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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瑞达期货)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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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61 瑞达期货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7 18:36 │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7 18:35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总经理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8:34 │瑞达期货(002961):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 ─────────┬──────────────────────────────────────────────── 2026-08-27 18:36│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3007b4c-de5d-467d-94de-2d772633ddb6.PDF ─────────┬──────────────────────────────────────────────── 2026-08-27 18:35│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1c61681-a0b1-4dd8-86e0-41e1218453a3.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96d8473-de44-423d-8191-bd785fc2a93e.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186a1cf-0674-40ea-b007-e70654592f98.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dd3001d-5191-49c3-a6e9-7d8ef4b8745d.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f437232-d1c2-4324-b2ad-0509ee18cf99.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e339f73-9a70-4d48-ba0e-feb4d95e45ba.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总经理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总经理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60f52fb-fc5b-463c-b5ff-de89d57d7ab0.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3ccff49-0f1f-48ae-9a34-e1e422b5b79f.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553b8d7e-92de-4ffa-8d6a-1e0592b6388d.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05ef41c-8000-4112-885e-cc21fbe2b8fc.PDF ─────────┬──────────────────────────────────────────────── 2026-08-27 18:34│瑞达期货(00296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瑞达期货(00296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f77ced5-aa34-465d-8a93-8b439f6f7eb6.PDF ─────────┬──────────────────────────────────────────────── 2026-08-27 18:33│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4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4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月 7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7 楼瑞达期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本预案的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修订及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5)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3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5 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2.00、议案 3.01、3.02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议案 1.00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11 日(星期五)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股东可凭以上材料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6 年 9月 11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 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雅娟 联系电话:0592-2681653 联系传真:0592-2397059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入场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79cafd6c-dd25-40ab-baa2-d4cd61086f11.PDF ─────────┬──────────────────────────────────────────────── 2026-08-27 18: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3242125-a304-4d53-bda7-f40c94c480e2.PDF ─────────┬──────────────────────────────────────────────── 2026-08-27 18: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 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6 年 6月 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以及“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ff4a367d-3e43-4e77-a78d-e582f8ecfadd.PDF ─────────┬──────────────────────────────────────────────── 2026-08-27 18: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修订及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修订及重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d2afe24-6ad3-4a7e-bb06-95647b1d0420.PDF ─────────┬──────────────────────────────────────────────── 2026-08-27 18: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ca2ec56-2e45-4c64-8e58-75c7b63b57b3.PDF ─────────┬──────────────────────────────────────────────── 2026-08-27 18:32│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165ed34-d482-40b4-bb04-7503925b2a2b.PDF ─────────┬──────────────────────────────────────────────── 2026-08-27 18:32│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acaa2cb-a6d1-4dcf-ac5b-d1ae55b9caae.PDF ─────────┬──────────────────────────────────────────────── 2026-08-27 18:32│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477b6fb-cbc6-4fa8-a3b3-f5a3bf866372.PDF ─────────┬──────────────────────────────────────────────── 2026-08-12 18:37│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3/d1a6f201-347e-462d-b372-000b1b389861.PDF ─────────┬──────────────────────────────────────────────── 2026-08-01 00:00│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计划及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6 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等。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源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最高敞口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 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源发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304 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汪金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1 年 6月 23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TF8G62K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经济贸易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 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谷物销售;食用 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 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 60%。 10、瑞达源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12-31(经审计) 2026-3-31(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544,833.45 196,850,777.12 负债总额 16,155,429.15 85,256,474.15 净资产 109,389,404.30 111,594,302.97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8,199,997.50 2,939,864.90 净利润 6,139,653.70 2,204,898.67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受信人: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根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余额(最高授信额度 3, 000 万元)的 6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800 万元。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人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 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瑞达源发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瑞达源发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瑞达源发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89,685.46 万元(含本次担 保),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4,123.8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0%。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 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报备文件 瑞达置业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5be1c54-80a5-4d13-b13c-5858f964bb4c.PDF ─────────┬──────────────────────────────────────────────── 2026-07-13 19:14│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6)。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公司 2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6日 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0 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7,887,24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45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6,32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0.517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127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64,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28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128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64,2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80%。