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65 祥鑫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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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03 │祥鑫科技(0029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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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6 │祥鑫科技(00296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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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5 │祥鑫科技(00296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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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5 │祥鑫科技(002965):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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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4 │祥鑫科技(00296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6年07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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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 │祥鑫科技(00296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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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0 │祥鑫科技(002965):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收回前次财务资助款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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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40 │祥鑫科技(002965):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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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36 │祥鑫科技(0029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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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37 │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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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03│祥鑫科技(0029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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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6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00 ~ -1,500 11,240.31
比上年同期下降 126.69% ~ 113.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700 ~ -1,800 10,584.19
比上年同期下降 125.51% ~ 117.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30 ~ -0.0565 0.5005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竞争加剧,受客户降价压力影响,公司产品单价有所下降,相关产品
的销售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强化产业布局,拓展海内外网络,增加研发投入,本期成本费用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d1db6d4-c6e7-4baa-95ec-2d51925f5e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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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6│祥鑫科技(002965):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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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07 月 14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0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
事 7名,其中张端阳、罗书章、王文成、王承志等 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祥娃女士主持,公司有关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
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
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谢祥娃、陈柏豪回避表决,其他无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 年 07 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9a9ff7e-423f-462d-b91b-2664d5460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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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5│祥鑫科技(00296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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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祥鑫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1号)注
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69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875,9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852,796.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3,087,203
.8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4)00024 号”《验资报告
》,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 67,227.69 67,227.69 51,510.03
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 28,878.55 28,878.55 15,000.00
箱体产线建设项目
3 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 33,679.11 33,679.11 18,000.00
目
4 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 54,029.41 47,029.41 15,000.00
目
合计: 183,814.75 176,814.75 99,510.03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熟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万元向常熟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00.
00 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常熟祥鑫资本公积。常熟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8,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常熟祥
鑫的注册资本将由 28,000.00万元增加至 28,5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常熟动力电池
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069502367G,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常熟市董浜镇望贤路,法定代表人:陈荣,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28 日,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件
、五金模具、钣金件、组装件、新能源产品五金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25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 12月 31 日 2025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1,629.21 55,191.54 43,437.68 82,056.93 -270.31 -94.67
2、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 03月 31 日 2026年 1-3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0,998.54 53,807.64 47,190.90 14,529.40 838.38 753.22
经核查,常熟祥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均符合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常熟祥鑫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常熟祥鑫已经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07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
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43eca2c-b2e1-405d-9c9a-1cdaab0ef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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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5│祥鑫科技(002965):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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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
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6 年度拟与关联方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
统有限公司发生采购或销售产品、厂房租赁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和《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增加 2026 年度与关联方东莞市凯菲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凯菲诺”)发生采购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祥娃、陈柏豪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预计 截至披露日 上年度
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金额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等 东莞凯菲诺 采购模具和五金件等 市场价格 7,500 1,984.93 27.73
合计 7,500 1,984.93 27.23
注:截至披露日公司与东莞凯菲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1,984.93 万元(未经审计)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由公司董事
长审批。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东莞凯菲诺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27.23 万元,前述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且已由公司董事
长审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东莞市凯菲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08 月 1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929037414,法定代表人
为郭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营业期限为 2006 年 08 月 18 日至长期,住所为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三坑路 7号,经营
范围为“产销:五金产品、塑胶产品、电子产品;加工:通讯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926.08 11,856.86 2,069.22 17,847.02 -1,247.17 -1,247.17
(2)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 年 0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6,232.73 14,806.02 1,426.71 9,128.79 -632.64 -632.6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祥娃控制的广州远见创新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东莞凯菲诺控股股东安徽合
顺强科技有限公司 2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东莞凯菲诺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凯菲诺是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具有良好的履约
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东莞凯菲诺采购模具和五金件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
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每次交易以交易时点销售方统一对外报价或采购方统一对外询价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双
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就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东莞凯菲诺签订相关的协议,具体交易
事宜将根据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订单或其他文件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
持续经营和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5efc53c-0535-4d45-abcc-9467ee0a3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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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4│祥鑫科技(00296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6年0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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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6年0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53d962d-1e3f-4820-aded-599679b5ed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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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2│祥鑫科技(00296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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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祥鑫”)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交易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1 号)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6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5,94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852,796.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63,08
7,203.80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4)00024 号”《验
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 67,227.69 67,227.69 51,510.03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 28,878.55 28,878.55 15,000.00
体产线建设项目
3 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679.11 33,679.11 18,000.00
4 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54,029.41 47,029.41 15,000.00
合计: 183,814.75 176,814.75 99,510.03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 万元向常熟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常熟祥鑫资
本公积。常熟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8,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常熟祥鑫的注册资本将由 28,000.00 万元增加
至 28,5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常熟祥鑫汽配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069502367G,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8,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常熟市董浜镇望贤路,法定代表人:陈荣,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28 日,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五金件
、五金模具、钣金件、组装件、新能源产品五金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1,629.21 55,191.54 43,437.68 82,056.93 -270.31 -94.67
