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8 华夏航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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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2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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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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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6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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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3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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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0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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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8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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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8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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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7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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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47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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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5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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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4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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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所
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 质
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 期日 人 押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如 充质 日 用
一大股 (%) (%) 是,注 押 途
东及其 明限售
一致行 类型)
动人
华夏航 是 30,310, 10.13% 2.37% 否 否 2026 2027 财通 股
空控股 000 年 07 年 07 证券 权
(深 月 15 月 15 股份 类
圳)有 日 日 有限 投
限公司 公司 资
合计 —— 30,310, 10.13% 2.37% —— —— —— —— —— —
000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况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数量 数量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股) (股) (%)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结、标记 比例 售和 比例
数量 (%) 冻结 (%)
(股) 数量
(股)
华夏 299,210, 23.41 9,861,9 40,171, 13.43% 3.14% 0 0.00% 0 0.00%
航空 434 % 33 933
控股
(深
圳)有
限公
司
深圳 140,260, 10.97 42,000, 42,000, 29.94% 3.29% 0 0.00% 0 0.00%
融达 736 % 000 000
供应
链管
理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天津 80,022,0 6.26%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华夏 00
通融
企业
管理
中心
(有
限合
伙)
深圳 56,700,0 4.4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瑞成 00
环境
技术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合计 576,193, 45.08 51,861, 82,171, 14.26% 6.43% 0 0.00% 0 0.00%
170 % 933 933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30ad13f9-85ec-4dc4-be32-18fa05e6a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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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03│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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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3,500 ~ 5,000 25,077.89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06% ~ 86.04%
扣除非经常性损 2,500 ~ 3,600 22,681.73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4.13% ~ 88.98%
基本每股收益 0.0277 ~ 0.0396 0.196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中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就本业绩预告中财务数据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00.00 万元至5,000.00 万元,同比减少 80.06%-86.04%,主要
系: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二季度航油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航油成本增加,因此本期业绩预计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业绩预告中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e83b54b-b7fe-49ae-bba5-e7bd40222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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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06│华夏航空(002928):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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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13 日、
2026 年 0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0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6 年 03 月 04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5,312,062 股
,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20%,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1.7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51 元/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5
9,978,294.81 元(不含交易手续费及相关税费)。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930.00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278,2
41,550 股的 0.73%,均来源于上述回购专用账户的 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K10292 号)的审验
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38,602,107.00 元,实际认购股数为 9,257,100 股,实际认购情况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资金
来源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于 2026 年 06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257,100 股已于 2026 年 06 月 25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
6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2%,过户价格为 4.17 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公司股份数量为 6,054,962 股。上述回购股份的实际使用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
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
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
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2e7e2a7-f2e8-42d4-95d0-41bb207d0e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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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03│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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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
26 年 06 月 0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俸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10
8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108 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8,602,107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00%。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
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8,602,107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现根据《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谭梦然、刘维维、冒雪梅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非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8,602,107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同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谭梦然先生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的出席、提案等的
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延长;
(11)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8,602,107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18e4b252-7a1d-4e1e-9464-7af2086c6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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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0│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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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概述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0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不超过人民币 26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引进飞机、飞机预付款、项目建设、购买航材、设备采购、日常运营
等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维修”)担保额度为 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已提
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继续有效),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
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贵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20267021107658C1B1 的《保证合
同》,约定公司为交行贵州分行与华夏维修在2026年 05月 18日至 2027年 05月 18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 14,000.00 万元(壹亿肆仟万元整)。
前述《保证合同》签署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夏维修的担保余额为 46,586.96 万元(其中,45,086.96 万元为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华夏维
修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60,586.96 万元(含本次担保 14,000.00 万元),公司对华夏维修尚余可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40,000.00 万
元。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与交行贵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币种和金额:人民币 14,0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8、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条款另有约定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
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9、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债权
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92,352.11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比例为 49.75%。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行贵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1bb7ea4e-6bcf-4fe5-a55f-ffe98cef2f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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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8│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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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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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8│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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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星期四)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8日09:15~15:00。(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
