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62 五方光电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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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五方光电(0029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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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8 │五方光电(00296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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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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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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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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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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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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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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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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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五方光电(00296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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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五方光电(00296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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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 9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年 4月 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1.03%,最高成交价为15.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331,376.1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3%。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
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2,481,347 28.28% 85,481,347 29.3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9,184,005 71.72% 206,184,005 70.69%
三、总股本 291,665,352 100.00% 291,665,35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完成前述用
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51f869c-5979-4a72-9fdf-3b01605db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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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8│五方光电(00296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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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00296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15ceca3f-28dc-41b1-83b7-8f38fd16e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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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五方光电(002962):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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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095,796.48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
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209,579.6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92,413,549.63元,减去已分配 2023 年年度现金红
利 58,574,251.20 元,2024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0,725,515.2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1
,665,35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2,469,000 股后的股本 289,196,3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7,839,270.4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57,839,270.40 元;2024 年公司以现金为对
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5,588,29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63,4
27,560.40元,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7.40%。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7,839,270.40 58,574,251.20 58,695,830.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5,122,099.04 67,793,004.00 88,856,296.9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506,583,073.6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0,725,515.2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5,109,351.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3,923,799.9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5,109,351.8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5,109,351.8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
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34453a65-32d2-4ac9-83b5-7a5144275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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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五方光电(00296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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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
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合理安排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业务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同时
,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
施是可行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内,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主要外币币种为
日元、美元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3、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
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
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在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下,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测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
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
风险。
5、其他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
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币持有规模、资金周转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
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仅限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
行,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
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关项
目。
八、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
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80199e98-8a20-4a9e-b355-2441e0c5a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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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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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0b43ec40-ae99-456c-91bb-f5df82f3f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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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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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00296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43394bd6-1710-4493-8895-d8484644dd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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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五方光电(00296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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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光电(00296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a8acf127-883e-4d82-b505-82848b7a36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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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五方光电(00296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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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24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0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34.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2024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707家,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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