2、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 年 03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0,998.54 53,807.64 47,190.90 14,529.40 838.38 753.22
经核查,常熟祥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常熟祥鑫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均符合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常熟祥鑫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常熟祥鑫已经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
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8ea1253-8084-4f8d-8cea-4337cd75a1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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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20│祥鑫科技(002965):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收回前次财务资助款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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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一)概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鑫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联营企业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
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祥鑫”)提供循环贷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350 万元,用作本特勒祥鑫的营运资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4)。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本特勒祥鑫于 2026 年 01 月 14 日签订了《贷款协议》,并于2026 年 03月 06 日向本特勒祥鑫提供了
第一笔借款人民币 2,4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3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联
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本次进展情况
本特勒祥鑫本次向股东方提出财务资助需求合计人民币 2,200 万元,由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其中本特勒投资(中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特勒中国”)按照持股比例 51%提供借款人民币 1,122 万元、祥鑫科技按照持股比例 49%提供借款人民币1,0
78 万元。
根据《贷款协议》,并结合本特勒祥鑫实际资金需求,近日本特勒中国、祥鑫科技分别向本特勒祥鑫提供借款人民币 1,122 万
元、人民币 1,078 万元。
二、收回前次财务资助款项的情况
(一)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企业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49%向本特勒祥鑫提供非循环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350 万元,用作
本特勒祥鑫的营运资金。本特勒中国按照持股比例 51%向本特勒祥鑫提供非循环借款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6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0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9)。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 0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与
本特勒祥鑫已于 2024 年 07 月 19 日签订了《贷款协议》。
2024 年 07 月 23 日,本特勒中国、祥鑫科技按照持股比例分别向本特勒祥鑫提供第一笔借款人民币 2,856 万元、人民币 2,7
4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7 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2025 年 07 月 04 日,本特勒中国、祥鑫科技按照持股比例分别向本特勒祥鑫提供第二笔借款人民币 3,162 万元、人民币 3,0
3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0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 年 07月 09日,祥鑫科技收到本特勒祥鑫归还的第一笔借款本金人民币 2,744万元和相应利息,该笔借款未出现逾期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回财务资助部分款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二)本次收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经收到本特勒祥鑫归还的前次财务资助第二笔借款本金人民币 3,038 万元和相应利息,该笔借款
未出现逾期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东莞市本特勒祥鑫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06 月 0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MABP371D82,法定代表人
为施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 万元,营业期限为 2022 年 06 月 07 日至 2052 年 06 月 06 日,住所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
麻涌新港西路 18 号 102 室,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股权结构
本特勒中国持有本特勒祥鑫 51%股权,祥鑫科技持有本特勒祥鑫 49%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三)主要财务指标
1、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6,544.02 31,605.38 4,938.64 29,350.95 47.78 97.49
2、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 年 03 月 31 日 2026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3,114.02 28,125.27 4,988.75 8,046.85 66.81 50.11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本特勒祥鑫 49%的股权,能够对本特勒祥鑫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特勒祥鑫
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五)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 年 08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0606868C,法定代表人:施
宏,注册资本:5,868 万美元,营业期限:2011年 08 月 23 日至 2061 年 08 月 22 日,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西路 2808 号 3
幢一层,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
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
资企业之间进行外汇平衡;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
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
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
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六)其他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向本特勒祥鑫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3,038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笔借款已经全部归还,不存在财务资
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经核查,本特勒祥鑫是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
诉讼、仲裁等事项。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 3,528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0.83%。除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
务资助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d24b746-dbb5-4b47-b9bd-47fc2932e6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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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40│祥鑫科技(002965):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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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18936f2-dd58-4f66-a2c5-03d7924fb1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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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20:36│祥鑫科技(0029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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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06 月 24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决定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名,其中谢祥娃、陈柏豪、张端阳、罗书章、王文成、王承志等 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谢祥娃女士主持,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为:于会议召开 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时,可按董事留存于公司的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随时通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因本次会议拟审议事项较为紧急,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决定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期
限。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李晓臻、卢旭煜、刘邦纬、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收
购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取得苏州酷尔芯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具体的收购和增资比例及方案,以各方后续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
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及增资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交易各方仍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
步协商是否签订正式收购及增资协议,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结合现阶段掌握资料,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76e7bbe-ba5e-457b-8984-797caa1f66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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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37│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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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月 09 日。
3、除权除息日:2026 年 06月 10 日。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05 月 13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380,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总额人民币 53,076,07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3、自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380,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06月 0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06月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06月 0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0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 号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陈振海、廖世福
咨询电话:0769-89953999-8888
传真电话:0769-89953999-8695
七、报备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888224d-f2fd-4b8d-88a8-f877a9a2f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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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37│祥鑫科技(002965):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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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0 号)核
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47,005,4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47,005,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689,532.57 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6,315,
867.4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07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
2020]00145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 2
026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 年 05 月 13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祥鑫精密金
属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连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的余额为准)用于建设“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40 万台电池托盘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和《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祥鑫”)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宁波祥鑫已在开户银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用途 存储金额(万元)
祥鑫(宁波)汽车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4907542710668 祥鑫(宁波)汽车部 10,486.801053
件有限公司 限公司东莞长安 件有限公司年产 40
支行 万台电池托盘项目
合计 10,486.801053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甲方 1与甲方 2合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
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简明、戴光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
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
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14a92d1-6259-4bd3-b699-981d944ae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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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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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0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 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祥娃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 281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87,842,9
1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0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5,590,969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52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4 人,代表股份 2,251,94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9 人,代表股份 5,171,829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8%,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919,886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4 人,代
