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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3(日丰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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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53 日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4 18:04 │日丰股份(0029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4 18:04 │日丰股份(0029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8 16:17 │日丰股份(00295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6-06-08 16:16 │日丰股份(00295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8 16:14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08 16:14 │日丰股份(00295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08 16:14 │日丰股份(00295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08 16:14 │日丰股份(002953):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6月) │ ├─────────┼──────────────────────────────────────────────┤ │2026-06-08 16:14 │日丰股份(002953):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08 16:14 │日丰股份(002953):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6月修订) │ └─────────┴──────────────────────────────────────────────┘ ─────────┬──────────────────────────────────────────────── 2026-06-24 18:04│日丰股份(0029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下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24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就景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6,627,46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547,700 股)的 60.78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95,387,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 数3,547,700 股)的 60.52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39,49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5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44,21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3,547,700 股)的 0.521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及通讯参会的形式召开。公司全部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96,183,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2%;反对37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73%;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99,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370%;反对 377,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90%;弃权 66,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2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96,327,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8%;反对233,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87%;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43,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969%;反对 233,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91%;弃权 66,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2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96,328,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1%;反对232,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84%;弃权6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244,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62%;反对 232,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98%;弃权 66,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2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b6291c5-9768-4737-87ce-c5f3b4769e74.PDF ─────────┬──────────────────────────────────────────────── 2026-06-24 18:04│日丰股份(00295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平台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9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开发布了《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 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在中山市西区街 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贵公司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经核查,贵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有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3,547,700股),即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88,031,948股。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 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80人,代表股份 296,627,46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803% 。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96,183,1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02%; 反对 377,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273%;弃权 66,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25%。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296,327,1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88%; 反对 233,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87%;弃权 66,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25%。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296,328,1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91%; 反对 232,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784%;弃权 66,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25%。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 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3dcad4a-9c4d-49c5-877f-d0a22b28f46f.PDF ─────────┬──────────────────────────────────────────────── 2026-06-08 16:17│日丰股份(00295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丰股份”)深耕电线电缆行业多年,致力于橡套类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始终以“为全球线缆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为使命,为达成“为全球线缆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的企业愿 景而不遗余力。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 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并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入开展深市公司 “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 本方案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创立以来,经过数十载的行业深耕和打磨,公司已发展成为橡套类电线电缆细分领域的佼佼者。橡套电缆具有柔韧性强、 耐磨性强、机械特性好、阻燃性更高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实现从传统线缆制造商向“高端智能配套电缆方案商”的战略跃进。 面对工业化、城镇化优化布局的加快及“双碳”战略推进、新能源市场爆发式增长以及新兴高端产业的冲击,公司通过研发创新 优化产品结构及性能,多维度丰富产品种类及服务范围,积极主动开拓风电光伏电缆、储能电缆、机器人电缆、AI 数据中心电缆等 市场,推动公司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发展,促使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1,802.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84%,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31,026.72 万元,新能源电缆同 比去年增长 36.33%,对外出口实现 87,686.26 万元,同比去年增长 22%。 未来公司将持之以恒加大研发投入,抢占技术制高点,积极主动布局更先进、高品质的电线电缆产品,推动产品从“通用型”向 “高附加值”跃迁,紧抓“新能源”和“国际化”布局带来的机遇,进一步巩固及强化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长期以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已构建覆盖高分子材料、新能源、电器装备线缆、特种装备线缆、智能元器件及 5G 通信电缆六 大领域的专业研发团队,形成覆盖产业链多环节的研发布局。公司设有独立研发实验室与样品制作区,具备从原料到成品的全流程性 能评估能力,为拓展新兴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拥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研发中心,并获准设立广东省博士后 创新实践基地及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山)研究生工作站,持续为研发能力与创新动力提供坚实保障。 2025 年,日丰股份研发投入共计 14,100.68 万元,同比去年增长 9.11%。未来,日丰股份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新兴技术全 面赋能产品研发、智能制造及数字化运营全链条,并深化与行业头部企业的技术协同。同时,前瞻布局前沿领域,积极探索契合公司 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赛道与新市场。 三、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 2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 会持续获评“中国上市公司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2025 年大湾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奖”“2025 年度董办数字化创新最佳实践奖” 等,在董事会规范化管理和数字化治理方面获得市场认可。 未来,公司依旧高度重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公司治理层面和公司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积 极引导其与中小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在重大事项中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四、提升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秉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自 2019 年上 市至今,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2.37 亿元。 公司近三年合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47,700 股,回购支付总金额为 3,199.6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以 实际行动提升市场信心与股东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现金流等因素,严格遵循利润分配原则,兼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将高度 重视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充分运用回购、现金分红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的红利, 稳定市场、提振信心。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内容,持续优化沟通机制和沟通方式,进一步丰富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 道,通过股东会、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持续、深入、有 效沟通,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未来,公司将持续一贯地聚焦主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完善、巩固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水平,持续优化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回应投资者及市场关切,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落到实处,积极回报投资者。 