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55 鸿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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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30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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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0:40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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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15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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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6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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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2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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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1 │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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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0 │鸿合科技(00295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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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0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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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0 │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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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35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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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3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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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9eb5b8e1-c8ff-4f9a-b5d2-78f82dfe8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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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20:4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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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35.00元/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34.575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398,850股,占截至202
4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1.0140%,最高成交价格为22.8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9.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1,067,080.9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情况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
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根据公司《回购报告
书》的相关规定:“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因此,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经公司
经营管理层决策,公司决定将本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
等)”。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
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d83946ad-44ac-4804-b0e9-f046b9ec8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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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 17:1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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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
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子公司鸿合智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办理融
资,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鸿合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
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862.412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77468705
营业期限 2000 年 6 月 12 日至 2040 年 6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C 座 C1103
法定代表人 李宏伟
股东构成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0.1877%,鸿智(天津)企业管理咨询
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3.1439%,湛军持股 4.1684%,李宏伟持股
2.5000%。
专业承包;生产录播设备、视频展示台、监控设备、智能化视听系统
集成、大屏幕显示系统集成(限分公司经营);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产
品、大屏幕显示产品、自动控制产品、网络通讯产品、音频产品及计
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承接计算
机控制系统、大屏幕拼接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音频系统及计算
机网络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五金、
交电、办公用品、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4.9.30
资产总额 27,985.19 33,646.58
负债总额 18,753.84 24,587.9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8,033.61 24,254.16
其中:银行贷 6,965.28 8,927.70
款总额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9,231.35 9,058.59
项目 2023年 1-12月 2024年 1-9月
营业收入 28,558.54 15,341.05
利润总额 -890.23 -357.74
净利润 -677.44 -262.01
注:上表中 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公司鸿合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鸿合智能提供担保,虽然其他
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鸿合智能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实现有效控制,能充分
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或称“甲方”)
债务人: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被保证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 年 1 月 7 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小企业借款合
同;编号:0020000054-2024年(海淀)字 03350 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
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
、贸易供应链业务等。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决议审批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3,100 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7.2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2,000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26.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总余额为 1,1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c2f9a1d2-91c6-4ddc-9b8a-023bf8bc9e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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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6│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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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 35.00 元/股(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
实施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 34.575 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
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398,850 股,
占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的 1.0140%,最高成交价格为 22.81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9.13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人民币 51,067,080.9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166adc62-71be-49c3-98ff-c4b0686f3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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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2│鸿合科技(00295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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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00295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7faf66cd-6fcf-4608-b7fc-3dfee32fc3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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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1│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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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
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
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均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4 年度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对 2025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度与各关联方发生约5,137.00 万元人民币
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XING XIUQING、王京、张树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e8d27ea3-6d87-4b55-a416-af2e3caa3b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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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10│鸿合科技(002955):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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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鸿合科技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鸿合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教室服务项目”和“师训服务项目”的
达到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均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1万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 52.4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9,818.7
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9,158.38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对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
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鸿程光电有限公司、北京鸿合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
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和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 投资进度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号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
1 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88,650.00 75,895.61 结项 --
2 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16,603.03 8,161.80 49.1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771.37 5,547.49 结项 --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3,633.98 7,288.78 53.4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结项 --
6 鸿合交互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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