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 670,679,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576,194,6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94,48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50%。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78,241,550 股,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股份为 2,300,199 股。根
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表决权”的相关约定,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公司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此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5,312,062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综上,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60,629,289 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9 人,代表股份 94,48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8 人,代表股份 94,48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5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457,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9%;反对 1,207,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01%;弃权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264,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71%;反对 1,207,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5%;弃权 1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44%。
2、审议通过《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444,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9%;反对 1,211,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07%;弃权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251,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33%;反对 1,211,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27%;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443,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8%;反对 1,212,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弃权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250,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28%;反对 1,212,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31%;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向姣、张泽林
2、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dbdb20d-2b10-4fe3-b4f0-c36328c03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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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37│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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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d489a44-8fbb-4392-8d66-9353bd3d24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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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47│华夏航空(002928):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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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股东或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深圳融 是 42,000,000 29.94% 3.29% 否 否 2026 办理 中国银 置换
达供应 年 05 解除 河证券 融资
链管理 月 26 质押 股份有
合伙企 日 登记 限公司
业(有 手续
限合 之日
伙)
合计 / 42,000,000 29.94% 3.29% / / /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深圳融达供 是 53,000,000 37.79% 4.15% 2024 年 06 2026 年 05 中国银河
应链管理合 月 24 日 月 27 日 证券股份
伙企业(有 有限公司
限合伙)
合计 / 53,000,000 37.79% 4.15% /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和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和解除质 解除质押后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押前质押 质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份数量 量(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数量 (股)
(股)
华夏 299,210, 23.41 9,861,93 9,861,933 3.30% 0.77% 0 0.00% 0 0.00%
航空 434 % 3
控股
(深
圳)有
限公
司
深圳 140,260, 10.97 53,000,0 42,000,000 29.94% 3.29% 0 0.00% 0 0.00%
融达 736 % 00
供应
链管
理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天津 80,022,0 6.26%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华夏 00
通融
企业
管理
中心
(有
限合
伙)
深圳 56,700,0 4.4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瑞成 00
环境
技术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合计 576,193, 45.08 62,861,9 51,861,933 9.00% 4.06% 0 0.00% 0 0.00%
170 % 33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部分解除质押登记-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0488397-2db2-4781-9c4f-19aa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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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5│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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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概述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04 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不超过人民币 26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引进飞机、飞机预付款、项目建设、购买航材、设备采购、日常运营
等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维修”)担保额度为 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已提
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继续有效),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
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重庆两江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建
行重庆两江分行与华夏维修签订的编号为 HTU500040000FBWB2026N000U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
下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陆仟万元整)。
前述《保证合同》签署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夏维修的担保余额为 42,616.96 万元(均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华夏维修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8,616.96 万元(含本次担保 6,000.00 万元),公司对华夏维修尚余可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54,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与建行重庆两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币种和金额:人民币 6,0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
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8、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
款仍须履行。
9、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0,382.11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比例为 46.66%。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行重庆两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50effb8-0ff9-4cc0-9531-8838e8b433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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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9│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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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一)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15~15:00。(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
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 735,525,0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4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576,193,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0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7 人,代表股份 159,331,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91%。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78,241,550 股,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股份为 2,300,199 股。根
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中“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表决权”的相关约定,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公司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此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5,312,062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综上,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60,629,289 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159,323,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159,323,4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8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宣读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833,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反对66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99%;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631,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反对 661,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1%;弃权 3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833,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9%;反对661,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99%;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63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8%;反对 661,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2%;弃权 3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836,4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654,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90%;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634,8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8%;反对 654,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7%;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5%。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823,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6%;反对667,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07%;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622,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8%;反对 667,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7%;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619,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71%;反对 5,869,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980%;弃权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17,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33%;反对 5,869,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41%;弃权 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26%。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765,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7%;反对72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84%;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563,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9%;反对 724,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5%;弃权 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6%。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808,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5%;反对681,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27%;弃权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606,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0%;反对 681,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0%;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629,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0%;反对663,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164%;弃权3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620,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90%;反对 663,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4%;弃权 3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4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范启辉、陈安琪
