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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43(宇晶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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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43 宇晶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9 18:34│宇晶股份(00294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01号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2 人,代表股份 86,711,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52%(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5,798,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659%(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8人,代表股份 912,0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3%(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8人,代表股份 91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3%(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8人,代表股份 91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3%(已扣除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44,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5%;反对54,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25%;弃权 12,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242%;反对 54,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26%;弃权 12,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3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颖琪、史胜;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d73e2c48-9440-4406-b3b7-b4443fec8349.PDF ─────────┬──────────────────────────────────────────────── 2024-11-19 18:29│宇晶股份(00294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 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 登记办法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5:00 在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 01 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宇红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11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 85,798,95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 司股份总数的 42.2659%(已扣除股份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经查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本所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二)网络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88 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912,08 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4493%(已扣除股份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 (三)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 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股东代表、公司监事 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644,6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5%;反对 54,2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25%;弃权 12,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845,7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242%;反对 54,20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26%;弃权 12,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2%。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23b5daf8-8eef-41d8-8b32-c15d3a6d7f27.PDF ─────────┬──────────────────────────────────────────────── 2024-10-31 00:00│宇晶股份(00294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宇晶股份(00294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f6ec8612-6239-4cc4-b462-ca7ab593cad9.PDF ─────────┬──────────────────────────────────────────────── 2024-10-31 00:00│宇晶股份(00294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宇晶股份(002943):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cff3aee3-d8e7-4eef-96f7-1960732ef4f0.PDF ─────────┬──────────────────────────────────────────────── 2024-10-31 00:00│宇晶股份(002943):关于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原有 10.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 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 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履约保证金、投资并购、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cd0d4548-6679-4e38-b0f7-9ba58eda1d2e.PDF ─────────┬──────────────────────────────────────────────── 2024-10-31 00:00│宇晶股份(00294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 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唐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登载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 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在原有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 过人民币5.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 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权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 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登载的《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19日(周二)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9)。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7ecb3d5c-4aca-4e78-afe4-0e517e5acce7.PDF ─────────┬──────────────────────────────────────────────── 2024-10-31 00:00│宇晶股份(00294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状况与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截止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 年第三季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3,076,733.42 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 年7月-9月。 具体情况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用“-”表示):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000,594.76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96,750.86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1,803,264.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信用减值损失 -268,974.64 合 计 -3,369,584.52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3,415.00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9,730,563.90 合 计 -9,707,148.90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 各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应收款项,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情况,结合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 备。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 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三、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 7-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 13,076,733.42 元,将减少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 13,076,733 .42 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1fd438e-d7a1-4292-9259-0e4bd039e074.PDF ─────────┬──────────────────────────────────────────────── 2024-10-19 00:00│宇晶股份(002943):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朱浩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 个人原因,朱浩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朱浩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浩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朱浩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朱浩宇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c3ee55de-ed52-4f9c-a79b-4aa1b97a1697.PDF ─────────┬──────────────────────────────────────────────── 2024-10-19 00:00│宇晶股份(002943):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通知,获悉其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杭州雀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雀石泉鲤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泉鲤 1号基金”)的 14,3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已办理完毕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 7月 8日,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与泉鲤 1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宇红先生以人民币 18.00元/股的价格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泉鲤 1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4,3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99%。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更新后)》和公司于 2024年 8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变动相关公告的更 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 -06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更新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更新后)》。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杨宇红先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泉鲤 1 号基金的 14,3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 期为 2024年 10月 17 日,并于 2024年 10 月 18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的相关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一)杨宇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前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杨宇红 60,778,991 29.71% 46,478,991 22.72% 杨佳葳 33,800,000 16.52% 33,800,00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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