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31 锋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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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 │锋龙股份(00293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锋龙股份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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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7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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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收到现金捐赠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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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1 │锋龙股份(00293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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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3 │锋龙股份(00293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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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3 │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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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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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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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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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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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锋龙股份(00293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锋龙股份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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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锋龙股份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68b9d841-b62b-46c9-ad1b-1c750a0783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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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47│锋龙股份(00293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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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DgSHt5mw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
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董剑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王思远,董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夏焕强,独立董事 王帆(如遇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DgSHt5mww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3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罗冰清
电话:0575-82436756
传真:0575-82436388
邮箱:ir@fenglong.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e6581d7d-d289-4311-9a83-9384d49c16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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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收到现金捐赠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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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况
2025年 12 月 24 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
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向优必选以协议转让、要约收购的方式转让上市公司 43.01%的股份,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改善资产状况,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本次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完
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诚锋投资应向上市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 8,300万元,上市公
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事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
半数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的《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捐赠款履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 2026年 3月 11日过户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剑。优必选于 2026年 3
月 19日通过公司披露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年 3月20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
截至 2026年 4月 23日,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本次要约收购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22)、2026年3月 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2026年 4
月 27日披露的《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深圳市优必
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等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诚锋投资支付的现金捐赠款 8,300万元。上述款项将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损益,最终以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a2f533e-94a5-4ebe-a3a8-ca9ceed231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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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31│锋龙股份(00293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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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0bf311-0d3e-411f-a664-d617f2bf74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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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3│锋龙股份(00293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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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299714f-e1de-4b66-9126-bcbfb200e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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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3│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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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7f2730a-e74c-43f2-8063-2e38de886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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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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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4301e7-72cd-4bfb-84f1-fcd82b47a5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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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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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南证券”)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公司于 2021 年 1 月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15.0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24,084.9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1 年1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
的外部费用 252.7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32.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3,832.1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11,235.77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8.55
理财产品收益 B3 1,104.39
补充流动资金 B4 5,004.8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41.52
利息收入净额 C2 13.28
理财产品收益 C3 137.32
补充流动资金 C4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11,477.30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1.83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1,241.71
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5,004.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8,803.52
收到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还款 F 3,600.00
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G=E+F 12,403.52
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H 12,403.52
差异 I=G-H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专款专用。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
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同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已将 5,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锋龙股份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来源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浙江锋龙电气 405245484999 123,696,903.57 公开发行可转换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
中国银行嘉善姚庄 杜商精机(嘉 358479012414 338,326.92 金
支行[注] 兴)有限公司
合计 - - 124,035,230.49 -
注: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之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
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锋龙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而间接促进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锋龙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锋龙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意见
西南证券核查了锋龙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文件,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
人员了解了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结余情况,了解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同时对照和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募集资
金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48cbf4-5169-4e0d-a779-307695b43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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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锋龙股份(0029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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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9953 号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
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锋龙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锋龙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2925d0b-9cb4-4887-af42-3e4e202e3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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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锋龙股份(0029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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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4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介绍
1、授信目的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授信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授信业务范围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授权后的审批流程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签署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dd5396-5c0d-45c5-9b6d-86b68b557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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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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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拟
向公司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 8,300万元。公司于 2026年 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剑刚、董思雨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5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诚锋投资系公司原控股股东(自 2026年 3月 11日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现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剑刚先生控制并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无偿接
受现金资产捐赠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本次交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条之(二)“上市公司单方面获
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的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控股股东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
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 65,529,9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
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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