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55 鸿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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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9:25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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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4 │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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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2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 │况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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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59 │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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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7:50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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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1:40 │鸿合科技(00295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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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7 │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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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7 │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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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1 │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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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1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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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9:2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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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公司为鸿合创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2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7月 30日
注册资本 11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8596362X
营业期限 2008年 7月 30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 1号鸿合大厦 1栋 A座 101
及整栋
法定代表人 姚瑞波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营业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软件的开发和销售;音视频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
物业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线手写板、电子白板、
视频展示台、书写屏、显示器、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教育设备、
VR 设备、通信设备、网络硬件产品、音视频设备、家用电器、机械
设备、机械臂、机器人、电子元器件、模组、印刷线路板组件、建筑
材料、会议系统设备、办公设备及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的设计开发、生
产、加工和销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12.31 2026.3.31
资产总额 3,277,222,086.36 3,056,338,684.33
负债总额 1,775,285,232.82 1,602,085,842.7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16,801,204.03 1,544,493,341.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501,936,853.54 1,454,252,841.54
项目 2025年度 2026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203,243,817.61 456,641,764.47
利润总额 -100,594,476.89 -58,532,107.22
净利润 -72,559,676.87 -47,684,012.00
注:上表中 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各方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
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
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
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 2026 年度的业
务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情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8.47%,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4/0b58ec55-d2a0-4fe8-ab1d-8d434ac409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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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4│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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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8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10日的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0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清华路科技园 11号楼瑞丞基金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瑞波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8、关于公司有效表决权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36,639,91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404,440股,不享有
股东会表决权。
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张树江放弃剩余持有的公司17,860,87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5%
)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与〈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综上,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14,374,600股。
9、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8人,代表股份 111,774,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107,459,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2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4,314,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3人,代表股份 4,314,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人,代表股份 4,314,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27%。
10、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案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果
编 (股) (股 (股 例
码 ) )
1 关于公司及子公 总表决情 111,682,57 99.9181 91,500 0.0819% 0 0% 0 0% 通过
司开展外汇衍生 况 0 %
品套期保值交易 其中,中 4,223,262 97.8794 91,500 2.1206% 0 0% 0 0%
业务的议案 小 %
股东的表
决
情况
2 关于《公司 202 总表决情 108,019,10 96.6406 3,753,11 3.3578% 1,850 0.0017 0 0% 通过
6 况 8 % 2 %
年股票期权激励 其中,中 559,800 12.9741 3,753,11 86.9831 1,850 0.0429 0 0%
计划(草案)》 小 % 2 % %
股东的表
决
及摘要的议案 情况
3 关于《公司 202 总表决情 108,019,10 96.6406 3,753,11 3.3578% 1,850 0.0017 0 0% 通过
6 况 8 % 2 %
年股票期权激励 其中,中 559,800 12.9741 3,753,11 86.9831 1,850 0.0429 0 0%
计划实施考核管 小 % 2 % %
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的表
决
情况
4 关于提请股东会 总表决情 108,019,10 96.6406 3,753,11 3.3578% 1,850 0.0017 0 0% 通过
授权董事会办理 况 8 % 2 %
公司 2026年股 其中,中 559,800 12.9741 3,753,11 86.9831 1,850 0.0429 0 0%
票 小 % 2 % %
期权激励计划相 股东的表
关事宜的议案 决
情况
上述议案 2-4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议案 2-4均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议案涉及
的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姚培华、马秀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a21dd310-65c4-4877-945c-5c1eed6a80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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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2│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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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
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6 年 1 月 23 日-2026 年 7 月 22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但该交易行为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因此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46 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除外)。根据公司核查,前述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
的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
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
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
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83a6ca0b-2715-462e-be8d-b5ce3b188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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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59│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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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1f252874-5107-4368-a313-7b6f1ff17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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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7:5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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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鸿合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
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近日,公司已完成全资子公司鸿合半导体(安徽)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名称:鸿合半导体(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MAKKFYT94P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鸠江开发区万春中路(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 807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姚瑞波
成立日期:2026年 8月 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
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
系统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4654f135-bce6-46d4-bce4-f2fc14a97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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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1:40│鸿合科技(00295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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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6年激
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
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公示时间:2026年 7月 23日至 2026年 8月 1日。(3)公
