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33 新兴装备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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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1 │新兴装备(00293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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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1 │新兴装备(00293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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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0:27 │新兴装备(002933):关于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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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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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 │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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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 │新兴装备(00293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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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 │新兴装备(00293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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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 │新兴装备(00293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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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 │新兴装备(00293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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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6 │新兴装备(00293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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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1│新兴装备(00293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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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戴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戴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822,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19%,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
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469,9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戴岳先生于 2023 年 4 月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142,1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2.68%。本次权益变动前,戴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964,5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87%,戴岳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612,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68%。本次权益变动后,
戴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822,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19%,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469,9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612,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68%。本次权益变动后
,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469,9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的
(元/股) (股) 比例(%)
戴岳 集中竞价 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5.27 1,166,800 0.99
2024 年 9 月 30 日
集中竞价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37.06 852,000 0.73
2025 年 4 月 3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8 月 4 日 33.45 1,073,500 0.91
集中竞价 2025 年 8 月 5 日至 38.48 49,800 0.04
2025 年 8 月 7 日
合 计 3,142,100 2.6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
戴岳 20,964,587 17.87 17,822,487 15.19
郝萌乔 3,200,000 2.73 3,200,000 2.73
王苹 1,223,749 1.04 1,223,749 1.04
戴小林 1,223,749 1.04 1,223,749 1.04
合计 26,612,085 22.68 23,469,985 20.00
注 1:以上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
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股东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戴岳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ca08f944-ed9c-436f-912d-b063d870f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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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1│新兴装备(00293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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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装备(00293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8770ae38-02f3-4a11-a76c-bac0d612fd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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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0:27│新兴装备(002933):关于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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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系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按预披露计划实
施减持所致。
2、截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519,785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4%;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持有公司股份 24,15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20.58%,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戴岳先生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露减持计划之后,于 2025 年 8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7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截至 2025 年 8 月 4 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
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519,78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4%,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前
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戴岳 合计持有股份 18,945,787 16.14 17,872,287 15.23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45,787 16.14 17,872,287 15.2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郝萌乔 合计持有股份 3,200,000 2.73 3,200,000 2.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000 2.05 2,400,000 2.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0,000 0.68 800,000 0.68
王苹 合计持有股份 1,223,749 1.04 1,223,749 1.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3,749 1.04 1,223,749 1.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戴小林 合计持有股份 1,223,749 1.04 1,223,749 1.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3,749 1.04 1,223,749 1.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24,593,285 20.96 23,519,785 20.04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5 年 8 月 4 日,长安汇通持有公司股份 24,15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58%,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戴岳先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变动后,戴岳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bfc65d2e-b25a-481f-8067-bc8758ede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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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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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 B 区 B2 三层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 172 人,代表股份 25,757,4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7.76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4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6 人
,代表股份 25,012,1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6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68 人,代表股份 978,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2%。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9,8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858,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15,1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75%;反对 1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6%;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4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612%;反对 1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91%;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39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3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7%;反对 1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3%;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1,9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48%;反对 10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21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3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77%;反对 10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3%;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1,9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48%;反对 10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38%;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214%。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国涛律师、张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5afeddf4-2611-4e1f-be6a-ae23e0e604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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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9:49│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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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
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
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
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
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
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
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 B 区 B2 三层会议中心召开
,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
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5,757,4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
.768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74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035%。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25,012,1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9654%。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16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78,75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2%。
(三)出席或列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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