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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2(亚世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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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52 亚世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18:38 │亚世光电(00295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0 18:37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亚世光电(0029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6 19:31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5-24 15:37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4 15:36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6 16:08 │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张晓冬) │ └─────────┴──────────────────────────────────────────────┘ ─────────┬──────────────────────────────────────────────── 2026-07-10 18:38│亚世光电(00295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183.87万元 ~ 1,773.87 万元 盈利:538.04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0.03% ~ 229.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944.56 万元 ~ 1,414.56万元 盈利:62.77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404.80% ~ 2,153.5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24 元/股 ~ 0.1088 元/股 盈利:0.033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 ,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增加使公司毛利有所增加,进而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2、原材料采购折让增加,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与转回净额变动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4、产品良率提升、成本下降,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eef5d43a-a1c5-42a7-8e2c-cd14adc757c8.PDF ─────────┬──────────────────────────────────────────────── 2026-07-10 18:37│亚世光电(00295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 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 合并报表中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166.01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751.20 -21.83 - - 2,729.37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6.67 -0.83 - - 5.84 存货跌价准备 1,655.36 1,188.67 1,597.12 - 1,246.91 合计 4,413.23 1,166.01 1,597.12 - 3,982.12 注:以上计提的减值准备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 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 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 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前期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依 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2026年 1-6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1,166.01万元,减少公司 2026年 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166.01万元。 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已就有关事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但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最终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979b6682-0ed0-4152-8e9d-aa9040fa0404.PDF ─────────┬──────────────────────────────────────────────── 2026-06-30 00:00│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2f64a2c-850c-42c6-9684-47966e3baf62.PDF ─────────┬──────────────────────────────────────────────── 2026-06-30 00:00│亚世光电(0029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6年 6月 29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含独立董事 3人),亲自出席董事 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908.20 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4名少数股东合计持有的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8. 80%股份。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收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JIA JITAO 先生、LIU HUI 女士、JIA LINGXUE 女士、王佩姝女士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1647c5a-9d36-431a-8a2b-aed2cb21daf8.PDF ─────────┬──────────────────────────────────────────────── 2026-05-26 19:31│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a0f9525a-7235-45e8-8d00-385887abfb76.PDF ─────────┬──────────────────────────────────────────────── 2026-05-24 15:37│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 总股本 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00,00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163,94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197,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4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 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0.498783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98783元。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8783元/股。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00,000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 163,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197,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00,000股(回购 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暨以 163,9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400,000 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 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1 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2 01*****449 边瑞群 3 00*****198 解治刚 4 07*****428 JIA JITAO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 由公司代管,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 相应会计处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63,940,000 股×0.05 元/股=8,197,000.00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 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8,197,000.00 元÷164,340,000 股=0.0498783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498783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董事会将对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彭冰 咨询电话:0412-5218968 传真电话:0412-521172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19d37d28-f0d5-4270-ad60-0e763fcf9090.PDF ─────────┬──────────────────────────────────────────────── 2026-05-24 15:36│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e0b637f7-5d26-441e-8554-6c1c695cbde9.PDF ─────────┬──────────────────────────────────────────────── 2026-05-20 00:00│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JIA JITAO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8,471,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004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65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64,340,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400,000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6, 255,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570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7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216,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33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5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56,37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77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4%。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426,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 38,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418,3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反对 46,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210%;反对 46 ,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47%;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405,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2%;反对 59,4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0,4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601%;反对 59 ,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156%;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426,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3%;反对 38,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1,1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959%;反对 38 ,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99%;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425,3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3%;反对 39,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0,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548%;反对 39 ,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09%;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425,3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3%;反对 39,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10,0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548%;反对 39 ,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09%;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2,163,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3%;反对 46,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5%;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48%;反对 46 ,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9%;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JIA JITAO先生 、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2,163,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3%;反对 46,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5%;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03,2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48%;反对 46 ,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9%;弃权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415,2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0%;反对 46,6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0%;弃权 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9,9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17%;反对 46 ,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9%;弃权 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74%。 