2、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39e39ae-7d3d-4c00-b66e-10b39159fe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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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9│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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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4e8a8bd-ca77-4f3f-b4c3-cd3c49b99a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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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47│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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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abe4a412-b15f-47f9-96f7-c77beb452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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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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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担保等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四、公司在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
有者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03e8cd6-3e10-4f5d-b4af-2f5847a21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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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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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
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制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
工意见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
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cd7ae9e-9a76-44c7-b466-60236b02ce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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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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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3ce9903-3c03-4d28-9fc7-8ffbf9630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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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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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e91cb63-342a-4d8f-b486-d0d774496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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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9│华夏航空(0029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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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
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拟作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应当对上述提案 1.00、2.00、3.00 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
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进行登记。
(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来信请寄: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01120(信函上注明“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毛新宇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传 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maoxy@chinaexpressair.com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850dfdc-c003-4989-8833-e11630c2e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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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9│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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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e9c65b9-ff0e-44a1-ab14-098924609a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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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6│华夏航空(0029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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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5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6年 05月12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
根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
免通知时限要求。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 2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胡
不为先生、乔玉奇先生、范鸣春先生、孙超先生、仇锐先生、彭泗清先生、刘文君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
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华夏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吴龙江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华夏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吴龙江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但法律法规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禁止的除外;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若有);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吴龙江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7f45100-fce1-4c80-8866-21df9aad3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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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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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概述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04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引进飞机、飞机预付款、项目建
设、购买航材、设备采购、日常运营等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维修”)担保额度为
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继续有效),自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D920130260428087 的《保证合
同》,约定公司为成都银行重庆分行与华夏维修签订的编号为 H920101260428540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所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00 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前述《保证合同》签署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夏维修的担保余额为 41,116.96 万元(其中,20,116.96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华夏
维修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7,116.96 万元(含本次担保 6,000.00 万元),公司对华夏维修尚余可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23,000.00 万
元。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与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币种和金额:人民币 6,0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
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
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方式
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承担保证
责任的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
(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
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8、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港澳台地区法律除外)。
9、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2)发生违约情形后,欠款本息在五万以下的,若受诉法院为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的,法院将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
理,一审终审。
(3)发生违约情形后,欠款本息在五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若受诉法院为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的,双方同意适用小额诉讼
程序进行审理,一审终审。
10、本合同的效力及独立性
(1)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它条
款或该条款其它内容的有效性。
(2)本合同担保之主债权终止时,若债务人因主债权终止而对乙方负有返还或赔偿责任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对
债务人应返还或赔偿乙方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签名或盖名章)并
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①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②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9,537.11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比例为 46.44%。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e4136c5-2817-4487-b5a7-df2806d984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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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7│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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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0349d8f-6403-4b05-9466-240a44dd38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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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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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泗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213a028-ead6-4b11-ba5d-bb0fcc680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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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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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a272f43-0281-41d4-9b23-b07135fd9a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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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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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文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0786ec3-5cca-4c31-bdb7-22701ba340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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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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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b4bd642-9716-4db9-a2ce-376e55f00d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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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华夏航空(00292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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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ae75622-7272-46a1-a1fd-0e7adb72a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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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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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f859bd5-d179-4499-8012-a32734306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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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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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航空”、“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夏航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2 号)的核准,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04,070,29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500 万元。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4,673,90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4,999,935.2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397,899.3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9,602,035.8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0号)。
