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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5(鸿合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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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55 鸿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0 18:37 │鸿合科技(002955):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3-20 18:36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03-20 00:00 │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3-20 00:00 │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3-03 19:31 │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03 19:30 │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03 19:29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3-03 19:27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 │ ├─────────┼──────────────────────────────────────────────┤ │2025-03-02 15:36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2-05 17:30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 2025-03-20 18:37│鸿合科技(002955):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c913972b-52e5-42cc-89df-caffc1827f60.PDF ─────────┬──────────────────────────────────────────────── 2025-03-20 18:36│鸿合科技(002955):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3f1c1613-15bc-40ba-8909-6694ade2ca63.PDF ─────────┬──────────────────────────────────────────────── 2025-03-20 00:00│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予以法律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决议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其复 印件与原件相符,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律师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本所律师依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核查,该次董事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2. 公司于 2025年 3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参会事项及审议事项等内容。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 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晓蔷主持会议,与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35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 0,308,08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4,228,012股(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下 同)的 59.902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110,718股,占公司 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6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 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331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197,36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21% 。 2.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3 月 12 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的均出示 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3. 经验证,除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现场会议。 4.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其中,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统计了表决结果;股东以网络投票的,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43,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1%;反对 58,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17%;弃权 5,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7,132,9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53%;反对 58,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01%;弃权 5,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本所提交公司,一份由本所留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5639561c-ea66-49c4-a857-5d4fcec3bbd3.PDF ─────────┬──────────────────────────────────────────────── 2025-03-20 00:00│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9/0257a9be-a77f-420e-9ce8-853f18c7987b.PDF ─────────┬──────────────────────────────────────────────── 2025-03-03 19:31│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8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 出,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孙晓蔷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证监会《关于加强 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并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同意特别分红预案为:公司以特别分红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 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236,599,212股,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398,850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010,663.72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特别分红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 生变动,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cb325798-1bc5-4e89-9ff0-1bf464199348.PDF ─────────┬──────────────────────────────────────────────── 2025-03-03 19:30│鸿合科技(002955):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8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 ,并于2025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龙旭东先生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 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特别分红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特别分红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b67dba8d-f9a9-44f9-9708-814866727c0a.PDF ─────────┬──────────────────────────────────────────────── 2025-03-03 19:29│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41aa00d8-c438-44c6-9e59-fe655144df9d.PDF ─────────┬──────────────────────────────────────────────── 2025-03-03 19:27│鸿合科技(002955):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同时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特别分红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 ,024,633.6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564,108.35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451,951,3 26.33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35,974,924.18 元。 公司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及证监会《关于加 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并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定特别分红预案如下: 公司以特别分红预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2.81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2 日,公司总股本为 236,599,212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398,8 50 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0,010,663.72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特别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拟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金额。 三、特别分红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特别分红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符合《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本次特别分红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特别分红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 100%,且超过当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50%。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2024 年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 27.95%,且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9 9,028,848.27 元,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 2 024 年 4 月 22 日,节余的募集资金 2,978.59 万元已全部转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暂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若后续存在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特别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ec8b167c-7b8a-4f1c-b8df-fcaaf4f5a707.PDF ─────────┬──────────────────────────────────────────────── 2025-03-02 15:36│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c39998ec-4605-45b3-8ae3-20a22bbf94d8.PDF ─────────┬──────────────────────────────────────────────── 2025-02-05 17:3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9eb5b8e1-c8ff-4f9a-b5d2-78f82dfe89eb.PDF ─────────┬──────────────────────────────────────────────── 2025-01-16 20:40│鸿合科技(00295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35.00元/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34.575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398,850股,占截至202 4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1.0140%,最高成交价格为22.8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9.1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1,067,080.9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情况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 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根据公司《回购报告 书》的相关规定:“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因此,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 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经公司 经营管理层决策,公司决定将本期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 等)”。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计划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 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公告金额上限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d83946ad-44ac-4804-b0e9-f046b9ec8b00.PDF ─────────┬──────────────────────────────────────────────── 2025-01-07 17:15│鸿合科技(002955):关于公司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保理、开立信用 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融资、信托融资、债权转让融资、融资租赁、贸易供应链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给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旗下子公司鸿合智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办理融 资,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鸿合智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 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鸿合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862.4126 万元人民币 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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