本次会议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董事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向股东会作 出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涵、荆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e7d1a4d-a544-4601-b8a4-c4275ecb5240.PDF ─────────┬──────────────────────────────────────────────── 2026-05-20 00:00│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a0d9ff3-05ea-4220-8908-d6cb03d15e9e.PDF ─────────┬──────────────────────────────────────────────── 2026-04-26 16:08│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张晓冬) ─────────┴──────────────────────────────────────────────── 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张晓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2913ed0-bcd1-411b-bb52-5a253629a6bc.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世光电”)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所任职务领取 2025年度 薪酬,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 人绩效、贡献度等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 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贡献度等情况在公司领取薪酬。基本薪酬 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 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旅费及独立董事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 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ad87119-25f3-4ed4-8a51-8429bb191c3f.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王谦)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王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177ad76-e7b5-4b2a-9d8f-99a04e298633.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979a1a7-29b7-4621-96cc-8219b055c9f0.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目前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 元进行结算。近年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需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进一步提高公 司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以确保公司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因此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汇率及 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 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 务。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汇率 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 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 外汇收支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其 中,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需根据银行的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质押。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 自有资金,不涉及投入其他资金。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 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内负责相关协议及 文件的签署。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等业务。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 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 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 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进行。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利率变动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财务稳健性。此外,公司已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应对措施,业务风险可控。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具有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 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 必要性和可行性。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4a7ef6f-43c0-4653-9d61-40d8e342837b.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856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业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格,能够满足 审计工作的要求。其于 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 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a0ffea4-5880-4f05-b311-1e08c836109b.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世光电”)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亚世光电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 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 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逸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多年来从事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业务。2026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佟海光,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5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威,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亚世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亚世光电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骁,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 2025年审计费用为 65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 26 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厘定。 5、其他说明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已由吴宇、周洪波 、张威、关涛更换为吴宇、佟海光、张威、黄骁;截止 2025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服务满 5年 ,自 2026 年度起变更为王逸飞。本次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相关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 能力,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团队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dbd5f98-ca4b-4dc0-8c18-fdf142c0f098.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佟桂萱)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佟桂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98abbbf-999c-4df3-acf2-6e8566b1777c.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c079df4-e3fd-4d8c-a61c-06c5e2534fba.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2025 年,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资质审查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 计的资质和能力,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团队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该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执业责任,严格遵守执业准则,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按期出具了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符合约定审计目标,圆满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 2025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公司财务部、内审部、董事会办公室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召开预沟通会议,就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出口销售收入确认、财务核 算规范性等)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并通过了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6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会同财务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在公司审计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 了公司委托的全部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审计工作质量符合预期。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 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和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59d36f2-d27a-4215-a899-6ad65d378b91.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32544e9-ad8a-4b5f-8ee1-37d87e95dd6a.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张晓冬)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张晓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4243420-bae6-4d6f-9a60-7c99baf10303.PDF ─────────┬──────────────────────────────────────────────── 2026-04-26 16:07│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749006b-763d-4455-8438-97aab300e317.PDF ─────────┬──────────────────────────────────────────────── 2026-04-26 16:04│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 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其他说明 议案 7、议案 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将在股东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时予以回避。