(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1、将募投项目“引进 4 架 A320 系列飞机”变更为“引进 2 架 A320 系列飞机”,
缩减的架次将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自筹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基于节约飞机引进成本的考虑,公司同步
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夏航空变更为华夏航空的全资子公司云飞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飞飞机”),后续
所涉募集资金由华夏航空以借款形式提供给云飞飞机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引进 4 架 A320 系列飞机”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1
9,210.20 万元,“引进 2 架 A320 系列飞机”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75,410.2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3,800.00 万元将调整至新
募投项目“引进 5 架 C909 系列飞机”。
2、终止募投项目“购买 14 台飞机备用发动机”,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自筹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公司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购买 14台飞机备用发动机”的募集资金 48,700.00万元调整至新募投项目
“引进 5 架 C909 系列飞机”。
(三)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及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发行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引进 2 架 A320 系列飞机 75,410.20 云飞飞机
2 引进 5 架 C909 系列飞机 92,500.00 华夏航空
3 补充流动资金 73,050.00 华夏航空
合计 240,960.20 /
(四)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83,372.66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801.47 万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688.5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2,409,437,835.8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191,937,835.84
5555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 1,217,500,000.00
贸易试验区分行 0770 专户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618,173.91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1,448,212.86
减:手续费 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8,014,684.94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833,726,557.52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013,097,651.79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1 820,628,905.73
减: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发动机退回 PDP 款 1,640,811.10
减少部分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116,885,821.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24.12
5555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 0.00
贸易试验区分行 0770 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16,885,197.11
5320 专户
注:募集资金净额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的差异为增值税税金及到账后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较之前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的数据有所减少主要系因公司在 2025年度内将原定募投项目“购买 14台飞机
备用发动机”变更为“引进 5架C909系列飞机”,故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动机 PDP 款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退回至专
户。同时,因发动机以美元计价,对应款项会因退回/支付时间的汇率而产生些许差异(约为 1,640,811.10 元)。则》等的有关规
定制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规
定。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贵阳瑞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交通银行贵阳瑞北支行(银行账号:521000104013000514254)一直未投入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
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及
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阳瑞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 年 8 月 12 日,针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完成
了补充协议的签署,公司、云飞飞机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完成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2025 年 12 月 30 日,针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划转,公司对完成结项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亦随之终止。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76320180802155555)的用途调整签署了补充协议,指定其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签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签约各方严格履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8,014,684.94 元外,其余
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类别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非公开发行 华夏航空股 中国光大银行 76320180802155555 624.12
A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票 上海分行
云飞飞机租 中国光大银行 76320180800905320 116,885,197.11
赁(上海)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分行
合计 116,885,821.23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fc3866f-ae7a-4c09-aea7-33cceabb7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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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华夏航空(0029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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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9797b5b-d197-4f88-9d8e-db7aabbb9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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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4│华夏航空(0029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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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05 月 18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
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供应链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将对
上述第 8项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
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进行登记。
(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来信请寄: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01120(信函上注明“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毛新宇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传 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maoxy@chinaexpressair.com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fb14342-3359-4510-bb5d-eb2ed2f27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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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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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1beb39d-dcdc-41d3-bd05-6cf5788c44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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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3│华夏航空(00292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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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e847d0d-5ca8-40b2-997f-78fd99f1d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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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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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在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62,591.04 万元,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公
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3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
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1,420.07 万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86,481.24 万元。根据《监管指引第 3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鉴于上述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5 年度实
施股份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3,203,450 股,累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139,001,185.25 元(不含交易费用),占公司 2
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 22.2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5,910,360.24 267,973,018.24 -964,979,524.90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14,200,659.51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864,812,358.50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3,698,715.4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未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监管指引第 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
条件,为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系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及长远战略规划等因素审慎作出的决策。公司将
按照《监管指引第 3号》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
,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d4419a9-4334-43a7-8e24-b138661ce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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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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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作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所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的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立信所成立于2011 年 01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2025 年度立信所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计师时间 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高飞 2003 年 2000 年 2000 年 2016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白露 2020 年 2008 年 2020 年 2022 年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唐国骏 1999 年 1999 年 2004 年 2025 年
2、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 职务