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所涉及相关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因市场环 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8214649-35a3-4baf-87f3-2d7c01a40f90.PDF ─────────┬──────────────────────────────────────────────── 2026-06-08 16:16│日丰股份(00295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e8e7196-c6c2-46f3-80c9-608314b340bb.PDF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 年 06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 人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则》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6月 15 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证券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传真号码:0760-85118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 邮政编码:528400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8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e821af6-0b0b-4727-8ebe-81528c223cf9.PDF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良好的沟通平台,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 合法权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及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合理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与实施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及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五)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六)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七)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八)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和日常事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或调研等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书应当妥善安排采访或调研过程。接受采访人员应当就采访内容形成书面记录。 第十二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司网站、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 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网络基础设施等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 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 性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 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电话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第十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十七条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可以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 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总经理应该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 当公开说明原因。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当事先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现场召开的可以同时通过网络等渠道 进行直播。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言、提 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 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合理、合规的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尊重并平 等的对待所有投资者,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在互动易刊载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 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公司对于互动易涉及市场热点问题的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 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销售、发展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二十条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其他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演示文稿、活动中提供的文档(如有)等文件资料 存档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若本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激励约束机制,建立 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 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五)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 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 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自行评价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上年度薪酬为参考,结合公司业绩与综合管理情况、同 行业薪资水平、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除此以外不在公司领取其他形式 的薪酬。 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其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职工代表董事的绩效薪酬按照其所担任职务对应的公司内部薪酬考核办法执行。 公司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及住房公积金等款项。第十二条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一)基本薪酬:根据所任岗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年度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 (1)非独立董事(除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核算基础,与年度经营业绩、可持续发展指 标挂钩,实行季度预发和年度结算相结合的方式。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 度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2)职工董事的绩效薪酬以其所属部门的实际经营成果、销售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月度考核、季度预发和年度结算相结合的方 式。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战略发展需要设立中长期激励机制。中长期激励收入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 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中长期激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激励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三条 如公司发生亏损的,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 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不予发放其当期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一)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四)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五)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六)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 (七)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市场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与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6670fab-50ac-43d5-95ad-b7ec6c21197d.PDF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选举票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选举票数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期限相 同,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选举投票 第六条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部分表决票只能选举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 积,该部分表决票只能选举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股东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提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会议 召集人必须制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并在选票的显著位置就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作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 第八条 投票方式: (一)股东投票时,应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注明其投向该董事的投票表决票数(即选票数); (二)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但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总表决票数 ,所投的董事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股东所投的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选票无效; (三)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投的表决票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选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 事候选人投的表决票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时,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投票。第九条 投票表决完毕后,应当由律 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现场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得票情况,并公布当选名单 。 第三章 董事当选原则 第十条 投票结束后,根据全部董事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以拟选举的董事人数为限,董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是 否当选,选举在得票数为出席该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第十一条 如出现两名以 上董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同,且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可能造成当选董事人数超过拟选聘的董事人数情况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上述可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均相同时,应重新进行选举;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可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相同时,排名在其之前的 其它候选董事当选,同时将得票相同的最后两名以上候选董事再重新选举。 上述董事的选举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若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拟选董事数,则按本细则第十三、十四 条执行。 第十二条 若当选董事的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两名以上,则按候选人所得票多少排序,淘汰所得票最后一位后对所有候选人进 行重新选举;若当选董事的人数仅少于应选董事人数一名,或经过股东会三轮选举当选董事的人数仍然少于应选董事人数,公司应在 15 日内召开董事会,再次召集临时股东会并重新推选缺额董事,在前次股东会上新当选的董事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如经上述选举,董事会人数(包括新当选董事)未能达到法定或本章程规定的最低董事人数,则原任董事不能离任, 并且公司应在 15 日内召开董事会,再次召集股东会并重新推选缺额董事;在前次股东会上新当选的董事仍然有效,但其任期应推迟 到新当选的董事人数达到法定或本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时方开始就任。 第十四条 股东会审议董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对每一个董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少于”“超过”“多于”不含本数。 第十六条 若本细则没有规定或规定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一致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745fe2f-5987-42d7-99cd-e66d1a394e9e.PDF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 个人原因,导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年报信息知情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的原则;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三)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公司内部监察审计部负责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信息披露发生差错的事实,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理意见及整改 措施。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 发生重大差错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制度或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给公司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可视情节轻重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形式。