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福 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7,425,202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3%;反对 424,947 股,占参加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8%;弃权 37,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102,202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621%;反对 424,947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62%;弃权 37,1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71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薛可瑶、刘鑫馨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47c0042-0d3d-4003-9102-84d5d2024e3a.PDF ─────────┬──────────────────────────────────────────────── 2026-07-13 19:14│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薛可瑶律师、刘鑫馨律师(以下简称“ 天衡律师”或“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 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 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 司章程》)及口头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均与原始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提供的所有文件 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与本次会议相关 的全部事实情况,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负责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他表明 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等证明其资格的资料进行核对和形式性审查,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应当由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自行负责;对于网络投票部分,本法律意见书直接引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和统计结果,本所律师不对该等 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或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并于本法律意见书的签署日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 ,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 文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 2026年 6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审议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下午 15:30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 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3日 9:15-15:00。 经查验,天衡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336,32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5178%。经查验,上述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均为 2026年 7月 6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 127人,代表股份 1,564,1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 280%。上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数据,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3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37,887 ,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458%。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查验,天衡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现场 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其中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一)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及通过情况。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7,425,20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3%;反对 424,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8%;弃权 3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表决结果: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经查验,天衡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天衡律师认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专此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51a4512-aecb-4311-a21a-090a3cc39eb0.PDF ─────────┬──────────────────────────────────────────────── 2026-07-13 19:13│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40,000 万元–43,000 万元 盈利:22,780.68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5.59%–8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39,000 万元–42,100 万元 盈利:22,768.8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1.29%–84.9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84 元/股–0.91 元/股 盈利:0.5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期货市场交投情绪持续高涨,市场活跃度与功能发挥显著提升,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三大核心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带来的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相应带动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显著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 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449f4b8-4050-4e37-9258-28efd7aa7d28.PDF ─────────┬──────────────────────────────────────────────── 2026-06-26 19:29│瑞达期货(002961):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高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承诺公告日,高杰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高杰女士承诺如 下:本人将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高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b3e5986d-9fe5-4a27-9989-6a9ada4022e6.PDF ─────────┬──────────────────────────────────────────────── 2026-06-26 19:29│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3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3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13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月 6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7 楼瑞达期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星期五)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股东可凭以上材料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6 年 7月 10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 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雅娟 联系电话:0592-2681653 联系传真:0592-2397059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入场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fc54cf62-2b19-4974-8da5-f510f698644a.PDF ─────────┬──────────────────────────────────────────────── 2026-06-26 19:27│瑞达期货(00296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独立董事于学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学会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限即将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于学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于学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 常运作,于学会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于学会先生将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学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于学会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学会先生担 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高杰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杰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高杰女士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高杰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7ee3df02-3092-40c0-84ee-1c0cce83dec9.PDF ─────────┬──────────────────────────────────────────────── 2026-06-26 19:27│瑞达期货(00296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杰) ─────────┴──────────────────────────────────────────────── 声明人高杰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已书面承诺将报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高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22b5243-1142-4630-b0a9-7e237d2f80b2.PDF ─────────┬──────────────────────────────────────────────── 2026-06-26 19:27│瑞达期货(00296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提名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杰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2106c0d-5b30-49a4-8ee3-d456a7eaf19a.PDF ─────────┬──────────────────────────────────────────────── 2026-06-26 19:26│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 年 6 月 2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 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公司 27 楼会议室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人,实际参会董事 7人,其中董事林志斌、于学会、顾乾坤、陈咏晖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林志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5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30,在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号公司 27 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56)。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d5eeea3-a605-445f-899c-a98b8e5ef400.PDF ─────────┬──────────────────────────────────────────────── 2026-06-26 18:54│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c518e59b-add3-4db1-bf77-eb79091fc21e.PDF ─────────┬──────────────────────────────────────────────── 2026-06-26 18:54│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62f4e18-7683-49bc-9a63-dc0e736665a3.PDF ─────────┬──────────────────────────────────────────────── 2026-06-17 17:30│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计划及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6 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等。