示方式:公司内部 OA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6年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列入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2026年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6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3/b6d40a0d-3073-4810-a361-14e76a3b7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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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7│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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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8c4e7a68-8b4d-42d8-b23f-15e5a5c27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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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7│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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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b4aa2e9-8f2f-4aef-a70b-aa291a5bd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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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1│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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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3ec973d7-15c0-4349-9aa8-22121783b2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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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1│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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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属于公司向半导体业务板块的转型投资,半导体相关业务与原有主业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存在跨行业投资、经营、管理
的风险。
此外,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可能存在因各种因素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兴业务的发展,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设立全资子公司鸿合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公司设立半导体业务平台,依托控股股东在整车产业链、应用场景及产业资源方面的积累,围绕车用半导体相关领域开展业务探
索和产业布局。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加强与相关合作方的沟通协作,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鸿合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姚瑞波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芯片、半导体分立器件、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微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电气机械设备的研发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范围为准。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60,000.00万元,持有 100%股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自有现金资金
以上公司基本信息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兴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属于公司向半导体业务板块的转型投资,半导体相关业务与原有主业存在较大差异,可能面临人员、技术、管理壁
垒,市场前景发生变化等风险因素,公司存在跨行业投资、经营、管理的风险;
2)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可能存在因各种因素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
3)半导体行业的需求与下游终端应用领域行业的景气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半导体行业下游终端应用领域行业的市场需求出现衰
减,将导致经营业绩出现波动;4)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与国产替代需求的日益增大将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如果标的公司技术研发进
度不达预期,则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及业务拓展受阻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06837ae4-6b78-4819-a25d-27e23d9cc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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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1│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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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近年来,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
结算。由于海外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现阶段全球汇率市场震荡加剧,国际贸易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
口、外币收付等跨境业务持续面临汇率波动冲击。为落实公司外汇中性风险管理策略,常态化对冲外币业务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
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2.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0万美元(
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组合。
5.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近年来,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海外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
重较大,现阶段全球汇率市场震荡加剧,国际贸易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外币收付等跨境业务持续面临汇率
波动冲击。为落实公司外汇中性风险管理策略,常态化对冲外币业务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外
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交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
匹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0 万美
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组合。
5.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授权:此交易业务经股东会授权后,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7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
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
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1.公司已制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
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通过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43c05c5-527a-4dc5-8105-d2e7088b5e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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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31│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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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9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近年来,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
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海外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现阶段全球汇率市场震荡加剧,国际贸易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外币收付等跨境业务持续面临汇率波动冲击。为落实公司外汇中性风险管理策略,常态化对冲外币业务汇率
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0万美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
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关联董事姚瑞波、孙晓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障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以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关联董事姚瑞波、孙晓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登记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
拟获授的股票期权的,有权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在本次激励计划中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
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关联董事姚瑞波、孙晓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兴业务的发展,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鸿合半导体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设立半导体业务平台,依托控股股东在整车产业链、应用场景及产业资源方面的积累
,围绕车用半导体相关领域开展业务探索和产业布局。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加强与相关合作方的沟通
协作,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合肥市蜀山区清华路科技园 11 号楼瑞丞基金五楼会议室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a672ddc-d6d5-4cf3-89ad-434dc88cb1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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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28│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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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10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8月 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清华路科技园 11号楼瑞丞基金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7月 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4、上述议案 2.00、议案 3.00和议案 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2.00、议
案 3.00和议案 4.00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8月 6日(星期四),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邮戳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
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张晨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a953f0d-1194-4dd8-9b99-451ef3b33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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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27│鸿合科技(002955):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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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核心人才(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听取公众
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
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6、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
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并
同意将以上草案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dcd58f80-2d75-43a0-943a-d874405c0c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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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27│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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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
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鸿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
上发挥此次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中心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经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 2026年至 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年度,具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行权期 对应考核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相较于 2025年经 各年度净利润相较于 2025年经审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利润增长率 润增长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20% 65%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35% 110%
第三个行权期 2028年 50% 15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或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
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本计划如无特殊说明,全文均统一适用该口径)。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际承诺。
根据对应考核年度的公司业绩实际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的确定方法如下:
指标 完成度区间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各年度净利润相较于 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A≥Am X=100%
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A/Am×100%
A<An X=0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未完全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相应的股票期权方能行权,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S) 100% 80% 50% 0%
据此,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S)。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各行权期的前一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按每个年度一次进行考核。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
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 日内与人力资源中心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