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 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而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公司其他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出现重大差错需要追究责任的,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若本细则没有规定或规定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一致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董 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df84aba-90d8-4ce2-97de-a735b8ba4864.PDF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6月修订) ─────────┴──────────────────────────────────────────────── 日丰股份(002953):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83c3293-4acc-4327-a7e6-80336b2ab2eb.PDF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6月) ─────────┴──────────────────────────────────────────────── 日丰股份(00295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834f69b-36e4-4967-a911-c2f58801155c.PDF ─────────┬──────────────────────────────────────────────── 2026-06-08 16:14│日丰股份(00295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 日丰股份(00295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765e24e-1db9-4ccc-ba0d-3ed24b14e5a4.PDF ─────────┬──────────────────────────────────────────────── 2026-05-25 11:38│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6 年 5月 16 日,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 拟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 销后,公司与东莞证券及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 销情况如下: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号 1 中国银行中山 653580862157 补充流动资金及 已注销 沙朗支行 偿还银行贷款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310301040009737 补充流动资金及 已注销 限公司中山分行 偿还银行贷款 3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757900854410001 补充流动资金及 已注销 石岐科技支行 偿还银行贷款 二、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b6b48ca7-7e7c-440b-a433-5614a73450c8.PDF ─────────┬──────────────────────────────────────────────── 2026-05-20 18:52│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547,7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根据“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的规定,本次公司的利润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1,579,64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已回 购股份3,547,700 股后的 488,031,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48,803,194.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10/总股本(含回购股份)=48,803,194.80 元*10/491,579,648=0.992783 元,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48,803,194.80 元/491,579,648=0.0992783(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0992783 元/股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1.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48,803,194.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一码通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180******100 冯就景 2 180******980 李强 3 180******931 冯宇华 4 180******534 罗永文 5 180******744 李泳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547,7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根据“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的规定,本次公司的利润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1,579,64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已回 购股份3,547,700 股后的 488,031,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48,803,194.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 分红总额*10/总股本(含回购股份)=48,803,194.80 元*10/491,579,648=0.992783 元,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48,803,194.80 元/491,579,648=0.0992783(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 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0992783 元/股 七、 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一照多址) 3、咨询联系人:黎宇晖 4、咨询电话:0760-85115672 5、传真电话:0760-85116269 八、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f4f84ff8-b53b-429a-a4cc-d19a5c155f64.PDF ─────────┬──────────────────────────────────────────────── 2026-05-15 19:57│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拟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拟办理注销 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00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 34,690,799 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为 6.6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29,999,997.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25,179.99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274,81 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后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华兴验字[2025]24012610196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情况实施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0 月31 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 号 态 1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 653580862157 补充流动资金及 本次拟 行 偿还银行贷款 注销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4310301040009737 补充流动资金及 本次拟 限公司中山分行 偿还银行贷款 注销 3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757900854410001 补充流动资金及 本次拟 石岐科技支行 偿还银行贷款 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专用账户中已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拟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 销手续。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本次注销后,公司与东莞证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7cce5db-f993-416a-93c0-e2d9b838b174.PDF ─────────┬──────────────────────────────────────────────── 2026-05-15 19:57│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概述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许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斌先生由 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许斌先生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许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许斌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b02becc-ca73-48d2-9765-88b78fc6927e.PDF ─────────┬──────────────────────────────────────────────── 2026-05-15 19:54│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4226cfb-5f4c-4c98-93f1-d9b2213b74df.PDF ─────────┬──────────────────────────────────────────────── 2026-05-15 19:54│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7e36de1-3ac3-4a92-9048-c0e8ca90d943.PDF ─────────┬──────────────────────────────────────────────── 2026-05-14 15:44│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再次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敞口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6.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中议案 7 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 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证券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传真号码:0760-85118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 邮政编码:528400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8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22abb12-430e-4f00-a852-b002b51c6874.PDF ─────────┬──────────────────────────────────────────────── 2026-04-23 21:54│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月 1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0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5 年 12月 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敞口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6.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中议案 7 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 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5月 11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证券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传真号码:0760-85118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号公司总部 邮政编码:528400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8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6d9fd6b-3ee4-4777-9566-f00d33d2a231.pdf ─────────┬──────────────────────────────────────────────── 2026-04-23 21:54│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bd978e-36fe-404b-9d48-282450021b43.PDF ─────────┬──────────────────────────────────────────────── 2026-04-23 21:54│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08e506-9463-4c82-a407-44832610dd25.PDF ─────────┬──────────────────────────────────────────────── 2026-04-23 21:54│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e8c7e2c-d1cf-4552-a652-2865a5614eb3.PDF ─────────┬──────────────────────────────────────────────── 2026-04-23 21:54│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 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敞口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6.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6.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中议案 7 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 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 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证券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传真号码:0760-85118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街道港隆中路 28 号公司总部 邮政编码:528400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8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909f233-7147-47ed-bc65-2c8e6e20a042.PDF ─────────┬──────────────────────────────────────────────── 2026-04-23 21:54│日丰股份(00295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丰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丰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e0473dc-9e06-48db-b2be-de7f4bddd67c.