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 267 号 3幢 1303-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志斌 5、注册资本:9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3 年 09 月 09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986850H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 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 、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棉花、玻璃、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的销售;黄金、白银、贵金属饰品的销售(仅限实物 );棉纱、猪肉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和食用油的销售。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瑞达新控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12-31(经审计) 2026-3-31(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45,829,502.54 2,892,566,540.35 负债总额 1,320,160,805.86 1,649,759,358.46 净资产 1,025,668,696.68 1,242,807,181.89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01,009,785.74 89,517,980.29 净利润 150,421,059.04 67,138,485.2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债务人: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授信人的所有债务余额按 100%的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 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授信人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 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授信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授信人发出的索偿通知书是终结性的,保证人对此绝无异议。保证人同意在收到授信人书面索偿通知后的五日内,如数偿还授信 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而无须授信人出具任何证明及其他文件。除非发生明显及重大错误,保证人接受授信人索偿 要求的款项金额为准确数据。 授信人有权采取认为适当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在公众媒体上公告等方式对担保人进行催收。 6、保证范围:授信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大写)捌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授信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 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瑞达新控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瑞达新控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120,080 万元(含本次担保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39,603.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86%。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报备文件 瑞达置业与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6d21347-1359-4eaa-9d27-ab3eca20ee1d.PDF ─────────┬──────────────────────────────────────────────── 2026-06-10 18:33│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26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6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月 18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7 楼瑞达期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上市的议案》 2.00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1) 2.01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发行及上市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发行对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发行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发行规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定价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发售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承销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0 筹资成本分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11 中介机构的选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 至议案 7.00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星期四)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股东可凭以上材料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6 年 6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 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雅娟 联系电话:0592-2681653 联系传真:0592-2397059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9 楼瑞达期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0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入场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8d20615-13cc-4caf-8ddc-46df3fd64174.PDF ─────────┬──────────────────────────────────────────────── 2026-06-10 18: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 香港”)为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聘任其担 任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成立于中国香港,致力于为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 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包括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涵盖金融、能源、汽车、科 技等诸多行业。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21年9月6日起,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容诚香港已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容诚香港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香港执业会计师事务所抽样检查。近三年来对容诚香港进行执业质量检查的结果未有对容诚香港事 务所及/或其执业会计师的执业资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香港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议,对其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香港在境外发行上 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 并上市的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 及/或其授权人士与容诚香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服务范围、审计费用、协议条款等内容及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三)生效日期 聘请容诚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及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d1269a0-393a-4198-b3f7-71de9abc9f28.PDF ─────────┬──────────────────────────────────────────────── 2026-06-10 18: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 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将 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或同意延长的 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 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并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的备案、批准或核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9ccb4ea-5680-4c5a-872c-b303f73cda35.PDF ─────────┬──────────────────────────────────────────────── 2026-06-10 18: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年 报审计服务,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其它服务事项并出具相关报告,聘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形成有关聘任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 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近三年以来未受到 任何刑事处罚,并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 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 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291,008.4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 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57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 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 年 3月 16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5)闽 02 民初 735 号、(2025)闽 02 民初 736 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 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 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共 3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起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 2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雯茜,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菲菲,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雯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菲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按照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含税),与上期审计费用相比无重大变化,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2.8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12.20 万元。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议,对其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一致认可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业务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 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会形成有关聘任审计机构的决议之日止。