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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29(润建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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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29 润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5 20:08 │润建股份(00292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7-10 00:00 │润建股份(002929):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公告 │ ├─────────┼──────────────────────────────────────────────┤ │2025-07-06 21:22 │润建股份(0029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7-01 00:00 │润建股份(00292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7 18:45 │润建股份(00292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4 20:27 │润建股份(002929):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 │2025-06-04 20:26 │润建股份(002929):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5-25 16:22 │润建股份(002929):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5-23 19:21 │润建股份(002929):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0 00:00 │润建股份(00292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2025-07-15 20:08│润建股份(00292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润建股份(00292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2e9ed556-4868-439e-889c-2158b54fa580.PDF ─────────┬──────────────────────────────────────────────── 2025-07-10 00:00│润建股份(002929):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州弘泽元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徐州弘泽元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泽元天”)与广东晟粤创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粤创智”)的协议转让事 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受让方晟粤创智承 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弘泽元天与晟粤创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弘泽元天拟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向晟粤创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446,34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相关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19,446,34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8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晟粤创智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前两大股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所持股份 变动股份 本次转让后所持股份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李建国 83,775,037 29.49% 0 83,775,037 29.49% 弘泽元天 52,103,829 18.34% -19,446,344 32,657,485 11.50% 晟粤创智 0 0% 19,446,344 19,446,344 6.85% 合计 135,878,866 47.83% 0 135,878,866 47.83% 注:1、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股份过户日,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81,831,071股增加至284,083,084 股。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以转让股份过户日的公司总股本284,083,084股计算所得。 2、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因四舍五入计算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规定。受让方晟粤创智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31b1ae58-212d-44e2-a541-45c62e4587da.PDF ─────────┬──────────────────────────────────────────────── 2025-07-06 21:22│润建股份(00292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建国先生持有的公司 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完成后李建国先生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股票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李建国 是 4,100,000 4.89% 1.44% 2024/8/6 2025/7/3 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徐州弘泽元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泽元天”) 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比例 (股) (股) 李建国 83,775,037 29.49% 0 0% 0% 0 0% 62,831,278 75.00% 弘泽元天 52,103,829 18.34% 0 0% 0% 0 0% 0 0% 合计 135,878,866 47.83% 0 0% 0% 0 0% 62,831,278 46.24% 注: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的情况。“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份为高管 锁定股。 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及其控制的弘泽元天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标记的情形。 2、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弘泽元天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其主要还款资金来源为公司分红 及投资收益,资金偿付能力良好。 3、控股股东李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弘泽元天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上述解除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6/9b6913a6-28f5-414c-be1b-6bef2750e516.PDF ─────────┬──────────────────────────────────────────────── 2025-07-01 00:00│润建股份(00292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润建股份(002929):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f1cf2d6b-bff3-4437-8bec-c7df05d847dd.PDF ─────────┬──────────────────────────────────────────────── 2025-06-27 18:45│润建股份(00292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和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取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授信新增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合计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融资 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泺立能源”)、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皓达 ”)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北京银行分别向泺立能源、赛皓达 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5年6月25日起至2026年6月24日止。公司与泺立能源、赛 皓达另外一位股东文锋先生按持股比例分别为上述授信提供同比例担保,并分别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保证期间为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泺立能源、赛皓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过的总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高于 48,000 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0 70%的控股子公司 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10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1、主债务人: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分支机构)的相应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中的伍佰壹拾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 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 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为主债务人(即主合同下的债务人)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 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合同》 1、主债务人: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分支机构)的相应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中的伍佰壹拾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 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 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3、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为主债务人(即主合同下的债务人)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 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0,7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 资产的比例为22.82%;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0,7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 资产的比例为22.82%。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b673d194-f3b3-4cc0-b946-cbfce40ba5b6.PDF ─────────┬──────────────────────────────────────────────── 2025-06-04 20:27│润建股份(002929):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项目公示期已满,公司已取得《中标通知书》,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近日,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标《华润电力铜川耀州石柱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中标金额8,391.87万元( 含税)。现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润电力铜川耀州石柱100MW光伏发电项目 2、中标标段:光伏场区主体II标段 3、项目服务内容:光伏电站建设及运维服务 4、中标金额:8,391.87万元(含税) 5、招标人:华润新能源(铜川)有限公司 6、招标代理机构: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润建股份是领先的数字化智能运维(AIops)服务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中国 服务业企业500强。 本次中标项目是公司能源网络业务的重要合同,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公司持续强化AI应用在新能源领域的落地,为客户提供智能 化项目管理技术,持续提高客户对公司技术实力、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的认可,本次中标有利于公司持续提高市场地位。 三、风险提示 本项目公示期已满,公司已取得《中标通知书》,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3e44958a-d05f-4392-8c0c-f5972b750c3f.PDF ─────────┬──────────────────────────────────────────────── 2025-06-04 20:26│润建股份(002929):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梁姬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周冠宇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罗剑涛先生,财务总监黄宇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4,326,423 股、2,609,062 股、50,000 股、296,300 股、12 4,1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229%、0.9184%、0.0176%、0.1043%、0.0437%,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1,600 股、652,200 股、12,500 股、74,075 股、31,025 股 ,即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07%、0.2296%、0.0044%、0.0261%、0.0109%。 公司于近日收到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梁姬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周冠宇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罗剑 涛先生,财务总监黄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所持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许文杰 副董事长、总经理 4,326,423 1.5229% 梁姬 董事、副总经理 2,609,062 0.9184% 周冠宇 董事、副总经理 50,000 0.0176% 罗剑涛 董事、董事会秘书 296,300 0.1043% 黄宇 财务总监 124,100 0.043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周冠宇先生、罗剑涛先生、黄宇先生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月 27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不超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许文杰 1,081,600 0.3807% 梁姬 652,200 0.2296% 周冠宇 12,500 0.0044% 罗剑涛 74,075 0.0261% 黄宇 31,025 0.0109% 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通过盛欧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通过威克德力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等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 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50%(余额不足 1,000 股时,可以一次转让)。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承诺:自减持完成后半年内不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润建股份股票。 4、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 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 为。 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2、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时间、减持价格以及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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