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40 昂利康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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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昂利康(002940):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昂利康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
│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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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002940):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昂利康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fa08662e-d264-4716-8e76-51e9946b99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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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昂利康(002940):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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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002940):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26af3eb2-29f0-4d8e-bc65-3ff223ea1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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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昂利康(00294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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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002940):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d4c8aaa9-98d9-4346-ab0f-8aeac1a9f2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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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昂利康(00294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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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
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
况等事项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就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调整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
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仅审议该议案,会议决议已于 2023 年 4 月28 日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兽药生产销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使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五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
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
决监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委托生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三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
事 3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两个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行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
管理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2023 年,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 2023 年度公司依法运行情况进行监
督。认为: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职,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切实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出发,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行为,未发生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
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定期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
务状况。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发生部分变更,变更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
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及关键环节中能得到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法
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信披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公司依法建立并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
露前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七)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
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实施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
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
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对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拓宽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责,维护
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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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昂利康(002940):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昂利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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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002940):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昂利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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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昂利康(002940):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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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
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商誉、长期
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损失或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
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共 1,257.81 万元。明细如下表:
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元) 占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一、信用减值损失 1,397,040.22 1.1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32,039.32 1.2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34,999.10 0.11%
二、资产减值准备 -13,975,142.48 10.98%
存货跌价准备 -13,211,272.39 10.3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63,870.09 0.60%
合计 -12,578,102.26 9.88%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
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龄组合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023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共计-1,397,040.22 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3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211,272.39 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 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63,870.09 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257.81 万元,减少公司 2023年度利润总额 1,257.81 万元。
四、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至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
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三)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
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93b1f8c4-b8a2-4fe3-ae73-5cd802a83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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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昂利康(00294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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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675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 513
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按制造业统
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 亿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 姓名 何时成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
员 为注册 事上市公司 在本所执 公司提供审计 复核上市公司
会计师 审计 业 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 林国 1999 年 1997 年 1997 年 2021 年 昂利康
人 雄
签字注册 林国 1999 年 1997 年 1997 年 2021 年
会计师 雄
屠晗 2016 年 2012 年 7 2019 年 8 2019 年 昂利康
6 月 月 月
质量控制 苏晓峰
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就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4.43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18.87 万元(不含税)。支付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增长超过 20%,主要系 2023 年度公司收购子公司湖南科
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所致,支付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没有变化。2024 年度相关
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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