162.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4,103,627.6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52,450,162.3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把握行业
发展机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ab1042-38eb-457a-9b44-4799a568c2da.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01a065-208a-49c4-ace1-367719506831.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贵州泰永
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陈众励、李东辉、刘善敏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核
查评估后,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陈众励、李东辉、刘善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9f23a2-3851-4ee1-8143-b388a4bde1b2.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结合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实际及董事会成员调整等情况,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情况如
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善敏先生、陈众励先生、张智玉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李东辉先生、刘善敏先生、盛理平先生,其中独立董事李东辉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本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不作调整,原委员继续履职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a9ab74-6f56-4bbf-9bb5-5bef0774c6aa.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制度》,该制度已经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万元/年(税前)。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外,不享受其他形式的薪酬或福利待遇。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其年度的基本报酬
;
2、绩效薪酬:以公司核心业绩考核指标、个人岗位绩效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核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
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65a499-f467-40a1-b9db-96f0a434b609.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内容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
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执行该解释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财政部统一要求
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4277073-09a4-4c9a-9d95-f40ddd269977.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
一、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
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应收票据、结构性存款、存单、保证金及利
息等自有资产为上述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实际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
同及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三、业务办理授权
公司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
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254d68-28a0-4d75-ba09-3e66cce467c9.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c14402-eeeb-4f13-8287-703082946eab.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举办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
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其他关切问题,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贵州证
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6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
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召开时间:2025年5月11日15:30-17:30
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出席本次活动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黄正乾先生,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韩海凤女士。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http://rs.p5w.net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提前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2026年5月8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提问。公
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df02e2-9d75-46e7-8a29-8c7a2a0a0503.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
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公司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 2025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
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 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资
产减值损失合计 3,840.8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2,046.41
其中:应收账款 1,163.42
应收票据 4.69
其他应收款 877.85
应收款项融资 0.45
资产减值损失: 1,794.46
其中:存货 341.61
固定资产 113.79
商誉 1,339.06
合计 3,840.87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2025年 12月 31日。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预
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共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046.41万元。其中 2
02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 9,880.27万元,2025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1,163.42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54,111.94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预计) 54,111.94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详见“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1,163.42万元
2025 年度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
2、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季度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
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 341.61万元。
(2)长期资产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
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
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
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1452.85万元。其中 2025年 12月 31日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 1,339.06万
元,2025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339.06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商誉
账面价值 1,446.57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预计) 1,446.57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详见“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1,339.06万元
2025 年度计提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商誉计提跌价准备。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840.87万元,减值损失共减少利润总额 3,840.8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
权益,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88.67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82252b-c4dd-435e-ae50-5add7b3122ea.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萃柿,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紫建电子、泰永长征、皮阿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隆,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 9月开始在容诚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同洲电子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吴萃柿 2023/11/15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
委员会重庆证监局 司 2022年年报审计,被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
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解和审查,审计
委员会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进一步提
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
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5874df-6b00-47f8-83a4-307f3d6c6045.PDF
─────────┬────────────────────────────────────────────────
2026-04-28 22:32│泰永长征(0029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
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2、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方案;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实际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和进度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
成了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4月 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解和审查,审计
委员会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通,听取了负责年审工作的会计师关于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审阅了财务报告初稿,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并对重点关注事项提出了相关建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2051a6-ee0a-49c5-8d7f-1184a7c92f9c.PDF
─────────┬────────────────────────────────────────────────
2026-04-28 22:31│泰永长征(0029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泰永长征(0029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d6625b-d0c8-4821-bd3d-83eed2918ae4.PDF
