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942(新农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942 新农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5:47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6-01 00:00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8 16:26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5-13 17:39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3 17:36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13 17:35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6 17:32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 │2026-04-21 20:43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1 20:43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1 20:41 │新农股份(0029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6-23 15:4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作出决定对《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重新修订,对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及住所、经营期限信息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法定代表人 徐群辉 梁自彦 经营范围 二乙氧基硫代磷酰氯、毒死蜱、三氯吡 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 啶酚钠生产;副产品:硫氢化钠溶液、 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盐酸、硫磺生产。噻唑锌、纺织品浆料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离子浆料)生产、销售;化肥的加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 活动)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 如东县洋口镇海佑路 22号 经营期限 2007年 11月 26日至 2057年 11月 25 长期 日 近日,江苏新农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已取得如东县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 关信息如下: 1、名称:江苏新农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669609213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如东县洋口镇海佑路 22号 5、法定代表人:梁自彦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07年 11月 2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0e85a94-b8a6-4906-bd1b-95f5b1b3a393.PDF ─────────┬──────────────────────────────────────────────── 2026-06-01 00:00│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 25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 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 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自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发生变化。公司已办理完成部分 限制性股票共计 377,21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本总额由 155,857,930股减少至 155,480,720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余额为 0股。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00股后的 155,480,7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 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7 浙江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2 01*****557 徐群辉 3 01*****425 泮玉燕 4 01*****084 吴建庆 5 01*****905 徐月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元/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277号保利中心 11楼 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姚钢 咨询电话:0571-87230010 传真电话:0571-87243169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836bc64-5ff0-4eba-a298-e0f446a8aa4d.PDF ─────────┬──────────────────────────────────────────────── 2026-05-28 16:26│新农股份(002942):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377,21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 0.24%,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55,857,930股变更为 155,480,720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5月 27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4 年 12 月 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的议案。 2、2024年 12月 9日至 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张贴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2月 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1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后的 10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5、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2人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 664,290 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同意根据公司 2024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对1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以及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7,210 股进行回 购注销。2026 年 5月 8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664,290股限制性股票已上市流通。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 5月 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 377,21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1)公司原激励对象有 14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原激励对象中,12 名激励对象因在考核年度内离职,不纳入个人业绩考核范围,将由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另有 2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结束后离职,其本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例为 100%,剩余未解除限售股份将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2)1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考核结果如下: 第一个限售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 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办法对激励对象的年度 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个人绩效进行评价,个人绩效考核年度与公司业绩考核年 核委员会核查:4 名激励对象 度一致,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其对应考 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结果未达 核期内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排名决定,每年考核 标,本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结果排名后 5%-15%的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比例为 0%;9名激励对象考核 例(N)为 70%或 0,其余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年度内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 比例(N)为 100%。 标,本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 比例为 70%;83名激励对象考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核年度内绩效考核结果达标,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本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例(N)。 为 100%(含 2名考核期后离职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排名在后 的激励对象,其剩余未解除限 5%-15%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售股份将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 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对 1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9,300 股限制性股票以 及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 47,91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377,21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55,857,930股变更为155,480,72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55,857,930 元变更为 155,480,720元。 3、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55,857,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实施完成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P=P0-V=7.46-0.3=7.16 元/股(其中:P0 为调整 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4、 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款为2,700,823.6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7,099,847 10.97% -377,210 16,722,637 10.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8,758,083 89.03% 138,758,083 89.24% 总股本 155,857,930 100.00% -377,210 155,480,720 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b935014-11d9-401b-baac-ffddc3ddfad0.PDF ─────────┬──────────────────────────────────────────────── 2026-05-13 17:39│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fce4454-1b2c-443a-ac11-590db842948e.PDF ─────────┬──────────────────────────────────────────────── 2026-05-13 17:36│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7,210 股并减少相应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6 年 4 月 22 日、 20 26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55,857,930股减少至 155,480,720股,注册资本将从 155,857,930元减少至 155,480,720元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 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如下证明文件: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方式:现场申报、邮寄申报或电子邮件申报;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277号保利中心 11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3、申报时间:现场申报为申报期限内工作日 9:00-12:00、14:00-17:00 4、联系电话:0571-87230010 5、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6、联系邮箱:xnzqtzb@xnchem.com,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相关材料请于申报当日邮寄至本公司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6c11a17-2309-469a-ae28-9955c0cee59f.PDF ─────────┬──────────────────────────────────────────────── 2026-05-13 17:35│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b5915f84-d116-44be-861f-15eb099e80c9.PDF ─────────┬──────────────────────────────────────────────── 2026-05-06 17:32│新农股份(0029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b27aefb-dc09-4dd2-897a-0d48e925de23.PDF ─────────┬──────────────────────────────────────────────── 2026-04-21 20:43│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4261fc8-8593-42fe-bdbf-3c0df7f62cca.PDF ─────────┬──────────────────────────────────────────────── 2026-04-21 20:43│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7af9807-5273-4a7b-a074-d84f7dc693a6.PDF ─────────┬──────────────────────────────────────────────── 2026-04-21 20:41│新农股份(00294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9021ce9-3a86-4d38-b587-a7a79f279a2a.PDF ─────────┬──────────────────────────────────────────────── 2026-04-21 20:41│新农股份(00294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69cc77b-f9fe-40b7-acec-f968f47554c7.PDF ─────────┬──────────────────────────────────────────────── 2026-04-21 20:40│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1cf9997-37db-4d43-9053-3e02daddad85.PDF ─────────┬──────────────────────────────────────────────── 2026-04-21 20:40│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公告如 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总计 140,000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公司可根据经营 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该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及 贸易融资业务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在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徐群辉先生(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宜, 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1559785-2a19-4ba9-9659-95824b6280b5.PDF ─────────┬──────────────────────────────────────────────── 2026-04-21 20:40│新农股份(00294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5993号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 股份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农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农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1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ac6580e-f22d-4699-bf8b-007f9713090f.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3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277号保利中心 1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11.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 2025年度述职报告。 3.本次会议议案 10、11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除议案 10、11外均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方为有 效。 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4、5、6、7、8、9、10、11。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 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 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二)会议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277号保利中心 11楼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1 联系电话:0571-87230010 传真:0571-87243169 联系邮箱:xnzqtzb@xnchem.com 联系人:姚钢、卢旻 3.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 的复印件。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5d46d26-4a26-4c32-ba61-a94ed35534de.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亚萍(离任) ─────────┴──────────────────────────────────────────────── 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因任期已近 6年,在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期内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刘亚萍:女,中国国籍,1974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植保中国协会(香港)北京办事处任执行总监、首席代表,兼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出 亲 自 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席次数 席次数 议 刘亚萍 3 3 0 0 否 2 2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 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 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次,战略委员会 1次,审计委员会 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任职 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本人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与调研工作,深入到公司办公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 风险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2025 年,本人任职 6 个月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8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走访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同时,本人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多次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市场环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探讨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恪尽职守,审慎履职 2025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 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 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 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亚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798eb1c-3fbd-41a6-a7e1-eaefbf646b2e.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黎明(离任) ─────────┴──────────────────────────────────────────────── 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董黎明:男,中国国籍,1973 年 4 月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兼任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联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席次数 次数 议 董黎明 7 7 0 0 否 3 3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 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 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第七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次,审计委员会 5次,提名委员会 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任职的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本人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与调研工作,深入到公司办公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 风险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走访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多次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市场环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 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恪尽职守,审慎履职 2025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 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 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 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在 2025年度法定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黎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31c786b-ccc1-4ace-8769-6db909c9aa72.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新农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浙江新农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应遵循的薪酬管理制度原则是: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标准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综合公司薪酬政策考核确定。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七条 公司董事与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 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 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的履 行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 第四章 薪酬调整依据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 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薪酬标准,调整董事薪酬标准的,需要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调 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主要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有所下降,如未相应下降 ,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 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不再具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或无法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冲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0214fe6-21c9-4e86-94f8-93aab78861b2.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关寿(离任) ─────────┴──────────────────────────────────────────────── 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因任期已近 6年,在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期内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徐关寿:男,中国国籍,195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执业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理事,浙江 省专利代理师协会首任会长、第二届名誉会长,现任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执业专利代理师、浙江武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师。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席次数 次数 议 徐关寿 3 3 0 0 否 2 2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 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 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2、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次,审计委员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 行职责。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本人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与调研工作,深入到公司办公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 风险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2025 年,本人任职 6 个月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8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走访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同时,本人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多次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市场环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探讨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恪尽职守,审慎履职 2025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 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 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 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 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关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5bd87fe-76f7-4abc-b810-1450089b33eb.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茵 ─────────┴──────────────────────────────────────────────── 作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公司于 2025年 7月 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正式担任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2 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吴茵:女,中国国籍,1988 年 7月出生,法律硕士。