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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5(鸿合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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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55 鸿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0 18:12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2024-12-20 18:11 │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0 18:10 │鸿合科技(00295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4-12-20 18:10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4-12-20 18:10 │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6 16:35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4-12-11 17:55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认购南京祥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 ├─────────┼──────────────────────────────────────────────┤ │2024-12-02 19:21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1-27 19:17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4-11-12 17:10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4-12-20 18:12│鸿合科技(00295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7faf66cd-6fcf-4608-b7fc-3dfee32fc3c4.PDF ─────────┬──────────────────────────────────────────────── 2024-12-20 18:11│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 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 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均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4 年度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对 202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约5,137.00 万元人民币 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XING XIUQING、王京、张树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e8d27ea3-6d87-4b55-a416-af2e3caa3bb8.PDF ─────────┬──────────────────────────────────────────────── 2024-12-20 18:10│鸿合科技(00295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鸿合科技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鸿合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 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均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18.7 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 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 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和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投资进度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号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 1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88,650.00 75,895.61 结项 --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16,603.03 8,161.80 49.1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771.37 5,547.49 结项 --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3,633.98 7,288.78 53.4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结项 -- 6 鸿合交互显示产业基地首期 11,000.00 8,031.38 结项 -- 项目 7 师训服务项目 1,870.00 1,035.40 55.3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8 教室服务项目 4,630.00 3,133.28 67.6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69,158.38 136,093.74 -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教室服务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师训服务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募投项目之“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是基于国家政 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实际经营需要等因素确定的,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受国家或地方有 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及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等因素影响,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因此,公 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缓。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 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 和“师训服务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4、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数字化已经成为全球教育改革的重要趋势。国家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 ,将其作为推动教育现代化、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政策层面,国务院、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相继发布了一系列 关于教育信息化、教育数字化的政策和规划,明确提出了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与实施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目标 。在实践层面,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探索智慧校园建设,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教育 教学方式的创新变革。当前智慧校园建设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需求日益增长,各学校和教育机构对相关技术的需求不 断增加,该项目仍然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需求。 (2)项目可行性分析 信息技术手段在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创新以及优化教育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的大数据和云计算 技术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技术引领的发展战略 ,积极研发并推动新技术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应用,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创新产品。此外,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研 发团队,在人机交互技术、大数据智能分析技术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综上,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的各项条件,具有可行性。 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 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 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 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 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9b93d397-3a8 ─────────┬──────────────────────────────────────────────── 2024-12-20 18:1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43089738-9b9b-4278-a06c-842e5a22eab0.PDF ─────────┬──────────────────────────────────────────────── 2024-12-20 18:10│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02f35567-8bf8-48c1-b4dc-cf38fe4e3be2.PDF ─────────┬──────────────────────────────────────────────── 2024-12-16 16:3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 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子公司鸿合智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地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为保 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交通银行上地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鸿合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 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862.412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77468705 营业期限 2000 年 6 月 12 日至 2040 年 6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3 法定代表人 李宏伟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0.1877%,鸿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3.1439%,湛军持股 4.1684%,李宏伟持股 2.5000%。 专业承包;生产录播设备、视频展示台、监控设备、智能化视听系统 集成、大屏幕显示系统集成(限分公司经营);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产 品、大屏幕显示产品、自动控制产品、网络通讯产品、音频产品及计 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接计算 机控制系统、大屏幕拼接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音频系统及计算 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 交电、办公用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4.9.30 资产总额 27,985.19 33,646.58 负债总额 18,753.84 24,587.9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8,033.61 24,254.16 其中:银行贷 6,965.28 8,927.70 款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9,231.35 9,058.59 项目 2023年 1-12月 2024年 1-9月 营业收入 28,558.54 15,341.05 利润总额 -890.23 -357.74 净利润 -677.44 -262.01 注:上表中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鸿合智能提供担保,虽然其他 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鸿合智能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 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合同各方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2、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 (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本款所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指主合同 下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 (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本合同约定的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或其他债权人可能需垫付款项的授信业务项 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 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 、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3,100 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7.2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2,000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6.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 1,1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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