高飞 2023-2024 年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 年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白露 2023-2025 年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2025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唐国骏 2023-2024 年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三)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
及从业人员 151 名。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高飞、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国骏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四)独立性
立信所、项目合伙人高飞、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国骏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2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
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立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五、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质
量控制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立信所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
支持。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
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
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所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质量控制
出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前,立信所就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召开立信所质量控制委员会会议,立信所质量控制委员
会成员就审计组对公司的审计情况、与公司的管理层沟通情况、立信所质控部审核情况、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问题进行了细致充分的
讨论,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符合立信所质量控制制度要求,一致同意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
程中,立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
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所已提
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认为立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的
各项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093ab1a-769e-4754-9642-25b1ac5d8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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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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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鉴于航油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大,且航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存在较高相关性,为降低原油、航油价
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
用安排合理。
2、交易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人民币 11 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
环使用。
3、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
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原油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原油套期保值业
务规模(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人民币 11 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
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背景及目的:鉴于航油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比例较大,且航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存在较高相关性,为降低原油、
航油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套
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任一时点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人民币 11 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采用滚动建仓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交易方式: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4、交易期限: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1、本次拟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账面资金的浮动亏损及保证金追加;如保证
金追加不及时,存在因标的合约被强行平仓,形成实际损失的风险;期权合约交易采取权利金的交易方式,如购入期权产品,可能面
临全部权利金的损失风险。
(2)流动性风险:期货品种在最后的交易日期间波动较大,市场流动性不强,可能难以找到交易对手,导致价格剧烈波动,造
成资金损失。
(3)操作风险:包含账户资金配置不到位、操作人员失误等内部操作风险,以及因交易时间限制、交易系统故障,无法与期货
公司、场外期权交易对手及时联络,导致不能完成相关业务,影响交易正常进行,造成资金损失的风险。
(4)汇率风险:因公司套期保值产品主要采取美元计价,外汇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可能造成公司套期保值交易资金的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因内控体系不完善、操作不合规而导致的资金损
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
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将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控制头寸,持仓量不超过合约匹配时期的用油量,也不超过未来一年的
航油使用总量,从而降低原油价格波动风险。
(3)公司将控制原油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或期权的权利金,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等规定的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4)公司原油套期保值设置止损线,规避期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5)期权合约履行中如交易对手违约,严格按照合同事先约定,行使相关权利,防范风险。
(6)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相关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情况。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原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
理。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以对冲和降低原油、航油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为目的,且不进
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
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必要、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6f62c6b-027b-4a8b-8a5d-753764c47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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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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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 年 01 月 2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7)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8)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起诉(仲
裁)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金亚科技、周旭辉、 事件 金额
立信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
保千里、东北证券、 元 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银信评估、立信等 1,096 万元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
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效判决均已履行。
2015 年重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组、2015 年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
报、2016 年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
报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
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
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
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
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
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
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
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
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
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
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
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
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立信 开始为本公司提
计师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高飞 2003 年 2000 年 2000 年 2016 年
签字注册会 白露 2020 年 2008 年 2020 年 2022 年
计师
项目质量控 唐国骏 1999 年 1999 年 2004 年 2025 年
制复核人
上述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 时间 上市公司 职务
高飞 2023-2024 年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2025 年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白露 2023-2025 年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2025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唐国骏 2023-2024 年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 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5 年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高飞、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国骏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
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项目合伙人高飞、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国骏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 2024 年度、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 120 万元、12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情况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04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核
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同意续聘立信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工作情况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300b088-103c-4da5-b545-23b76fd89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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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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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鉴于公司以美元为主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且公司账面美元负债余额较高,为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外币贷款利
率波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
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等业务。
2、交易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1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外币贷款本金及
租赁负债)不超过人民币 0.39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上述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
3、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及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
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
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任一时点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1 亿元或等值外币,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外币贷款本金及租赁负债)不超过人民币 0.39
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背景及目的:鉴于公司以美元为主的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且公司账面美元负债余额较高,为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外币
贷款利率波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金额: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1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外币贷款本金及租赁负债)不超过人民币 0.39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上述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
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交易方式: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2)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利率掉期或混合利率掉期等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4、交易期限: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手方
拟选择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利率掉期业务。
二、审议程序
1、本次拟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利率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利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期限和金额进行交易。但此项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存在美元负债及购汇需求,面临人民币汇率和美元负债利率变动导致损益及成本变化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时拥有足额清算资金或选择净额交割以减少到期日现金需求,