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公司将对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将向股东会说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 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5月1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亚世光电 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冰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 邮编:114045 联系电话:0412-5218968 传真:0412-5211729 联系邮箱:yesdongban@yes-lcd.com 5、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f3f925b-2533-46ba-83e8-23c45df00c4e.PDF ─────────┬──────────────────────────────────────────────── 2026-04-26 16:02│亚世光电(00295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 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683,067.66元 ,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4,170,936.30元,按本期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417,093.63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6,647,794.55 元,资本公积金为 350,440,968.75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正常生产 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64,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400,000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暨以163,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19 7,000.00元,本次拟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8,197,000.00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 价,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元;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8,197,000.00元, 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73%。 (二)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注: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 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管,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 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197,000.00 8,117,000.00 12,987,2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683,067.66 16,798,988.79 23,274,161.6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1,209,920.7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6,647,794.5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301,2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918,739.3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301,2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9,301,20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5 年-2027年)》,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 年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0万元、人民币 3,003.60万元,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64%。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b2faf10-d314-4d50-a2c5-93afcafd3b72.PDF ─────────┬──────────────────────────────────────────────── 2026-04-26 16:02│亚世光电(002952):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 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 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 ,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法 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总体业务的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汇率 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 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预期 外汇收支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其 中,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需根据银行的要求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质押。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 自有资金,不涉及投入其他资金。保证金的金额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 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内负责相关协议及 文件的签署。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合约量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内负责相关协议及文件的签署。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等业务。 2、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 适时调整操作及风控策略。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 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 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9176fa7-cd6f-4531-a4bd-59ce8a578f04.PDF ─────────┬──────────────────────────────────────────────── 2026-04-26 16:02│亚世光电(00295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奇新光电”),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下同),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本次财务资助为无息借款。 2、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董事 JIA JIT 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 女士、JIA LINGXUE 女士、王佩姝女士与该议案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 此需要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但奇新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奇新光电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资产质量较高、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良 好、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因此整体风险可控,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的经营发展,满足其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奇新光电提供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的 具体情况如下: 1、资助对象:奇新光电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额度使用期限:本额度可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可根据奇新光电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 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4、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奇新光电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付其他与经营直接相关的款项等。 5、利息:免息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担保措施:无 8、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董事 JIA JIT 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 女士、JIA 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与该议案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 此需要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月 5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MA10TRU44M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 7、法定代表人:贾继涛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或限制的领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20 66.85 2 亚世光电(鞍山)有限公司 1,250 11.57 3 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 725 6.71 4 JIA JITAO 100 0.93 5 边瑞群 100 0.93 6 林雪峰 100 0.93 7 王佩姝 3 0.03 8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20人) 792 7.33 9 境外自然人投资者(2人) 510 4.72 合计 10,800 100.00 10、控股股东:亚世光电 11、实际控制人:JIA JITAO 12、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奇新光电 2025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1,685.98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266.20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419.78 万元、营业收入为 44,725.1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2.29 万元,不存在 或有事项。奇新光电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1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1)关联人股东 1)JIA JITAO先生,澳大利亚国籍,住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IAJITAO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61,523,475股股份。 2)边瑞群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持有公司 16,280,000股股份。 3)林雪峰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现任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 持有公司 18,879,983股股份。4)王佩姝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截至目前,王佩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除上述关联人股东外,奇新光电的其他股东(境内自然人股东 20人及境外自然人股东 2人)均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3)奇新光电的上述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本次均未按出资比例向奇新光电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未要求上述其 他股东提供担保。 14、奇新光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15、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奇新光电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 6,52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奇新光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 及时清偿的情形。 16、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奇新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奇新光电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总额度不超过 10,000万元,自 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签署资 助协议有效。 财务资助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协议内容将在股东会批准后视奇新光电融资需求进行签署,届时将约定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 期限、金额、利息等内容,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奇新光电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 78.43%1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 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 、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奇新光电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但奇新光电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 控制体系,资产质量较高、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因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 围之内,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董事 JIA JITAO 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 女士、JIA 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与该议案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 需要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1 本数据与上文奇新光电股权结构中相关数据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人数未超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9%;公司实际提供财务 资助的总余额为 2,3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4%。 