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56 西麦食品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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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7 │西麦食品(0029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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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5 │西麦食品(00295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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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5 │西麦食品(002956):西麦食品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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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5 │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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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 │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厚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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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 │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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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 │西麦食品(0029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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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 │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家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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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2 │西麦食品(00295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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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2 │西麦食品(00295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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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7│西麦食品(0029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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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3a73b5c-d927-4364-8cdb-7f5178fa4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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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5│西麦食品(00295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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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81995cf-f736-473b-a1bb-eb435744a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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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5│西麦食品(002956):西麦食品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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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拟定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7.01 关于选举谢庆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关于选举谢金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关于选举孙红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8.01 关于选举董舟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8.02 关于选举沈厚才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8.03 关于选举庞家任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
同意方可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议案 6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7、议案7、8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注参加股东会,在 2026年 05月 06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至公司邮箱
ximai@seamild.com.cn。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0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金菱
联系电话:0773-5806355
邮箱:ximai@seamild.com.cn
传真:0773-5818624(传真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694be93-f74f-4662-b43b-c2895f8ee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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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5│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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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3b36856-824b-49a9-b8e5-830df47dc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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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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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厚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4f7ada5-fa3a-4e12-ad08-4d1be273a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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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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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舟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b7219d0-39a0-447d-98fb-fe39bd3e9f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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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西麦食品(00295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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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如有);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权利责任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公司利益长远发展的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下列事项:
(一)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分配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方案,明确薪酬的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由董事会提出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八条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在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
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
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
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可能的影
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5a78426-8cf2-4c58-8784-8bf00cb8c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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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4│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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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家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41a844a-f3b2-403a-a157-e5823ccfa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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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2│西麦食品(00295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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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麦食品(002956):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c1ba17d-e4e3-4501-b29a-e7027b3b6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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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0:12│西麦食品(00295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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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董舟江作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3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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