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中心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存在
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202b6b95-1f27-49b1-a274-35d8c2132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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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27│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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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背景
近年来,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海
外业务占公司整体经营比重较大,现阶段全球汇率市场震荡加剧,国际贸易宏观环境复杂多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外币收付
等跨境业务持续面临汇率波动冲击。为落实公司外汇中性风险管理策略,常态化对冲外币业务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
体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确保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
二、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00 万美元(含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0万美
元(含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
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产品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等或上述资产组合。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授权:此交易业务经股东会授权后,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外币业务的规模日益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
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
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
操作风险。
6.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
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严格进行风险控制,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
易风险。
2.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
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
、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措施是可行的。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开展存在
合理的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4235575c-5aff-45f1-b9a5-54fa128f8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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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20:27│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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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鸿合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b7ddb943-7a98-46d6-b082-62f4742219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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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3│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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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4.00 ~ 1,385.00 4,468.90
比上年同期下降 79.32% ~ 6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36.00 ~ -2,225.00 3,218.19
比上年同期下降 203.66% ~ 169.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 0.06 0.1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持续深耕市场拓展、优化经营管理体系,同时严格落实费用管控要求,强化存货与
应收管理,降本增效成果逐步显现,主营业务经营质量持续改善。但受汇率波动影响,公司 2026年上半年汇兑损益与 2025年同期相
比下降约 8,000万元,是导致报告期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ade7950-b891-4721-aaf5-0e4eb22be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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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0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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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公司为鸿合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年 6月 12日
注册资本 2,412.344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77468705
营业期限 2000年 6月 12日至 2040年 6月 11日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号 C座 C1103
法定代表人 葛健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1.4375%,鸿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持股 15.5961%,李宏伟持股 2.9664%。
营业范围 专业承包;生产录播设备、视频展示台、监控设备、智能化视听系统
集成、大屏幕显示系统集成(限分公司经营);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产
品、大屏幕显示产品、自动控制产品、网络通讯产品、音频产品及计
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接计算
机控制系统、大屏幕拼接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音频系统及计算
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
交电、办公用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12.31 2026.3.31
资产总额 258,875,125.34 208,132,134.22
负债总额 169,064,111.40 114,878,449.1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66,242,132.13 112,161,045.1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1,442,042.33 22,223,782.4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净资产 89,811,013.94 93,253,685.10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11,739,703.96 25,200,990.46
利润总额 8,860,606.50 3,846,532.58
净利润 8,408,853.89 3,442,671.16
注:上表中 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鸿合智能提供担保,虽然其他
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鸿合智能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
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合同各方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2)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根据《授信协议》在
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
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 2026 年度的业
务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情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2.31%,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76d6710-1058-4935-a6c0-4626b0f028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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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17│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美国海关IEEPA关税退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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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新线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美国”)的通知,新线美
国于近日收到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退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通知,新线美国收到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4,072,028.47 美元的海关 IEEPA 关税退税(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汇率 6.8109 计算约27,734,178.71元人民币)。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税款将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拟计入 2026 年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具体会计
处理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银行账户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8f6703f5-12bd-49ad-894a-5686aebd3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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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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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0%
,最高成交价为 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2,0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6年 4月 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年 6月 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5,590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 236,639,912股的 0.8475%,最高成交价为 29.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8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277,570.20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实际
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年 4月 27日至 2026年 6月 10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
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
、质押等权利。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将上述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
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2ddb7a7-0b8f-45a3-843c-31ea935e19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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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6│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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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95,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33%,最高成交价为2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78,704.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205ab92-6563-45bb-8e66-372691fd29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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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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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
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鸿合创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2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 7月 30日
注册资本 117,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78596362X
营业期限 2008年 7月 30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丹梓北路 1号鸿合大厦 1栋 A座 101
及整栋
法定代表人 王京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营业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软件的开发和销售;音视频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
物业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线手写板、电子白板、
视频展示台、书写屏、显示器、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教育设备、
VR 设备、通信设备、网络硬件产品、音视频设备、家用电器、机械
设备、机械臂、机器人、电子元器件、模组、印刷线路板组件、建筑
材料、会议系统设备、办公设备及上述产品相关配件的设计开发、生
产、加工和销售、出版物(含音像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12.31 2026.3.31
资产总额 3,277,222,086.36 3,056,338,684.33
负债总额 1,775,285,232.82 1,602,085,842.7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716,801,204.03 1,544,493,341.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501,936,853.54 1,454,252,841.54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203,243,817.61 456,641,764.47
利润总额 -100,594,476.89 -58,532,107.22
净利润 -72,559,676.87 -47,684,012.00
注:上表中 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 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合同各方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
2、保证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2)保证的范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
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