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6d6acb4-61a5-44f7-9e1e-a1979571fdfd.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 审议程序 1、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 816,333,992.19 元,2025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 145,961,559.21 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04,848,252.04 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288,325.08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816,333,992.19 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积极回馈广大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1.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48,803,194.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 年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为 48 ,803,194.80 元。公司 2025 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48,803,194.80 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83%。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803,194.80 45,334,114.90 35,145,296.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6,426,20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8,288,325.08 160,641,642.75 146,459,336.4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04,848,252.0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16,333,992.1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282,605.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426,203.28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5,129,768.0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5,708,809.0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 48,803,194.80 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29,282,605.80 元,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 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977dca-c417-4e2f-a75e-1d6c9ab1f9f4.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稳定经营成本、提升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为有色金属铜 、铝以及金融期货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亿元。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对冲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同时也存在资金、流动性、 内部控制、技术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等产品价格受上游资源供给、下游新 能源市场需求、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呈现出波动幅度大、频率高的特点,给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 预期性带来较大挑战。其次,公司作为全球化经营企业,存在一定规模的外币收付量,随着公司参与国际化竞争持续深化,公司外销 产品的比重逐渐增加,汇率波动成为新常态,开展商品和衍生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行业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的 必要举措。 同时,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深度融合,丰富了风险管理工具箱,使公司能够主动管理价格风险敞口,增强穿越行业周期 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旨在管理公司业务经营中面临的商品价格风险及外汇风险,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承诺遵循合法、审慎、安 全、有效的原则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此类交易。 2.交易额度: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品种: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品种:有色金属(铜、铝)、金融期货(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4.交易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等。 5.交易期限: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6.资金来源:公司 2026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金融机构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的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 大程度避免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流动性风险: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避免市场 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和 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 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 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5bbfc35-2f79-4530-95fc-45385187508c.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q6gm61ex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 定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 (星 期三 ) 15:00 -17:00 在 “ 价 值在 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 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29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总经理 李强,财务负责人 黄海威,董事会秘书 黎宇晖,独立董事 李伟阳,保荐代表人 吴文辉(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 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4 月 29 日(星期三)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q6gm61ex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4月 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黎宇晖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6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38ca47-aba0-4292-b780-f780a7c20b21.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等产品价格受上游资源供给、下游新能源市场需求 、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呈现出波动幅度大、频率高的特点,给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带来较 大挑战。 其次,公司作为全球化经营企业,存在一定规模的外币收付量,随着公司参与国际化竞争持续深化,公司外销产品的比重逐渐增 加,汇率波动成为新常态,开展商品和衍生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行业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的必要举措。 同时,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深度融合,丰富了风险管理工具箱,使公司能够主动管理价格风险敞口,增强穿越行业周期 的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品种:有色金属(铜、铝)、金融期货(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投入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 10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金融机构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3、交易期限 期限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已经具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 (1)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 制度。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本年度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 2、公司应对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最大程度避免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 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流动性风险: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避免 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期 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 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6)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 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等产品价格受上游资源供给、下游新能源市场需求、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影 响,近年来呈现出波动幅度大、频率高的特点,给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带来较大挑战。其次,公司作为全球化经营企业 ,存在一定规模的外币收付量,随着公司参与国际化竞争持续深化,公司外销产品的比重逐渐增加,汇率波动成为新常态,开展商品 和衍生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行业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的必要举措。 同时,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深度融合,丰富了风险管理工具箱,使公司能够主动管理价格风险敞口,增强穿越行业周期 的抗风险能力。 2、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 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8385a4-55a8-4dd1-8f7f-a492cb259ed3.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公告 ─────────┴────────────────────────────────────────────────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8dc9b0-10f5-418b-91e2-a2668eeb7028.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b89fa1-95bc-48c3-9bd9-ae0189990952.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中的条款进行修订 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类型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 修订内容 是 策制度》 2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 修订内容 是 策制度》 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 修订内容 是 理制度》 4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 制定 否 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 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 制定 否 品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新增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同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e18cb7-07b2-4d08-a913-6acbdef256dc.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业 务办理》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8,283,989.51元,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 小计 一、信用减值损失 -16,146,387.34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282,095.70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5,170.7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6,647,555.6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3,901.85 二、资产减值损失 -2,137,602.1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2,137,602.17 合计 -18,283,989.51 其他说明:损失以“-”号填列。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16,146,387.3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 失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 2,137,602.17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 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损失准备。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828.40 万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828.4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 备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五、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 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da422d-26f8-47e7-859e-ec45ee886f13.