表股份2,251,943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86%。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97,2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8%;反对418,1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60%;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26,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492%;反对 418,17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55%;弃权 1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5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98,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6%;反对418,1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60%;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27,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801%;反对 418,17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55%;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98,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6%;反对418,1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60%;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27,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801%;反对 418,17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55%;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83,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31%;反对429,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894%;弃权 1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12,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826%;反对 429,86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16%;弃权 1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5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96,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4%;反对420,1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783%;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25,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426%;反对 420,11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30%;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243,3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4%;反对466,58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312%;弃权 1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72,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68%;反对 466,58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16%;弃权 1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7,521,482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1%;反对199,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9%;弃权 1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850,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850%;反对 199,33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1%;弃权 1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0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d9c22da-1de0-47dd-a7a8-0e551300a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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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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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2981492-5590-41c7-be6f-a5be0ebf1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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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08│祥鑫科技(0029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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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1698cd-f637-4bbc-80d9-dba9dce12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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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4│祥鑫科技(00296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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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
25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三)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6 年0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07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 04月 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04 月 23 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05
月 11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
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
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05 月 11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
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 号
邮编:52387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振海、廖世福
联系电话:0769-89953999-8888
传真号码:0769-89953999-8695
联系邮箱:ir@luckyharvest.cn;lha057@luckyharvest.cn
5、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980583b-3771-4b54-a0eb-590c6688b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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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3│祥鑫科技(0029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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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准为 2025 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公司法定
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 131,441,198.06 元,本年度提取 1,248,981.44 元,本期末累计提取法定公积金为 132,690,179.50 元。根据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4,986,229.26 元;截至 2
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104,923,687.96 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65,380,359 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股本结构、发展规划及股东回报等
需求,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65,380,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53,076,07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项,预计现金分红 53,076,071.8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 34.25%。
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3,076,071.80 108,993,637.09 122,491,800.0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4,986,229.26 359,441,766.08 406,736,577.6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27,542,065.2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04,923,687.96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84,561,508.9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07,054,857.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284,561,508.95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是 ?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284,561,508.95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2.67%。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
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
五、报备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56b5b89-0b13-43c8-812a-a3255d9dee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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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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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
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
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2
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
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4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38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10人。
(7)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
5,967.65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8,338.18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在
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末已经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也已经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
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涉及 4人)、监督管理措施1
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傅磊,自 2011 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6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6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崔爱萍,自 2013 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 年注册成为
注册会计师,自 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怡,自 2010 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2 年注
册为注册会计师,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5.66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5.66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不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
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在前期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04 月 21日召开,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3e729a3-2508-4231-93ea-3a12a6a7c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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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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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d18aef3-e68b-448f-829c-03dff55977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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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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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04 日,组织形式: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85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3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10 人。
2、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
5,967.65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 92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8,338.18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在
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末已经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182.91 万元,也已经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
4、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
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2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
施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 6人)。(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04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 年05 月 15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04 月 16 日,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0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
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
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04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听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情况等,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44cc916-e3aa-4f9d-8366-f06bf30fd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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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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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e4bee75-ee6b-4b9c-abfd-c01af9d00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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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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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cf99f3c-2fd3-4511-a3f2-5c9b99e36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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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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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9b71a6c-259f-4d72-8340-b0a7db61ae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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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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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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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2│祥鑫科技(002965):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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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黄
