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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31(锋龙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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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31 锋龙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7:36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 ├─────────┼──────────────────────────────────────────────┤ │2026-04-24 17:32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 ├─────────┼──────────────────────────────────────────────┤ │2026-04-20 17:22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 │2026-04-13 17:31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4-07 18:41 │锋龙股份(00293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07 18:40 │锋龙股份(00293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锋龙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6-04-07 18:37 │锋龙股份(002931):锋龙股份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 │ │告书 │ ├─────────┼──────────────────────────────────────────────┤ │2026-04-06 15:36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3-30 16:56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3 20:25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 2026-04-24 17:36│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公告了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收购人”)出具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向除收 购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8,45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2%,要约收 购价格为 17.72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年 3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 截至 2026年 4月 2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预受要约的股东 账户总数为 27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 28,457,9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02%,占收购人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的 100 .028%。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8,450,000股,收购人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 约的股份数×(28,450,0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 28,450,000 股已 预受要约的股份。 收购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收购人合计持有公司 93,979,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1%。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5b149d0-80cd-4963-89c7-671caed42114.PDF ─────────┬──────────────────────────────────────────────── 2026-04-24 17:32│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锋龙股份,证券代码:002931)自 2026 年 4月 2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截至 2026年 4月 2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 27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 28,457,9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2%,占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的 100.028%。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8,450,000股,收购人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 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28,450,0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 总数)。收购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 28,450,000股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合计持有公司 93,979,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1%,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不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公告了收购人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 ,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2%,要约收购价格为 17.72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 6年 3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 截至 2026年 4月 2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锋龙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931.SZ 4、本次要约收购申报代码:990091 5、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8,450,000股 7、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13.02% 8、支付方式:现金 9、要约价格:17.72元/股 10、要约有效期:2026年 3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后收购人将依托上市公司的上市平台,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 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 司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5日披露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 性公告》,收购人拟向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8,45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的 13.02%,要约收购价格为 17.72元/股。 2、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披露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 法律意见书》,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2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6年 3月 20日至2026年 4月 20日。 3、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披露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 股东的报告书》《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4月 7日、2026年 4月 14日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5、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每日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 量及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 2026年 4月 2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预受要约的股东 账户总数为 27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 28,457,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02%,占收购人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的 100. 028%。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8,450,000股,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 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28,450,0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 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 28,450,000股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合计持有公司 93,979,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1%,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不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 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且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开市起 复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65319f2-f975-4ee0-8ffd-88d8ac353983.PDF ─────────┬──────────────────────────────────────────────── 2026-04-20 17:22│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公告了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 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2%,要约收购价格为17.72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 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 截至2026年4月2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鉴于本次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931,证券简称:锋龙股份)自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并将根据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是否具备上市条件等收购结果情况,于要约收购结果公告日开市起复牌或者继续停牌。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3612b06-0da2-471d-95a1-de4321ae6b9b.PDF ─────────┬──────────────────────────────────────────────── 2026-04-13 17:31│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ba6403b-8a1e-435a-9706-73a316b9703a.PDF ─────────┬──────────────────────────────────────────────── 2026-04-07 18:41│锋龙股份(00293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 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6 年 4月 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 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董事董剑刚系本次要约收购参与方,董事董思雨系本次要约收购参与方董剑刚、厉彩霞之女,董事夏焕强、王思远系本次要约收 购参与方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故董事董剑刚、董思雨、夏焕强、王思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8e455b63-852b-4057-940b-2e912c8ac2f6.PDF ─────────┬──────────────────────────────────────────────── 2026-04-07 18:40│锋龙股份(00293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锋龙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锋龙股份(00293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锋龙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740ee68-6385-45b9-8fdb-289d51e0a4a1.PDF ─────────┬──────────────────────────────────────────────── 2026-04-07 18:37│锋龙股份(002931):锋龙股份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 锋龙股份(002931):锋龙股份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a435308-a4fe-4ecc-b07c-54f5afce0122.PDF ─────────┬──────────────────────────────────────────────── 2026-04-06 15:36│锋龙股份(002931):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为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 年 3月 20 日至 2026年 4月 20 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 个交易日(即 2026年 4月 16日、2026 年 4月 17 日和 2026 年 4月 20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 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公告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向除 收购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8,45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2%,要约收 购价格为 17.72 元/股。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锋龙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931.SZ 4、本次要约收购申报代码:990091 5、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8,450,000股 7、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13.02% 8、支付方式:现金 9、要约价格:17.72元/股 10、要约有效期:2026年 3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后收购人将依托上市公司的上市平台,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 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 司的上市地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2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6年 3月 20日至 2026年 4月 2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 ,即 2026年 4月 16日、2026年 4月 17日和 2026年 4月 20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 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 本 次 要 约 收 购 期 限 内 , 投 资 者 可 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 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要约收购数量、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基于要约价格 17.72元/股、拟收购数量 28,450,00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504,134,000.00元。收购人 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 100,826,800.00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 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收购人本次交易的资金均系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为账面货币资金和配售募资,配售募资为通过香港联交所专项配售,并将募集资 金专项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已就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 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 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交易所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 融资。 五、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代码:990091 (二)申报价格:17.72元/股 (三)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 。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四)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 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 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预受要约股份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 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六)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 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七)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 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八)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九)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 申报。 (十)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十一)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 进行处理。 (十二)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十三)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 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十四)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深交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 作出公告。 六、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 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 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 (二)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三)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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