除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亦不存在逾期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399e008-0983-46c0-b77d-f9c107ad6acf.PDF ─────────┬──────────────────────────────────────────────── 2026-04-26 16:02│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合称“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全折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担保类型 授信期限 (万元)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20,000 信用担保 一年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10,000 信用担保 一年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5,000 信用担保 一年 合计 35,000 —— ——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 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报 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85d6f1c-43e8-4594-a184-888b04039f23.PDF ─────────┬──────────────────────────────────────────────── 2026-04-26 16:02│亚世光电(002952):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 ,2026 年度公司拟向奇新光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下同)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债权人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2、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董事 JIA 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 女士、JIA 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与该议案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因此需要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 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但奇新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奇新光电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因此整 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 是否 保方 比例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增担保 上市公司最 关联 资产负债 余额 额度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万元) (万元) 产比例 亚世光电 奇新 直接持股 79.80% 3,000 10,000 11.49% 否 (集团)股 光电 66.85%,通过 份有限公司 股份 全资子公司 有限 间接持股 公司 11.5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月 5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 (4)法定代表人:贾继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子纸显示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20 66.85 2 亚世光电(鞍山)有限公司 1,250 11.57 3 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 725 6.71 4 JIA JITAO 100 0.93 5 边瑞群 100 0.93 6 林雪峰 100 0.93 7 王佩姝 3 0.03 8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20人) 792 7.33 9 境外自然人投资者(2人) 510 4.72 合计 10,800 100.00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奇新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东 JIA JITAO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 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61,523,475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边瑞群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 16,280,000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林雪峰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18, 879,983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王佩姝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奇新光电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3、202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奇新光电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1,685.98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266.20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419.78 万元、营业收入为 44,725.1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2.29万元,不存在 或有事项。奇新光电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 4、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奇新光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奇新光电提供的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的签署将由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董 事 JIA JITAO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 女士、JIA LINGXUE女士、王佩姝女士与该议案所涉及的控股子公司存在关 联关系,因此需要回避表决。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 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奇新光电 2026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奇新光电 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奇新光电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 78.43%1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未按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但奇新光电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9%;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dbb1999-6c9f-4308-984d-0d7c910b7b5f.PDF ─────────┬──────────────────────────────────────────────── 2026-04-26 16:02│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55fe057-d35e-4dff-897e-564b8d50797d.PDF ─────────┬──────────────────────────────────────────────── 2026-04-26 16:02│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年度报告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1d3748f-713c-4c91-9d18-c7f8e4604dea.PDF ─────────┬──────────────────────────────────────────────── 2026-04-26 16:01│亚世光电(0029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亚世光电(0029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e810ac-6947-4fc5-af36-6cfb57ccc991.PDF ─────────┬──────────────────────────────────────────────── 2026-04-26 16:01│亚世光电(0029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f77e1b8d-842d-4aa3-b573-0e0d7c2a156c.PDF ─────────┬──────────────────────────────────────────────── 2026-04-26 16:01│亚世光电(00295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10Z0238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110Z0238 号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世光电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亚世光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亚世光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3e99411-646c-4710-bab8-6301aadd3fa8.PDF ─────────┬──────────────────────────────────────────────── 2026-04-26 16:01│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亚世光电(0029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0afdbf15-a8c1-4743-a28a-9b67af6771d1.PDF ─────────┬──────────────────────────────────────────────── 2026-04-26 16:01│亚世光电(0029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10Z020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10Z0204 号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110Z001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亚世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亚世光电(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亚世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亚世光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亚世光电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亚世光电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亚世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亚世光电公司容诚专字[2026]110Z0204 号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吴宇(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佟海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a24de1f-28cf-4d7a-9f80-8678c5d602e1.PDF ─────────┬──────────────────────────────────────────────── 2026-04-26 16:01│亚世光电(00295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 亚世光电(00295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a4c9e036-1c22-4051-8d85-d06ff769edf7.PDF ─────────┬──────────────────────────────────────────────── 2026-04-26 15:59│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佟桂萱) ─────────┴──────────────────────────────────────────────── 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佟桂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e698123-cfa5-44aa-9d01-f23b474dd51e.PDF ─────────┬──────────────────────────────────────────────── 2026-04-26 15:59│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王谦) ─────────┴──────────────────────────────────────────────── 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王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eee5edc7-d4da-43d8-8190-4b5589e3c905.PDF ─────────┬──────────────────────────────────────────────── 2026-04-26 15:59│亚世光电(00295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 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 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38c8aa7-6b2b-4b15-b2fd-789eeb477a10.PDF ─────────┬──────────────────────────────────────────────── 2026-04-26 15:59│亚世光电(0029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构建科学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 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统一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四)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如公司发生亏损的,应当在董事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调整依据 第七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 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参考行业内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结合公司规模及独立董事履职工作 量确定,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其他报酬; (二)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基 本薪酬,并以绩效评价结果领取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三)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并以绩效评价结果领取绩效薪酬及中长 期激励收入。