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33 新兴装备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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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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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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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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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立 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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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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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洪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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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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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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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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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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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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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高琳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琳琳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财务总监职务,其
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琳琳女士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高琳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起生效。高琳琳女士会按照公司相关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公司董事会
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琳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高琳琳女士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聘任新财务总监之前,由董事、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周新娥女士代行财
务总监职责,代行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7e9edf9-b58f-4571-ba2e-4768ecf97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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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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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
4 日(星期五)15:00—17:00 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
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三)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四)公司出席人员:公司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周新娥女士,总经理向子琦先生,独立董事高志勇先生。(
具体参会人员以届时实际出席情况为准。)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二)投资者也可于此次活动交流期间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5:00—17:00,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
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互动提问。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
明会。
三、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18bc0495-93d6-4410-8ba6-398717e67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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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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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现将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二)项目人员信息
姓名 人员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会计师时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间 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况永宏 项目合伙人 2001年 2007年 2013年11月 2025年 超过 10 家
庄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5年 2015年 2013年 4月 2024年 超过 5家
李会英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4年 2003年 2017年 1月 2024年 超过 15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
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
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
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
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
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
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
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
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
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
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
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
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
,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
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
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
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主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咨询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2c6e65e-acd8-4493-84f1-97132d487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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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立 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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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立 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bc795e7-66fb-47e2-8260-3289f47e8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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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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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华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b15abea-1e06-4158-8614-7f5acfa004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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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洪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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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洪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b45ac83-e2d6-42be-9ca6-734864036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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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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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811d7b02-8656-4d5c-9ee7-b8d859439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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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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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6041ccb-7186-43b3-b52a-fd8916de5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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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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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1007号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兴装备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兴装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兴装备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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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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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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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1008号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装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
6]100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新兴装备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兴装备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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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新兴装备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兴装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兴装备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新兴装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况永宏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庄任
报告日期:2026年4月8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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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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