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28 华夏航空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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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 │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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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 │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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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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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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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9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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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9 │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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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6 │华夏航空(0029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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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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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7 │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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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华夏航空(0029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泗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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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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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
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担保等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四、公司在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
有者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五、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03e8cd6-3e10-4f5d-b4af-2f5847a21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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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董事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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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
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制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
工意见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
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cd7ae9e-9a76-44c7-b466-60236b02ce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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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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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3ce9903-3c03-4d28-9fc7-8ffbf96308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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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42│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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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e91cb63-342a-4d8f-b486-d0d774496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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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9│华夏航空(0029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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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
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2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同时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相关公告。拟作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应当对上述提案 1.00、2.00、3.00 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
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进行登记。
(2)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
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来信请寄: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01120(信函上注明“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毛新宇
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航安路 30 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传 真:023-67153222-8903
电子邮箱:maoxy@chinaexpressair.com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850dfdc-c003-4989-8833-e11630c2e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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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9│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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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002928):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e9c65b9-ff0e-44a1-ab14-098924609a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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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36│华夏航空(0029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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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5 月 0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6年 05月12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
根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
免通知时限要求。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 2人现场出席(胡晓军先生、吴龙江先生),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胡
不为先生、乔玉奇先生、范鸣春先生、孙超先生、仇锐先生、彭泗清先生、刘文君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
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华夏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吴龙江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华夏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吴龙江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
(1)授权董事会实施或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事项,但法律法规和《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禁止的除外;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若有);
(6)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配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吴龙江先生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7f45100-fce1-4c80-8866-21df9aad3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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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华夏航空(0029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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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概述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04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引进飞机、飞机预付款、项目建
设、购买航材、设备采购、日常运营等事项;其中,对全资子公司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维修”)担保额度为
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不含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此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继续有效),自 202
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期间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D920130260428087 的《保证合
同》,约定公司为成都银行重庆分行与华夏维修签订的编号为 H920101260428540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所形
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00 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前述《保证合同》签署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夏维修的担保余额为 41,116.96 万元(其中,20,116.96 万元为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前已提供且仍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华夏
维修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7,116.96 万元(含本次担保 6,000.00 万元),公司对华夏维修尚余可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23,000.00 万
元。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与成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华夏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币种和金额:人民币 6,000.00 万元
5、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
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
、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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