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比例根据岗位层级及激励导向确定。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7fba633-60b0-4a3d-bbcf-58f7233a87cf.PDF ─────────┬──────────────────────────────────────────────── 2026-04-26 15:50│亚世光电(00295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2026年 4月 24日,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0,000 万元,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包括将投 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 3、投资对象 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 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可变现或可赎回周期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不涉及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6、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及经营计划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地实施,但投 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难以固定,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等现金管理方式的投资决策、职能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置、跟踪与监 督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现金管理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及进展,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管理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对现金管理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4a613c3-21e1-47db-a166-e747a827544b.PDF ─────────┬──────────────────────────────────────────────── 2026-03-05 16:28│亚世光电(0029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9c4fbfa1-b614-4749-b2fa-f9b154b994d7.PDF ─────────┬──────────────────────────────────────────────── 2026-02-24 18:02│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林雪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9,279,9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比例11.7604%)的股东兼董事林雪峰先生,计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18日~2026年 6月 17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0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不超过 0.976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林雪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 量(股)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比例 1 林雪峰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19,279,983 11.76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 任职情况/股东身份 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称 股) 后比例 1 林雪峰 持股 5%以上股东、董 1,600,000 0.9760% 事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18日~2026年 6月 17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林雪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就上述 12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 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延长锁定期的情况,亦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就上述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 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将在减持前 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 、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 致。 (三)林雪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 2、林雪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林雪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7a95811e-81b2-4c48-a1ca-5d09947ac911.PDF ─────────┬──────────────────────────────────────────────── 2026-02-04 15:52│亚世光电(00295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ea3995d4-67da-4509-9256-7ca661caa8b1.PDF ─────────┬──────────────────────────────────────────────── 2026-01-23 18:26│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25f1af6f-d437-4464-9ed2-e23d2abb5f8d.PDF ─────────┬──────────────────────────────────────────────── 2026-01-13 19:26│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61bafcd9-b78f-41a0-9ce3-2246657ca9d8.PDF ─────────┬──────────────────────────────────────────────── 2026-01-13 19:26│亚世光电(00295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亚世光电(00295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347a446c-a58e-40a8-8cb4-15874c15fbcd.PDF ─────────┬──────────────────────────────────────────────── 2025-12-24 15:57│亚世光电(002952):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 一、副总裁辞职情况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林雪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雪 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林雪峰先生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 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的副总裁任期为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雪 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林雪峰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雪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279,983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雪峰先生在担任公司副 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林雪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备查文件 林雪峰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538d4a46-7ba5-4f7e-9e9e-01efb9b3ba64.PDF ─────────┬──────────────────────────────────────────────── 2025-12-01 16:41│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亚世光电(00295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f102a033-9805-4949-b36e-05f80552c97c.PDF ─────────┬──────────────────────────────────────────────── 2025-11-24 18:45│亚世光电(00295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16日 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 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鞍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在招商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月 5日 (3)注册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号 (4)法定代表人:贾继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万元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子纸显示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20 66.85 2 亚世光电(鞍山)有限公司 1,250 11.57 3 鞍山亚世软件有限公司 725 6.71 4 JIA JITAO 100 0.93 5 边瑞群 100 0.93 6 林雪峰 100 0.93 7 王佩姝 3 0.03 8 境内自然人投资者(20人) 792 7.33 9 境外自然人投资者(2人) 510 4.72 合计 10,800 100.00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奇新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东 JIA JITAO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现 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61,523,475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边瑞群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 19,024,100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林雪峰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 有公司 19,279,983股股份;奇新光电股东王佩姝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0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124.39 43,989.83 负债总额 35,187.46 36,253.45 净资产 8,936.92 7,736.38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5,163.29 30,417.37 营业利润 -1,648.42 -1,085.29 净利润 -1,554.89 -1,081.29 注: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其他途径查询,奇新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2、被担保人: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 3,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鞍山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 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9%;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e803c813-4801-4996-b46e-0de9c8d6367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亚世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4959.PDF ─────────┬──────────────────────────────────────────────── 2026-04-27│亚世光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4969.PDF ─────────┬──────────────────────────────────────────────── 2025-10-29│亚世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857.PDF ─────────┬──────────────────────────────────────────────── 2025-08-25│亚世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5/1224558307.PDF ─────────┬──────────────────────────────────────────────── 2025-04-25│亚世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361.PDF ─────────┬──────────────────────────────────────────────── 2025-04-25│亚世光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2329.PDF ─────────┬──────────────────────────────────────────────── 2024-10-30│亚世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105.PDF ─────────┬──────────────────────────────────────────────── 2024-08-29│亚世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751.PDF ─────────┬──────────────────────────────────────────────── 2024-04-29│亚世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508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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