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e5f3360-f8f2-4e2f-b709-eeb9f393395d.PDF ─────────┬──────────────────────────────────────────────── 2026-06-10 18:31│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d0bb812-68b0-4a8e-815d-5e045b718b60.PDF ─────────┬──────────────────────────────────────────────── 2026-06-10 18:30│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 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2026 年 1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根据发展计划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2026 年度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本次拟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已审批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现拟在原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 4亿元,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通过为准,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子公司的实际需要确定。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中所涉及到的费用、期 限、利率、担保等条件由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等,不涉及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 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 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便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相关申请事宜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等文件)。 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三、本次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8ff7519-d170-4d67-a395-c99e5efdbb22.PDF ─────────┬──────────────────────────────────────────────── 2026-06-10 18:29│瑞达期货(002961):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 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规范公司及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的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 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 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加强保密和 档案管理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境外”)发 行证券或者将公司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 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公司应当要求为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所聘请 的境内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内控顾问、财 务顾问、行业顾问、财经公关公司、印刷商等,合称“证券服务机构”)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 的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涉及国 家秘密的,应当根据《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保护。 第六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应当根据《保密法》规定,由有权机关确定国家秘密范围、 密级、保密期限。在执行秘密事项过程中,需要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时,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 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七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 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 可对外提供。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依法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明确或 者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或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不属于涉及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公司可 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或有关业 务主管部门确定涉及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公司应按前款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后再行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关工作 秘密的文件、资料,未经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公司一律不得向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 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 第九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 露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 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如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的 ,公司一律不得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和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第十一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提供文件、资料时,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执行本制度第六条至第十条的情况向有关证券 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书面说明。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存上述书面说明以备查。 第十二条 公司经履行相应程序后,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 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文件、资料的,双方应当依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签订 保密协议,明确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遵守我国保密及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其获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存储、 处理、传输上述文件、资料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向境外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 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开披露上述文件、资料的,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发现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或者其他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利益造成不 利影响的文件、资料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报告。第十五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会计档案或会计档案复制件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第十六条 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公司应当要求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中国大陆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档案 应当存放在境内。需要出境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就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活动对公司以及为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 市提供相应服务的境内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或调查取证的,应当通过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服 务机构,在配合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境外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调查或为配合检查、调查而提供文件、资料前,应当经证监会或有 关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依法对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涉及保密和档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可视情况要求对有关证券 公司、证券服务机构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单位、人员、组织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视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对于公司在自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监督整改工作的进展及实施情况。 对于经公司要求仍拒绝整改的单位、人员或组织,公司可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任何单位、人员、组织违反《保密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公司应配 合将其交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秘密保护及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c2e9c66-5ccb-438e-8522-9cf75a5262ba.PDF ─────────┬──────────────────────────────────────────────── 2026-05-27 17:10│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计划及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6 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等。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 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业务扣除保证金后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 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崇德路 267 号 3幢 1303-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林志斌 5、注册资本:9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3 年 09 月 09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986850H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 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级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 、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棉花、玻璃、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的销售;黄金、白银、贵金属饰品的销售(仅限实物 );棉纱、猪肉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和食用油的销售。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瑞达新控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12-31(经审计) 2026-3-31(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45,829,502.54 2,892,566,540.35 负债总额 1,320,160,805.86 1,649,759,358.46 净资产 1,025,668,696.68 1,242,807,181.89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01,009,785.74 89,517,980.29 净利润 150,421,059.04 67,138,485.21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债务人: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 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项下业务扣除保证金后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0 00 万元)。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 意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人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 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瑞达新控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瑞达新控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112,080 万元(含本次担保)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3,038.