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30 宏川智慧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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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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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邱晓华、王开田、郭磊
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邱晓华、王开田、郭磊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
会主任委员/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590f6db7-a31c-49b2-bae3-87d7d5aa3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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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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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6c19a2e-9028-4d46-9437-40d2ee85d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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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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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96,335,571.13 元,母
公司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3,769,070.55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23,376,907.06 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59,036,437.25 元,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333,419,078.54 元。
公司 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4 年 4 月 20 日总股本 460,267,4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含税金额总计 115,066,855.25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
净利润的 49.22%,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34.51%,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
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
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未来三年
(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5c611f2-2cbf-4277-b719-6c61dd9a4e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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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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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9c41d0b-b0b3-4e98-86e2-1348b7929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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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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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d6579ec-ea44-4d6d-8113-ccf980f10a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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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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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0c67231-2c04-4952-b6b0-a92d35f3a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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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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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0f259fa-5add-4af8-b544-a36f250483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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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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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da9aa661-e33f-4269-ba9b-6e7ffa495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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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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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公司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3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方式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
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海川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小力
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明怡女士;独立财务顾问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则亮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
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 前 访 问全 景 网 问 题 征集 专 题 页 面(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本次说明会期间,投资者仍可
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a6c7bdd-25b6-4a75-bc91-ef7b102ac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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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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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就致同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0014469)
二、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
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度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其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等。
四、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
2、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现场负责人)及项目合伙人沟通
,审计现场负责人详细介绍了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进度及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委
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工作方案,并重点从内部控制、收入与成本确认、应收账款管理、税务管理、并购项目等方面向致同指出须予以
关注的事项并要求其加强该方面的审计工作。
3、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到项目审计现场做现场监督和交流,并由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现
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就审计进展进行详细沟通。
4、致同出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关
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5、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
评估,认为该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并如期
完成了 2023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将《2023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1f664b7-0dd4-4565-a34c-3de169734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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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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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2049acc-dda3-46f1-b7bd-5fe6608dcf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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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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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3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晓华/王开田/郭磊明)。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
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4 年 5 月 10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6207ba4-1f50-4963-b08b-1f91a89d5c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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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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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9f674406-a01a-4dae-b187-93815e7d11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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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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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0172bab-a809-4113-a1b4-4ad6f5b40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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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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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04de7a5-c32e-45ef-8b11-415a5ae603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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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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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56856cb-cc0e-44c4-a555-741bfc441b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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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宏川智慧(00293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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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
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审
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441A0138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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