─────────┬────────────────────────────────────────────────
2026-04-28 22:31│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报告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388cfe-f141-484a-ac24-ef4424d7b339.PDF
─────────┬────────────────────────────────────────────────
2026-04-28 22:31│泰永长征(00292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
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
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融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
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
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内
启动本次发行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88e393-e577-471c-9d14-c0e393824464.PDF
─────────┬────────────────────────────────────────────────
2026-04-28 22:31│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f61855-6b10-4ae3-a17c-8dfe236214f7.PDF
─────────┬────────────────────────────────────────────────
2026-04-28 22:30│泰永长征(00292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16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161 号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8Z0459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泰永长征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泰永长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泰永长征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泰永长征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泰永长征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泰永长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161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萃柿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ba5ef4-10b5-40f7-9933-497c65c1d4ea.PDF
─────────┬────────────────────────────────────────────────
2026-04-28 22:30│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564b65-a599-4bcc-81f4-6193c6ad525a.PDF
─────────┬────────────────────────────────────────────────
2026-04-10 20:08│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c19a3c8-91c0-43cd-8a2a-2fc45a33ff44.PDF
─────────┬────────────────────────────────────────────────
2026-03-13 19:29│泰永长征(0029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3月 13日(星期五)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3月 1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3月 1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6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正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4 人,代表股份113,573,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8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81,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 人,代
表股份 113,291,6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5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2人,代表股份 691,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
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9人,代表股份 681,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5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罗晓丹律师、陈玉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49,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4%;反对 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5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854%;反对 67,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5%;弃权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21%。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421,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2%;反对 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63%;反对 67,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6%;弃权 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91%。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罗晓丹律师、陈玉洁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edcab08-1de1-4651-8db3-5fa238fea072.PDF
─────────┬────────────────────────────────────────────────
2026-03-13 19:29│泰永长征(0029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所(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罗晓丹律师、陈玉洁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下称“本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
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下称“《董事会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
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
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13日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A1栋16层公司会议室如
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正乾先
生线上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至2026年3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查
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登记凭证、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的合法、有
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远程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投票活动结束后,会议主
持人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
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获得通
过。具体为:
1.0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449,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4%;反对 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弃权 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66,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854%;反对 67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5%;弃权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421,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2%;反对 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39,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063%;反对 67
,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6%;弃权 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
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6c913321-fa27-4d84-b481-d4b36da86f41.PDF
─────────┬────────────────────────────────────────────────
2026-02-25 16:52│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19beb8fb-497d-4bdd-9413-a6076599fd1b.PDF
─────────┬────────────────────────────────────────────────
2026-02-25 16:51│泰永长征(002927):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2月 11日以邮件和电话等方式传
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2月 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其中黄正乾、吴
月平、陈众励、刘善敏、李东辉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正乾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3月 13日(星期五)1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A1 栋 16 层
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53234f85-9f56-47a4-8afc-ab825b5b0e90.PDF
─────────┬────────────────────────────────────────────────
2026-02-25 16:49│泰永长征(0029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6年 2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3月 13日(星期五)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6年 3月 13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3月 13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3月 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00、2.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上述提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代理人身份
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文件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见附件 3)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6年 3月 12日(星期四)9:00-11:30、13:00-17:00。(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6年 3月 12日 17
:00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
层。邮编:518000(信函上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
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A1栋 16层。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海凤、周小菡;
电话:0755-86966076;
传真:0755-26012050;
