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30 宏川智慧 更新日期:2025-06-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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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1:02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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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 │宏川智慧(00293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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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 │宏川智慧(00293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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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02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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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宏川智慧(002930):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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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宏川智慧(002930):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核查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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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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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宏川智慧(002930):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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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宏川智慧(002930):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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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宏川智慧(002930):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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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1:02│宏川智慧(002930):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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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宇航先生的书面声明。刘宇航先生自愿放弃领
取独立董事津贴,同时保证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将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不影响今后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
员会内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其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刘宇航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宇航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刘宇航先生尚未领取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将根据刘宇航先生本人的声明,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不为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c8725629-84a6-4f3b-98b1-a6850a887b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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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宏川智慧(00293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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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3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上午 9
:15-9:25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黄韵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8,279,59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 457,489,586 股的 54.27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23,436,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7
,489,586股的 48.839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4,843,3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7,489,586
股的5.4304%。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248,034,83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14%;反对 234,1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43%;弃权 10,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624,1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158%;反对 234,16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416%;弃权 10,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426%。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247,920,62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554%;反对 348,37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03%;弃权 10,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509,94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565%;反对 348,372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4008%;弃权 10,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426%。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 248,031,13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99%;反对 237,8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58%;弃权 10,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620,4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009%;反对 237,86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565%;弃权 10,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426%。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赞成 248,024,93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74%;反对 237,5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57%;弃权 17,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614,2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9760%;反对 237,56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552%;弃权 17,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688%。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248,036,53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21%;反对 235,9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50%;弃权 7,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625,8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226%;反对 235,96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488%;弃权 7,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285%。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6、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248,036,53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021%;反对 235,9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50%;弃权 7,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625,8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0226%;反对 235,96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488%;弃权 7,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0285%。
7、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赞成 248,029,13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991%;反对 237,6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57%;弃权 12,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618,4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9929%;反对 237,66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9557%;弃权 12,8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051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246,373,23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2322%;反对 1,786,6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7196%;弃权 119,71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8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2,962,55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2.3344%;反对 1,786,652 股,占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1843%;弃权 119,71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0.481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赞成 24,509,4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546%;反对 260,8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489%;弃权 98,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9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4,509,4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546%;反对 260,86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489%;弃权 98,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0.3965%。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5 年 5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63d5d1c-caf5-44db-93a0-a509451ec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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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宏川智慧(00293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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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b14336e0-7db0-4fc0-993e-7269152cf8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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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02│宏川智慧(00293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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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5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
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 108 名激励对象未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总计 109.39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对应的第三
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484.5000 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
数量合计为 593.8940 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122b6c6-a23c-4989-bcfa-f1d9082754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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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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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c1b5c0fd-a2e5-44d1-bac3-1d163f921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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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核查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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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4年度持续督导的核查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35f818bb-7035-43b4-b057-94caeb661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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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宏川智慧(002930):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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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不涉及具体担保金额,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
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4.41%。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宏川”)、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拟向大
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申请纯苯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公司拟为常州宏川、福建港能参与期货交割等业务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宏川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宏川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3 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工业园龙江北路 1585号
法定代表人:黄韵涛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常州宏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 56.91%
2 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40.00%
3 常州滨江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09%
合计 100.00%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5,031.26 94,561.06
总负债 46,756.65 40,847.04
净资产 48,274.61 53,714.02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4,939.91 19,132.69
利润总额 2,367.97 7,176.12
净利润 2,003.26 6,294.60
注:2024 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3、常州宏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港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21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杜厝村 2025 号
法定代表人:甘毅
注册资本:104,716.32653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
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安全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成品油仓储;保税仓库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94.1533%
2 泉州联盈石化有限公司 4.5438%
3 陈建民 1.3029%
合计 100.00%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2,093.31 143,745.52
总负债 64,659.73 65,662.63
净资产 77,433.58 78,082.89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2,909.28 10,023.23
利润总额 -884.53 -6,103.26
净利润 -669.96 -5,186.63
注:2024 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5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3、福建港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常州宏川、福建港能从事纯苯期货交割等相关业务时,不能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要求数量和质量的货物或者违反大商所有
关规则及/或其签署的《协议书》等约定,大商所承担上述责任后向前述下属公司追偿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函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下属公司作为大商所纯苯指定交割仓库从事期货交割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有利于其取得大商所纯苯指定交割仓
库资质,有利于公司纯苯存储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常州宏川、福建港能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常州宏川、福建港能其他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以及常州宏川
、福建港能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常州宏川由公司董事林南通担任董事,公司董事、总裁黄韵涛担任董事长;福建港能由公司董事、
副总裁甘毅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对前述公司在经营等各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为 587,7
2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24.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553,969.6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11.52%。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 33,76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2.89%。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
为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下属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接受公司
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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