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 2026 年度的业
务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情况,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7,00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11.39%,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5135049-ca4d-44a3-8d5e-82d170cb4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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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6│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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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1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与关联方XING XIUQING先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预计金额增加至18,025.0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9d99ed6b-a0a8-478c-9c7b-00c546a88d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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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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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 XING XIUQING 先生的实际需求,其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公司产品。公司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 XING XIUQING先生新增关
联交易金额约为 3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2026年 上年发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增加金额 1-4月已 生金额
发生金
额
向关联人销 XING XIUQING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300.00 0.00 0.00
售产品、商
品 小计 300.00 0.00 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XING XIUQING
住所:香港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鸿达成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XING XIUQING先生持有鸿达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XING XIUQING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说明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 2026 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对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交易定价以市场化为原则,以市场价
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和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
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是正常合理的商业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子公司利益
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而提出,交易背景真实、合理。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商业惯例,
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
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488fb186-e8ba-408d-b2be-2547e84153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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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02│鸿合科技(002955):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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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姚瑞波先生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
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箱:dongban@honghe-tech.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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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55│鸿合科技(00295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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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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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36│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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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34
%,最高成交价为2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533,4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9f480c7-05be-435b-9baf-863de3a56d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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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01│鸿合科技(00295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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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0%,最
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2,0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84abf3-5c35-4a84-b6e4-ab3eb3a60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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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31│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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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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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9│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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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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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9│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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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aa12dbff-ea23-454c-a786-beca42bbb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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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46│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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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258eee1-1587-4959-b412-21c7cfa82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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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鸿合科技(00295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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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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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5:5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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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b4d4f05-5222-492d-8b91-f8af576431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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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6:17│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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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 40.00元/股(含),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8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3月
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瑞丞鸿图股 59,159,978 25.00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王京 19,652,049 8.30
3 鸿达成有限公司 17,991,117 7.60
4 张树江 17,860,872 7.55
5 昊泽致远(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泽晨曦 6 11,800,000 4.9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邢正 8,446,702 3.57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607,623 3.21
8 王杰 2,452,300 1.04
9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398,850 1.01
10 XING XIUQING 2,209,462 0.93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总
数比例(%)
1 合肥瑞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瑞丞鸿图 59,159,978 30.24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鸿达成有限公司 17,991,117 9.20
3 昊泽致远(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泽晨 11,800,000 6.03
曦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邢正 8,446,702 4.32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607,623 3.89
6 王杰 2,452,300 1.25
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398,850 1.23
8 六妙星(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六妙星破 1,661,700 0.85
阵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新华资管-招商银行-新华资产-明义五十号资产 1,021,730 0.52
管理产品
10 刘卫凯 940,000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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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1:39│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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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8370709-1c71-4dc5-8c01-f6cfdfaae0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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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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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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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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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
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将于 2026年 3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
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姚瑞波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孙晓蔷女士,财务总监谢芳女
士,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黄福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3月 27日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
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
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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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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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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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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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d0993808-b189-4f8d-8d8b-19cc251a7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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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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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c3c9203b-e128-4f23-8764-9e2d022014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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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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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8337414c-f886-4949-8297-ab0eb35be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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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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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资产和财