电子邮箱:changzheng@taiyong.net。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4bb4bd19-ea7e-4c8e-860c-d602b884ba94.PDF
─────────┬────────────────────────────────────────────────
2026-02-25 16:49│泰永长征(00292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
─────────┴────────────────────────────────────────────────
泰永长征(00292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66889c13-7fd5-48b0-b6fa-f45274795d99.PDF
─────────┬────────────────────────────────────────────────
2026-02-25 16:49│泰永长征(002927):公司章程(2026年2月)
─────────┴────────────────────────────────────────────────
泰永长征(002927):公司章程(2026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08411dfc-c412-4842-89dc-40a03f7b9a9d.PDF
─────────┬────────────────────────────────────────────────
2026-01-30 18:38│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9b062729-d867-42fd-a42b-6026cf2740a7.PDF
─────────┬────────────────────────────────────────────────
2026-01-28 16:25│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503c101f-600f-4227-80a4-866e493dec86.PDF
─────────┬────────────────────────────────────────────────
2026-01-14 17:37│泰永长征(002927):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泰永长征(002927):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39d0d09a-5936-49d0-b69d-6ca44f2ba471.PDF
─────────┬────────────────────────────────────────────────
2026-01-14 17:35│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为支持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提供
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
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源通因经营发展业务的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人
民币贰仟万元整的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 2026年 1月 21日起到 2026年 12月 17日。公司为本次授信事项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重庆源通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在上述会议审议范围内,重庆源通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 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3,0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剩余担保可用额度为 0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 497号;
3、法定代表人:甘立勇;
4、注册资本:10,018.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变压
器、电抗器、成套开关设备、箱式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充电桩及配件、高低压元器件、电力金具、
铁附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运维检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及砼制品生产、销售;电力电缆销售;普通货运;施工劳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重庆源通 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708.21 37,313.67
营业利润 939.51 2,445.24
净利润 757.42 2,192.77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111.88 40,755.13
负债总额 26,588.33 21,989.00
净资产 19,523.55 18,766.13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浦发银行;
2、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在自 2026年 1月 21日至 2026年 12月 17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
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
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万元整为限;
5、保证范围: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4,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占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5.65%和 23.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e3f6c5ce-76ac-4397-a04f-0e34913795ba.PDF
─────────┬────────────────────────────────────────────────
2025-12-05 20:15│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为支持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泰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
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等相关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泰永因经营发展业务的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授信额度,额度为 12个月,即 2025年 12月 4日起到 2026年 12月 3日止。公司为本次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本次为深圳泰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在上述会议审议范围内,深圳泰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已使用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剩余担保可用额度为 30,000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A栋 A1-1601;
3、法定代表人:黄正乾;
4、注册资本:10,5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消
防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充电桩和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
源)的研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的生产,消防产品的生产。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深圳泰永 100%的股权;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046.29 43,522.19
营业利润 1,460.20 1,600.41
净利润 1,283.76 1,571.57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114.26 60,662.48
负债总额 47,629.10 29,461.07
净资产 32,485.16 31,201.41
8、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
2、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2,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占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4.34%和 21.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bbabb77f-a8b2-456b-9ce8-75cd80b36ed2.PDF
─────────┬────────────────────────────────────────────────
2025-12-01 18:20│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泰永长征(0029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a7a79f20-a200-437d-a848-465ad4cb4f8e.PDF
─────────┬────────────────────────────────────────────────
2025-10-30 00:00│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泰永长征(00292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5cfba76-d1d1-4d22-aafa-032ec8e06cc9.PDF
─────────┬────────────────────────────────────────────────
2025-10-30 00:00│泰永长征(00292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永长征(002927):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3d56d3b-86b9-4e5f-b48d-fd7c52104173.PDF
─────────┬────────────────────────────────────────────────
2025-10-14 18:07│泰永长征(002927):关于公司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因经营发展需要,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办公场所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现将办公地址变更
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部分(仅限办公)
变更后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A1栋16层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以上新办公地址。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投资者热线、网址、电子邮箱等
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具体如下:
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6966076
传真号码:0755-26012050
电子邮箱:changzheng@taiyong.ne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de657c8f-2296-44e6-98a5-b202c704dfe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泰永长征: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537.PDF
─────────┬────────────────────────────────────────────────
2026-04-29│泰永长征: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545.PDF
─────────┬────────────────────────────────────────────────
2025-10-30│泰永长征: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8549.PDF
─────────┬────────────────────────────────────────────────
2025-08-29│泰永长征: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35193.pdf
─────────┬────────────────────────────────────────────────
2025-04-25│泰永长征: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3573.PDF
─────────┬────────────────────────────────────────────────
2025-04-25│泰永长征: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3525.PDF
─────────┬────────────────────────────────────────────────
2024-10-30│泰永长征: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110.PDF
─────────┬────────────────────────────────────────────────
2024-08-30│泰永长征: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8694.PDF
─────────┬────────────────────────────────────────────────
2024-04-26│泰永长征: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00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