现任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未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 姓名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席次数 次数 议 吴茵 4 4 0 0 否 1 1 本人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 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 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在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次,审计委员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 行职责。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本人对公司开展实地走访与调研工作,深入到公司办公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现状与发展动态,掌握公司合规管理与 风险控制工作的部署与执行情况,并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2025 年,本人任职 6 个月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8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走访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同时,本人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多次就公司发展前景、战略布局、内控管理以及所面临市场环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探讨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议。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期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换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恪尽职守,审慎履职 2025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主动获取做 出决策所需要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判断并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并进行实地考察,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一起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保持与投资 者的良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的变化,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五、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 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 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今后,本人将继续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faf556b-ff7c-4837-a982-f46965f3ae12.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新农股份章程(2026年4月) ─────────┴──────────────────────────────────────────────── 新农股份(002942):新农股份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f3b2fa3-cb8c-4bb2-a597-6e4d2ce166a8.PDF ─────────┬──────────────────────────────────────────────── 2026-04-21 20:39│新农股份(00294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彬 ─────────┴──────────────────────────────────────────────── 新农股份(00294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7f325d8-0d0e-4040-9a90-5759d7d11a72.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06,797.77 元,未分配利润 584,357,733.85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44,467,502.69元,未分配利润 54 3,146,268.2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543,146,268.20元。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公司注册资本 50%,不再继续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期 初累计金额为 78,000,000.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2025 年度公司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 况。 3、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 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 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下一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 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2,192,288.00 46,757,379.00 30,641,98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406,797.77 57,727,596.55 -25,374,268.50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584,357,733.85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543,146,268.20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9,591,653.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2,586,708.6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9,591,653.0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 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金额分别为 61,707.39万元和 54,110.86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20%和 32.60%,均低于 5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 的。符合《公司法》、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分红承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 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 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a0f6e78-6b5c-448f-8dc2-50bdc7fa4b39.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5e8e568-82bc-4363-a81b-031f7f978d3a.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 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变更 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 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本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36b3e4c-5c85-494c-9052-d5108b6c50e9.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4VGAfcu64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 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2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29日(星期三)15:00-16:30采用网络方式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群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钢先生,财务总监丁珍珍女士,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如有特殊情 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4VGAfcu64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4月 29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 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d0f23b8-7f61-4a09-8288-f5c44dfd192b.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185a63f-d539-42f0-8ffa-241cff857699.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 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6年报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项目组成员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黄婵娟 项目合伙人 2013年 2013年 2013年 3月 2025年 8家 刘超 签字注册会 2021年 2015年 2015年 8月 2024年 4家 计师 刘元锁 质量控制复 1999年 2000年 2017年 2025年 7家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期 类型 1 黄婵 2025年 11月 自律监管 上海证券交 对在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 娟 11日 措施 易所 存在的若干审计 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监管警示 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8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20.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收费 1 .5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56.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5.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收费 1. 5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 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审计计划有效开展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意见;在执行公司 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中汇进行了充分了解,并与拟签字会计师 进行了深入沟通,同时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b834e78-fb5c-4f95-be17-ca6069465289.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 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业务规模任意时点累计未到期余额不超过 6,000万美元的金融衍生 品业务,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利率波动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 2026年度拟继续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 业务。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预测,2026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任意时点累计未到期余额不超过 6,000 万美元,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到期结算产生亏损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四)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二)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 流程、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三)公司将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 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内审部门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 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ed69912-fbe3-4714-a4fd-af7e1c51e47a.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5991号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5990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新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 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 x.0571-88879000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新农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农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农股份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新农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0日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 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d6e94d9-0c9b-4a86-9ad2-38da9f389454.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魏彬女士 、吴茵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红英女士、魏彬女士、吴茵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99f3bee-4ea5-405e-9b48-291056152889.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42617f5-6b68-40a1-82e3-e1396f03f024.