奕鹏先生(任期届满离任)、汤勇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罗书章先生(现任)、王文成先生(现任)、王承志先生(现任)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汤勇先生、罗书章先生、王文成先生、王承志先生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ab2b7c9-aa9f-42ee-b63b-c670263a8c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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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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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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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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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5f6e877-87db-4a49-8f06-9870e2d77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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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1│祥鑫科技(00296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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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9a5ea5e-d90c-4c19-a875-c386a268a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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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国金证券关于祥鑫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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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国金证券的持续督导期持续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持续督导
期已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保荐代表人 赵简明、戴光辉
联系电话 021-6882680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祥鑫科技
证券代码 002965
注册资本 265,380,359.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 893号
法定代表人 谢祥娃
董事会秘书 陈振海
联系电话 0769-89953999-888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4月 24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祥
鑫科技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相关工
作,组织祥鑫科技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审核监管部门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与审核监管部门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祥鑫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
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
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
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
7、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8、查阅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9、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国金证券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对保荐
人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发生重要事项时,发行人及时通知
保荐人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本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
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对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
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不存在重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披露时间符合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或
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就其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的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db1e43e-19c0-4dc9-b8d9-b24bcad6e1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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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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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eb76d7a-f24c-40eb-ac7a-581aeab8c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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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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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488ae2b-7d69-446d-9c96-53d427e487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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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国金证券关于祥鑫科技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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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国金证券关于祥鑫科技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214873c-e792-436b-a362-5bcacfd84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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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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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ca66b4e-9962-4a80-afb3-b74c47244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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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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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5ee5e38-97a4-4820-8646-75e8ed828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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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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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348247a-ebd8-4d05-8b35-729baeff58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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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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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78f4315-5498-4e22-a1e9-3d310b272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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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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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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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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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779209b-73f2-45af-a151-377c2733b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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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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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c33cf01-ea2a-449f-8a3d-6160332c7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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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10│祥鑫科技(00296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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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f7324dd-b94a-452d-9c46-9fd5993a8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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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祥鑫科技(00296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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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强化薪酬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公司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确保薪酬管理体系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二)市场化原则:结合公司行业水平、区域薪酬标准及公司定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增强人才吸引力;
(三)权责对等原则:薪酬水平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职能力、工作成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体现“责、
权、利”相统一;
(四)兼顾公平原则:在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理薪酬的同时,兼顾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的合理增长,促进公司整体薪酬体系
的均衡发展;
(五)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六)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四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
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
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并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建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并负责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
索的事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董
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以市场发
展相适应,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结构: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和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未担任公司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单独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及工作性质,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依据公司内部薪酬标准,综合考虑任职岗位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等因素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
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培训及参加公司项目考察活
动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相关规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
薪酬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评价后支付。
未担任公司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按年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减少或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相应的津贴或薪酬。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变动之日起,根据新岗位标准执行相应的津贴或薪酬。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自任职
之日起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如公司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通胀水平、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情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主要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地区薪酬;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九条 公司可针对公司重大战略落地、重大技术突破、重大风险化解、重大经营攻坚等非常规专门事项,临时性设立专项奖
励及配套的专项考核机制,作为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专项奖励或考核方案应当明确奖励对象、奖励标准、
考核目标、发放条件及支付安排,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7569bc2-90cb-4377-84b7-3a449a919d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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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祥鑫科技(002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勇 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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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002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汤勇 已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f677667-9d13-4ae7-9cc1-4a51b6f91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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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祥鑫科技(002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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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文成,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
,按时出席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文成,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吉林大学经济学
院副教授,现任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教授、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5)独立董事等。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会议前
,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文成 1 1 0 0 0 否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