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0%。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 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报备文件 瑞达置业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447c08c-a81d-4f7d-86bf-a88eecb4a05e.PDF ─────────┬──────────────────────────────────────────────── 2026-05-20 17:31│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计划及日 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6 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等。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 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源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 8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源发向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304 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汪金华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21 年 06 月 23 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TF8G62K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经济贸易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 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谷物销售;食用 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 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 60%。 10、瑞达源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12-31(经审计) 2026-3-31(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544,833.45 196,850,777.12 负债总额 16,155,429.15 85,256,474.15 净资产 109,389,404.30 111,594,302.97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8,199,997.50 2,939,864.90 净利润 6,139,653.70 2,204,898.67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债务人: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 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 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 证)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担保的主 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480万元。 5、保证人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余额的 60%,主债权包括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 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 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 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瑞达源发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瑞达源发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瑞达源发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 109,880 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41,248.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1%。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报备文件 瑞达置业与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4bb5c30-d6aa-4fc8-8002-c6f771d2154e.PDF ─────────┬──────────────────────────────────────────────── 2026-05-12 19:32│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 025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1)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 (2)截至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476,933,433 股,以此为基数测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9,694,689.59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5 月 19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3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0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3 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08*****442 泉州运筹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号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29 楼 咨询联系人:甘雅娟 咨询电话:0592-2681653 传真电话:0592-2397059 七、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cba0970-56fe-4e00-a8ec-ffc762e8c825.PDF ─────────┬──────────────────────────────────────────────── 2026-05-12 19:3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12日收到独立董事于学会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学 会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限即将满 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辞去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于学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于学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超过半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 常运作,于学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于学会先生将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 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学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于学会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学会先生担 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c4f4c65-190e-4193-8975-bdfab6b4ae7c.PDF ─────────┬──────────────────────────────────────────────── 2026-05-08 20:0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2026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日、2026年 4月 23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及备案事项 变更/备案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44,502.6565 万元人民币 47,693.3433 万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2025 年 4月) 《公司章程》(2026 年 4月) 二、本次取得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201934803B 2、名称: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林志斌 5、注册资本:肆亿柒仟陆佰玖拾叁万叁仟肆佰叁拾叁圆整 6、成立日期:1993 年 3月 24 日 7、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 26-29 层 8、经营范围:金融期货经纪;商品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4a0b01cc-140a-4dfb-9db3-de1a281ddbbe.PDF ─────────┬──────────────────────────────────────────────── 2026-04-30 00:00│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参 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 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的时间、方式 活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40-17:00 活动方式: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出席人员 公司拟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林志斌先生、总经理葛昶先生、财务总监曾永红女士、董事会秘书甘雅娟女士、独立董事 于学会先生、陈咏晖先生、顾乾坤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问题征集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活动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4日( 星期四)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ruida@rdqh.com。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2ad6e9b-7042-47b6-8309-1f913756fc81.PDF ─────────┬──────────────────────────────────────────────── 2026-04-27 18:11│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瑞达期货(00296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43d95f4-fc47-42a3-ae7f-a6de868b6ae4.PDF ─────────┬──────────────────────────────────────────────── 2026-04-22 19:09│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03c9dcb-2397-4a6b-8641-d7dfe865dd2d.PDF ─────────┬──────────────────────────────────────────────── 2026-04-22 19:09│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23128d2-ab16-4c2e-a873-aaac137e04c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8│瑞达期货: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9152.PDF ─────────┬──────────────────────────────────────────────── 2026-04-28│瑞达期货: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2317.PDF ─────────┬──────────────────────────────────────────────── 2026-04-01│瑞达期货: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1/1225068005.PDF ─────────┬──────────────────────────────────────────────── 2025-10-28│瑞达期货: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4946.PDF ─────────┬──────────────────────────────────────────────── 2025-08-20│瑞达期货: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952.PDF ─────────┬──────────────────────────────────────────────── 2025-04-30│瑞达期货: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748.PDF ─────────┬──────────────────────────────────────────────── 2025-04-23│瑞达期货: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6519.PDF ─────────┬──────────────────────────────────────────────── 2024-10-28│瑞达期货: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5170.PDF ─────────┬──────────────────────────────────────────────── 2024-08-27│瑞达期货: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5774.PDF ─────────┬──────────────────────────────────────────────── 2024-04-27│瑞达期货: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28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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