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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8(新大正)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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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68 新大正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12 │新大正(002968):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 │2026-04-18 00:36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 │2026-04-17 18:31 │新大正(0029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7 18:30 │新大正(00296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17 18:30 │新大正(00296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 ├─────────┼──────────────────────────────────────────────┤ │2026-04-17 18:30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弘) │ ├─────────┼──────────────────────────────────────────────┤ │2026-04-17 18:30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舒楠) │ ├─────────┼──────────────────────────────────────────────┤ │2026-04-17 18:30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 ├─────────┼──────────────────────────────────────────────┤ │2026-04-17 18:30 │新大正(00296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6-04-17 18:29 │新大正(00296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4-24 16:12│新大正(002968):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宣女士、李茂顺先生于 2026 年 4月 24 日续签《一致行动协 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宣女士、李茂顺先生于2023年4月26日签署的三年期《一致行动协议》将于 2026 年 4月 26 日到期,为了保 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王宣女士、李茂顺先生于 2026 年 4月 24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双方同意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 2、双方一致同意,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采取一致行动。双方在行使公司股东权利时,在股东会召开前应当就待审议的 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股东会上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的前提下,李茂顺先生与王宣女士保持一致行动。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未发生 变化,未触及权益变动,有助于保持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及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 性。 四、备查文件 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ff19946-888c-4b94-8de5-6ddb078d9b7d.PDF ─────────┬──────────────────────────────────────────────── 2026-04-18 00:36│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333bc27-4982-4fb9-b6d3-b3ecc1896b43.PDF ─────────┬──────────────────────────────────────────────── 2026-04-17 18:31│新大正(0029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新大正(00296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9af6a22-5651-4564-b1b4-97294baeddda.PDF ─────────┬──────────────────────────────────────────────── 2026-04-17 18:30│新大正(00296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355 号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大正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大正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大正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d251fc6-da6f-4221-9747-ce2e20ebf67f.PDF ─────────┬──────────────────────────────────────────────── 2026-04-17 18:30│新大正(00296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璐、蒋弘、梁舒楠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璐、蒋弘、梁舒楠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真实、准确,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c2da2af-f36a-43c9-bc46-aac0c454de1c.PDF ─────────┬──────────────────────────────────────────────── 2026-04-17 18:30│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弘) ─────────┴────────────────────────────────────────────────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弘)。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1dafd2b-0c81-466c-8cc9-cf5615b1d9e3.PDF ─────────┬──────────────────────────────────────────────── 2026-04-17 18:30│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舒楠) ─────────┴────────────────────────────────────────────────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舒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7a9ead8-dc91-44c8-8357-67718171bbb9.PDF ─────────┬──────────────────────────────────────────────── 2026-04-17 18:30│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 ─────────┴────────────────────────────────────────────────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b3ff954-aa76-4a3a-9c7b-42077c9f2db7.PDF ─────────┬──────────────────────────────────────────────── 2026-04-17 18:30│新大正(00296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新大正(002968):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e6c6698-ac8c-468a-9a8b-85513a9ba4cc.PDF ─────────┬──────────────────────────────────────────────── 2026-04-17 18:29│新大正(00296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8日15:30开始;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2.00、4.00、5.00、6.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无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且必须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时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9:00-12:00、14:00-17:00。 6、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谭、王骁 联系电话:023-63809676 联系传真:023-63601010 联系邮箱:ndz@dzwy.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重庆总部城A区10号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00042 8、本次股东会出席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出示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 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01b403a-8603-4327-bef4-63223e0cb38a.PDF ─────────┬──────────────────────────────────────────────── 2026-04-17 18:27│新大正(002968):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 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与 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月 4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14 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项目经理沟通了审计总体情况 、审计意见类型、独立性、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内部控制缺陷、关键审计事项等重要问题。 (四)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16291e9-a0ac-49eb-8e52-66f3889edcdf.PDF ─────────┬──────────────────────────────────────────────── 2026-04-17 18:27│新大正(002968):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原定 2026年 4月 26 日届满。综合考虑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为保证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全体董事协商一致,决定延期开展换届 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直至公司根据《章程》规定股东会批准组成新一届董 事会。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本次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7481d30-1f27-4746-8bac-3f596a3d0b2d.PDF ─────────┬──────────────────────────────────────────────── 2026-04-17 18:27│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803a06a-5466-4dfd-b35c-c07d75d718a8.PDF ─────────┬──────────────────────────────────────────────── 2026-04-17 18:27│新大正(00296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新大正(00296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8e94c90-f2d2-40a4-8d63-7aaf390fcd54.PDF ─────────┬──────────────────────────────────────────────── 2026-04-17 18:27│新大正(00296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正”)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7,910,6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928.9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4 61.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67.30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月 26日对本次发行股 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3,467.3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9,284.86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66.9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3.60 利息收入净额 C2 3.07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6,448.81 金额[注]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9,288.46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69.97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 6,448.81 金额[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 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注] G=E-F [注] 本年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6,535.13 万元,其中 86.32 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存款利息 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 2025 年 2 月,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 6,535.13 万元(包含本金及该账户至销户止的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普 通账户,并对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完毕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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