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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1(瑞达期货)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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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61 瑞达期货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4 19:45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09-24 19:44 │瑞达期货(00296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24 19:42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5-09-24 19:41 │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1 19:57 │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1 19:56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因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5-09-02 17:50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0 00:00 │瑞达期货(00296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0 00:00 │瑞达期货(00296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08-20 00:00 │瑞达期货(002961):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5-09-24 19:45│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2025 年 2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根据发展计划 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二、本次拟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已审批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现拟在原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 6亿元,最终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实际授信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子 公司的实际需要确定。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中所涉及到的费用、期限、 利率、担保等条件由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等,不涉及由关联方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 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 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便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子公司办理授信 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等有 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三、本次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子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 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60f9c524-39c1-47d6-b950-0a3095561c9b.PDF ─────────┬──────────────────────────────────────────────── 2025-09-24 19:44│瑞达期货(00296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交所对相关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负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 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强化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含保密商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该信息尚未公开或泄露 的,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随 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由公司董事长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 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如下: 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控股子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及时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申请文件及相关事项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申请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依据本制度对申请进行合规性初审,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 依据是否充分。初审通过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会秘书复核后,向董事长报告并提出明确建议。第十五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相关登记档案应妥善保存,保存期 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 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 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十九条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存在违反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的行为,给公司 、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等采取相应惩戒 措施;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的权利;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司将依法报送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1de1fb79-d31b-4320-bbc1-ce8de5922cef.PDF ─────────┬──────────────────────────────────────────────── 2025-09-24 19:42│瑞达期货(00296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 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葛昶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菁女士 (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菁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1d7dfe26-8ea5-4c25-9685-f15af6667e1e.PDF ─────────┬──────────────────────────────────────────────── 2025-09-24 19:41│瑞达期货(00296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9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厦 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公司 27楼会议室召开。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9月 19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人,实际参会董事 7人,其中董事于学会先生、陈咏晖先生、顾乾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林志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72)。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3)。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终止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慎考虑,同意终止上海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本次终止期货分公司的具体方 案,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递交终止上海分公司的备案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 年 9月 )。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4934d584-1620-44f0-b57d-eb664b9931da.PDF ─────────┬──────────────────────────────────────────────── 2025-09-11 19:57│瑞达期货(002961):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 年 8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 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如 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45,035,762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106,437 .1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债券简称:瑞达转债,债券代码:128116)自 2021 年 1 月 4 日起进入转 股期,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瑞达转债”发生转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实施分配。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由 20.50 元/股调整为 20.32 元/股,转股 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5 年 9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因实施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即 2025 年 9月 18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8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3 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08*****442 泉州运筹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月 1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号瑞达国际金融中心北楼 29 层 咨询联系人:甘雅娟 咨询电话:0592-2681653 传真电话:0592-2397059 七、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ea908fac-b8ce-4715-9887-1399f6c50b03.PDF ─────────┬──────────────────────────────────────────────── 2025-09-11 19:56│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因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瑞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债券代码:128116 调整前转股价格:20.50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0.32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9月 19日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6,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条款,在可转债发行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 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8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 2 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19 日;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1 年 1月 4日起进入转股期,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瑞达转债”发生转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 税)实施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9)。 根据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瑞达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 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0.50元/股,调整后“瑞达转债”转股价格为 20.3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为: P1=P0-D=20.50-0.18=20.32 元/股。 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9月 19 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00b311c-11fe-4559-9c48-3eb57738c8af.PDF ─────────┬──────────────────────────────────────────────── 2025-09-02 17:50│瑞达期货(00296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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