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开展的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 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 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 机构。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该续聘事项。二、对2025年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减值”以及“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 项,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鉴 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 事项、风险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5 年 8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 量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 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 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线上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4、 2025 年 4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9965890-55bd-4d0e-90aa-ac08a4b596f5.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开展的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24,121.82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 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 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 机构。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该续聘事项。二、对2025年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减值”以及“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 项,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鉴 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 事项、风险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5 年 8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 量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 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 2026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线上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4、 2025 年 4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03c1085-ee85-43d2-8515-4df299f4dc74.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b63e2cc-76f8-4e10-99c3-1f92ef53cf44.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0546c7-f3f2-4f48-aa5b-c7e91846d05d.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号)核 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万元。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 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4,716. 9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645,283.0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 00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 6,5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373,5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854,716.9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1,645,283.0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62,854,773.83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686,689.38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 28,477,198.5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28,477,198.57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28,477,19 8.57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7号 )文件同意注册,公司向冯就景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90,79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 9,999,997.3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25,179.9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274,817.3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3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5]240126 1019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9,999,997.37 减:承销费、保荐费 2,3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27,699,997.37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425,179.9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26,274,817.38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0.00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409.17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 116,295,226.5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16,295,226.55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16,295, 226.55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 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 3月 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 募集资金专户 44310501040033856 27,762,585.62 行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 募集资金专户 757900854410966 700,590.11 技支行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61374318485 14,022.84 合计 -- -- 28,477,198.57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 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技支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53580862157 50,006,180.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44310301040009737 36,286,101.55 公司中山分行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 募集资金专户 757900854410001 30,002,944.44 科技支行 合 计 -- -- 116,295,226.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7,285.4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9a28ee-f172-4369-a28d-219b4ed0a98b.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的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号)核 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万元。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 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4,716. 9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71,645,283.0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 003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 6,5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373,5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854,716.98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71,645,283.0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62,854,773.83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686,689.38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 28,477,198.5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28,477,198.57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28,477,19 8.57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同意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007号 )文件同意注册,公司向冯就景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90,799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 9,999,997.3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725,179.9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274,817.3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3日划至指定账户,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5]240126 1019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9,999,997.37 减:承销费、保荐费 2,3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227,699,997.37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425,179.9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26,274,817.38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0.00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409.17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 116,295,226.5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16,295,226.55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16,295, 226.55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 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 3月 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 募集资金专户 44310501040033856 27,762,585.62 行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 募集资金专户 757900854410966 700,590.11 技支行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61374318485 14,022.84 合计 -- -- 28,477,198.57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 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科技支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银行中山沙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53580862157 50,006,180.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44310301040009737 36,286,101.55 公司中山分行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石岐 募集资金专户 757900854410001 30,002,944.44 科技支行 合 计 -- -- 116,295,226.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7,285.48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6d946df-13b1-4cc2-9d04-434a291291ed.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 ─────────┴────────────────────────────────────────────────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0ebd29-8858-4994-b1ad-b7db617cf19f.PDF ─────────┬──────────────────────────────────────────────── 2026-04-23 21:52│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日丰股份(002953):日丰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a8221a0-565b-4120-aefa-fd9874826d07.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洪燕、陈洵、李伟阳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洪燕、陈洵、李伟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cc55260-7751-438e-9960-ffea843a15e7.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涛)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f7d6811-8b05-4d62-bfa6-f10f939e171a.