但不排除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公司交易对手均为信用优良、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但不排除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
风险。
(5)政策风险:金融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金融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际业务需要为基础、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套期保值业务将根据实
际外汇需求择期开展,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总金额不超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如需)批准的额度。
(2)为降低外汇流动性风险,公司将严格应付外汇款项的管理,合理安排付款计划和购汇的择期交易区间。
(3)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
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4)拟采取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的金融衍生品进行外汇、利率的套期保值业务,并选择信用优良、与公司有长期
良好合作关系的大型金融机构合作套保业务,降低交易对手到期违约风险。
(5)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跟踪评估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和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
亏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定的应急机制及时应对,采取相关措施。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
核算处理。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外汇汇率及外币贷款利率,降低外汇汇率及外币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进
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
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是必要、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355013f-5f7f-4574-b837-053833331b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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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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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4439adc-1ba7-4140-b4a6-acec511543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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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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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夏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
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为公司及所控股公司。主要单位包括: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华夏云融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华夏云集(重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华夏
云象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华夏典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华夏通融(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华夏航空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典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华夏典藏旅行社有限公司;衢州华夏典藏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典藏旅
行社有限公司;华夏航空销售(衢州)有限公司;华夏航空销售(芜湖)有限公司;华夏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华夏海外发展(香港)
有限公司;华夏云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融通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融通二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融通三号(香
港)租赁有限公司;云融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云飞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云通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云通二号(天
津)租赁有限公司;云通三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云通五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云通六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审计、资金管理、预算管理、成本与费
用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信息管理、对外担保。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工程项目、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建设。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1、内部控制缺陷分类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
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到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或超过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的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
,对金额超过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或超过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对金额超过经审计净利润的1%或超过年
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的错报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
a)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重新更正财务报告;
c)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设置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表述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性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考虑到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后,以涉及的金额大小为标
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大于等于公司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的错报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大于等于公司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的错报为重要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大于等于公司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2‰的错报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
a)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b)严重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c)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d)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e)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2)重要缺陷
a)出现严重服务质量问题,且造成严重后果;
b)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c)偏离企业战略或经营目标,对战略或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d)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3)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对内控测评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商讨缺陷整改措施。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这些识别出的
缺陷已经得到整改或正在积极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公司将在后续的工作中对重要业务在内控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验证,进一步发现缺陷、检验内控效果,加强对风险的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发展,促进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ee0157b-11b4-4ae9-8c0a-98ce61934a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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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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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f2c0bec-64c8-4026-95a6-3823f3921b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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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举办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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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互动,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及其他关切问题,在贵州证监局指导下,贵州证券业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 2026 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
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5:30-17:3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本次活动人员: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为公司职工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吴龙江先生、独立董事仇锐先生、董事会秘书兼
副总裁俸杰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张静波女士。
4、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 http://rs.p5w.net 进入专区页面参与交流。
二、投资者问题提前征集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开展问题征集,提问通道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放至 2026 年 05 月 08 日截止,请通过微信关注“贵州资本市场”公众号,发送关键词“提问”即可进入专区
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a9bfd29-8db2-450b-b75c-ddbe0c8b2e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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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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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履行职务发
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 18 万元/年,按月发放。不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标准如下:
(1)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扣除一定比例后按月预发,年中/年底绩效考核后,依据考核结果以
半年为周期兑现差额,多退少补。扣除的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年度考核时,如有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年度绩效奖励或专项奖励,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予以发放。
(2)若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绩效考核及发放规则依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执行;
(3)若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规定领
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50%。
1.基本薪酬:为保障高管履行日常管理职责而支付的固定报酬。依据高管所承担岗位责任和贡献大小,结合岗位影响力、领导力
、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知识经验、工作领域等因素,同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综合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及考核结果发放的浮动报酬。绩效薪酬是薪酬体系中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的部分。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公司高管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激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cc2aff8-5112-40fd-af4c-805f34920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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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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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62 号)的核准,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04,070,29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3,500 万元。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264,673,90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34,999,935.2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5,397,899.32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9,602,035.8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04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0 号)。
(二)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0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07 月 0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1、将募投项目“引进 4 架 A320 系列飞机”变更为“引进 2架 A320 系列飞机”,缩减的架次将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
/自筹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基于节约飞机引进成本的考虑,公司同步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夏航空变更为华夏
航空的全资子公司云飞飞机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飞飞机”),后续所涉募集资金由华夏航空以借款形式提供给云飞