员。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或参与相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
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前置把关
,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治理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
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业化程度,保障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人认真审读了相
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
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就公司年度审计方面,本人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前
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财
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六)现场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天(本人自 2025 年 12月
2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内容包括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和中介机构
开展现场交流,参观公司生产车间等,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监督、落实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
。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其他事项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本人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
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文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1215ce-d6fa-47e6-92b1-b9099b47c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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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祥鑫科技(002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奕鹏 已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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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黄奕鹏,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
,按时出席了公司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奕鹏,1961 年 09 月出生,中国国籍,在职研究生,无境外居留权。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独立董事
资格证、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潮州市审计局股长、科长,潮安县审计局局长,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
发展银行汕头分行财务总监、总经理,广东德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顾问,祥鑫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5)独立董事;现担任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62)独立董事、南京我乐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26)独立董事等。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本人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8次、股东大会 4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奕鹏 8 0 8 0 0 否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
会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或参与相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参加提名委
员会会议 1次,对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提供担保、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解除限售和
回购注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各
项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四)公司治理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
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业化程度,保障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人认真审读了相
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
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就公司年度审计方面,本人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
前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
财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六)现场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 天。现场工作内容包
括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现场交流,参观公司生产车
间等,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监督、落实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其他事项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本人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因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报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奕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3f2e7b8-8d51-4c6c-8b77-69af124c07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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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祥鑫科技(002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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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罗书章,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
,按时出席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书章,1970 年 03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石
家庄铁道学院教师、财达证券财务经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金融
学院会计系教授、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26)独立董事、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5)独立董
事等。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1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会议前
,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罗书章 1 1 0 0 0 否 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或参
与相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对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前置把关
,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治理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
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业化程度,保障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人认真审读了相
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
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就公司年度审计方面,本人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前
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财
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六)现场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天(本人自 2025 年 12月
2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内容包括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和中介机构
开展现场交流,参观公司生产车间等,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监督、落实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
。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其他事项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未发现公司有需要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其他事项,
也未发现公司有需要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咨询机构进一步核查的其他事项。同时,本人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
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
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书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24a90d-6463-46cd-bb5c-ac696e2a5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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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9│祥鑫科技(0029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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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承志,作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
,按时出席了公司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承志,1977 年 05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西凤翔传说整合营销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凯强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茉莉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艾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担任中山大学副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易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765)独立董事、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31)独立董事、广东神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65)独立董事等。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9次、股东大会 4次。在履职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主动沟通、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董事会会议上
,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做出独立判断时,本人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履职期间,本人积极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承志 9 0 9 0 0 否 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主持或参与相关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次,对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
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各项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四)公司治理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
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完善董事会的职能和专业化程度,保障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人认真审读了相
关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协助提高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
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就公司年度审计方面,本人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
前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了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并提醒督促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切实做到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公司
财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工作负责人和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六)现场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 天。现场工作内容包
括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现场交流,参观公司生产车
间等,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监督、落实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执行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听取了相关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通过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其他事项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本人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服务,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
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承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5786809-c032-40a6-b9ad-44da29f8d2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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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祥鑫科技(00296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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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0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47,005,4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7,005,4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689,532.57 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315,867.4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07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45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
存储制度,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
态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东 395020100100194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总账户—祥鑫科技大 本次注
莞 10 型高 销
长安支行 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
祥鑫(宁波)汽车部件有限 招商银行东 574907542710668 宁波祥鑫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 存续
公司 莞 项目
分行长安支
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连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
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
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开立于兴业银行东莞长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总账户(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
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进行销户,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连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共计人民币 13,201.31 万元全部转入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
