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66 苏州银行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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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2 │苏州银行(00296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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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46 │苏州银行(00296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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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45 │苏州银行(002966):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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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12 │苏州银行(00296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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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1 │苏州银行(00296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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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1 │苏州银行(0029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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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8 │苏州银行(0029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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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48 │苏州银行(002966):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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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 │苏州银行(002966):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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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47 │苏州银行(00296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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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2│苏州银行(002966):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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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为被告之一。
3. 涉案的金额:根据本行 2024 年 10 月 12 日收到的《民事裁定书》,涉案金额显示为 981,270,983.96元(暂计算至 2024
年 6月 12日)及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裁定为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鄂尔多斯中院”)(2024
)内 06民初 70号之四民事裁定,指令鄂尔多斯中院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行将密
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区支行(以下简称“内蒙古农商行东胜区支行”)诉杭州汉康贸易有限公司
、季铭铭、孙占新、中航国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中都信华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中航国运科贸有限公司、库车
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鄂
尔多斯中院受理。
本行已于 2024年 10月 15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该案的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
025-091)。
二、有关本案进展情况
上诉人(一审原告)内蒙古农商行东胜区支行因不服鄂尔多斯中院(2024)内 06民初 70号之四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上诉至内
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6 年 6月 23 日,本行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6)内民终 25号,
具体裁定内容如下: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内 06民初 70号之四民事裁定;指令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本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本行(包括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主要为本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等,案件所涉及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较小,该等案件的结果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除本行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本行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直接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
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2026)内民终 25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3fb076d-6862-41bf-be94-86bb7c3b6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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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46│苏州银行(002966):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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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6年 6月 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 6月 18日采用书面传签表决的方式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董事 15人。本次会议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 1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5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0d67f01-db32-488f-9b9c-dc3a16e275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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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45│苏州银行(002966):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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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行正常经
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拟对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桥集团”)
及其关联方授信 18.29亿元。银桥集团持有本行 0.49%的股份且其提名股东监事卸任未满 1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关联交
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6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后授信总金额超出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5亿元)3.29亿元,本交易协议属于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
露。另外,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规定,本交易协议金额不超过苏
州银行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此次交易尚不需要经股东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
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山市花桥镇金融大道 686 号 12 幢 7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志荣
注册资本:360,029.5356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江苏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的开发建设,负责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
有资产,对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与管理,以控股、参股、购并等方式进行资本经营;园区物业管理、咨询服
务;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
、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 248.40亿元,总负债为 145.34亿元;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 15.02亿元,净利润 0.81
亿元。截至 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 264.64亿元,总负债为 153.53亿元;公司 2025年营业收入 16.28亿元,净利润 0.92亿元。
关联关系:银桥集团持有本行 0.49%的股份且其提名股东监事卸任未满 1年,根据相关规定,认定银桥集团为本行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银桥集团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本行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不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授信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损
害本行股东利益,对本行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行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授信本行给予银桥集团的授信总额累计为 18.29亿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 年 6 月 18 日,本行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申请集团授信的议案》,5名独立董事全体出席。与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
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
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
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11b2ae5-5e3b-4200-977e-cb399fe23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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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12│苏州银行(00296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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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2026年5月25日,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向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本行总股本4,47
0,662,011股为基数,拟分配现金股利670,599,301.65元(含税)。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总股本发生变动,
本行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行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行总股本4,470,662,011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注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行此次委托中国结算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行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99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474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3 08*****627 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
4 08*****855 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
5 08*****26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行自行承担。
(三)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机构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苏州银行大厦
咨询联系人:庞先生 李先生
咨询电话:0512-69868471,0512-69868509
传真:0512-65135118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01072a5-ea22-4b7c-8eaf-1b697ff52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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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1│苏州银行(002966):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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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5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1栋(苏银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
15人,钱晓红董事通过视频方式接入。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崔庆军董事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崔庆军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本行于2026年2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崔庆军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同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金融科技
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崔庆军、王强、赵刚、钱晓红、李志青、夏平、张统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崔庆军董事为负责人
。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夏平、李伟、陈文颖、陈汉文、赵欣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夏平董事为负责人。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
王强、崔庆军、毛竹春、赵欣、夏平、吴杰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王强董事为负责人。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赵欣、赵刚、钱晓红、李志青、陈汉文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赵欣董事为负责人。
(五)金融科技管理委员会
吴杰、赵刚、陈文颖、毛竹春、张伟、夏平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金融科技管理委员会委员,吴杰董事为负责人。
(六)审计委员会
陈汉文、张统、钱晓红、李志青、赵欣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汉文董事为负责人。
(七)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
李志青、崔庆军、吴杰、张伟、蒋亮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金融廉洁与伦理委员会委员,李志青董事为负责人。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李伟、张统、陈汉文、王强、吴杰、蒋亮董事为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李伟董事为负责人。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97cd0e3-c6af-4554-bb4f-258ff08dd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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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51│苏州银行(0029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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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6年5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1栋(苏银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
15人,钱晓红董事通过视频方式接入。会议由崔庆军董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强先生为本行行长。简历详见本行于2026年2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本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王强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伟先生、贝灏明先生、薛辉先生、赵刚先生为本行副行长。李伟先生、赵刚先生简历详见本行于 2026年 2月 11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贝灏明先生、薛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李伟董事、赵刚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天舒先生为本行行长助理。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敏军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朱敏军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邮政编码:215028
联系电话:0512-69868509
联系传真:0512-65135118
电子邮箱:dongban@suzhoubank.com
本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卫先生、陈洁女士为本行业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强先生兼任本行首席合规官。简历详见本行于2026年2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本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王强董事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峰先生为本行财务部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
本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议案同意票15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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