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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8(青农商行)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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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58 青农商行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19:48 │青农商行(002958):关于2025年“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 ├─────────┼──────────────────────────────────────────────┤ │2025-08-28 20:19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0:15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7 20:38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7 20:38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7 20:37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7 20:37 │青农商行(00295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7 20:36 │青农商行(00295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20:35 │青农商行(002958):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0 00:00 │青农商行(002958):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 └─────────┴──────────────────────────────────────────────┘ ─────────┬──────────────────────────────────────────────── 2025-09-12 19:48│青农商行(002958):关于2025年“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农’专项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日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缴款日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品种为 3 年期浮动 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1.88%。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全部专项用于发放涉农贷款,支持乡村振兴业务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d08fe200-b1e0-42a3-9830-e2c1762f9524.PDF ─────────┬──────────────────────────────────────────────── 2025-08-28 20:19│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15:00。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农商财富大厦)4楼4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王锡峰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3,022,09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4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3,202,50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25%;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39,819,59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22%。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决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1.00 关于青岛农 2,632,972,526 99.6198% 8,735,433 0.3305% 1,314,133 0.0497% 通过 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不再设立 监事会的议 案 2.00 关于修订《青 2,514,915,050 95.1530% 126,333,209 4.7799% 1,773,833 0.0671% 通过 岛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青 2,633,186,426 99.6279% 8,159,633 0.3087% 1,676,033 0.0634% 通过 岛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青 2,633,261,276 99.6307% 8,069,633 0.3053% 1,691,183 0.0640% 通过 岛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5.00 关于吸收合 2,513,856,850 95.1130% 128,417,842 4.8588% 747,400 0.0283% 通过 并金乡蓝海 村镇银行并 改建为分支 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吸收合 2,633,087,826 99.6241% 9,192,866 0.3478% 741,400 0.0281% 通过 并平阴蓝海 村镇银行并 改建为分支 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吸收合 2,633,097,826 99.6245% 9,176,866 0.3472% 747,400 0.0283% 通过 并日照蓝海 村镇银行并 改建为分支 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选举王 2,633,064,176 99.6232% 8,246,233 0.3120% 1,711,683 0.0648% 通过 庆金先生为 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上述第 1.00、2.00、3.00、4.00、5.00、6.00、7.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是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议案中部分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决 序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8.00 关于选举王庆金先生为 1,273,676,176 99.2242% 8,246,233 0.6424% 1,711,683 0.1333% 通过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张桂敏、陈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7449ae3c-eaa9-44dc-b660-235dd1d08c0b.PDF ─────────┬──────────────────────────────────────────────── 2025-08-28 20:15│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f596554-b0e5-4223-b35d-20eccfd1556d.PDF ─────────┬──────────────────────────────────────────────── 2025-08-27 20:38│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d1e4920-2339-47e8-b3c9-c274077534f7.PDF ─────────┬──────────────────────────────────────────────── 2025-08-27 20:38│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9ec8a93-8d0c-42f4-9fdc-17bc0d90b2fc.PDF ─────────┬──────────────────────────────────────────────── 2025-08-27 20:37│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青农商行(00295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c53a62b-2424-4fb1-926b-1a8afd127568.PDF ─────────┬──────────────────────────────────────────────── 2025-08-27 20:37│青农商行(00295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青农商行(00295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8521cee-9d61-4d39-944a-f6cc6da66396.PDF ─────────┬──────────────────────────────────────────────── 2025-08-27 20:36│青农商行(00295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本行总行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年 8月 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0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方式)的董事 10人 。薛健、王少飞、潘爱玲、李维安董事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锡峰主持,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审议并通过《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处置计划(2025)>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关联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杨延亮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e1b45ce-a0f4-41d4-9cc4-6df5c37f32c9.PDF ─────────┬──────────────────────────────────────────────── 2025-08-27 20:35│青农商行(002958):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本行总行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6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方式)的监事 5人。彭涛监事以网络方式参加会议。朱晓亮监事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柳波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半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王德志监事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0ae26bef-b781-4194-b9f1-2613021df9d2.PDF ─────────┬──────────────────────────────────────────────── 2025-08-20 00:00│青农商行(002958):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本行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5年 8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股东临时提案具体情况 2025年 8月 18日,本行收到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连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临时议案》(以下 简称《临时提案》)及相关附件材料,提请在本行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审议该《临时提案 》。 同发裕(深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代表同发裕炉火纯金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同发裕传承辉煌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同发裕德财双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3支基金并受 11名自然人股东委托行使股东临时提案权。 《临时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目前合计持有青农商行 3%以上股份的联合股东提出《关于连续三年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临时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议案背景 1.近年来,青农商行业务规模、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持续提升,现金储备充裕。在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并满足青农商行 中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具备实施三季报现金分红的客观条件。 2.持续、稳定、可预期的分红政策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青农商行市值管理水平,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银 行良好形象,促进可转债持有人转为股东。 3.监管部门持续倡导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分红频次,青农商行适时推出三季报分红符合政策导向及行业趋势。 二、具体方案 1.分红期间: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 2.分红基数:各年度三季度报告所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上述净利润的 30%。三季报所分金额可全额抵扣当年或后续年度分红义务。 4.实施节奏:由董事会根据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水平、风险覆盖要求及青农商行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合理 确定具体分红金额与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调整机制: 如在上述三年期间出现重大资本补充需求、监管政策调整或其他对青农商行资本充足水平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董事会可提出调 整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三季度分红事项高效、合规推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原则框架内全权办理与三季报分红相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披露具体分红实施方案; 2.履行监管部门报批、报备程序; 3.实施相应的账务处理及资金划付; 4.办理与分红有关的其他必要事项。 四、议案生效 本议案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负责落实,并纳入本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统一管理。”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规定,本行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 (一)董事会负有认定股东临时提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予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临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 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司不得提高提出 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股东会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 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 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司不得 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第 2.1.6 条第六款规定,“召集人认定临时提案存在第一款规定情形,进而认定股东会不得对该临时 提案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的,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临时提案的内容,并说明作出前述认定的依据及合法合规性,同 时聘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公告。” 本行董事会作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有权审查股东临时提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此次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号》)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 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 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第 6.5.9 条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者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应当及时做好资金安排,确保现金分红方案顺利实施。” 本次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的议题及内容为中期分红及董事会授权等相关事项,违反了上述条款中关于下一年 度中期分红授权事项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此外,本次《临时提案》提出的现金分红比例为不低于各年度三季度报告所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并在规 定了分红比例的下限而非上限标准的基础上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披露具体分红实施方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为股东大会职权,结合《监管指引第 3号》《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仅有权 在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比例上限范围内制定方案,而无权在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比例下限基础上自行决定具体利润分配分红金额 或比例等分红实施方案。 综上,本次《临时提案》内容违反了《监管指引第 3号》《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相关规定,属于《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第 2 .1.6 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提案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之情形。 四、本行持续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从长远发展角度维护全体股东长期利益 (一)经营质效稳中向好,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近年来,本行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定以“支农支小”为 主的市场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兼顾守正创新和差异化发展锻造核心竞争力,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规模效益稳健增长,整体经营业绩稳步向好。 (二)重视维护股东权益,从可持续角度合理回报股东。作为商业银行,本行兼顾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统筹把握好资本 补充等监管要求和利润分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平衡好股东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综合考量外部环境、本行发展阶段、经营绩效、资本补充以及监管政策等各种因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同时积极响应政策导向,制定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此基础上努力实现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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