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2d5fbc8-d3e3-495a-8740-f9c25106e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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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36│祥鑫科技(00296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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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04 月 07 日 13: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04 月 0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
事 6名、委托出席董事 1名,独立董事王文成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承志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张端阳、罗书章、王承志
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祥娃女士主持,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5e126c4-68fb-4d2c-87de-d708eb552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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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35│祥鑫科技(00296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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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祥鑫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0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47,005,4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005,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10,689,532.57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6,315,867.4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 12 月 07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4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0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1,765.63万元连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
、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建设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项目状态
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资
金
2020年公 宁波祥鑫精密金属结构件生 31,717.96 30,649.01 30,649.01 正常开展
开发行可 产基地建设项目
转换公司 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 22,182.58 22,182.58 10,416.95 已终止
债券 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已完成
小计 64,700.54 63,631.59 51,865.96
2022年向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 67,227.69 38,308.72 50,074.35 正常开展
特定对象 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发行 A股 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 28,878.55 15,000.00 15,000.00 正常开展
普通股股 力电池箱体产线建设项目
票 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 33,679.11 18,000.00 18,000.00 正常开展
建设项目
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 54,029.41 15,000.00 15,000.00 正常开展
扩建项目
小计 183,814.75 86,308.72 98,074.3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未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推进“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
部件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1,765.63万元连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向东莞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东莞祥鑫资本公积。东莞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收
资本均为 35,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祥鑫的注册资本将由 35,000.00万元增加至 4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祥 鑫 ( 东 莞 )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1900MA559W3M6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西路 18号,法定代表人:陈振海,成立
日期:2020年 9月 14日,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研发;研发、产销:金属制品、金属模具、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汽车
电子产品、五金配件、钣金件;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24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20,211.42 53,740.59 66,470.83 75,961.23 1,572.04 1,175.66
2、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 09月 30 日 2025年 1-9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6,775.44 81,498.90 65,276.54 95,953.28 -1,587.04 -1,194.30
经核查,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祥鑫增资,是基于公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东莞祥鑫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东莞祥鑫已经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04月 0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31f6fd5-096a-4ed2-9d3d-6a86907ab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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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30│祥鑫科技(00296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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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0 年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连同募集资金专户
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祥鑫”)增资,以实施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
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交易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0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47,005,4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7,005,4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689,532.57 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6,315,867.43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07 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45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经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765.63 万元连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
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建设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项目状态
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资金
2020 年公开 宁波祥鑫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 31,717.96 30,649.01 30,649.01 正常开展
发行可转换 项目
公司债券 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 22,182.58 22,182.58 10,416.95 已终止
部件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已完成
小计 64,700.54 63,631.59 51,865.96
2022 年向特 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 67,227.69 38,308.72 50,074.35 正常开展
定对象发行 A 产基地建设项目
股普通股股 广州新能源车身结构件及动力电池箱体 28,878.55 15,000.00 15,000.00 正常开展
票 产线建设项目
常熟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3,679.11 18,000.00 18,000.00 正常开展
宜宾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54,029.41 15,000.00 15,000.00 正常开展
小计 183,814.75 86,308.72 98,074.35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后两位,未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未经审计。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为推进“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祥鑫科技大型高品质精密汽车模具及零
部件技改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1,765.63万元连同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向东莞祥鑫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东莞祥鑫资本公积。东莞祥鑫目前注册资本和实
收资本均为 35,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祥鑫的注册资本将由 35,00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9W3M6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
本:叁亿伍仟万元人民币,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麻涌新港西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陈振海,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4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研发;研发、产销:金属制品、金属模具、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汽车电子产品、五金配件、钣
金件;汽车零配件设计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20,211.42 53,740.59 66,470.83 75,961.23 1,572.04 1,175.66
2、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 年 09 月 30日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6,775.44 81,498.90 65,276.54 95,953.28 -1,587.04 -1,194.30
经核查,祥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东莞祥鑫增资,是基于公司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存放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储能、光伏逆变器及动力电池箱体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东莞祥鑫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和东莞祥鑫已经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228799b-1772-4b57-8bd0-d6ef359b2f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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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2│祥鑫科技(00296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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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3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求和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4月 0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103.83 万元。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
排与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公司已经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2,103.83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经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9831713b-ae04-429c-93e1-6041b79745e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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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祥鑫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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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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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祥鑫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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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4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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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祥鑫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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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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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祥鑫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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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69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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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祥鑫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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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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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祥鑫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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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1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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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祥鑫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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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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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祥鑫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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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2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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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祥鑫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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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481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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