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洪燕) ─────────┴──────────────────────────────────────────────── 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洪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c3592d-cf77-4f20-9a43-ef088d3528cf.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第二章 豁免与暂缓的信息范围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 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豁免与暂缓信息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豁免与暂缓信息披露的日常 工作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豁免、暂缓披露处理的,应当履行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相关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应当及时填写《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事项登记审批表》,并由部门负 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与豁免与暂缓披露事项的相关书面资料一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拟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豁免、暂缓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处理建议后提交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对拟豁免、暂缓披露事项进行复核后,交由公司董事长最终审批决定。 第十三条 经审核程序后,认为不符合豁免、暂缓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四条 公司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四章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的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密切关注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情况。如 已豁免、暂缓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公司相关部门或子、分公司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等,并在前期报备的暂缓披露事项登记表 中更新填报恢复披露情况: (一)豁免、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四)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第十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 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 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cdbc69e-ebd4-449e-8f29-7fd43c179ce9.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 日丰股份(002953):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e3967e-3816-44f9-8ef8-db8965d20a80.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 ,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 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五)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四条 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 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决策和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 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第八条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负责配合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投资建议;并负责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 司资产重组等重大活动进行项目监管;公司法务人员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法律文件的起草与审核工 作。 第九条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进行本办法规定的对外投资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并根据公司的 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 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七)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交易事项以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交易标的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已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 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1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 第四章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投资单位或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 (二)可行性报告草案形成后报公司财务部初审。 (三)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 (四)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后,报董事长或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五)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签订合作协议和合作合同。 (六)合作合资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的原则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章程,并将审批的所需文件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如需)。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六条 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立,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 第十七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 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整改措施。 第十八条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包括投资收回或投资转让,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在该等事实出现一日内向公司总经理 汇报,总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 第十九条 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并监督资产交接过程。在对外投资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对投资项目过程进行审计,审 计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操作,有无越权审批现象;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三)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合规性进行审计评价,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审计、财务部门按工作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在必要时可聘请审计机构查阅对外投资子公司的财务决算资料会计核 算资料,对不明确事项提出询问。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收回及转让 第二十一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一)按照被投资公司的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二)由于投资项目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四)合资或合作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第二十二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一)投资项目已经明显与公司经营方向相背离; (二)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三)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而急需补充资金时; (四)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规定办理。处置对外投资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d8e87aa-2535-49b2-b68e-5782e7809f8b.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洵) ─────────┴────────────────────────────────────────────────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能够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情况 陈洵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2005年 7月至 2010年 5月任睿初科技有限公司 OPC部门负责人;2010年 5月至 2017年 12月任深圳市翌日科技有限公司算法、产品负责人;2017年 12月至今,任深圳市翌智教育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 5月至 2022年 3月,任深圳市德驰微视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负责人;2023 年 8月至今,任深圳市指南星程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 10月至今任扬州指南星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 10月至今,任肇庆市指南星程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1、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月任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包含第五届董事会 7次,第六届董 事会 1次),2次临时股东会和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 ;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运用自己在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 职责。在 2026年,依规参与公司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稳健 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自身实际情况,本人将依规积极参与公司 2026年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审议事项提供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二)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 12月,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与管理层、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 、及时、准确披露。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5年 12月 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 场工作时间未达到 15个工作日。 2026年,本人会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与公司其 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认识和 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于 2025年 12月 1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时刻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交易所以及证监会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否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是否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cceeb0-01be-4dc6-bdc1-8e7d9d024bdd.PDF ─────────┬──────────────────────────────────────────────── 2026-04-23 21:51│日丰股份(002953):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 日丰股份(002953):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e60354b-124e-4dae-9544-42615ff3d7c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日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8599.PDF ─────────┬──────────────────────────────────────────────── 2026-04-24│日丰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8608.PDF ─────────┬──────────────────────────────────────────────── 2025-10-28│日丰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659.PDF ─────────┬──────────────────────────────────────────────── 2025-08-26│日丰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319.PDF ─────────┬──────────────────────────────────────────────── 2025-04-25│日丰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06.PDF ─────────┬──────────────────────────────────────────────── 2025-04-25│日丰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507.PDF ─────────┬──────────────────────────────────────────────── 2024-10-29│日丰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029.PDF ─────────┬──────────────────────────────────────────────── 2024-07-31│日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7-31/1220754392.PDF ─────────┬──────────────────────────────────────────────── 2024-04-26│日丰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37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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