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9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其对 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均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664,29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2、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1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以及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计 377,210股。 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55,857,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 2025年 6月实施完本次权益分派。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 1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 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完全 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7,210股进行回购注销。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16b64c4-77f5-4c5b-baef-bc94db0423f8.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5095cae-d52e-47e7-aa7d-e60ea2d793ca.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ea99eb0-26ef-48ec-905a-3835e6904c4f.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 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如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 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 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 公司 2025年度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823.91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减值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234.24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62.0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7.83 二、资产减值损失 2,589.67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231.0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61.1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97.40 资产减值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合计 2,823.91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 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将其余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 ,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组合主要分为账龄组合和关联方组合,账龄组合是指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是指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下同) 5 1-2年 10 2-3年 30 3-5年 50 5年以上 100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5年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262.07万元,为账龄组合计提;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27 .83万元,为账龄组合计提。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31.08万元,主要系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计提。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 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61.19万元,主要系市场变化和工艺技术革新等因素,对子公司吡唑项目部 分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 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5 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97.40 万元,主要系项目闲置所致。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2,823.91 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00.32万元 ,减少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2,400.32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 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1b23d42-35c8-4800-9a97-3f3cb194cae5.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2cf5e0b-54e5-4ee7-b256-8f967ad9109a.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0ac55de-10a0-489a-bef1-4e1e4c89dae9.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0d60b9f-4ebb-45a6-810b-943662e4f475.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相关董事在审议上述方案时回 避表决,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 8 万元/年(税前),该方案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综合公司薪 酬政策考核确定。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济效益、 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16aa99d-0249-42a5-b431-848ac2964479.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089eebc-b6b4-4209-99af-f5240937e0bf.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光大证券关于新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光大证券关于新农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6ebccb1-359b-4b29-8ce6-5dfc2d9a89e8.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 ─────────┴──────────────────────────────────────────────── 新农股份(00294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3cd7b38-4de4-48c8-a903-8afff168bdeb.PDF ─────────┬──────────────────────────────────────────────── 2026-04-21 20:37│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beebf01-fa3b-4c40-9ea0-0b94b1106e19.PDF ─────────┬──────────────────────────────────────────────── 2026-04-21 18:10│新农股份(00294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拟根 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在确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范围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健 的理财产品,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中风险。 (三)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上述投资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 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 董事会进行报告。 (八)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风险等级不超过中风险,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到期后赎回 金额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九)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 风险及以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和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审批程序 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事项不 涉及关联投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 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全体委员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的 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36df62b-b501-489b-b497-a9d52a42dcc9.PDF ─────────┬──────────────────────────────────────────────── 2026-03-10 00:00│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湛钦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25%)。 近日,公司收到了王湛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王湛钦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王湛钦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34%。上述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其首次公开发 行前取得的股份(包含上市后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本次减持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实际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王湛钦 集中竞价 2026年 1月 5日~2026 21.90 114,400 0.0734% 交易 年 3月 6日 合计 114,400 0.073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王湛钦 合计持有股份 2,574,000 1.6515% 2,459,600 1.578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930,500 1.2386% 1,930,500 1.238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43,500 0.4129% 529,100 0.3395%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 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 存在违规情形; 3、王湛钦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王湛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963f9cac-5d0d-4196-872b-fb1568f7bb81.PDF ─────────┬──────────────────────────────────────────────── 2026-02-04 19:56│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3412dd4e-b82b-4d35-8d36-3f6536aeea1a.PDF ─────────┬──────────────────────────────────────────────── 2026-01-12 17:08│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新农股份(00294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ed68f238-ffa0-4372-83b3-d5891c285b82.PDF ─────────┬──────────────────────────────────────────────── 2025-12-30 18:02│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cbb4e1ee-b892-42ce-894a-b08bc0d62355.PDF ─────────┬──────────────────────────────────────────────── 2025-12-30 18:02│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 新农股份(002942):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53ebf19a-d44a-413f-a471-a4032209deb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2│新农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1638.PDF ─────────┬──────────────────────────────────────────────── 2026-04-22│新农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1647.PDF ─────────┬──────────────────────────────────────────────── 2025-10-23│新农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383.PDF ─────────┬──────────────────────────────────────────────── 2025-08-27│新农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7448.PDF ─────────┬──────────────────────────────────────────────── 2025-04-23│新农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3044.PDF ─────────┬──────────────────────────────────────────────── 2025-04-23│新农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3047.PDF ─────────┬──────────────────────────────────────────────── 2024-10-23│新农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4006.PDF ─────────┬──────────────────────────────────────────────── 2024-08-28│新农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2337.PDF ─────────┬──────────────────────────────────────────────── 2024-04-25│新农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895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