飞机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引进 4 架 A320 系列飞机”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9,210.20 万元,“引进 2架 A320 系列飞机”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75,410.2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3,800.00 万元将调整至新募投项目“引进 5 架 C909 系列飞机”。
2、终止募投项目“购买 14 台飞机备用发动机”,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自筹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公司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购买 14 台飞机备用发动机”的募集资金 48,700.00 万元调整至新募投项目“引进 5架 C909
系列飞机”。
(三)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01 日、2025 年 06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及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实际发行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引进 2 架 A320 系列飞机 75,410.20 云飞飞机
2 引进 5 架 C909 系列飞机 92,500.00 华夏航空
3 补充流动资金 73,050.00 华夏航空
合计 240,960.20 /
(四)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83,372.66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801.47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 11,688.5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2,409,437,835.8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191,937,835.84
5555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 1,217,500,000.00
贸易试验区分行 0770 专户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618,173.91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 1,448,212.86
减:手续费 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8,014,684.94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833,726,557.52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013,097,651.79
1 820,628,905.73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减: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发动机退回 PDP 款减 1,640,811.10
少部分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116,885,821.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24.12
5555 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 0.00
贸易试验区分行 0770 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16,885,197.11
5320 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制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规定。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会
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贵阳瑞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度使用金额”较之前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的数据有所减少主要
系因公司在 2025 年度内将原定募投项目“购买 14 台飞机备用发动机”变更为“引进 5架 C909 系列飞机”,故前期使用募集资金
支付的发动机 PDP 款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退回至专户。同时,因发动机以美元计价,对应款项会因退回/支付时间的汇率而
产生些许差异(约为 1,640,811.10 元)。鉴于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交通银行贵阳瑞北支行(银行账号:52100010401300051425
4)一直未投入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2023 年 7月 20 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阳瑞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5 年 08 月 12 日,针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完
成了补充协议的签署,公司、云飞飞机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完成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2025 年 12 月 30 日,针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划转,公司对完成结项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亦随之终止。
2026 年 04 月 17 日,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76320180802155555)的用途调整签署了补充协议,指定其用于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签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签约各方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8,014,684.94 元外,其余募
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类别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非公开发行 A 华夏航空股 中国光大银行 76320180802155555 624.12
股股票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云飞飞机租 中国光大银行 76320180800905320 116,885,197.11
赁(上海)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上海分行
合计 116,885,821.23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46c6486-f3a0-4768-a903-0e45f85dc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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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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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成立于2011 年 01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
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2025 年度立信所为 770 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120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03月 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
中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
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二)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0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2026 年 02 月 0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04 月 0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审中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所关于公司审计
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五)2026 年 04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对公司 2025 年度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
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e067e92-10fd-482b-9f3b-29ad0f45f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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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2│华夏航空(002928):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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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bced421-963a-459a-ae43-b3fb9c593d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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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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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0510839-01dc-4891-b786-e2d7ad195c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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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1│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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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0f0f7d2-c63b-4361-824d-dbbda57af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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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0│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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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投资的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金融机
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与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宜,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 0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审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对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及报表列示。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5124eb8-78b3-4a74-aa96-b6e921936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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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0│华夏航空(00292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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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58840f8-ed09-42b4-a906-3fffbaa87f3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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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华夏航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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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8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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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华夏航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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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78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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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华夏航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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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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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华夏航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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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8648.PDF
─────────┬────────────────────────────────────────────────
2025-04-26│华夏航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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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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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华夏航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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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6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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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华夏航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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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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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华夏航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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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69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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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华夏航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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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948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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