务状况,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核算,对 2025年度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3,02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即 2025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176.55 万元的 58.43%。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一、应收账款 440.04 8.50%
二、其他应收款 18.92 0.37%
三、存货 2,360.51 45.60%
四、合同资产 -8.77 -0.17%
五、无形资产 213.75 4.13%
合计 3,024.46 58.43%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三)单项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期末账面余额(万元) 63,963.52
存货可变现净值(万元) 57,575.12
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
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
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万元) 2,360.51
计提原因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
失进行估计。通常逾期超过 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 1年,以下同)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对于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024.46 万元,计入公司 2025年度损益,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
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3.12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73.1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
,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f87d318c-5d2c-45bd-b01c-112f46a6f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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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Newline Interactive, Inc.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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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Newline Interactive, Inc.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Newline
Interactive, Inc.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3年 11月 15日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推进公司盈利能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 100%控制的合伙企业鸿途(香港)合伙企业(Hitevision (HongKong) Tech Company)(以下简称“鸿途香港”
或“受让方”)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董事 Kejian Wang(王克俭)、Jon Christian Bradford以及 Newline Interactive Holdings,
LLC(以上简称“转让方”)共同持有的 Newline Interactive, Inc.(以下简称“美国新线”或“新线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5%
的股权,支付现金对价不超过 4,125 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美国新线的股权比例由 75%变
更至 100%,美国新线变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途香港已经根据《新线互动股份有限公司(NEWLINEINTERACTIVE,INC.)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
支付了第一期和第二期的转让价款;同时公司获得了由深圳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深圳市发改委回复的同意予以备
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新线互动股份有限公司(NEWLINE INTERACTIVE, INC.)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2024年至 2027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受
让方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对美国新线进行审计,且在审计中美国新线应执行与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不迟于每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 121日内,核实美国新线在 2024年至 2027年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与净利润承诺指标之间差异情况,以及截至各年
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与截至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指标之间差异情况,以分别确定第二期至第五期转让价款的金额。转让方承诺,
美国新线于 2024年、2025 年、2026 年及 2027 年四个连续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间”)完成如下净利润承诺指标:
单位:万美元
业绩承诺年度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合计
净利润承诺指标 2,750 3,025 3,328 3,660 / 12,763
对应的分期转让价 / 第二期初 第三期初 第四期初 第五期初 /
款 始转让价 始转让价 始转让价 始转让价
款,即 825 款,即 825 款,即 825 款,即 825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其中,对于第三期转让价款的金额调整,如果美国新线 2025 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 2025年净利润承诺指标,并且 2024至 2
025年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 2024至2025年度累计净利润承诺指标,受让方向转让方合计支付的第三期转让价款应当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第三期转让价款=Max(2025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2025 年净利润承诺指标,自 2024年起至 2025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
同期累计净利润承诺指标)×第三期初始转让价款。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Newline Interactive, Inc.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新线美国
2025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净利润的孰低值(剔除超额业绩奖励影响)金额为 2,193.52万美
元,2025年度净利润承诺指标为不低于 3,025.00万美元,新线美国 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实现。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截止 2025年
净利润承诺指标累计完成率为 94.41%,第三期转让价款金额调整后为 778.84万美元。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 Newline Interactive, Inc.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d12b31b5-1a94-4f3e-9a67-e2216a5fa2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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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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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c9c32a0-6707-43e2-9303-58f2b7e5e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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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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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ec1e998e-703f-4c93-a07c-26a83c69c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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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天健审〔2026〕3-12号-2025年鸿合科技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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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3-12 号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鸿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鸿合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鸿合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鸿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鸿合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鸿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鸿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鸿合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审
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12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古文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
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2ba04ee4-45f8-4cdc-9eba-6e659b3d0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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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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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f55b37af-3e08-4932-bde8-8e1a1ded1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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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0:5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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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740d6e8c-9498-4404-a378-71d4dbc76e3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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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鸿合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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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鸿合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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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8/12250151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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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鸿合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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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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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鸿合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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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6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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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鸿合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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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1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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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鸿合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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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鸿合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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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鸿合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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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1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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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鸿合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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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766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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